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煤礦救生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煤礦救生裝置。
背景技術(shù):
煤礦救生孔地面施工完井后,通過貫穿避難硐室和地面的鉆孔,需從地面引入壓風管路、引入流食管路、通訊管路和電纜四條生命管線以及獨立的供電、通訊系統(tǒng)?,F(xiàn)有的方案是分別將四條管線和供電、通訊系統(tǒng)引入到地下,操作時間長、工序復(fù)雜。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shù)的不足,提供一種能夠一次性同時下入多條管路的煤礦救生裝置。本實用新型的技術(shù)方案提供一種煤礦救生裝置,包括至少兩條管路,還包括托盤,所述托盤上開設(shè)有至少兩個通孔,所述管路穿過所述通孔并與所述通孔固定連接,所述管路伸入到救生孔中。優(yōu)選地,所述管路有四條,分別為流食管、風管、通訊管和電纜管。優(yōu)選地,四條所述管路和一個所述托盤組成一組管路單元,所述煤礦救生裝置包括至少兩組管路單元,所述托盤的直徑小于所述救生孔的直徑。優(yōu)選地,最底部所述管路單元的所述管路的底端連接有錐形的引鞋,相鄰的其中一根所述管路的頂端與 另一根所述管路的底端通過管箍連接,最頂部所述管路單元的所述托盤與蓋板連接,所述蓋板位于所述救生孔的孔口的上方。優(yōu)選地,所述蓋板的底面設(shè)有提耳,鋼絲繩的首端牽引電纜下入到所述電纜管中,鋼絲繩的尾端綁在所述提耳上。優(yōu)選地,所述電纜先利用帆布包裹后,再利用所述鋼絲繩綁緊。優(yōu)選地,所述救生孔的所述孔口處還設(shè)有套管,所述蓋板與所述套管連接。采用上述技術(shù)方案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利用托盤將至少兩條管路集成為一個管路單元,將一個管路單元一次性下入到救生孔中,操作簡便、節(jié)省工作時間。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煤礦救生裝置的主視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煤礦救生裝置的局部俯視圖。附圖標記對照表:I—流食管 2—風管 3—通訊管4——電纜管 5——托盤 6——救生孔7—引鞋8—蓋板9—套管41-鋼絲繩 42-電纜 81-提耳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jié)合附圖來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煤礦救生裝置從救生孔6深入到地下煤礦中,為地下的人員提供生活必需用品和能源,煤礦救生裝置包括管路有四條,分別為流食管1、風管2、通訊管3和電纜管4。其中,流食管I用于輸送水和液態(tài)食物,風管2用于提供空氣,通訊管3用于提供與地面聯(lián)系的通訊線纜,電纜管4為地下提供電源。還包括托盤5,托盤5上開設(shè)有四個通孔,管路(1、2、3、4)分別穿過對應(yīng)的通孔并與通孔固定連接,管路(1、2、3、4)伸入到救生孔6中。由于利用托盤5將四條管路集成為一個管路單元,將一個管路單元一次性下入到救生孔6中,操作簡便、節(jié)省工作時間。較佳地,管路可以是兩條,或三條,或四條以上。只要將至少兩條管路與托盤集成為一個單元,能夠一次性放入救生孔中,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較佳地,四條管路(1、2、3、4)和一個托盤5組成一組管路單元,煤礦救生裝置包括至少兩組管路單元,托盤5的直徑小于救生孔6的直徑。最底部管路單元的管路的底端連接有錐形的引鞋7,相鄰的其中一根管路的頂端與另一根管路的底端通過管箍(圖未示)連接,最頂部管路單元的托盤與蓋板8連接,蓋板8位于救生孔6的孔口的上方。首先,將第一組管路單元(即最底部管路單元)的用夾板夾緊,再用吊車和鋼絲繩套將四條管路(1、2、3、4)一起下入救生孔6中內(nèi),第一組管路單元的管路的底端設(shè)有引鞋,引鞋是用生鐵、水泥或硬木制成的一個錐狀體,用以防止管路底口碰刮或插入井壁中,引導(dǎo)管路順利下至井底;然后利用管箍將第一組管路單元的管路的頂端與第二組管路單元的管路的底端連接,再將第二組管路單元用吊車和鋼絲繩套將管路下入救生孔6處;此后的管路單元以第二組方式依次下入救生孔6內(nèi)。最后,將最后一組管路單元(即最頂部管路單元)的托盤5與蓋板8連接, 最后一組管路單元的托盤5暴露在地面上,其他的托盤5均深入到了救生孔6中。本實施例中,如圖1-2所示,蓋板8的底面設(shè)有提耳81,鋼絲繩41的首端牽引電纜42下入到電纜管4中,鋼絲繩41的尾端綁在提耳81上。較佳地,電纜42先利用帆布包裹后,再利用鋼絲繩41綁緊。較佳地,如圖1所示,救生孔6的孔口處還設(shè)有套管9,蓋板8與套管9焊接。套管9用于支撐和提升蓋板8,為鋼絲繩41綁在提耳81上預(yù)留了操作空間。以上所述的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較佳的實施例。應(yīng)當指出,對于本領(lǐng)域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來說,在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基礎(chǔ)上,還可以做出若干其它變型,也應(yīng)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煤礦救生裝置,包括至少兩條管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托盤,所述托盤上開設(shè)有至少兩個通孔,所述管路穿過所述通孔并與所述通孔固定連接,所述管路伸入到救生孔中。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煤礦救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路有四條,分別為流食管、風管、通訊管和電纜管。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煤礦救生裝置,其特征在于,四條所述管路和一個所述托盤組成一組管路單元,所述煤礦救生裝置包括至少兩組管路單元,所述托盤的直徑小于所述救生孔的直徑。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煤礦救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最底部所述管路單元的所述管路的底端連接有錐形的引鞋,相鄰的其中一根所述管路的頂端與另一根所述管路的底端通過管箍連接,最頂部所述管路單元的所述托盤與蓋板連接,所述蓋板位于所述救生孔的孔口的上方。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煤礦救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的底面設(shè)有提耳,鋼絲繩的首端牽引電纜下入到所述電纜管中,鋼絲繩的尾端綁在所述提耳上。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煤礦救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纜先利用帆布包裹后,再利用所述鋼絲繩綁緊。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煤礦救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救生孔的所述孔口處還設(shè)有套管,所述 蓋板與所述套管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煤礦救生裝置,包括至少兩條管路,還包括托盤,所述托盤上開設(shè)有至少兩個通孔,所述管路穿過所述通孔并與所述通孔固定連接,所述管路伸入到救生孔中。本實用新型利用托盤將至少兩條管路集成為一個管路單元,將一個管路單元一次性下入到救生孔中,操作簡便、節(jié)省工作時間。
文檔編號E21F11/00GK203146002SQ20122074651
公開日2013年8月21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28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2年12月28日
發(fā)明者高啟瑜, 袁東平, 周光, 金萬海 申請人: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神華寧夏煤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