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破裂固體介質的爆破裝置的制作方法
本發(fā)明屬于控制爆破技術領域:
,主要用于開采石材荒料,破碎弧立巨石,開挖建筑物基礎,拆除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結構。
目前已有用于破裂固體介質的各種液壓、電動劈裂機,這些機械的主要缺點是構造復雜,造價高,而且需要提供機械動力或電力。1984年美國專利第“4,449,754號”沖擊水壓實體結構破裂裝置造價低于上述機械而且不需要提供額外動力。該裝置是由內裝炸藥的缸體、活塞、配重組成,其下部插入預先充滿水的炮孔中。炸藥引爆后,爆炸氣體對水施加壓力,水將壓力傳遞到孔壁使周圍固體介質破裂。該裝置的不足之處在于(1)構造復雜,(2)由于采用加配重的方法阻止反力作用下裝置向上運動,因而十分笨重,內裝9-10克炸藥、活塞與配重的重量就達30公斤,(3)其內部裝藥量也受到了配重的限制,破裂能力低。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設計一種構造簡單、易于制造,破裂能力大的爆破裝置。
該裝置的結構如圖1所示,由爆炸壓力瓶(1)和高壓氣體導管(2)兩部份組成。爆炸壓力瓶(1)內的爆炸室里球形,裝有包裹電雷管(4)和炸藥(5)的紙卷(3),瓶下端有連接高壓氣體導管的瓶頸(6)。高壓氣體導管分成三部分,上端由螺紋與壓力瓶瓶頸(6)連接,并有引爆導線引出孔(7),其中部一側呈平面狀(8),與之相對應的另一側有3-4個側向壓力孔(9),導管下部內徑(10)小于其中部和上部。
該裝置的另一種形式如圖2所示,爆炸壓力瓶(11)的爆炸室呈圓柱形,其下部有螺紋與高壓氣體導管(12)相連。高壓氣體導管仍分三部份,上部有與爆炸壓力瓶連接的螺紋并設有導線引出孔(13);導管中部一側呈平面狀(14),與其對應的一側有3-4個側向壓力孔(15),導管下部的內徑小于其中部和上部。導管上部的內徑略大于中部,便于固定紙卷。
該裝置的使用方法是引爆瓶內炸藥,高壓氣體通過導管進入炮孔,在孔壁上產生巨大壓力,周圍的固體介質在孔內壓力作用下開裂,為提高作用在孔壁上的壓力也可預先在炮孔中裝入水,由水將瓶內氣體壓力傳遞到孔壁。由于導管平面一側與大氣相通,側向壓力孔一側與爆破時瓶內產生的高壓氣體相通,在高壓氣體作用下高壓氣體導管有平面的一側,上端和下端緊壓在孔壁上,摩擦阻力與向上的推力平衡,阻止了裝置向孔口方向運動。
該裝置可根據不同的爆破工程需要制造。如圖1,球型瓶,內徑D為100mm,壁厚為40mm,高壓氣體導管長度L為206mm,用σs>3200kg/cm2、σb>5800kg/cm2的鋼材制造,瓶內最大裝藥量為100克2#巖石硝銨炸藥。
該結構的爆破裝置在孔內充水的狀況下,在孔壁上產生的最大壓力可達1500kg/cm2以上,在孔內不充水的情況下最大壓力可達600-700kg/cm2以上。
權利要求
1.破裂固體介質的爆破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裝置是由鋼瓶(1)和高壓氣體引出導管(2)、電雷管(4)、炸藥(5)組成a、所述鋼瓶(1)內裝有紙卷(3)包裹的炸藥(5)和電雷管(4),紙卷(3)位于鋼瓶(1)內的中心位置。b、所述高壓氣體引出導管(2)的一側有數個側向壓力孔,側向壓力孔相對應的導管外側除上端與鋼瓶相連接的螺紋段和下端是園柱形外,中部呈平面狀(8)。
2.權利要求
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高壓氣體引出導管上的側向壓力孔有3~4個,導管下部的氣體出口較其余部份小。
3.權利要求
1、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鋼瓶(1)是球形的,內腔直徑100mm、壁厚為40mm,用σs>3200kg/cm2,σb>5800kg/cm2的鋼材制造,高壓氣體引出導管長度為206mm,瓶內最大裝藥量可達100g2#巖石硝銨炸藥。
4.權利要求
1、2所述的爆炸裝置,其特征在于爆炸壓力瓶是園柱形的,內腔也是呈園柱形,高壓氣體引出導管的上口大于中部,便于固定包裹炸藥、雷管的紙卷,保持炸藥在鋼瓶中心。
專利摘要
破裂固體介質的爆破裝置屬于控制爆破技術領域:
。主要用于開采石材荒料,破碎孤立巨石,開挖建筑物基礎,拆除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結構。其裝置是由鋼瓶、雷管、炸藥和和高壓氣體引出導管構成。高壓氣體引出導管一側有3—4個側向壓力孔,另一側的中部呈平面狀,以防止該裝置跳出炮孔。
文檔編號E21C37/14GK87208739SQ87208739
公開日1988年3月23日 申請日期1987年5月29日
發(fā)明者姚克音 申請人:后勤工程學院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