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機械技術生產設備領域,尤其是一種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
【背景技術】
[0002]機械技術生產設備領域中包含了多種生產設備,擠壓設備與粉碎設備作為其中兩種,主要用于對物料的擠壓與粉碎,通過擠壓與粉碎使物料滿足生產需求,從而完成生產,傳統(tǒng)的企業(yè)生產總是將擠壓與粉碎放置于兩種設備中完成,這樣的方式不僅增加了工人的勞動強度,同時也增加了勞動時間,導致生產效率低下,同時,由于支撐力度不夠,導致設備運行時的穩(wěn)定性差,因此,如何提供一種新型的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一次性完成物料的擠壓與粉碎,是本領域技術人員需要解決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用于完成物料的擠壓與粉碎,提高生產效率。
[0004]本實用新型為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5]—種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包括機架,以及設置于機架內部的擠壓室,還包括設置于機架內部的粉碎室,還包括設置于機架上端的進料口,還包括設置于機架側面的出料口,所述機架為框架結構,機架側面還設置有電機與氣缸,所述擠壓室為封閉式結構,所述擠壓室內部設置有定壓板與動壓板,所述定壓板通過穿設于擠壓室側面內壁的固定桿與擠壓室相連接,所述固定桿側面還設置有固定螺套,所述動壓板與定壓板保持平行,所述動壓板通過推桿與設置于機架外部的氣缸相連接,所述定壓板與動壓板內部均設置有壓力傳感器,所述粉碎室設置于擠壓室下端,粉碎室與擠壓室之間設置有送料管道,且通過該送料管道保持相通,所述粉碎室內部設置有驅動軸,所述驅動軸一端穿過粉碎室側壁與機架外部的電機相連接,所述驅動軸上端套設有若干個粉碎葉片,所述每個粉碎葉片之間保持平行,所述機架內部還設置有支撐結構,所述支撐結構包括上支撐板與下支撐板,所述上支撐板與下支撐柱均為長方體材質,實心結構,由抗壓材質制成,所述上支撐板上端表面與下支撐板下端表面均設有耐腐蝕涂層,上支撐板與下支撐板之間還設置有若干根支撐柱,所述支撐柱上端與上支撐板通過螺栓相連接,支撐柱下端與下支撐板通過螺栓相連接,支撐柱內部還設置有彈簧,所述每兩根支撐柱還設置有支撐球,所述支撐球由彈性材質制成,所述支撐球直徑與支撐柱高度保持一致,所述上支撐板與下支撐板兩側還設置有連接板,所述連接板表面還設置有內螺紋孔;
[0006]具體的,所述進料口為漏斗狀,進料口與擠壓室保持相通,所述出料口與粉碎室保持相通;
[0007]所述電機為減速電機,所述機架下端還設置有支架;
[0008]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該種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采用擠壓室與粉碎室的設計,通過擠壓室內部的定壓板與動壓板完成物料的擠壓,通過粉碎室內部的粉碎葉片完成物料的粉碎,大大降低了工人的勞動強度與勞動時間,同時提高了擠壓粉碎效果,有利于提高生產效率;該種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采用支撐結構的設計,大大增加了設備運行時的支撐力度,有利于提高設備穩(wěn)定性;該種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結構簡單,便于操作與維修,占地面積小,環(huán)保無污染,實用性非常高。
【附圖說明】
[0009]圖1是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0010]圖2是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的支撐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0011]其中:1-機架;2-支撐結構;201-上支撐板;202-下支撐板;203-支撐柱;204-支撐球;205-連接板;3-擠壓室;4-粉碎室;5-出料口; 6-電機;7-氣缸;8-定壓板;9-動壓板;10-固定螺套;11-送料管道;12-驅動軸;13-粉碎葉片;14-支架;15-進料口。
【具體實施方式】
[0012]為了使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圖示與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0013]如圖1與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包括機架1,以及設置于機架I內部的擠壓室3,還包括設置于機架I內部的粉碎室4,還包括設置于機架I上端的進料口 15,還包括設置于機架I側面的出料口 