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
背景技術:
如專利文獻I所示,以往的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中,起振體的起振體軸承使用球軸承。在專利文獻I中,當起振體軸承的保持器上設置的凹處位于長軸方向位置時,凹處具有大致以保持于凹處的球中心為中心的圓弧狀面?,F(xiàn)有技術文獻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I :日本特開昭62-72946號公報但是,如專利文獻I所示,以往的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中,由于使用球軸承,所以起振體軸承的壽命變短。為了延長起振體軸承的壽命,有效方法是從球軸承變更為滾子軸承。但是,即使單純代替球來使用滾子,也留有發(fā)生偏斜問題的危險。由于發(fā)生偏斜,即便使用滾子軸承,也導致傳遞轉矩的降低、起振體軸承的短壽命化等。
發(fā)明內容
因此,本發(fā)明是為解決所述問題點而完成的,其課題在于,提供一種提高傳遞轉矩且可使起振體軸承長壽命化的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本發(fā)明是通過如下裝置解決所述課題的,即一種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具有起振體;外齒輪,配置于該起振體的外周,并具有通過該起振體的旋轉而撓曲變形的撓性;內齒輪,與該外齒輪內嚙合并具有剛性;及起振體軸承,配置于所述起振體與所述外齒輪之間,其中,所述起振體軸承具備作為滾動體的滾子和保持該滾子的保持器,在所述起振體的短軸附近的特定范圍內設置有荷載減少區(qū)域,該荷載減少區(qū)域減少所述滾子從該起振體及所述外齒輪所承受的荷載。本發(fā)明中,作為滾動體未使用球而是將滾子用于起振體軸承。因此,可提高傳遞轉矩,并且能使起振體軸承長壽命化。并且,針對使用滾子而有可能發(fā)生的偏斜,著眼于起振體的短軸附近的特定范圍內的外齒輪與內齒輪的關系來防止所述偏斜。即,由于在該特定范圍內外齒輪與內齒輪并不嚙合,所以在該范圍(非嚙合范圍)內設置有減少滾子從起振體及外齒輪所承受的荷載的荷載減少區(qū)域。借助于此,能夠大致排除實際上從起振體及外齒輪承受的、向滾子傳遞的起振體半徑方向的荷載,作為滾動體的滾子在該荷載減少區(qū)域中從保持器以外成為大致自由的狀態(tài),并且大體上只進行公轉。即,即使?jié)L子在繞起振體外周公轉時傾斜,當移動至該荷載減少區(qū)域時也可通過保持器排列滾子并消除其傾斜。因此,本發(fā)明中即使使用滾子作為滾動體,也能夠防止因偏斜引起的起振體軸承從起振體的推出、或者滾動阻力增大、或者轉矩傳遞效率下降、或者壽命下降等。
發(fā)明效果根據(jù)本發(fā)明,提高傳遞轉矩且能夠使起振體軸承長壽命化。
圖I是表示本發(fā)明的第I實施方式所涉及的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的整體結構的一例的截面圖。圖2是表示該裝置的起振體的圖。圖3是表示該裝置的起振體的圖。圖4是組合該裝置的起振體和起振體軸承的概要圖。
圖5是表示該裝置的起振體軸承的滾子與保持器的關系的圖。圖6是該裝置的內齒輪與假想外齒輪的嚙合示意圖。圖7是該裝置的外齒輪與內齒輪的嚙合圖。圖8是表示本發(fā)明的第2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起振體形狀的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參考附圖詳細說明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的一例。圖I是表示本發(fā)明的第I實施方式所涉及的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的整體結構的一例的截面圖,圖2、3是表示該裝置的起振體的圖,圖4是組合該裝置的起振體和起振體軸承的概要圖,圖5是表示該裝置的起振體軸承的滾子與保持器的關系的圖,圖6是該裝置的內齒輪與假想外齒輪的嚙合示意圖,圖7是該裝置的外齒輪與內齒輪的嚙合圖,圖8是表示本發(fā)明的第2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起振體的形狀的圖。