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試驗臺,特別是關于一種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
背景技術:
在所有交通事故中,客車側翻往往導致重大傷亡,因此提高客車的側翻安全性非 常重要。目前,歐洲經濟委員會(Economic Commission of Europe, ECE)制定了客車側翻 法規(guī)(ECE R66),并強制執(zhí)行。而我國參考ECE R66法規(guī),制訂了《客車上部結構強度的規(guī) 定》(GB/T 17578-1998)的國家標準,以提高我國客車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在客車側翻法 規(guī)中,給出了側翻試驗臺的關鍵尺寸要求,但沒有給出試驗臺的結構設計方案。通過專利檢 索,目前沒有檢索到相關設計專利。在客車側翻法規(guī)中,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可作為整車 車身側翻試驗的一種等效認證手段。由于大客車整車側翻試驗成本高昂,試驗周期長,而車 身段試驗成本和試驗周期都將大大縮短,因此必將成為今后客車側翻試驗的主要手段,而 側翻試驗臺是車身段側翻試驗所不可或缺的設備之一。
發(fā)明內容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制造方便,成本低廉且重量較輕的 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以下技術方案一種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 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底座、一翻轉平臺和一木質結構的地板,所述底座和翻轉平臺均采用 客車車身骨架結構中的型鋼焊接制成;所述底座頂部一側外沿通過一轉動銷活動連接所述 翻轉平臺,所述翻轉平臺的上表面通過若干螺栓固定連接所述地板。所述翻轉平臺采用截面尺寸為40X40X2毫米的空心矩形管和截面尺寸為 Φ20X 2毫米的空心圓管焊接制成,其包括由所述空心矩形管組成的頂層框架和底層框架, 在所述翻轉平臺與所述底座的連接側,所述頂層框架一側與所述底層框架一側共同連接至 一根所述空心矩形管,所述空心矩形管下表面焊接五根帶有孔洞的短豎管,且在所述空心 矩形管上通過十一根豎向垂直的空心矩形管焊接一根空心圓管,焊接成一護欄。所述頂層框架與所述底層框架內均設置有三根橫管和三根縱管,焊制成網格狀結 構;所述底層框架上,靠近所述轉動銷的一網格段,采用五根呈傾斜狀的空心矩形管連接所 述頂層框架和底層框架共同端的所述空心矩形管。所述頂層框架與所述底層框架之間,各所述橫管與各所述縱管的交點處均焊接有
一根豎向垂直空心矩形管。所述底座采用截面尺寸為40X40X2毫米的空心矩形管焊接制成,其底部框架內 設置有兩根橫管和一根縱管焊制成網格狀結構;四周周邊框架內均設置有兩根豎向垂直 管,在位于連接所述翻轉平臺一側的所述周邊框架高度大于其余三側所述周邊框架的高 度,且在該側的所述周邊框架頂部的空心矩形管頂部焊接五根與所述短豎管對應且并行排 列的豎管,且在所述豎管上開設有用于連接所述轉動銷的孔洞;所述轉動銷采用截面尺寸為Φ20Χ2毫米的空心圓管為轉動軸。所述地板距地面高度為800士20毫米;所述轉動銷的中心低于所述地板的距離、 以及距所述翻轉平臺與所述底座的連接側外表面的距離均小于100毫米;所述護欄頂部距 所述地板高度為80毫米,截面寬為20毫米。所述地板距地面高度為800毫米;所述轉動銷的中心低于所述地板的距離為82毫 米,距所述翻轉平臺與所述底座的連接側外表面的距離為20毫米;所述大客車車身段側翻 試驗臺長3000毫米、寬3000毫米、高800毫米。本實用新型由于采取以上技術方案,其具有以下優(yōu)點1、本實用新型由于采用由 底座、翻轉平臺和木質結構的地板組成,且底座和翻轉平臺采用客車車身骨架結構中常用 的型鋼焊接制成,底座與翻轉平臺通過轉動銷活動連接,翻轉平臺與地板通過螺栓固定連 接,其制作較為方便,并能有效地實現側翻功能。2、本實用新型由于采用的底座和翻轉平臺 是由空心矩形管和空心圓管焊接而成,并在連接翻轉平臺一側的豎管上開設有用于連接轉 動銷的孔洞,試驗臺整體結構簡單,成本低廉。3、本實用新型由于采用空心矩形管及空心圓 管焊接而成,其自身的重量較輕,在最佳設計方案下,試驗臺的自身重量為300kg,且可以承 受3噸的載荷。因此,實現了便于運輸,同時滿足大部分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要求的目標。 因此,本實用新型在提高客車的側翻安全性方面具有廣泛的應用前景。