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液化纖維素材料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液化纖維素材料的方法。所述方法提供可轉化為在燃料制劑中應用的生物燃料組分的產品。更具體地,本發(fā)明涉及的方法包含在酸催化劑存在下水解木質纖維素材料,從得到可轉化為生物燃料組分的有用的單體和低聚物產品。
背景技術:
作為生產可持續(xù)生物燃料的原料,木質纖維素材料引起了人們相當大的興趣,所述木質纖維素材料可以被轉化為有價值的中間產物,而所述中間產物可以進一步處理成為燃料組分。生物燃料為通常衍生自生物來源的可燃性燃料,它們會導致溫室氣體排放減少。 用來與傳統(tǒng)汽油燃料組分共混的生物燃料為醇,特別是乙醇。生物燃料如衍生自菜籽油和棕櫚油的脂肪酸甲酯可以與傳統(tǒng)的柴油組分共混用于柴油機中。但是,這些生物燃料源自于可食用原料,因此與食物生產產生競爭。因此不可食用的可再生原料如木質纖維素生物質變得越來越重要,從經濟和環(huán)境兩方面來看都是如此,并且對于開發(fā)由這種材料生產有用化合物的改進方法有了更多的興趣。具體的燃料組分應用多步方法衍生自木質纖維素衍生物,例如乙酰丙酸酯(Bozels等人的 Resources, Conservation and Recycling 2000,第 28 卷,第 227 頁)、戍酸酯(W02006/067171)和來自乙酰丙酸或甲基-呋喃(Roman-Leshkov等人的Nature 2007,第447卷,982頁)的戊烯酸酯(W0 2005/058793)和來自糠醛的乙基糠基醚(W0 2009/077606)。但有利的是能夠將固體木質纖維素轉化為液化的“生物原油”產品,然后將其進料至煉油廠以提質為最終的燃料組分。WO 2005/058856描述了一種液化纖維素材料的方法。在所述方法中,使固體纖維素材料在酸催化劑和溶劑存在下進行加熱。所述溶劑包括特定分子通式的具有Y內酯基的化合物。所提到的這種化合物的例子包括Y-戊內酯。其中進一步指出了乙酰丙酸、糠醛或可由乙酰丙酸或糠醛獲得的不帶Y內酯基的化合物也可以在所述方法中用作溶劑。所述方法適合于其目的,但不幸的是所述方法需要大量昂貴的溶劑使其在經濟缺少吸引力。US 5608105描述了由含碳水化合物的材料生產乙酰丙酸的方法。其作為實例描述了在兩個反應器的序列中使含3. 5wt%的含水部分硫酸的紙漿渣與蒸汽反應。液體產品流出物包含濃度為O. 68%的乙酰丙酸。所述方法的缺點是產生大量低價值的不溶性腐殖物,和因此對木質纖維素原料的利用較差。另外所述方法包括應用兩個反應器的大量方法。仍需要開發(fā)用于液化木質纖維素材料以生產隨后轉化為生物燃料的有用化合物的改進方法。在本領域中,提供具有增加的液化度和減少不想要的難溶腐殖物量的液化木質纖維素材料的方法將是一種進步。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方法已經實現(xiàn)了上述目的。
因此,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液化纖維素材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酸催化劑存在下在溶劑混合物中水解纖維素材料以生產液化產品,其中所述溶劑混合物包含水和5-95被%的助溶劑,和其中以水和助溶劑的重量計,所述助溶劑的存在量小于或等于90wt%,其中所述助溶劑包括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和其中所述溶劑混合物至少部分循環(huán)?,F(xiàn)在已經發(fā)現(xiàn)應用含水和一種或多種極性助溶劑的溶劑混合物液化纖維素原材料是有利的,因為這允許增加液化,即使在高纖維素負荷下也是如此;留下較少的固體腐殖物;和在理想分子量范圍內釋放更有價值的組分。另外它提供了處理效率,這是因為溶劑混合物至少部分循環(huán)。另外在液化過程中至少部分溶劑混合物例如任何補充的溶劑混合物可以原位產生(即在纖維素材料的水解過程中部分溶劑混合物優(yōu)選可以原位產生)。應用本發(fā)明的方法,可以由來自生物質的容易獲得的材料開始有利地制備有價值的單體和低聚物產品。這些產品隨后通過煉制技術如加氫脫氧或熱、催化或加氫裂化方法可以轉化為烴或貧氧生物燃料。因此本發(fā)明還提供由所產生的液態(tài)纖維素材料制備生物燃料的方法?!?br>