最先,主要利用圖I和圖2對本實施方式的整體結構進行概要說明。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100具有起振體104 ;外齒輪120A、120B,配置于起振體104的外周,并具有通過起振體104的旋轉而撓曲變形的撓性;減速用內齒輪130A和輸出用內齒輪130B,分別與外齒輪120A、120B內嚙合并具有剛性;及起振體軸承110A、110B,配置于起振體104與外齒輪120A、120B之間。以下,對各構成要件進行詳細說明。如圖2 (A)、圖2 (B)所示,起振體104為柱狀,中央形成有插入未圖示的輸入軸的輸入軸孔106。在輸入軸孔106中設置有鍵槽108,以使在插入輸入軸并旋轉時起振體104與輸入軸一體旋轉。如圖2、3所示,起振體104以將2個圓弧部(第I圓弧部FA、第2圓弧部SA)連接在一起的形狀構成。第I圓弧部FA的曲率半徑為R1,構成用于使外齒輪120A和減速用內齒輪130A嚙合的圓弧部分(也稱為嚙合范圍)。第2圓弧部SA的曲率半徑為R2,構成外齒輪120A和減速用內齒輪130A不嚙合的范圍的圓弧部分(也稱為非嚙合范圍)。第I圓弧部FA的長度由角度0規(guī)定。此時,如圖3所示,若將起振體104的長軸方向X的半徑設為R,則將偏心量設為L,用式(I)表示第I圓弧部FA的曲率半徑Rl。Rl=R-L (I)并且,如圖3所示,在第I圓弧部FA與第2圓弧部SA的連接部分A處通用切線T。因此,起振體104的曲率半徑R2與曲率半徑Rl共同具有角度0處第I圓弧部FA與第2圓弧部SA的連接部分A至點B,并且進而由從點B延長的到與Y軸(起振體104的短軸方向)的交點C為止的長度來規(guī)定。即,用式(2)表示第2圓弧部SA的曲率半徑R2。R2=R-L+L/cos 0 (2)在此,將通過曲率半徑Rl的第I圓弧部FA而撓曲變形的外齒輪120A的曲率半徑設為假想外齒輪120C的曲率半徑。假想外齒輪120C是為了使外齒輪120A與減速用內齒輪130A理想地嚙合而作為如圖6所示的基本形狀為圓形且具有剛性的齒輪而假想的齒輪。通過設想這種假想外齒輪120C,能夠容易規(guī)定起振體104的角度0與偏心量L。起振體軸承IlOA為配置于起振體104的外側(外周)與外齒輪120A的內側之間的軸承,如圖I所示,包括內圈112、保持器114A、作為滾動體的滾子116A及外圈118A。內圈 112的內側與起振體104抵接,而內圈112與起振體104 —體旋轉。如圖4所示,保持器114A為設置有凹處114AA和支柱114AB的圓形部件。凹處114AA是沿著內圈112的外周為了可旋轉地保持滾子116A而在周向上以一定間隔設置的孔。支柱114AB在周向上劃分該凹處114AA并將保持器114A設為圓形。滾子116A為圓柱形(包含滾針)。因此,與滾動體為球時相比,使?jié)L子116A與內圈112及外圈118A接觸的部分增加。即,通過使用滾子116A,可使起振體軸承IlOA的傳遞轉矩增大,且使之長壽命化。外圈118A配置于滾子116A的外側。外圈118A與配置于其外側的外齒輪120A —同通過起振體104的旋轉而撓曲變形。在此,不改變外圈118A的外徑(直徑)Doo,而僅使其內徑(直徑)Doi比平常更大(即,使外圈118A的半徑方向的厚度To減薄)。這樣在起振體104裝配起振體軸承IlOA時(在起振體104的外周配置起振體軸承IlOA時),能夠在起振體104的短軸附近的特定范圍即非嚙合范圍SA設置使?jié)L子116A從起振體104及外齒輪120A承受的荷載減少的荷載減少區(qū)域LA。具體而言,如圖4所示,在該非嚙合范圍SA中,通過在滾子116A與外圈118A的內周面(稱為外圈軌道面)118AA之間設置徑向間隙Gr,能夠排除滾子116A所承受的起振體104的半徑方向荷載。即,此處的“減少荷載”是指,排除(或消除)滾子116A從起振體104及外齒輪120A承受的起振體104的半徑方向荷載。并且,荷載減少區(qū)域LA是指處于非嚙合范圍SA且包含相對滾子116A排除起振體104的半徑方向的荷載的角度的角度范圍。在本實施方式中,如圖4所示,荷載減少區(qū)域LA成為與非嚙合范圍SA相同程度或比非嚙合范圍SA狹窄的角度范圍。