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污型消音器強化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防污型消音器強化裝置,包括第一外殼、第二外殼,所述第一外殼和第二外殼均為半圓環(huán)筒,第一外殼、第二外殼配合構成圓筒結構,所述第一外殼、第二外殼內壁向內延伸有沿圓筒軸向方向排布的至少兩塊分隔板,安裝時所述分隔板將第一外殼、第二外殼與消音器之間的空間分隔成至少一個消音腔,所述消音腔內設置有消音材料,所述分隔板上還開有環(huán)狀的密封槽,所述密封槽中設置有橡膠塊。該防污型消音器強化裝置對于消音器使用過程中降噪效果不佳的問題提供了一種有效、方便的解決方案。其中,密封槽中加裝橡膠保證裝置整體隔音腔內隔音材料的防水防污,分隔腔的設計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
【專利說明】防污型消音器強化裝置【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防污型消音器強化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對于汽車消音器來說,降噪效果是消音器的關鍵指標,但是對于消費者或者對于已經設計定型的消音器來說,想要從內部改變其消音結構是非常困難的,使用時想要進一步在原有消聲器的基礎上提高消音器消音效果的需要目前是很難得到滿足的。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防污型消音器強化裝置,該防污型消音器強化裝置能夠在原有消音器的基礎上提高消音器消音效果,同時不需要改變消音器的內部結構,特別是對于消音器使用過程中降噪效果不佳的問題提供了一種有效、方便的解決方案,同時良好多腔室密封設計保證了密封防塵防水效果,從而延長了使用壽命。
[0004]本發(fā)明解決上述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包括第一外殼、第二外殼,所述第一外殼和第二外殼均為半圓環(huán)筒,第一外殼、第二外殼配合構成圓筒結構,所述第一外殼、第二外殼內壁向內延伸有沿圓筒軸向方向排布的至少兩塊分隔板,所述分隔板為環(huán)狀板,所述分隔板內徑尺寸與消音器的外徑尺寸配合,所述分隔板將第一外殼、第二外殼與消音器外壁之間的空間分隔出至少一個消音腔,所述消音腔內設置有消音材料,所述分隔板上還開有環(huán)狀的密封槽,所述密封槽中設置有橡膠塊,所述第一外殼、第二外殼同側的自由端的外側壁上分別延伸有第一夾持板、第二夾持板,所述第一夾持板、第二夾持板上分別開有數(shù)個第一固定孔、第二固定孔,第一固定孔、第二固定孔位置一一對應,所述第一夾持板、第二夾持板均為平板結構,所述第一夾板、第二夾板外輪廓靠近消音管進氣口的一端的形狀為流線形。
[0005]該防污型消音器強化裝置在不改變消音器內部的結構的條件下,通過第一夾持板、第二夾持板及其上的第一固定孔、第二固定孔用螺栓連接將兩個半圓環(huán)狀的第一外殼、第二外殼加裝在消音筒外壁上,能夠在原有消音器的基礎上提高消音器消音效果,靠近消音管進氣口的一端消音外殼夾持板的流線形的外形在于減小加裝的消音裝置的空氣阻力,分隔板的分隔出了數(shù)個相互隔離的消音腔,這些消音腔中獨立的設置消音材料使得整體擁有更好的貼合特性保證消音效果的穩(wěn)定性,同時分隔板中設置的密封槽中加裝橡膠保證裝置整體隔音腔內隔音材料的防水防污,提高長期使用的穩(wěn)定性,對于消音器使用過程中降噪效果不佳的問題提供了一種有效、方便的解決方案。
[0006]進一步的,所述消音腔內的消音材料為阻燃聚氨酯海綿。此消音材料阻燃、耐高溫,在有效提升吸音效果的同時,安全性能好。
[0007] 進一步的,所述分隔板的數(shù)量為4-8塊之間,對應消音腔的數(shù)量為分隔板數(shù)量減I個在3-7個范圍內。分隔板的數(shù)量對應消音腔的數(shù)量,分隔板的最小數(shù)量為2個,即分列消音器強化裝置的兩端保證密封,但是試驗得到的消音腔數(shù)量增加有利于消音效果,在7個消音腔以內每增加一個消音腔降噪效果增加0.15dB左右,多于7個則增加不明顯,此數(shù)量為優(yōu)選的消音腔數(shù)量,同時出于增加隔離性以增加使用壽命的考慮,盡量優(yōu)選使用3腔以上的結構。
[0008]進一步的,所述第一固定孔、第二固定孔的數(shù)量為2個。依靠內螺紋、螺母通過對應的固定孔擰緊后將第一半圓筒環(huán)、第二半圓筒環(huán)固定在消音器外壁上并與外壁緊密接觸,2個固定孔為優(yōu)選的固定孔數(shù)量。
[0009]綜上,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該防污型消音器強化裝置能夠在原有消音器的基礎上提高消音器消音效果,同時不需要改變消音器的內部結構,特別是對于消音器使用過程中降噪效果不佳的問題提供了一種有效、方便的解決方案,同時良好多腔室密封設計保證了密封防塵防水效果,從而延長了使用壽命。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本發(fā)明所述防污型消音器強化裝置的各部件組裝結構圖。
[0011]附圖中標記及相應的零部件名稱:
10-第一外殼11-第一夾持板12-第一固定孔20-第二外殼21-第二夾持板22-第二固定孔30-分隔板31-密封槽40-消音腔50-消音器筒體51-進氣管。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結合實施例及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地的詳細說明,但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不限于此。