圖Ia給出了本發(fā)明的一個方法的示意圖。圖Ib給出了本發(fā)明的另一個方法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液化在這里理解為轉化固體物料如纖維素材料為一種或多種液化產品。液化(Liquefying)有時也被稱為液化(liquefaction)。液化產品在這里理解為在環(huán)境溫度(20°C )和壓力(Ibar絕壓)下為液體的產品和/或可通過熔化(例如通過施加熱量)或在溶劑中溶解轉化為液體的產品。液化產品在環(huán)境溫度(20°C )和壓力(Ibar絕壓)下優(yōu)選為液體。纖維素材料的液化可以包括所述纖維素材料中共價鍵的斷裂。例如木質纖維素材料的液化可以包括所存在的纖維素、半纖維素和木質素中共價鍵的斷裂和/或木質素、半纖維素和/或纖維素之間共價鍵的斷裂。正如這里所應用的,纖維素材料指包含纖維素的材料。纖維素材料優(yōu)選為包含木質素、纖維素和任選的半纖維素的木質纖維素材料。任何合適的包含纖維素的材料均可以在本發(fā)明方法中應用。有利地,用于本發(fā)明的纖維素材料可以由包括農業(yè)廢物、林業(yè)廢物和食糖加工殘渣的各種植物和植物材料獲得。包含纖維素材料的合適例子包括農業(yè)廢物如如玉米秸桿、大豆桿、玉米芯、稻草、稻殼、燕麥皮、玉米纖維、谷草如小麥、大麥、黑麥和燕麥稻;草;林業(yè)產品如木材和與木材相關的材料如鋸屑;廢紙;食糖加工殘渣如甘蔗渣和甜菜渣;或它們的混合物。在本發(fā)明的方法中應用之前,為了有利于液化,優(yōu)選將所述纖維素材料粉碎為碎片??梢苑奖愕貙⒛举|纖維素材料粉碎為平均長度為O. 5-30mm的碎片。所述溶劑混合物包含水和含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的助溶劑。所述助溶劑優(yōu)選包含1-3種、更優(yōu)選為I或2種極性溶劑。溶劑混合物中的極性溶劑或兩種或多種極性溶劑的混合物可以為在所應用的液化反應條件下以及在整個反應時間內穩(wěn)定的任何極性溶劑。極性溶劑或極性溶劑的混合物在所應用的反應溫度下可以有利地與水混溶。溶劑極性的度量為其log P值,其中P定義為化合物在兩相正辛醇-水體系中的分配系數。Log P值可以實驗確定或者按Handbook ofChemistry and Physics,第83版第16-43至16-47頁,CRC Press (2002)中討論的標準程序進行計算。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包含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的助溶劑為極性log P小于+1的溶劑。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包含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的助溶劑為極性log P小于+0. 5的溶劑。在另外一個實施方案中,包含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的助溶劑為極性log P小于O的溶劑。 優(yōu)選地,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源自于纖維素材料和優(yōu)選源自木質纖維素材料。更優(yōu)選地,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為可通過酸解纖維素材料獲得的溶劑,如乙酸、甲酸和乙酰丙酸??赏ㄟ^這種酸解產品加氫獲得的極性溶劑也可以合適地應用。這種加氫產品溶劑的例子為可通過加氫乙酰丙酸獲得的Y-戊內酯。本發(fā)明應用的助溶劑優(yōu)選可以包括兩種或多種這種溶劑。所述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可以包括一種或多種羧酸。在這里羧酸理解為包含至少一個羧基(-C0-0H)基團的有機化合物。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中,助溶劑包括至少一種或多種羧酸。以助溶劑的總重量(即除去了水)計,所述助溶劑更優(yōu)選包含等于或大于5wt%的羧酸,更優(yōu)選等于或大于10wt%的羧酸,最優(yōu)選等于或大于20wt%的羧酸。對于羧酸濃度沒有上限,但是對于實際的目的來說,以助溶劑的總重量(即除去了水)計,助溶劑可以包含等于或小于90wt%、更優(yōu)選等于或小于80wt%的羧酸。助溶劑優(yōu)選至少包含乙酸、甲酸、乙酰丙酸和/或戊酸。