在此,對圖5所示的滾子116A和保持器114A的運動進行說明。從嚙合端部位置Pl進入非嚙合范圍SA內的滾子116A在形成有徑向間隙Gr的區(qū)域(荷載減少區(qū)域LA)中立刻失速而成為自由狀態(tài)。并且,在短軸方向Y的位置P2附近,滾子116A在周向上被保持器114A的支柱114AB擠壓而排列。而且,滾子116A以被排列的狀態(tài)在嚙合端部的位置P3進入嚙合范圍FA,自行自轉和公轉。如圖I所示,外齒輪120A與減速用內齒輪130A內嚙合。外齒輪120A包括基礎部件122和外齒124A?;A部件122為支承外齒124A且具有撓性的筒狀部件,配置于起振體軸承IlOA的外側。外齒124A由圓柱形銷構成,并由環(huán)狀部件126A保持于基礎部件122上。如圖I所示,外齒輪120B與輸出用內齒輪130B內嚙合。并且,外齒輪120B與外齒輪120A同樣地包括基礎部件122和外齒124B。外齒124B的數(shù)量與外齒124A相同,且由相同的圓柱形銷構成,并由環(huán)狀部件126B保持于基礎部件122上。在此,基礎部件122將外齒124B與外齒124A —起共同支承。因此,起振體104的偏心量L以同相位傳遞至外齒124A和外齒124B。如圖I所示,減速用內齒輪130A由具有剛性的部件形成。減速用內齒輪130A具備比外齒輪120A的外齒124A的齒數(shù)多i (i為2以上)個的齒數(shù)。減速用內齒輪130A上通過螺栓孔132A固定未圖示的外殼。而且,減速用內齒輪130A通過與外齒輪120A嚙合來對起振體104的旋轉進行減速。另一方面,輸出用內齒輪130B與減速用內齒輪130A同樣地也由具有剛性的部件形成。輸出用內齒輪130B具備與外齒輪120B的外齒124B的齒數(shù)相同的內齒128B的齒數(shù)。另外,在輸出用內齒輪130B上,通過螺栓孔132B安裝未圖示的輸出軸,與外齒輪120B的自轉相同的旋轉被輸出至外部。 在此,為了確定所嚙合的齒形,規(guī)定圖6所示的假想外齒輪120C。使減速用內齒輪130A的內齒128A的齒數(shù)(102)相對于外齒輪120A的外齒124A的齒數(shù)(100)多2齒。即,齒數(shù)差為i=2。因此,設想比減速用內齒輪130A的齒數(shù)(102)例如少4齒(j=4, j > i)的假想外齒輪120C,將其齒形作為基準。在本實施方式中,由于外齒輪120A使用圓柱形銷作為外齒124A,所以其齒形為圓弧齒形。即,假想外齒輪120C的成為基準的齒形成為基于外齒124A的圓弧齒形。因此,為了實現(xiàn)外齒124A與內齒128A的完全的理論嚙合,決定次擺線齒形作為內齒128A的齒形。若決定假想外齒輪120C,則能夠求出起振體104的外周形狀。另外,針對與外齒124B嚙合的內齒128B的齒形既可適用次擺線齒形,也可適用其他齒形。接著,主要利用圖I對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100的動作進行說明。若起振體104通過未圖示的輸入軸旋轉而旋轉,則根據(jù)其旋轉狀態(tài),通過起振體軸承IlOA而使外齒輪120A撓曲變形。另外,此時外齒輪120B也通過起振體軸承IlOB以與外齒輪120A相同的相位撓曲變形。外齒輪120A、120B的撓曲變形是根據(jù)起振體104的長軸方向X的曲率半徑Rl的形狀形成的。即,圖4所示的起振體104的外周的曲率半徑Rl的第I圓弧部FA的部分中的位置處,由于曲率恒定,所以撓曲應力成為恒定。第I圓弧部FA與第2圓弧部SA的連接部分A中的位置處,由于切線T相同,所以能防止連接部分處的急劇的撓曲變形。同時,連接部分A中,由于沒有滾子116A、116B的急劇的位置變動,所以滾子116AU16B的滑動少,轉矩的傳遞損失少。外齒輪120AU20B由起振體104撓曲變形,由此第I圓弧部(嚙合范圍)FA的部分中,通過起振體軸承110A、1 IOB的內圈112的外周面(內圈軌道面)與滾子116A、116B的接觸,經(jīng)內圈112從起振體104向滾子116A、116B傳遞向半徑方向外側的撓曲荷載。同時,通過滾子116AU16B與起振體軸承110AU10B的外圈118AU18B的內周面(外圈軌道面)118AA、118BA的接觸,從滾子116A、116B向起振體軸承110A、IIOB的外圈118A、118B傳遞向半徑方向外側的撓曲荷載。