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抽油桿刮油防噴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裝置屬于油田有桿泵采油修井起抽油桿時的一種安全防護設備。
實踐表明長期以來,有桿泵采油井在修井起抽油桿時存在著井噴需要壓井,抽油桿帶出原油,沾污井場和人身,以及清除抽油桿上結蠟的困難等問題。
目前,國內有些油田起抽油桿時,井口加裝一種單膠皮芯子的刮油器,可以刮除抽油桿上的原油,并把井內涌出的油氣引向一側,但不能防噴,也不能去蠟。所以,在井內含氣較多和壓力較高時仍然需要壓井。而且,為了清洗抽油桿上的石蠟,還得將抽油桿一根根放入專門的清洗管內,用蒸汽加熱后拉出的同時用皮繩刮蠟。
那種刮油器在抽油桿上裝有尼龍刮蠟器和扶正器時則無法使用,所以大多數油田只好在壓井后起抽油桿時,直接用皮繩刮油,抽油桿全部起完擺到架子上以后,再用蒸汽從外部吹洗去蠟。這種作法,會由于清水壓井而引起油井投產后生產長期不正常。并且,抽油桿上的石蠟吹洗不徹底,也容易造成修井反工或很快重新結蠟。
國外產品目錄上介紹過幾種抽油桿刮油器,有的據稱可以通過尼龍刮蠟器,但卻只有一個膠芯不能防止井噴,也不能清除石蠟。參見美國“Catalogy 1988-1989”。
本裝置的目的是為了在檢泵起抽油桿過程中,能夠同時進行抽油桿刮油、刮蠟、并防止井噴而設計的。
本裝置主要由外殼和膠皮芯子組成,其特殊之處是外殼1內裝有兩個膠皮芯子2、3,膠皮芯子2、3中間裝有隔環(huán)4,隔環(huán)4的內徑與油管內徑相同,隔環(huán)的高度大于刮蠟器的長度,隔環(huán)內孔側壁上有若干個小孔。
膠皮芯子由上下兩部分組成,上部分由20~30mm厚的橡膠構成,其上端面呈平面,且與水平面成0~30°的角度,其下端面5上有一圓環(huán)凹槽6,凹槽的斷面成三角形或梯形使橡膠周邊形成裙邊7,膠皮芯子的下部呈喇叭狀和空心圓柱體的結合體,其錐面與水平面成45°~60°角度(上部最大外徑大于下部最大外徑10~50mm)。膠皮芯子的中間由直徑為14~20mm的孔洞構成,膠皮芯子用橡膠硬度為50~60°的耐油,耐磨,膨脹性好的橡膠制成。外殼下端具有絲扣,其一側有與活動鍋爐相連接的管子接頭8。
本裝置的優(yōu)點是可以將目前油井作業(yè)中的三道工序合并在一起,由該裝置統(tǒng)一完成,提高工效,減少作業(yè)程序,保護油井,節(jié)約熱能,作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圖1為該裝置的結構圖。
圖2為該裝置在本井口上安裝使用時的示意圖。實施例將該刮油防噴器通過絲扣安裝在井口裝置17上,使抽油桿穿過其內部的膠皮芯子,將管子接頭8與活動鍋爐12通過蒸汽膠管11連通,在接頭8與活動鍋爐12中間安裝有控制閥10及定壓閥9。
起抽油桿13前,先打開生產閥門16放除井內過剩的壓力,直至不噴或流量穩(wěn)定后關閉,開始起抽油桿13。當抽油桿接箍14及尼龍刮蠟器15上行通過下芯子3時,上心子2保持密封;通過上芯子2時,下心子密封。所以可在井內存在壓力的情況下起出刮蠟器15,并將抽油桿13上的油刮除干凈。當發(fā)現起出的抽油桿上有蠟痕或預計快到結蠟位置時,打開控制閥10向井內緩慢通入蒸汽,并繼續(xù)起抽油桿13。蒸汽量以剛能化蠟即可,不宜過大,有時可間歇通汽,抽油桿快起完時即停汽。井內刮除的石蠟將在油管液面以上重新凝結,隨后起油管時將石蠟可全部帶出地面,不會通過泄油器孔眼流入井筒。
權利要求1.一種由外殼和膠皮芯子構成的抽油桿刮油防噴器,其特征是外殼內安裝有兩個膠皮芯子,膠皮芯子之間裝有隔環(huán),外殼的下端具有絲扣,外殼下部的側面有聯(lián)接蒸汽管子的接頭。
2.根據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抽油桿刮油防噴器,其特征是(1)膠皮芯子由上下兩部構成,上部為20~30mm厚的橡膠構成,其上端面呈平面,且與水平面成0~30°角度,其下端面有一環(huán)形凹槽,凹槽端面成三角形或梯形;(2)下部為一錐形和空心圓柱形構成,其錐面與水平面成50~60°角度;(3)膠皮芯子的上部分最大外徑比其下部分的最大外徑大10~50mm;(4)膠皮芯子中間的孔洞直徑為14~20mm(5)隔環(huán)的內徑與油管內徑相同,隔環(huán)內孔側壁上有若干個小孔。
3.根據權力要求書1或2所述的抽油桿刮油防噴器,其特征為膠皮芯子所用橡膠硬度為50~60°的耐油、耐磨、脹縮性好的橡膠制成。
專利摘要該抽油桿刮油防噴器主要由外殼內安裝兩個膠皮芯子構成,在檢泵起抽油桿過程中能夠同時進行刮油、刮蠟,并防止井噴,可以在油井具有一定壓力的情況下起出抽油桿和尼龍刮蠟器,克服了目前抽油井修井起抽油桿時分別進行的清水壓井,皮繩刮油,蒸汽吹洗結蠟的工作方法,提高工效,減少作業(yè)程序,可以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文檔編號E21B33/06GK2054824SQ8921700
公開日1990年3月21日 申請日期1989年9月9日 優(yōu)先權日1989年9月9日
發(fā)明者周世賢 申請人:周世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