乙酸可能是特別有用的,它可以同時用作極性溶劑和酸催化劑。在一個實施方案中,所述助溶劑包括選自乙酸、甲酸、乙酰丙酸和Y-戊內酯的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且基本不含其它化合物。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中,所述助溶劑基本上由乙酸、乙酰丙酸、Y-戊內酯或它們的混合物組成。在一個最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中,所述助溶劑基本上由乙酸、乙酰丙酸或它們的混合物組成。乙酸可能是特別有用的,它可以同時用作極性溶劑和酸催化劑。在一個實施方案中,所述助溶劑包括可以由本發(fā)明液化方法中應用的纖維素材料、優(yōu)選為木質纖維素本身獲得的極性溶劑。因此,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優(yōu)選為在本發(fā)明方法過程中至少部分原位產生的極性溶劑,即在纖維素材料的水解過程中至少部分原位產生的極性溶劑。原位產生的極性溶劑優(yōu)選為乙酸、甲酸、乙酰丙酸。按照本發(fā)明方法可由纖維素材料液化獲得的任何溶劑可以有利地循環(huán)且用作液化過程中的補充溶劑,從而提供明顯的經濟和工藝優(yōu)點。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中,所述循環(huán)包括的溶劑混合物重量為纖維素材料重量的2-100倍,更優(yōu)選為纖維素材料重量的5-20倍。最優(yōu)選地,所述助溶劑包括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選自乙酸、甲酸、乙酰丙酸和Y-戊內酯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通過水解纖維素材料原位產生,和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至少部分循環(huán)。
在另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中,所述助溶劑包括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其中所述極性溶劑至少部分由本發(fā)明的液化方法中用作原料的纖維素材料本身以外的來源獲得和/或衍生。在啟動液化過程之前例如可以將這些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與纖維素材料混合,或者可以在液化過程中加入到反應混合物中。按水和助溶劑的總重量計,包含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的助溶劑的存在量優(yōu)選為小于或等于90wt%,更優(yōu)選為小于或等于80wt%。另外,按水和助溶劑的總重量計,包含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的助溶劑的存在量優(yōu)選為大于或等于10wt%,更優(yōu)選為20wt%。按水和助溶劑的總重量計,包含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的助溶劑的存在量優(yōu)選為20-60wt%。按水和助溶劑的總重量計,水的存在量優(yōu)選為小于或等于90wt%,更優(yōu)選為小于或等于80wt%。另外,按水和助溶劑的總重量計,水的存在量優(yōu)選為大于或等于10wt%,更優(yōu)選為20wt%。按水和助溶劑的總重量計,水的存在量優(yōu)選為40-80wt%。溶劑混合物優(yōu)選按助溶劑與水的重量比小于或等于9: I、更優(yōu)選小于或等于8:2 包含助溶劑和水。另外溶劑混合物優(yōu)選按助溶劑與水的重量比大于或等于1:9、更優(yōu)選大于或等于2:8包含助溶劑和水。纖維素材料和包含水和助溶劑的溶劑混合物優(yōu)選以溶劑混合物與纖維素材料的重量比為2:1至20:1進行混合,更優(yōu)選以溶劑混合物與纖維素材料的重量比為3:1至15:1進行混合,和最優(yōu)選以溶劑混合物與纖維素材料的重量比為4:1至10:1進行混合。本發(fā)明方法中使用的酸催化劑可以為現(xiàn)有技術已知的適合于液化纖維素材料的任何酸催化劑。例如,所述酸催化劑可以質子酸或路易斯酸。