專利名稱:芳構化氣液分離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氣液分離裝置,具體地說是一種芳構化氣液分離裝置,屬于化工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氣液分離的原理主要是由于氣體與液體的密度不同,液體在與氣體一起流動時, 液體會受到重力的作用,產生一個向下的速度,而氣體仍然朝著原來的方向流動,也就是說液體與氣體在重力場中有分離的傾向,向下的液體附著在壁面上匯聚在一起通過排放管排
出ο芳構化是指氫化芳香族化合物經脫氫轉變成為芳香族化合物的反應。低碳烴芳構化后,產物需要經過氣液分離罐的分離才能達到干氣與輕烴分開的目的,然而由于干氣量大,氣流速度大,致使干氣與夾帶的輕烴難以分離,通常行業(yè)內的做法是將氣液分離罐的容積增大,但這樣仍無法使干氣與輕烴得到很好的分離。
實用新型內容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設計了一種芳構化氣液分離裝置,通過設置若干個氣液分離罐層層分離,達到很好的分離效果。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為芳構化氣液分離裝置,包括若干個依次相連的氣液分離罐,每個氣液分離罐均設有一個氣相出口和一個液相出口,所述的氣相出口位于氣液分離罐的頂部,所述的液相出口位于氣液分離罐的底部;所述的氣液分離罐的氣相出口與相鄰的氣液分離罐的氣相入口相連,且所述氣液分離罐的氣相出口位置低于所述相鄰的氣液分離罐的氣相入口。優(yōu)選地,所述的氣液分離罐設有三個。進一步地,所述的氣液分離罐中第一個為臥式氣液分離罐,另外兩個為立式氣液分離罐。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結構簡單,通過設置若干個氣液分離罐層層分離,達到很好的分離效果,操作方便。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中1-臥式氣液分離罐,2-第一立式氣液分離罐,3-第二立式氣液分離罐,4-氣相出口、5-氣相入口、6-液相出口。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yōu)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實施例如圖1所示,芳構化氣液分離裝置,包括三個依次相連的氣液分離罐,每個氣液分離罐均設有一個氣相出口 4、一個氣相入口 5和一個液相出口 6,所述的氣相出口 4位于氣液分離罐的頂部,所述的液相出口 6位于氣液分離罐的底部;所述的氣液分離罐的氣相出口 4與相鄰的氣液分離罐的氣相入口 5相連,且所述氣液分離罐的氣相出口 4位置低于所述相鄰的氣液分離罐的氣相入口 5。所述的氣液分離罐中第一個為臥式氣液分離罐1,另外兩個分別為第一立式氣液分離罐2和第二立式氣液分離罐3。低碳烴經過芳構化后,產物經本芳構化氣液分離裝置中的第一個臥式氣液分離罐,進行初次分離,一部分液體從第一個臥式氣液分離罐的液相出口排出,未分離出來的液體隨著氣體從氣相出口進入到第二個立式分離罐,進行再次分離,一部分液體從第二個立式氣液分離罐的液相出口排出,未分離出來的液體隨著氣體從氣相出口進入到第三個立式分離罐,進行第三次分離,經過三次分離可達到完全分離的目的。本實用新型的分離罐數量可以根據分離效果,以及分離的要求設置4個、5個等若干個分離罐,上述分離罐為立式或臥式。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芳構化氣液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個依次相連的氣液分離罐,每個氣液分離罐均設有一個氣相出口和一個液相出口,所述的氣相出口位于氣液分離罐的頂部,所述的液相出口位于氣液分離罐的底部;所述的氣液分離罐的氣相出口與相鄰的氣液分離罐的氣相入口相連,且所述氣液分離罐的氣相出口位置低于所述相鄰的氣液分離罐的氣相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芳構化氣液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氣液分離罐設有三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芳構化氣液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氣液分離罐中第一個為臥式氣液分離罐,另外兩個為立式氣液分離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芳構化氣液分離裝置,包括若干個依次相連的氣液分離罐,每個氣液分離罐均設有一個氣相出口和一個液相出口,所述的氣相出口位于氣液分離罐的頂部,所述的液相出口位于氣液分離罐的底部;所述的氣液分離罐的氣相出口與相鄰的氣液分離罐的氣相入口相連,且所述氣液分離罐的氣相出口位置低于所述相鄰的氣液分離罐的氣相入口;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結構簡單,通過設置若干個氣液分離罐層層分離,達到很好的分離效果,操作方便。
文檔編號B01D45/02GK202113702SQ201120125409
公開日2012年1月18日 申請日期2011年4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4月26日
發(fā)明者劉路路, 張志田, 牟懷堂, 王峰忠, 高豐寶 申請人:山東東方宏業(yè)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