通過傳遞至外圈118A的撓曲荷載,夕卜齒124A向半徑方向外側移動(A Q0)而嚙合于減速用內齒輪130A的內齒128A。同樣,通過傳遞至外圈118B的撓曲荷載,外齒124B嚙合于輸出用內齒輪130B的內齒128B。在此,圖7 (A)中表示減速用內齒輪130A與外齒輪120A嚙合的狀態(tài),圖7 (B)中表示輸出用內齒輪130B與外齒輪120B嚙合的狀態(tài)。嚙合時,由于外齒124AU24B為可旋轉的銷,所以降低由嚙合引起的傳遞轉矩的損失。另外,由于以與外齒124A完全理論嚙合的方式形成內齒128A的齒形,所以由多個齒同時嚙合。因此,施加于齒面的面壓得以分散而能夠傳遞大轉矩。另外,由于滾子116A、116B為圓柱形狀,所以耐荷載大,能夠使起振體軸承110A、IlOB長壽命化以及提高傳遞轉矩。同時,圓柱形狀的滾子116AU16B使外齒輪120A、120B的基礎部件122向軸向O平行地撓曲變形。因此,延長外齒124A、124B與內齒128A、128B的壽命,并且維持高的轉矩傳遞。另外,外齒124AU24B在軸向O上分割成減速用內齒輪130A所嚙合的部分和輸出用內齒輪130B所嚙合的部分。因此,當外齒輪120A與減速用內齒輪130A嚙合時,外齒124A和內齒128A不會受外齒124B的影響而在軸向O上以原本就應該嚙合的嚙合面積進行嚙合。同樣,當外齒輪120B與輸出用內齒輪130B嚙合時,外齒124B和內齒128B不會受外齒124A的影響而在軸向O上以原本就應該嚙合的嚙合面積進行嚙合。S卩,通過分割外齒 124A、124B,能夠保持旋轉精度,并能夠防止傳遞轉矩下降。通過撓曲變形,在位于第2圓弧部(非嚙合范圍)SA的起振體104的短軸方向Y的位置處,起振體軸承110A、IlOB向半徑方向內側(AQi)撓曲變形。此時,由于使外圈118A、118B的內徑Doi增大,所以在外圈118AU18B的內周面(外圈軌道面)118AA、118BA與滾子116AU16B之間形成徑向間隙Gr而成為非接觸。即,在短軸附近的特定范圍(非嚙合范圍SA)內且形成有徑向間隙Gr的區(qū)域(荷載減少區(qū)域LA)中,起振體104的半徑方向的荷載未施加于滾子116A、116B而成為大致自由的狀態(tài)。因此,即使?jié)L子116A、116B在嚙合范圍FA內成為傾斜狀態(tài),在非嚙合范圍SA的荷載減少區(qū)域LA中也不會有欲保持滾子116AU16B的傾斜狀態(tài)的起振體104的半徑方向的力。因此,通過在周向上被保持器114A、114B擠壓,滾子116A、116B恢復到(被排列成)沒有傾斜的狀態(tài)。外齒輪120A與減速用內齒輪130A的嚙合位置隨著起振體104的長軸方向X的移動而旋轉移動。在此,若起振體104旋轉I圈,則外齒輪120A的旋轉相位僅變慢與減速用內齒輪130A的齒數(shù)差相應的量。即,基于減速用內齒輪130A的減速比能夠以((外齒輪120A的齒數(shù)-減速用內齒輪130A的齒數(shù))/外齒輪120A的齒數(shù))求出。基于具體數(shù)值的減速比成為((100-102) /100=-1/50)。在此,表示輸入輸出成為反轉的關系。由于外齒輪120B與輸出用內齒輪130B的齒數(shù)均相同,所以外齒輪120B與輸出用內齒輪130B的相互嚙合的部分不會移動,由相同的齒彼此相嚙合。因此,從輸出用內齒輪130B輸出與外齒輪120B的自轉相同的旋轉。其結果,能夠從輸出用內齒輪130B取出將起振體104的旋轉減速至其(-1/50)的輸出。對試制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100的結果進行說明。試制中,將起振體軸承110A、1 IOB的外圈118AU18B的外徑Doo=49. 41mm時的外圈118AU18B的內徑Doi設為比平常更大的值(47mm — 47.01mm)。裝配之后就可以在短軸方向Y的位置(單側)設置徑向間隙Gr (6.5i!m以上)。因此能夠確認使?jié)L動阻力Rt比平常更低(76. 8mNm — 36. 4mNm)。即,如本實施方式所示,通過使外圈118A、118B的外徑Doo保持原來的狀態(tài)而擴大內徑Doi,能夠有效降低滾子116A的滾動阻力Rt。S卩,由于能夠排除施加于滾子116AU16B的半徑方向的荷載,因此能夠有效地防止?jié)L子116AU16B偏斜。