酸催化劑優(yōu)選在本發(fā)明的工藝條件下仍保持液體且是穩(wěn)定的,并且它們足夠強以調節(jié)纖維素材料的解聚和脫水。酸催化劑優(yōu)選為質子酸,和酸催化劑更優(yōu)選為礦物酸或有機酸,優(yōu)選為PKa值小于3. 75的礦物酸或有機酸,最優(yōu)選為pKa值小于3的礦物酸或有機酸??稍诒景l(fā)明方法中應用的無機酸的合適例子包括硫酸、硝酸、鹽酸、對甲苯磺酸和磷酸或它們的混合物。在一個特別的實施方案中,在本發(fā)明方法中應用的酸催化劑為硫酸??稍诒景l(fā)明方法中應用的有機酸的合適例子包括甲酸和三氯乙酸。以溶劑混合物和酸的重量計,所述酸催化劑的存在量優(yōu)選為小于或等于10wt%的酸。當然應該理解的是對于任何給定的酸,所需要的酸量將取決于酸的強度。在一個實施方案中,以溶劑混合物和酸的重量計,所述酸催化劑的存在量為l_10wt%,優(yōu)選為2-5wt%。本發(fā)明的液化方法優(yōu)選在100-300°C的溫度下實施。所述方法更優(yōu)選在150-250°C、最優(yōu)選在180-220°C的溫度下實施。所述液化方法優(yōu)選在自體壓力下實施。優(yōu)選大于60wt%的纖維素材料被液化。本發(fā)明人已經發(fā)現(xiàn)通過本發(fā)明,甚至80wt%或更多的木質纖維素材料可以有利地在小于三小時內液化。液化后剩余的固體材料有時也被稱為腐殖物和/或炭。由本發(fā)明方法制備的液化產品可以方便地通過加氫來穩(wěn)定。液化產品的加氫還可以導致形成可在液化方法中用作補充溶劑的溶劑化合物如Y-戊內酯(可通過乙酰丙酸加氫獲得)。液化產品的加氫可以在現(xiàn)有技術中已知的加氫條件下合適地實施。例如可以在液化后的一個附加步驟中實施加氫。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可以在均相或非均相金屬催化劑和耐受酸性介質的催化劑載體存在下實施液化產品的加氫。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中,液化產品的加氫可以與液化同時實施??梢詰帽绢I域已知適合于加氫的任何合適的非均相金屬催化劑,例如鉬族金屬如釕、銠、鈀、銥、鉬和金或它們的混合物。合適的催化劑載體包括碳和在酸性條件下穩(wěn)定的氧化物,如二氧化鈦、二氧化鋯和二氧化硅以及它們的混合物;所述載體任選可以包括介孔粉末、顆?;驍D出物,但在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中,所述載體合適地為大孔結構,如泡沫、蜂窩、篩網或織物。附加的加氫步驟優(yōu)選可以在30_300°C、更優(yōu)選為30_200°C、仍更優(yōu)選為50_150°C的溫度和l-100bar、優(yōu)選為l_20ba r的壓力下實施。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液化產品的加氫可以在均相加氫催化劑存在下在均相加氫催化條件下實施??梢詰玫暮线m均相催化劑為含有三苯基膦的三氯化釕。 液化產品(在這里也被稱為液化產品)或對應的加氫化合物可以包括單體和/或低聚物產品。這些單體和/或低聚物可以被轉化為生物燃料組分。單體產品的例子例如包括糠醛、羥甲基糠醛、乙酸、甲酸、乙酰丙酸和/或Y-戊內酯。低聚物產品的例子包括這些單體的低聚物和/或存在的其它化合物的低聚物。在一個實施方案中,本發(fā)明方法的液化產品或對應的加氫化合物可以與反應流出物(例如包括水、助溶劑和酸)分離,用于隨后轉化為生物燃料。所回收的溶劑混合物和/或酸可以有利地循環(huán)用于液化過程中,在液化方法的過程中產生的任何過量的水首先通過蒸餾或滲透蒸發(fā)脫除。正如這里所應用的,生物燃料為衍生自生物質和可用作燃料或燃料組分的組分或組分混合物。液化產品或由其衍生的相應加氫產品的分離任選在萃取溶劑存在下優(yōu)選通過液/液分離技術來實施。在替代實施方案中,液化產品或對應的加氫產品的分離可以應用分隔膜隨后通過蒸餾脫除任何剩余溶劑來實施。如果需要,可以應用一個或多個膜方便地使單體產品和低聚物產品相互之間分離。例如,通過陶器膜(例如TiO2膜)或聚合物膜(例如Koch MPF 34 (平片)或KochMPS-34 (螺旋纏繞)膜)可以使單體產品和/或任選的水與任何C9-C20低聚物產品和C20+低聚物產品分離。例如用聚合物接枝的ZrO2膜可以使C9-C20低聚物產品和C20+低聚物產品方便地相互分離。對于這些分離來說膜的應用可以有利地提高所述方法的能量效率。在這里Cx產品可理解為包含X個碳原子的產品。