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炮掘工作面前探梁自動水幕及其工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煤礦井下防塵設備。
背景技術:
目前煤礦井下炮掘工作面都安裝有自動噴霧裝置,以消除放炮后的煙塵?,F(xiàn)有的噴霧裝置是在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設置噴頭,電磁閥或擺錘自動控制噴霧的開啟。存在以下不足防塵水質不好時電磁閥被堵塞和電磁閥頻繁啟動易燒毀;噴霧頭安裝離工作面太近容易被放炮擊壞,安裝的太遠,工作面積存煙塵。
發(fā)明內容
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炮掘工作面前探梁自動水幕。在炮掘工作面一般都采用前探梁做臨時頂板支護。本發(fā)明適用于用前探梁臨時支護的炮掘工作面。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取的技術方案是它包括噴頭、水管和自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噴頭安裝在距炮掘工作面1-2米處的前探梁的內槽中;所述的自動控制裝置安裝在前探梁的后端;所述的水管與噴頭接通后從前探梁內槽中延伸至前探梁后端,并與自動控制裝置的出水口接通;所述的自動控制裝置的構造是它包括水閥門、沖擊板、支撐桿、卡盤、重錘和連桿機構;重錘通過支撐桿連接在可轉動的卡盤上,常態(tài)下重錘處于水閥門手柄的關閉位置;沖擊板固定在連桿機構的一端,且板面迎著放炮沖擊方向;連桿機構的另一端常態(tài)下卡在卡盤的卡槽中,使卡盤處于鎖定狀態(tài)。本發(fā)明工作原理是借助工作面放炮時的氣體沖擊波作用于沖擊板,帶動連桿機構動作,連桿機構脫離卡盤的卡槽,重錘解鎖后下落作用于水閥門手柄上,進而打開水閥進行噴霧降塵;降塵過程結束后,人工關閉水閥門停止噴霧,待下次放炮時再啟動。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I、具有爆破沖擊波自動噴霧功能,靈敏度高;放炮即噴。2、噴霧頭安裝在前探梁槽內,一是噴霧頭不易被炮擊損壞,二是距工作面近,放炮時噴霧包圍整個炮區(qū),增加降塵效果。3、自動控制裝置的所有配件可以裝在一個鐵箱內,結構緊湊,便于攜帶與安裝。本發(fā)明經(jīng)在申請人71503E回風巷進行了試用,試用效果很好,現(xiàn)已在全礦所有掘進工作面推廣應用。
圖I是本發(fā)明的示意圖;圖中1-沖擊板,2-連桿機構,3-卡盤,4-卡槽,5-重錘,6-手柄,7-水閥門,8-前探梁,9-水管,10-噴頭。
具體實施例方式如圖I所示,本發(fā)明包括噴頭10、水管9和自動控制裝置,噴頭10安裝在距炮掘工作面1-2米處的前探梁8的內槽中;自動控制裝置安裝在前探8梁的后端;水管9與噴頭10接通后從前探梁8內槽中延伸至前探梁8后端,并與自動控制裝置的出水口接通;所述的自動控制裝置的構造是它包括水閥門7、沖擊板I、支撐桿、卡盤3、重錘5和連桿機構2 ;重錘5通過支撐桿連接在可轉動的卡盤3上,常態(tài)下重錘5處于水閥門7手柄的關閉位置;沖擊板I固定在連桿機構2的一端,且板面迎著放炮沖擊方向;連桿機構2的另一端常態(tài)下卡在卡盤3的卡槽中,使卡盤3處于鎖定狀態(tài)。本發(fā)明工作是借助工作面放炮時的氣 體沖擊波作用于沖擊板1,帶動連桿機構2動作,連桿機構2脫離卡盤3的卡槽,重錘解鎖后下落作用于水閥門7手柄上,進而打開水閥進行噴霧降塵;降塵過程結束后,人工關閉水閥門7停止噴霧,待下次放炮時再啟動。
權利要求
1.一種炮掘工作面前探梁自動水幕,它包括噴頭、水管和自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噴頭安裝在距炮掘工作面1-2米處的前探梁的內槽中;所述的自動控制裝置安裝在前探梁的后端;所述的水管與噴頭接通后從前探梁內槽中延伸至前探梁后端,并與自動控制裝置的出水口接通;所述的自動控制裝置的構造是它包括水閥門、沖擊板、支撐桿、卡盤、重錘和連桿機構;重錘通過支撐桿連接在可轉動的卡盤上,常態(tài)下重錘處于水閥門手柄的關閉位置;沖擊板固定在連桿機構的一端,且板面迎著放炮沖擊方向;連桿機構的另一端常態(tài)下卡在卡盤的卡槽中,使卡盤處于鎖定狀態(tài)。
2.一種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自動水幕的工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借助工作面放炮時的氣體沖擊波作用于沖擊板,帶動連桿機構動作,連桿機構脫離卡盤的卡槽,重錘解鎖后下落作用于水閥門手柄上,進而打開水閥進行噴霧降塵;降塵過程結束后,人工關閉水閥門停止噴霧,待下次放炮時再啟動。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炮掘工作面前探梁自動水幕及其工作方法,它包括噴頭、水管和自動控制裝置,所述的噴頭安裝在距炮掘工作面1-2米處的前探梁的內槽中;所述的自動控制裝置安裝在前探梁的后端;所述的水管與噴頭接通后從前探梁內槽中延伸至前探梁后端,并與自動控制裝置的出水口接通;所述的自動控制裝置的構造是它包括水閥門、沖擊板、支撐桿、卡盤、重錘和連桿機構;重錘通過支撐桿連接在可轉動的卡盤上,常態(tài)下重錘處于水閥門手柄的關閉位置;沖擊板固定在連桿機構的一端,且板面迎著放炮沖擊方向;連桿機構的另一端常態(tài)下卡在卡盤的卡槽中,使卡盤處于鎖定狀態(tài)。本發(fā)明具有爆破沖擊波自動噴霧功能,靈敏度高;放炮即噴。
文檔編號E21F5/14GK102635387SQ20121007241
公開日2012年8月15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3月19日
發(fā)明者張京泉 申請人:新汶礦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協(xié)莊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