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餐廚垃圾分選除油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餐廚垃圾預處理裝置,特別是一種餐廚垃圾分選除油裝置。
背景技術:
根據季節(jié)、地域以及飲食習慣的不同,餐廚垃圾的組分差異很大,粒徑也有所不 同,有必要對其進行分選,提高其資源化的效率。餐廚廢油對其資源化處理有一定的負面影 響,在處理前將廢油從餐廚垃圾中分離出來,作為生物柴油的原料,一方面緩解其對餐廚垃 圾資源化的影響,另一方面產生經濟效益。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餐廚垃圾分選除油裝置,將廢油 從餐廚垃圾中分選出來。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種餐廚垃圾分選除油裝置,包括第一容器、第二容器以及連通第一容器與第二
容器的連接管道,第一容器、連接管道、第二容器均豎立放置;所述第一容器底部逐漸縮小
至連接管道形成斜面,其上端設有溢出口 ;所述第二容器設有連接到水泵的進水口,其底端
還設有排料口,并于排料口上設有閥門;所述連接管道上亦設有閥門;所述溢出口下方設
有濾網,該濾網覆蓋第一容器整個口徑。 優(yōu)選地,還包括一根與氣泵連接的導氣管,該導氣管穿透容器壁進入第一容器,并
于露出容器壁的管徑上設置閥門。 優(yōu)選地,所述濾網孔徑為1 3mm。 從以上技術方案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在第一容器溢出口下方罩上濾網,分選時, 比重大的雜物掉入第二容器中,比重小的有機物由于濾網的阻擋,不能從溢出口溢出,懸浮 在第一容器中,而餐廚垃圾中的廢油在水流產生的推力和水浮以及壓縮空氣產生的氣浮力 作用下從濾網中溢出,最后從第一容器的溢出口流出,實現廢油脂與垃圾的分離。
圖1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篩網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參見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第一容器1、第二容器2、連通第一容器1與第二容 器2之間的連接管道3,第一容器1底部呈錐形,口徑縮小至連接管道3的管徑,第一容器1 上端設有溢出口 4 ;第二容器2頂部也呈錐形,口徑由下往上逐漸縮小直至與連接管道3 — 致,第二容器2設有進水口 5,該進水口 5與水泵或其它抽水設備連接以供水進入第二容器
32,在第二容器底端還設有排料口 6,并在排料口 6上設置閥門T2 ;連接管道3上設有控制管 道導通與關閉的閥門T1 ;溢出口稍下方設有濾網7,該濾網7覆蓋第一容器整個口徑。其中 為使可回收有機物與雜物順利分選,連接管道3中水流上噴的速度控制在0. 06 0. lm/s。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還包括一根與氣泵連接的導氣管8,該導氣管穿 透容器壁進入第一容器,并于露出容器壁的管徑上設置閥門T3。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所述濾網孔徑為1 3mm。 下面對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進行描述 油水分離過程是利用油水不相容的原理,在氣浮力、水浮力及水流推力作用下,油 從濾網中分離出來,達到分油的目的,除油后再依次把第二容器中的雜物排出、把第一容器 中的可回收有機物從排料口排出。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 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 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 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一種餐廚垃圾分選除油裝置,包括第一容器、第二容器以及連通第一容器與第二容器的連接管道,第一容器、連接管道、第二容器均豎立放置;所述第一容器底部逐漸縮小至連接管道形成斜面,其上端設有溢出口;所述第二容器設有連接到水泵的進水口,其底端還設有排料口,并于排料口上設有閥門;所述連接管道上亦設有閥門;其特征在于所述溢出口下方設有濾網,該濾網覆蓋第一容器整個口徑。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餐廚垃圾分選除油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根與氣泵連接的導氣管,該導氣管穿透容器壁進入第一容器,并于露出容器壁的管徑上設置閥門。
3.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餐廚垃圾分選除油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濾網孔徑為1 3mm。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餐廚垃圾分選除油裝置,包括第一容器、第二容器以及連通第一容器與第二容器的連接管道,第一容器、連接管道、第二容器均豎立放置;所述第一容器底部逐漸縮小至連接管道形成斜面,其上端設有溢出口;所述第二容器設有連接到水泵的進水口,其底端還設有排料口,并于排料口上設有閥門;所述連接管道上亦設有閥門;所述溢出口下方設有濾網,該濾網覆蓋第一容器整個口徑。本實用新型利用油水不相容的原理,在氣浮力、水浮力及水流推力作用下,油從濾網中分離出來,達到分油的目的。
文檔編號B03B5/66GK201439063SQ20092005286
公開日2010年4月21日 申請日期2009年3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3月18日
發(fā)明者彭星龍, 田琦, 蔣宏華, 馬磊 申請人:東莞市康達機電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