在一個實施方案中,通過本發(fā)明方法制備的單體液化產品和/或低聚物液化產品可以合適地回收,和通過加氫、酯化和/或醚化反應轉化為汽油組分如戊酸乙酯、甲基呋喃或乙基糠醛醚或酯化和/或醚化的低聚物。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可以將本發(fā)明方法的液化產品和可由其衍生的加氫產品轉化為生物燃料。合適地,應用技術如加氫脫氧或熱、催化或加氫裂化方法可以將所述液化產品或可由其衍生的加氫產品轉化為生物燃料。在一個實施方案中,任選穩(wěn)定的液化產品至少部分加氫脫氧,使得它們可溶于烴,之后使它們與煉廠物流如原油、(真空)粗柴油或(重)循環(huán)油混合并經歷更進一步的加氫脫氧或熱、催化或加氫裂化過程。
合適地,加氫脫氧可以在載帶的非均相金屬或金屬硫化物催化劑存在下在一定條件下實施。所述金屬催化劑合適地包括元素周期表第8-11族的任一金屬,如鐵、鈷、鎳、釕、銠、鈀、銥或鉬。金屬硫化物催化劑合適地包括任選用鈷或鎳促進的硫化鑰。在初始的加氫脫氧步驟后,至少部分脫氧的液化產品可以例如通過液/液分離技術由溶劑中回收,之后通過另外的加氫脫氧或熱、催化或加氫裂化方法提質成烴。附圖詳細說明圖IA和IB給出了本發(fā)明方法的兩個實施方案的工藝方案圖。在圖IA給出的實施方案中,向水解反應器A提供固體生物質I和酸和溶劑混合物(水和助溶劑)的物流3。在反應器A中,實施液化過程,和然后將液化產品提供給加氫反應器B。向反應器B提供氫2,和通過加氫使液化產品穩(wěn)定。然后將加氫產品轉移至分離裝置C并分離為不想要的固體殘留物4和加氫的液化產品5。包含水、助溶劑和/或酸的物 流3從分離反應器C中抽出,并循環(huán)至水解反應器A。排放過量水、助溶劑和/或酸6??梢匀芜x地處理排放物流6以回收大部分助溶劑和/或酸,用于循環(huán)至水解反應器A。在圖IB給出的替代實施方案中,在水解反應器A中形成的液化產品被提供給分離裝置C,之后轉移至加氫反應器B。在本說明書的整個描述和權利要求中,術語“包括”和“包含”以及它們的變化形式均指“包括但不限于”,并且不排除其它部分、添加劑、組分、整體或步驟。實施例下面通過如下非限定性實施例和對比例進一步描述本發(fā)明。應用樺木濃度為12被%和20wt%和各種助溶劑和反應時間研究酸催化的樺木水解的實驗按如下通用條件進行實施將樺木(粒度〈4_,在105°C下半干燥)與水和助溶劑一起裝入高壓釜中,攪拌(HOOrpm)所述混合物并在40分鐘內將反應器內容物加熱至反應溫度和壓力(200°C,
13.6bar)。通過向非均相反應混合物中按小等份注入27wt%的H2SO4水溶液開始水解,和隨后向系統(tǒng)中注入水以沖洗催化劑進料管線,得到最終3wt%的H2SO4濃度。定期從反應器取樣,并在理想反應時間后通過強迫冷卻反應器內容物至室溫而終止水解。通過經P3過濾器過濾而分離不溶性腐殖物,隨后用丙酮洗滌并在真空(200mbar)和50°C下干燥過夜。應用離子排斥色譜法(ICE)對樣品分析有機酸、5-羥甲基糠醛和糠醛。應用電導率檢測器檢測和量化有機酸,和用UV檢測器(波長320nm)檢測HMF和糠醛。所應用的分析柱為Dionex ASl (9x250mm)柱,用脫礦物水中ImM的七氟丁酸以lmL/min作為流動相流動。為了抑制電導率信號,應用Dionex AMMS-ICE II抑制器,并用脫礦物水中5mM的叔丁基氫氧化銨以2mL/min流動。計算以外部標定為基準。在確定有機酸、糠醛和HMF之前,向液體中加入水。當沉積時,通過過濾脫除殘余腐殖物。通過Size Exclusion Chromatography (SEC)分析低聚化合物,應用PL-膠凝聚合物作為固定相、THF作為流動相和應用Ultraviolet (UV,254nm波長)和折射率(RI)檢測器。應用一系列裝載已知重量木質素的樣品作標定,通過RI確定低聚化合物的重量。應用一系列已知分子量的聚苯乙烯低聚物樣品作標定,在150-5000道爾頓之間確定低聚化合物的分子量分布。
所應用的特定條件和所得的結果在下表I中給出。縮寫B(tài)ff 樺木FUR 糠醛HMF 羥甲基糠醛AA 酸FA 甲酸LA 酰丙酸GVL Y-戊內酯·to I 甲苯W 水C12 十二碳烷在表I中給出的單體、低聚物和固體炭(不溶性木質素)殘渣的產率的重量%數據以樺木原料的重量為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液化纖維素材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酸催化劑存在下在溶劑混合物中水解纖維素材料以生產液化產品,其中所述溶劑混合物包含水和5-95wt%的助溶劑,和其中以水和助溶劑的重量計,所述助溶劑的存在量為小于或等于90wt%,其中所述助溶劑包括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和其中所述溶劑混合物至少部分循環(huán)。