5,所述機架I為框架結構,機架I側面還設置有電機6與氣缸7,所述擠壓室3為封閉式結構,所述擠壓室3內部設置有定壓板8與動壓板9,所述定壓板8通過穿設于擠壓室3側面內壁的固定桿與擠壓室3相連接,所述固定桿側面還設置有固定螺套10,所述動壓板9與定壓板8保持平行,所述動壓板9通過推桿與設置于機架I外部的氣缸7相連接,所述定壓板8與動壓板9內部均設置有壓力傳感器,所述粉碎室4設置于擠壓室3下端,粉碎室4與擠壓室3之間設置有送料管道11,且通過該送料管道11保持相通,所述粉碎室4內部設置有驅動軸12,所述驅動軸12—端穿過粉碎室4側壁與機架I外部的電機6相連接,所述驅動軸12上端套設有若干個粉碎葉片13,所述每個粉碎葉片13之間保持平行,所述機架I內部還設置有支撐結構2,所述支撐結構2包括上支撐板201與下支撐板202,所述上支撐板201與下支撐板202均為長方體材質,實心結構,由抗壓材質制成,所述上支撐板201上端表面與下支撐板202下端表面均設有耐腐蝕涂層,上支撐板201與下支撐板202之間還設置有若干根支撐柱203,所述支撐柱203上端與上支撐板201通過螺栓相連接,支撐柱203下端與下支撐板202通過螺栓相連接,支撐柱內部還設置有彈簧,所述每兩根支撐柱還設置有支撐球204,所述支撐球204由彈性材質制成,所述支撐球204直徑與支撐柱203高度保持一致,所述上支撐板201與下支撐板202兩側還設置有連接板205,所述連接板205表面還設置有內螺紋孔;
[0014]具體的,所述進料口15為漏斗狀,進料口 15與擠壓室3保持相通,所述出料口 5與粉碎室4保持相通;
[0015]所述電機6為減速電機,所述機架I下端還設置有支架14;
[0016]該種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采用擠壓室3與粉碎室4的設計,通過擠壓室3內部的定壓板8與動壓板9完成物料的擠壓,通過粉碎室4內部的粉碎葉片13完成物料的粉碎,大大降低了工人的勞動強度與勞動時間,同時提高了擠壓粉碎效果,有利于提高生產效率;該種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采用支撐結構2的設計,大大增加了設備運行時的支撐力度,有利于提高設備穩(wěn)定性;該種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結構簡單,便于操作與維修,占地面積小,環(huán)保無污染,實用性非常高。
[0017]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
【主權項】
1.一種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機架,以及設置于機架內部的擠壓室,還包括設置于機架內部的粉碎室,還包括設置于機架上端的進料口,還包括設置于機架側面的出料口,所述機架為框架結構,機架側面還設置有電機與氣缸,所述擠壓室為封閉式結構,所述擠壓室內部設置有定壓板與動壓板,所述定壓板通過穿設于擠壓室側面內壁的固定桿與擠壓室相連接,所述固定桿側面還設置有固定螺套,所述動壓板與定壓板保持平行,所述動壓板通過推桿與設置于機架外部的氣缸相連接,所述定壓板與動壓板內部均設置有壓力傳感器,所述粉碎室設置于擠壓室下端,粉碎室與擠壓室之間設置有送料管道,且通過該送料管道保持相通,所述粉碎室內部設置有驅動軸,所述驅動軸一端穿過粉碎室側壁與機架外部的電機相連接,所述驅動軸上端套設有若干個粉碎葉片,所述每個粉碎葉片之間保持平行,所述機架內部還設置有支撐結構,所述支撐結構包括上支撐板與下支撐板,所述上支撐板與下支撐柱均為長方體材質,實心結構,由抗壓材質制成,所述上支撐板上端表面與下支撐板下端表面均設有耐腐蝕涂層,上支撐板與下支撐板之間還設置有若干根支撐柱,所述支撐柱上端與上支撐板通過螺栓相連接,支撐柱下端與下支撐板通過螺栓相連接,支撐柱內部還設置有彈簧,所述每兩根支撐柱還設置有支撐球,所述支撐球由彈性材質制成,所述支撐球直徑與支撐柱高度保持一致,所述上支撐板與下支撐板兩側還設置有連接板,所述連接板表面還設置有內螺紋孔。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料口為漏斗狀,進料口與擠壓室保持相通,所述出料口與粉碎室保持相通。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為減速電機,所述機架下端還設置有支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具有支撐結構的擠壓粉碎設備,包括機架,以及設置于機架內部的擠壓室,還包括設置于機架內部的粉碎室,還包括設置于機架上端的進料口,還包括設置于機架側面的出料口,所述機架為框架結構,機架側面還設置有電機與氣缸,所述擠壓室為封閉式結構,所述擠壓室內部設置有定壓板與動壓板,所述定壓板通過穿設于擠壓室側面內壁的固定桿與擠壓室相連接,所述固定桿側面還設置有固定螺套,所述動壓板與定壓板保持平行,所述粉碎室設置于擠壓室下端,粉碎室與擠壓室之間設置有送料管道,且通過該送料管道保持相通,所述粉碎室內部設置有驅動軸,所述驅動軸上端套設有若干個粉碎葉片。
【IPC分類】B02C23/00, B02C1/00, B02C21/00
【公開號】CN205236127
【申請?zhí)枴緾N201520876482
【發(fā)明人】魯興松
【申請人】嘉善興亞有色金屬鑄造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5月18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