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轉子活塞頂角密封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是關于旋轉活塞式機器或發(fā)動機中的轉子頂角與缸體之間的密封裝置。
轉子發(fā)動機及轉子泵之類的轉子活塞式機器中,其二角的或三角的轉子頂端與缸體之間需加裝密封裝置。由于轉子在缸體內處于高速旋轉狀態(tài),給密封裝置的設計帶來一定的難度。五十年代,出現(xiàn)的刮片式密封裝置曾一度用于外擺線三角轉子機構中,并制成了三角轉子發(fā)動機,使內燃機結構產生重大的技術變革。然而,由于轉子活塞頂角處的密封刮片與缸體之間的耐磨性差及因刮片伴有彈性震動產生的缸體震紋得不到很好的解決,致使這種發(fā)動機無法商業(yè)化推廣。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摩擦系數(shù)小,無彈性震動,密封性能好的轉子活塞頂角密封裝置,以消除震紋,提高轉子與缸體的密封耐久性。
本發(fā)明密封裝置由至少一個滾柱和承托滾柱的開放式彈性軸承組成,所說的該軸承的兩個開放端分別由滾柱的兩側向外延伸(呈翼狀),滾柱可以是一個或由多個并列,軸承可開有油孔或無油孔。本密封裝置的開放式軸承具有彈性和良好的潤滑性,其材料可以是以下三種類型中的任意一種1、單一金屬(如鈹青銅);2、以彈性金屬為主體,中間承托段內嵌合另一種潤滑性金屬或另一種復合材料,該復合材料可以是含有固體潤滑劑的粉末冶金,所說的固體潤滑劑可以是二硫化鉬、石墨、聚四氟乙烯、氧化鉬、鉛或錫等;3、以彈性金屬(如彈性鋼)為骨架,兩側復以塑料等潤滑材料(如氟塑料、石墨等)的復合材料;4、以彈性塑料為骨架,兩側復以潤滑性金屬或金屬粉末的復合材料。以上3、4中的復合材料可以采用壓制、涂復或鍍復工藝復合而成。
本發(fā)明密封裝置安裝在轉子機構的活塞頂角與缸體之間,當活塞在缸體內高速旋轉時,帶動密封裝置運轉,其中滾柱沿缸體內壁滾動,開放式軸承的兩翼因彈性作用而始終密切貼合于缸壁,不僅密封可靠,而且具有磨損自動補償作用。本裝置滾柱的滾動摩擦系數(shù)小,軸承的二翼有自潤滑作用,不會產生現(xiàn)有刮片裝置那樣的劇烈震動,消除了滑動磨損及震紋的影響,確保持久密封。特別是本密封裝置用于外擺線式二角轉子機構(該機構公開于86104412實用新型專利中),可取消轉子機構特有的內外嚙合齒輪裝置,使轉子泵或轉子發(fā)動機結構得以空前的簡化,從而達到良好的商業(yè)化效果。
下面結合
本發(fā)明的實施例。
圖1和圖2是本發(fā)明轉子活塞頂角密封裝置的二個實施例結構圖。
圖3是開放式軸承的俯視圖。
圖4是滾柱的俯視圖。
圖5和圖6是開放式軸承另一個實施例的俯視圖及A-A剖面圖。
圖7是本密封裝置在二角轉子機構中的應用實施例示意圖如圖示,本密封裝置由滾柱1和開放式軸承2組成,滾柱由軸承承托,軸承2的開放端從滾柱的二側向外伸展成兩翼,圖1實施例中含有三個滾柱,圖2實施例中含有一個滾柱,軸承開有油孔4。圖1和圖2中,軸承2均為復合材料制成,即中層為骨架材料,上、下二層為基體材料。圖5表示彈性金屬中段嵌合含有固體潤滑劑的粉末冶金材料的軸承結構實施例俯視圖,圖6是它的A-A剖面圖。圖7實施例是本密封裝置安裝在二角轉子機構的應用實施例,當轉子活塞7在缸體6內作相對運轉時,開放式軸承2在活塞7帶動下貼合缸體6滑動,同時隨缸體曲率的變化而伴有擺動,滾柱1則沿缸壁滾動。圖4滾柱是通常具有一定精度的圓柱體。
權利要求
1.轉子活塞頂角密封裝置,其特征是由至少一個滾柱及承托滾柱的開放式彈性軸承組成,該開放式軸承的兩開放端分別從滾柱的兩側向外延伸。
2.如上述權利要求1所述的轉子活塞頂角密封裝置,其特征是開放式軸承開有油孔。
3.如上述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轉子活塞頂角密封裝置,其特征是開放式軸承由單一金屬制成。
4.如上述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轉子活塞頂角密封裝置,其特征是開放式軸承以彈性金屬為骨架,以塑料、潤滑材料為基體復合而成。
5.如上述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轉子活塞頂角密封裝置,其特征是開放式軸承以彈性塑料為骨架,以金屬或金屬粉末為基體復合而成。
6.如上述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轉子活塞頂角密封裝置,其特征是以彈性金屬為主體,中部承托段內嵌合另一種潤滑性金屬或含有固體潤滑劑的粉末冶金材料。
全文摘要
這是旋轉活塞式機器或發(fā)動機中轉子頂角與缸體之間的密封裝置,它由至少一個滾柱及承托滾柱的開放式彈性軸承組成,該軸承的兩開放端分別由滾柱的二側向外延伸,軸承以單一金屬或由塑料及金屬復合而成,也可由二種金屬相嵌合,具有彈性及自潤滑性能。當活塞在缸體內運轉時,本密封裝置的滾柱沿缸壁滾動,軸承則因自身的彈性作用,使兩開放端始終貼合于缸體內壁,加之摩擦系數(shù)小,無震動,因而具有良好的密封效果。應用本裝置可使轉子泵或轉子發(fā)動機的結構得以空前簡化。
文檔編號F01C19/04GK1078535SQ9210756
公開日1993年11月17日 申請日期1992年5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1992年5月12日
發(fā)明者任世鈞 申請人:任世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