2.權利要求I的方法,其中至少部分溶劑混合物原位產生并循環(huán)。
3.權利要求I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助溶劑包含極性IogP小于+1的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
4.權利要求1-3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助溶劑包括可由纖維素材料酸解獲得的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
5.權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所述助溶劑包含可由液化產品加氫獲得的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
6.權利要求4或5的方法,其中所述助溶劑包括選自乙酸、甲酸、乙酰丙酸和Y-戊內酯的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
7.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所述助溶劑由乙酸、乙酰丙酸、Y-戊內酯或它們的混合物組成。
8.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助溶劑由在液化方法中應用的纖維素材料本身獲得。
9.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助溶劑包括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所述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選自乙酸、甲酸、乙酰丙酸和Y -戊內酯,和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通過水解纖維素材料原位產生,和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至少部分循環(huán)。
10.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酸催化劑為pKa低于3.75的礦物酸或有機酸。
11.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所述酸催化劑為硫酸、硝酸、鹽酸、對甲苯-磺酸、磷酸、甲酸或三氯乙酸或它們的混合物。
12.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方法,還包括使所述液化產品加氫。
13.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方法,還包括分離步驟以得到液化產品。
14.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的方法,還包括將所述液化產品轉化為生物燃料。
15.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使所述液化產品至少部分加氫脫氧,之后再經歷熱、催化或加氫裂化或進一步加氫脫氧。
全文摘要
一種液化纖維素材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酸催化劑存在下在溶劑混合物中水解纖維素材料以生產液化產品,其中所述溶劑混合物包含水和5-95wt%的助溶劑,和其中以水和助溶劑的重量計,所述助溶劑的存在量小于或等于90wt%,其中所述助溶劑包括一種或多種極性溶劑,和其中所述溶劑混合物至少部分循環(huán)。
文檔編號C10G1/00GK102892864SQ201180023465
公開日2013年1月23日 申請日期2011年5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5月12日
發(fā)明者K·L·沃恩赫貝爾, J-P·朗格 申請人:國際殼牌研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