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摩托車消聲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摩托車領域,特別涉及一種能消除摩托車發(fā)動機噪音的消聲器。
(二).技術背景目前,降低摩托車發(fā)動機的消聲采用擴張室式消聲結構,這種結構將噪音僅通過擴張室消音,容易產生誤差,使摩托車的怠速噪音達77-79dB(A)(怠速比較測試)[以下表示為dB(A)],加速噪音為81-83dB(A),超過國家標準,造成噪音污染。
(三).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摩托車消聲器,它能使摩托車發(fā)動機的噪音與擴張室式相比較降低4-5dB(A)能夠保證達到國家標準的要求,降低噪音污染。
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排氣管、節(jié)流管的外面套罩消聲器外殼,消聲器外殼內設置隔板,在消聲器外罩內部組成三個擴張室,其特征在于排氣管連接共振管,節(jié)流管和共振管安放在隔板上固定。
擴張室的內壁上設置有吸附層。
吸附層為多孔物體。
雙層共振管的內、外層之間有間隙。
雙層共振管的內層上有若干個孔,其鉆孔率為內層展開面積為2-3.5%。
雙層共振管的內、外層之間的間隙為5-10mm。
擴張室的長度分別為205-215mm、105-115mm和75-85mm。
本實用新型由于在擴張室中設置共振管,當噪音通過共振管,經其內層的若干個孔得到衰減,再經擴張室進行衰減,因此可以使摩托車發(fā)動機的噪音與擴張室式相比較降低4-5dB(A),能夠保證達到國家標準的要求,降低噪音污染。本實用新型還有結構簡單,成本低的特點。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說明。
(三).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簡圖。
(五).具體實施方式
參見圖1,將排氣管1、節(jié)流管5和節(jié)流管5′的外面套罩消聲器外殼4,消聲器外殼4內設置隔板9,在消聲器外殼4內部形成擴張室301、302和303。排氣管1連接共振管2,共振管2和2′分別安放在隔板9上固定。共振管2部分在擴張室301中;共振管2′的前部在擴張室303中,中部和后部在擴張室302中。節(jié)流管5和節(jié)流管5′分別安放在隔板9上固定,節(jié)流管5的前部在擴張室301中,中部在擴張室303中,后部在擴張室302中;節(jié)流管5′的前部在擴張室303中,后部在擴張室302中。共振管為雙層,其內、外層之間有間隙,間隙為5-10mm,共振管的內層上有若干個孔,其鉆孔的分別率為內層展開面積的2-3.5%。
當發(fā)動機工作時,發(fā)動機的廢氣和噪音從排氣管1進入共振管2,經共振管2衰減聲能后進入擴張室301,做第一次衰減噪音;隨后擴張室301內的廢氣和噪音經節(jié)流管5進入擴張室302做第二次衰減噪音;隨后擴張室302中的廢氣和噪音經節(jié)流管5′,進入擴張室303做第三次衰減噪音后,進入共振管2′再次衰減噪音排出。
在擴張室302的內壁上還可以設置吸附層8,吸附廢氣中的高頻噪音,吸附層8為多孔物體,以更好地吸附噪音。
擴張室的長度,根據發(fā)動機的功率不同,分別設置為擴張室301為205-215mm,擴張室302為105-115mm,擴張室303為75-85mm。
權利要求1.一種摩托車消聲器,排氣管(1)、節(jié)流管(5)和節(jié)流管(5′)的外面套罩消聲器外殼(4),消聲器外殼(4)內設置隔板(9)組成擴張室(301)、(302)和(303),其特征在于排氣管(1)連接共振管(2),節(jié)流管(5)、節(jié)流管(5′)、共振管(2′)和共振管(2)分別安放在隔板(9)上固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擴張室(302)的內壁上設置有吸附層(8)。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摩托車消聲器,其特征在于吸附層(8)為多孔物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消聲器,其特征在于雙層共振管的內、外層之間有間隙。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消聲器,其特征在于雙層共振管的內層上有若干個孔,其鉆孔率為內層展開面積的2-3.5%。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摩托車消聲器,其特征在于雙層共振管的內、外層之間的間隙為5-10m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擴張室(301)的長度為205-215mm。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擴張室(302)的長度為105-115mm。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擴張室(303)的長度為75-85mm。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摩托車消聲器,排氣管(1)、節(jié)流管(5)和節(jié)流管(5’)的外面套罩消聲器外殼(4),消聲器外殼(4)內設置隔板(9)組成擴張室(301)、(302)和(303),其特征在于排氣管(1)連接共振管(2),節(jié)流管(5)、節(jié)流管(5’)、共振管(2’)和共振管(2)分別安放在隔板(9)上固定。本實用新型能使摩托車發(fā)動機的噪音與擴張室式相比較降低4—5dB(A)能夠保證達到國家標準的要求,降低噪音污染。
文檔編號F01N1/08GK2594469SQ0323285
公開日2003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03年1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1月13日
發(fā)明者尹明善, 李正林 申請人:重慶力帆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