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底座結構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底座與翻轉平臺連接處局部示意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翻轉平臺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的描述。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一底座1、一翻轉平臺2和一木質結構的地板3,其 中,底座1和翻轉平臺2均采用客車車身骨架結構中常用的型鋼焊接制成。在底座1頂部 一側外沿通過一轉動銷(圖中未示)活動連接翻轉平臺2,翻轉平臺2的上表面通過若干螺 栓固定連接地板3,地板3上用以承托載荷。因此,能使翻轉平臺2、地板3繞底座1外沿轉 動,實現側翻功能。如圖2所示,底座1采用截面尺寸為40 X 40 X 2毫米的空心矩形管焊接制成,其底 部框架4內設置有兩根橫管5和一根縱管6,焊制成網格狀結構;四周的周邊框架7內均設 置有兩根豎向垂直管8,且位于連接翻轉平臺2 —側的周邊框架7的高度大于其余三側周邊 框架7的高度。并在底座1上,連接翻轉平臺2 —側的周邊框架7頂部焊接五根豎管9,且 在豎管9上開設有用于連接轉動銷的孔洞10(如圖3所示)。如圖4所示,翻轉平臺2采用截面尺寸為40X40X2毫米的空心矩形管和截面尺 寸為Φ20Χ2毫米的空心圓管焊接制成,其包括由空心矩形管組成的頂層框架11和底層框 架12兩層結構,且在翻轉平臺2與底座1的連接側,頂層框架11 一側與底層框架12 —側 共同連接至一根空心矩形管13,空心矩形管13下表面焊接五根分別與各豎管9相對應且并
5行排列的短豎管14,短豎管14上也開設有用于連接轉動銷的孔洞10 (如圖3所示),且在 空心矩形管13上通過十一根豎向垂直的空心矩形管15焊接一根空心圓管16,焊接成一護 欄17,以防止地板3上的承載物滑落到地面上。上述實施例中,轉動銷采用截面尺寸為Φ20Χ2毫米的空心圓管為轉動軸,該空 心圓管穿過各豎管9和各短豎管14上的孔洞10,將底座1與翻轉平臺2活動連接成一體。上述各實施例中,頂層框架11與底層框架12內均設置有三根橫管18和三根縱管 19,焊制成網格狀結構。在底層框架1上,靠近空心轉動銷的一網格段,采用五根呈傾斜狀 的空心矩形管20連接空心矩形管13。上述各實施例中,在頂層框架11與底層框架12之間,各橫管18與各縱管19的交 點處均焊接有一根豎向垂直空心矩形管21,增強翻轉平臺2的受力強度。上述各實施例中,地板3距地面高度為800士20毫米;轉動銷的中心低于地板3的 距離、以及距空心矩形管13外表面的距離均小于100毫米;護欄17頂部距地板3高度為80 毫米,截面寬為20毫米。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最佳方案為地板3距地面高度為800毫米;轉 動銷的中心低于地板3的距離為82毫米,距空心矩形管13外表面的距離為20毫米;大客 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長3000毫米、寬3000毫米、高800毫米,可以承受3噸載荷。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將底座1置于水平的地面上,車身段靠近護欄17放置在地 板3上,并將吊繩安裝在翻轉平臺2轉軸的另一側,用起重機緩慢拉起吊繩,使翻轉平臺繞 著轉軸發(fā)生轉動,當翻轉平臺2轉到車身段的臨界角時,車身段從翻轉平臺2上翻下,撞擊 地面,完成車身段的側翻試驗。當按最佳方案設計時,本實用新型的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 臺自身重量僅為300kg,便于運輸,且成本較低。而且在最佳設計方案下,翻轉平臺2能夠承 受3噸重量的載重物,這樣可以滿足大部分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尺寸和載荷要求。經過結 構有限元分析,在地板3上均勻布置3噸載荷作用下,翻轉平臺2的最大撓度為8毫米,能 夠滿足側翻試驗要求。上述各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其中各部件的結構、連接方式等都是可以 有所變化的,凡是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基礎上進行的等同變換和改進,均不應排除在 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外。