在本實施方式中,作為滾動體未使用球,而是將滾子116A、116B用于起振體軸承110AU10B。因此,能夠提高傳遞轉矩,并且能夠使起振體軸承110AU10B長壽命化。并且,在非嚙合范圍SA內以包含起振體104的短軸方向Y的方式設置使?jié)L子116AU16B從起振體104及外齒輪120AU20B承受的荷載減少的荷載減少區(qū)域LA。具體而言,在該荷載減少區(qū)域LA中,在滾子116A、116B與起振體軸承110A、1 IOB的外圈軌道面118AA、118BA之間設置徑向間隙Gr。由于徑向間隙Gr設置成不會使起振體104變形,所以不會降低起振體104的剛性。并且,大致排除了實際上從起振體104及外齒輪120AU20B承受的、向滾子116A、116B傳遞的起振體104的半徑方向的荷載。因此,滾子116A、116B在該荷載減少區(qū)域LA中從保持器114A、114B以外成為大致自由的狀態(tài),并且大體上只進行公轉。即,即使?jié)L子116AU16B在繞起振體104的外周公轉時傾斜,當移動至荷載減少區(qū)域LA時也可通過在周向上被保持器114AU14B擠壓來排列滾子116AU16B并消除其傾斜狀態(tài)。因此,本發(fā)明中即使使用滾子116AU16B作為滾動體,也能夠防止因偏斜引起的起振體軸承110A、1 IOB從起振體104的推出、或者滾動阻力增大、或者轉矩傳遞效率下降、 或者壽命下降等。即,根據(jù)本發(fā)明,能夠提高傳遞轉矩,并且能夠使起振體軸承110AU10B長壽命化。對本發(fā)明舉出第I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但本發(fā)明并不限于第I實施方式。即,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思想范圍內,可進行改良及設計變更,這是不言而喻的。例如在第I實施方式中,起振體104形狀為組合了 2個圓弧的形狀,但本發(fā)明并不限于此。例如,如圖8所示的第2實施方式所示,可通過只將規(guī)定嚙合范圍的第I圓弧部FA的部分形成于起振體304,而對非嚙合范圍,通過在嚙合端部之間或比其更狹窄的范圍直線(包括接近直線的曲線等)成形來設置荷載減少區(qū)域LA。此時,能夠在起振體304的外周面304A直接形成起振體軸承的內圈軌道面。這樣就能夠將荷載減少區(qū)域LA中的徑向間隙Gr設置于滾子與起振體軸承的內圈軌道面之間,即,滾子與起振體304之間,并能夠獲得與第I實施方式相同的效果。此時,與第I實施方式中所示的起振體的情況相比,由于無需內圈,并且無需使外圈減薄,所以能夠更完全地實現(xiàn)內齒與外齒的嚙合范圍FA中的理論嚙合。另外,也可對于起振體304使用具備內圈的起振體軸承。此時,荷載減少區(qū)域LA中的徑向間隙Gr設置于起振體軸承的內圈與起振體304的外周面304A之間,即,此時也設置于滾子與起振體304之間。此時,也可相應排除從起振體304施加于滾子的半徑方向的荷載,所以能夠相應獲得與第I實施方式相同的效果。另外,當為第I實施方式所示的起振體104的形狀時,也可通過不改變起振體軸承的內圈的內徑而縮小外徑,在滾子與起振體軸承的內圈之間設置荷載減少區(qū)域LA中的徑向間隙Gr。另外,在上述實施方式中,荷載減少區(qū)域LA包含短軸方向Y,但本發(fā)明并不限于此,例如也可不包含短軸方向Y而將其兩側作為荷載減少區(qū)域LA。另外,在第I實施方式中,由圓柱形銷構成外齒124A、124B,但本發(fā)明并不限于此。例如,可在基礎部件122上直接形成外齒124A、124B。即,外齒無需為圓弧齒形,可用次擺線齒形,也可用其他齒形。此時,也可將與外齒對應的齒形作為內齒的齒形使用。另外,在第I實施方式中,從輸出用內齒輪130B取出被減速后的輸出,但本發(fā)明并不限于此。例如,也可應用于不使用輸出用內齒輪,而使用所謂杯型撓曲變形的外齒輪而從該外齒輪只取出其自轉成分的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此時,在軸向上也產(chǎn)生外齒輪的撓曲變形,考慮到這一點,軸承可采用帶錐度的滾子,也可使外齒輪或起振體軸承的軸向形狀預先具有撓曲變形量的傾斜。另外,在第I實施方式中,將內齒輪130A的內齒128A的齒數(shù)與外齒輪120A的外齒124A的齒數(shù)差i設定為2,但本發(fā)明的該齒數(shù)差i并不限于2。