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涂料加工設備的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型涂料混合裝置。
背景技術:
涂料,在中國傳統(tǒng)名稱為油漆,所謂涂料是一種牢固覆蓋在物體表面,起保護、裝飾、標志和其他特殊用途的化學混合物涂料,其屬于有機化工高分子材料,所形成的涂膜屬于高分子化合物類型,通常是以樹脂或油或乳液為主,添加或不添加顏料、填料,添加相應助劑,用有機溶劑或水配制而成的粘稠液體。在涂料的制備工藝中,需要先將涂料原料與其他添加材料進行充分的混合,但現(xiàn)有的攪拌混合設備進料口小,加入的物料直接堆積在一處,不僅不利于后期攪拌分散,而且推動阻力大,不利于攪拌軸的均與受力。另外,設備攪拌范圍小,混合不充分,易出現(xiàn)結塊或分散不均的現(xiàn)象,粘接在設備內壁上,大大降低了效能,產率低。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新型涂料混合裝置,進料分散性強,有效避免了原料進料堆積的問題,刮板不僅避免了原料粘結內壁的問題,而且配合攪拌裝置大大提高了混合均勻度高,混合效率高。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的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的技術方案:
一種新型涂料混合裝置,包括主體、攪拌裝置、刮板,所述主體內中心處設有轉軸,所述轉軸上端貫穿于所述主體頂部并連有轉動電機一,處于所述主體內的轉軸側壁上環(huán)繞設有所述攪拌裝置,所述攪拌裝置為自上而下半徑逐漸減小的螺旋滑梯狀,所述攪拌裝置下表面密布有通孔,所述主體內靠近內壁處設有所述刮板,所述刮板上端連有貫穿于所述主體頂端設置的連輪,所述連輪通過聯(lián)軸器連有轉動電機二,所述主體上端對應于所述攪拌裝置處設有進料口,所述主體底端設有出料口,所述主體下方設有支撐架。
優(yōu)選的,所述刮板為下端未封口的“凸”字形。
優(yōu)選的,所述刮板上靠近所述主體內壁側設有刷毛,所述刷毛與所述主體內壁相接觸。
優(yōu)選的,所述刮板上靠近所述轉軸側均布有多個攪拌桿,所述攪拌桿的長度配合所述攪拌裝置的螺旋半徑自上而下逐漸增大。
優(yōu)選的,所述支撐架底端設有減震墊。
由于采用上述的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攪拌裝置進行二次落料,進料分散性強,有效避免了原料進料堆積的問題;刮板不僅避免了原料粘結內壁的問題,而且其上設置的攪拌桿配合攪拌裝置大大提高了混合均勻度高,混合效率高。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主體、101轉軸、102轉動電機一、103進料口、104出料口、105支撐架、106減震墊、2攪拌裝置、201通孔、3刮板、301連輪、302轉動電機二、303刷毛、304攪拌桿。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诒緦嵱眯滦偷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一種新型涂料混合裝置,如圖1所示,包括主體1、攪拌裝置2、刮板3,所述主體1內中心處設有轉軸101,所述轉軸101上端貫穿于所述主體1頂部并連有轉動電機一102,處于所述主體1內的轉軸101側壁上環(huán)繞設有所述攪拌裝置2,所述攪拌裝置2為自上而下半徑逐漸減小的螺旋滑梯狀,所述攪拌裝置2下表面密布有通孔201,所述主體1內靠近內壁處設有所述刮板3,所述刮板3上端連有貫穿于所述主體頂端設置的連輪301,所述連輪301通過聯(lián)軸器連有轉動電機二302,所述主體1上端對應于所述攪拌裝置2處設有進料口103,所述主體1底端設有出料口104,所述主體1下方設有支撐架105。
優(yōu)選的,所述刮板3為下端未封口的“凸”字形。
優(yōu)選的,所述刮板3上靠近所述主體1內壁側設有刷毛303,所述刷毛303與所述主體1內壁相接觸。
優(yōu)選的,所述刮板3上靠近所述轉軸101側均布有多個攪拌桿304,所述攪拌桿304的長度配合所述攪拌裝置2的螺旋半徑自上而下逐漸增大。
優(yōu)選的,所述支撐架105底端設有減震墊106,可減小設備震動磨損和震動噪音。
本實用新型通過攪拌裝置進行二次落料,進料分散性強,有效避免了原料進料堆積的問題;刮板不僅避免了原料粘結內壁的問題,而且其上設置的攪拌桿配合攪拌裝置大大提高了混合均勻度高,混合效率高。
具體的,打開轉動電機一、轉動電機二,將物料從進料口投入主體內,物料先是落在攪拌裝置上,然后通過通孔或離心力均勻散落在主體內,然后被混合攪拌,最后從出料口收集。在此過程中刷毛可將內壁上粘結的物料進行清理,避免了內壁粘結的問題。
攪拌桿配合螺旋半徑逐漸減小的攪拌裝置可有效增大紊流性,加強了涂料的混合均與度,另外,本實用新型中刮板和攪拌裝置的轉速和轉向可根據(jù)需要進行具體的調節(jié)。
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