權利要求一種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底座、一翻轉平臺和一木質結構的地板,所述底座和翻轉平臺均采用客車車身骨架結構中的型鋼焊接制成;所述底座頂部一側外沿通過一轉動銷活動連接所述翻轉平臺,所述翻轉平臺的上表面通過若干螺栓固定連接所述地板。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轉平臺采 用截面尺寸為40 X 40 X 2毫米的空心矩形管和截面尺寸為Φ 20 X 2毫米的空心圓管焊接制 成,其包括由所述空心矩形管組成的頂層框架和底層框架,在所述翻轉平臺與所述底座的 連接側,所述頂層框架一側與所述底層框架一側共同連接至一根所述空心矩形管,所述空 心矩形管下表面焊接五根帶有孔洞的短豎管,且在所述空心矩形管上通過十一根豎向垂直 的空心矩形管焊接一根空心圓管,焊接成一護欄。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層框架與 所述底層框架內均設置有三根橫管和三根縱管,焊制成網格狀結構;所述底層框架上,靠近 所述轉動銷的一網格段,采用五根呈傾斜狀的空心矩形管連接所述頂層框架和底層框架共 同端的所述空心矩形管。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層框架與 所述底層框架之間,各所述橫管與各所述縱管的交點處均焊接有一根豎向垂直空心矩形 管。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層框架與 所述底層框架之間,各所述橫管與各所述縱管的交點處均焊接有一根豎向垂直空心矩形管。
6.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種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座采用截面尺寸為40X40X2毫米的空心矩形管焊接制成,其底部框架內設置有兩 根橫管和一根縱管焊制成網格狀結構;四周周邊框架內均設置有兩根豎向垂直管,在位于 連接所述翻轉平臺一側的所述周邊框架高度大于其余三側所述周邊框架的高度,且在該側 的所述周邊框架頂部的空心矩形管頂部焊接五根與所述短豎管對應且并行排列的豎管,且 在所述豎管上開設有用于連接所述轉動銷的孔洞;所述轉動銷采用截面尺寸為Φ20Χ2毫 米的空心圓管為轉動軸。
7.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種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其特征在于 所述地板距地面高度為800士20毫米;所述轉動銷的中心低于所述地板的距離、以及距所 述翻轉平臺與所述底座的連接側外表面的距離均小于100亳米;所述護欄頂部距所述地板 高度為80毫米,截面寬為20毫米。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距地面 高度為800士20毫米;所述轉動銷的中心低于所述地板的距離、以及距所述翻轉平臺與所 述底座的連接側外表面的距離均小于100毫米;所述護欄頂部距所述地板高度為80毫米, 截面寬為20毫米。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距地面 高度為800毫米;所述轉動銷的中心低于所述地板的距離為82毫米,距所述翻轉平臺與所 述底座的連接側外表面的距離為20毫米;所述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長3000毫米、寬 3000毫米、高800毫米。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距地面 高度為800毫米;所述轉動銷的中心低于所述地板的距離為82毫米,距所述翻轉平臺與所 述底座的連接側外表面的距離為20毫米;所述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長3000毫米、寬 3000毫米、高800毫米。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大客車車身段側翻試驗臺,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底座、一翻轉平臺和一木質結構的地板,所述底座和翻轉平臺均采用客車車身骨架結構中的型鋼焊接制成;所述底座頂部一側外沿通過一轉動銷活動連接所述翻轉平臺,所述翻轉平臺的上表面通過若干螺栓固定連接所述地板。本實用新型由于采用由底座、翻轉平臺和木質結構的地板組成,且底座和翻轉平臺采用客車車身骨架結構中常用的型鋼焊接制成,底座與翻轉平臺通過轉動銷活動連接,翻轉平臺與地板通過螺栓固定連接,其制作較為方便,并能有效地實現側翻功能。本實用新型在提高客車的側翻安全性方面具有廣泛的應用前景。
文檔編號G01M17/007GK201732003SQ201020258829
公開日2011年2月2日 申請日期2010年7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7月14日
發(fā)明者桂良進, 蘇瑞意, 范子杰 申請人:清華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