例如,只要是2以上的偶數(shù)2i,就可以為適當?shù)臄?shù)。另外,只要假想外齒輪120C的齒數(shù)也少于外齒輪120A的外齒124A的實際齒數(shù),則為適當?shù)臄?shù)即可,且未必一定要設想假想外齒輪120C。工業(yè)上的可利用性本發(fā)明能夠廣泛地應用于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中。本申請主張基于2010年2月3日申請的日本專利申請第2010-022503號的說明書、附圖及權利要求中的公開內容,其全部內容通過參考援用于本說明書中。
符號的說明100-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104、304_起振體,110AU10B-起振體軸承,112-內圈,114A、114B-保持器,114AA、114BA-保持器的凹處,114AB、114BB-保持器的支柱,116A、116B-滾子,118AU18B-外圈,118AAU18BA-外圈軌道面,120AU20B-外齒輪,122-基礎部件,124A、124B-外齒,126A、126B-環(huán)狀部件,128A、128B-內齒,130A-減速用內齒輪(內齒輪),130B-輸出用內齒輪,132A、132B-螺栓孔,304A-起振體的外周面,O -軸向,X-起振體的長軸方向,Y-起振體的短軸方向,F(xiàn)A-第I圓弧部(嚙合范圍),SA-第2圓弧部(非嚙合范圍),LA-荷載減少區(qū)域,Gr-徑向間隙,R-起振體的長軸半徑,Rl-起振體的第I圓弧部的曲率半徑,R2-起振體的第2圓弧部的曲率半徑。
權利要求
1.一種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其具有起振體;外齒輪,配置于該起振體的外周,并具有通過該起振體的旋轉而撓曲變形的撓性;內齒輪,與該外齒輪內嚙合并具有剛性;及起振體軸承,配置于所述起振體與所述外齒輪之間,所述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的特征在于, 所述起振體軸承具備作為滾動體的滾子和保持該滾子的保持器, 在所述起振體的短軸附近的特定范圍內設置有荷載減少區(qū)域,該荷載減少區(qū)域減少所述滾子從該起振體及所述外齒輪所承受的荷載。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荷載減少區(qū)域中,在所述起振體軸承的外圈與所述滾子之間或該起振體與該滾子之間形成徑向間隙。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荷載減少區(qū)域中,在所述起振體軸承的外圈與所述滾子之間或該起振體軸承的內圈與該滾子之間形成徑向間隙。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其傳遞轉矩大且可使起振體軸承長壽命化。該撓曲嚙合式齒輪裝置(100)具有起振體(104);外齒輪(120A、120B),配置于起振體(104)的外周,并具有通過起振體(104)的旋轉而撓曲變形的撓性;內齒輪(130A、130B),外齒輪(120A、120B)所內嚙合并具有剛性;及起振體軸承(110A、110B),配置于起振體(104)與外齒輪(120A、120B)之間,其中,起振體軸承(110A、110B)具備作為滾動體的滾子(116A、116B)及保持滾子(116A、116B)的保持器(114A、114B),在起振體(104)的非嚙合范圍(SA)設置形成有減少滾子(116A、116B)從起振體(104)及外齒輪(120A、120B)承受的荷載的徑向間隙(Gr)的荷載減少區(qū)域(LA)。
文檔編號F16H1/32GK102741586SQ20118000771
公開日2012年10月17日 申請日期2011年1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2月3日
發(fā)明者吉田真司, 安藤學, 田中史人, 芝正昭 申請人:住友重機械工業(yè)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