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控風量煙筒過濾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可控風量煙筒過濾裝置,主要應用于稀土工業(yè)用裝置領域。
【背景技術】
[0002]在稀土處理工藝的化學反應過程中,產生大量的酸氣,需使用吸收塔裝置吸收凈化后再排放到大自然中。十多個罐體公用一套吸收塔裝置,每個罐體不管是否使用,抽風量相同。抽風量過大不僅造成造成資源浪費,還會導致酸性氣體反應不完全就排放到大自然中,同時因抽風量過大造成反應中產生的黏沫和雜物進入通風管線,堵塞管線,影響通風效果O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可根據(jù)罐體使用情況控制抽風力度,黏沫及雜物不會阻塞通風管線的可控風量煙筒過濾裝置。
[0004]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可控風量煙筒過濾裝置,包括罐體和通風管,罐體和通風管連接處設置錐形管,通風管上從下至上依次設置濾網和控制閥。
[0005]罐體上安裝錐形管,在錐形管線上安裝濾網,避免黏沫及雜物進入通風管線,濾網上面安裝一個控制閥,根據(jù)生產需要調節(jié)控制閥,控制閥上方直接連在通風管線上,濾網根據(jù)堵塞情況可隨時清理更換。在生產中,不使用的罐體,通風管的控制閥直接關閉,反應保溫過程中產生的酸性氣體較少的,可把通風管的控制閥關閉一半,正在投礦或劇烈反應的罐體控制閥全部打開,避免酸性氣體從罐口溢出,污染操作環(huán)境。經過使用控制閥和濾網,車間操作環(huán)境明顯改善,崗位衛(wèi)生檢測指標都達到相應的標準,吸收塔管線和吸收塔清理間隔時間延長了一倍以上。
[0006]所述的濾網與通風管之間設置為插接。方便安裝、檢修及更換。
[0007]所述的錐形管底面直徑大于其頂面直徑。下面大上面小,這樣減少通風管線對反應界面的吸力。
[0008]所述的錐形管軸線和通風管軸線重合,且安裝在罐體頂部的一側。
[0009]濾網可設置為多層濾網或者除沫過濾器,有效過濾黏沫及雜物,使進入吸收塔裝置的氣體凈化,延長吸收塔裝置的使用壽命,過濾網側壁可設置通孔或者把手,便于安裝及抽離,使用方便,容易清理及更換。
[0010]控制閥上可設置氣體流量傳感器,氣體流量傳感器連接控制器,可通過感應到的氣流量進行控制閥的開啟及關閉,實現(xiàn)自動化,提高生產效率,降低人工成本。
[0011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2]結構簡單,容易實現(xiàn),設置的控制閥可分別控制通風管的抽風量,濾網的設置可以過濾黏沫及雜物,延長使用壽命,節(jié)約能源,降低成本。
【附圖說明】
[0013]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中:1、通風管2、控制閥3、濾網4、錐形管5、罐體。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
[0016]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可控風量煙筒過濾裝置,包括罐體5和通風管I,罐體5和通風管I連接處設置錐形管4,通風管I上從下至上依次設置濾網3和控制閥2。濾網3與通風管I之間設置為插接。錐形管4底面直徑大于其頂面直徑。錐形管4軸線和通風管I軸線重合,且安裝在罐體5頂部的一側。
[0017]在生產中,不使用的罐體5,控制閥2直接關閉,反應保溫過程中產生的酸性氣體較少的,可把控制閥2關閉一半,正在投礦或劇烈反應的罐體5,其控制閥2全部打開,避免酸性氣體從罐口溢出,污染操作環(huán)境。經過使用控制閥2和濾網3,車間操作環(huán)境明顯改善,崗位衛(wèi)生檢測指標都達到相應的標準,吸收塔管線和吸收塔清理間隔時間延長了一倍以上。
【主權項】
1.一種可控風量煙筒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罐體(5)和通風管(I),罐體(5)和通風管(I)連接處設置錐形管(4),通風管(I)上從下至上依次設置濾網(3)和控制閥(2)。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風量煙筒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濾網(3)與通風管(I)之間設置為插接。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風量煙筒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錐形管(4)底面直徑大于其頂面直徑。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風量煙筒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錐形管(4)軸線和通風管(I)軸線重合,且安裝在罐體(5)頂部的一側。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主要應用于稀土工業(yè)用裝置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可控風量煙筒過濾裝置,包括罐體和通風管,罐體和通風管連接處設置錐形管,通風管上從下至上依次設置濾網和控制閥。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容易實現(xiàn),設置的控制閥可分別控制通風管的抽風量,濾網的設置可以過濾黏沫及雜物,延長使用壽命,節(jié)約能源,降低成本。
【IPC分類】B01D46/42, B01D46/00
【公開號】CN205199151
【申請?zhí)枴緾N201521015298
【發(fā)明人】范忠勝, 楊京平, 李剛遠, 張海東
【申請人】淄博包鋼靈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5月4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