[0013]本發(fā)明的實施例1為,如圖1所不,包括第一外殼10、第二外殼20,所述第一外殼10和第二外殼20均為半圓環(huán)筒,所述第一外殼10、第二外殼20內壁向內延伸有沿圓筒軸向方向排布的至少兩塊分隔板30,所述分隔板30為環(huán)狀板,所述分隔板30內壁與消音器50的外壁配合貼緊,安裝時所述分隔板30將第一外殼10、第二外殼20與消音器之間的空間分隔成至少一個消音腔40,所述消音腔40內設置有消音材料,所述分隔板30上還開有環(huán)狀的密封槽31,所述密封槽中設置有橡膠塊,
所述第一外殼10、第二外殼20同側的自由端的外側壁上分別延伸有第一夾持板11、第二夾持板21,所述第一夾持板11、第二夾持板21上分別開有數(shù)個第一固定孔12、第二固定孔22,第一固定孔、第二固定孔位置一一對應,所述第一夾持板、第二夾持板均為平板結構,所述第一夾板、第二夾板外輪廓靠近消音管進氣口 41的一端的形狀為流線形。
[0014]該防污型消音器強化裝置在不改變消音器內部的結構的條件下,通過第一夾持板、第二夾持板及其上的第一固定孔、第二固定孔用螺栓連接將兩個半圓環(huán)狀的第一外殼、第二外殼加裝在消音筒外壁上,能夠在原有消音器的基礎上提高消音器消音效果,靠近消音管進氣口的一端消音外殼夾持板的流線形的外形在于減小加裝的消音裝置的空氣阻力,分隔板的分隔出了數(shù)個相互隔離的消音腔,這些消音腔中獨立的設置消音材料使得整體擁有更好的貼合特性保證消音效果的穩(wěn)定性,同時分隔板中設置的密封槽中加裝橡膠保證裝置整體隔音腔內隔音材料的防水防污,提高長期使用的穩(wěn)定性,對于消音器使用過程中降噪效果不佳的問題提供了一種有效、方便的解決方案。[0015]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所述消音腔40內的消音材料為阻燃聚氨酯海綿。此消音材料阻燃、耐高溫,在有效提升吸音效果的同時,安全性能好。
[0016]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所述分隔板30的數(shù)量為4-8塊之間,對應消音腔的數(shù)量為分隔板數(shù)量減I個在3-7個范圍內。分隔板的數(shù)量對應消音腔的數(shù)量,分隔板的最小數(shù)量為2個,即分列消音器強化裝置的兩端保證密封,但是試驗得到的消音腔數(shù)量增加有利于消音效果,在7個消音腔以內每增加一個消音腔降噪效果增加0.15dB左右,多于7個則增加不明顯,此數(shù)量為優(yōu)選的消音腔數(shù)量,同時出于增加隔離性以增加使用壽命的考慮,盡量優(yōu)選使用3腔以上的結構。
[0017]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所述第一固定孔、第二固定孔的數(shù)量為2個。依靠內螺紋、螺母通過對應的固定孔擰緊后將第一半圓筒環(huán)、第二半圓筒環(huán)固定在消音器外壁上并與外壁緊密接觸,2個固定孔為優(yōu)選的固定孔數(shù)量。
[0018]如上所述,可較好的實現(xiàn)本發(fā)明。
【權利要求】
1.防污型消音器強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外殼(10)、第二外殼(20),所述第一外殼(10)和第二外殼(20)均為半圓環(huán)筒,第一外殼、第二外殼配合構成圓筒結構,所述第一外殼(10)、第二外殼(20)內壁向內延伸有沿圓筒軸向方向排布的至少兩塊分隔板(30),所述分隔板(30)為環(huán)狀板,所述分隔板(30)內徑尺寸與消音器(50)的外徑尺寸配合,所述分隔板(30)將第一外殼(10)、第二外殼(20)與消音器外壁之間的空間分隔出至少一個消音腔(40),所述消音腔(40)內設置有消音材料,所述分隔板(30)上還開有環(huán)狀的密封槽(31),所述密封槽中設置有橡膠塊, 所述第一外殼(10)、第二外殼(20)同側的自由端的外側壁上分別延伸有第一夾持板(11)、第二夾持板(21),所述第一夾持板(11)、第二夾持板(21)上分別開有數(shù)個第一固定孔(12)、第二固定孔(22),第一固定孔、第二固定孔位置一一對應,所述第一夾持板、第二夾持板均為平板結構,所述第一夾板、第二夾板外輪廓靠近消音管進氣口(41)的一端的形狀為流線形。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污型消音器強化裝置,其特征還在于,所述消音腔(40)內的消音材料為阻燃聚氨酯海綿。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污型消音器強化裝置,其特征還在于,所述分隔板(30)的數(shù)量為4-8塊之間。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污型消音器強化裝置,其特征還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孔、第二固定孔的數(shù)量為2個。
【文檔編號】F01N13/00GK103982283SQ201410230185
【公開日】2014年8月13日 申請日期:2014年5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5月28日
【發(fā)明者】張軍, 葉維敏, 汪庭文, 何曉鳴, 楊軍 申請人:成都陵川特種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