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微粒撿取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可見異物比對標準樣品生產(chǎn)用工具領域,具體涉及到一種微粒撿取器。
背景技術:
可見異物系指存在于注射劑、眼用液體制劑中,在規(guī)定條件下目視可以觀測到的不溶性物質,其粒徑或長度通常大于50 μ m。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版二部附錄IX H規(guī)定了可見異物檢查法,藥典規(guī)定了可見異物必檢,可用燈檢法或光散射法,兩法皆需可見異物比對標準樣品,給視力和儀器比對標準。在現(xiàn)有此產(chǎn)品及生產(chǎn)方法中是將粒徑或長度為40、50、60 μ m微粒按所需濃度配入潔凈水中,在凈化間中在攪拌條件下分裝至安瓶、西林瓶、輸液瓶中。對于微粒濃度> 100 粒/IOmL的樣品,此方法已用于生產(chǎn),產(chǎn)品能滿足要求。而對于微粒濃度彡10粒/IOmL的樣品,分裝誤差非常大,例如1粒/IOmL樣品分裝后,有的可多達4-5粒/10mL,相當多的卻 1粒也沒有,不能滿足要求。在現(xiàn)有生產(chǎn)過程中,也沒有一種工具能夠保證樣品微粒濃度的準確性。
實用新型內(nèi)容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微粒撿取器,通過該撿取器,能夠保證裝入的微粒的粒數(shù),更好地滿足實際應用的需要。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微粒撿取器,包括撿取頭、端頭適應于與撿取頭連接的手柄,其中,撿取頭的直徑大小與待撿取微粒的直徑大小相適應,手柄的形狀適應于手持和操作。進一步,如上所述的微粒撿取器,所述撿取頭是金屬細絲撿取頭、塑料細絲撿取頭、纖維細絲撿取頭或者毛發(fā)細絲撿取頭。進一步,如上所述的微粒撿取器,所述手柄是金屬手柄、塑料手柄、玻璃手柄或者木頭手柄。更進一步,如上所述的微粒撿取器,撿取頭與手柄通過膠接、壓接或者熱接的方式牢固連接。本實用新型的效果在于由于撿取頭的直徑大小與待撿取微粒的直徑大小相適應,在顯微鏡下用戶能夠很容易地分辨出微粒是否被撿取頭撿取,撿取的是幾粒,這樣就能夠保證裝入到瓶中的所需的粒數(shù),保證了可見異物比對標準樣品的準確性,更好的滿足了實際應用的需要。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中的微粒撿取器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中的微粒撿取器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說明書附圖與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的說明。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微粒撿取器,該撿取器包括撿取頭與端頭適應于與撿取頭連接的手柄,撿取頭的直徑大小與待撿取微粒的直徑大小相適應,手柄的形狀適應于手持和操作。其中,相適應是指撿取頭的直徑略小于或者等于或者略大于待撿取微粒的直徑大小。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第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的說明。實施例1圖1示出了本實施例中一種微粒撿取器的結構示意圖,該微粒撿取器包括金屬絲撿取頭1和端頭適應于與其連接的木頭手柄2,手柄2與撿取頭1采用膠接的方式牢固連接。微粒撿取器金屬細絲的直徑為50 μ m。下面以利用該微粒撿取器撿取粒徑為50 μ m的微粒、獲得濃度為3粒/IOmL的比對樣品為例,對本實用新型的使用進行說明。首先在顯微鏡的載物片上選擇一粒微粒,用圖像分析儀確定所選微粒的粒徑,如粒徑在50 μ m士 1 μ m之內(nèi),則用微粒撿出器在顯微鏡下將選定的微粒撿取,裝入準備好的裝有IOmL潔凈水的安瓶中;之后,按上述方法再撿2粒使安瓶裝入3粒達到所需微粒數(shù);這樣用戶就能夠方便快捷地得到了符合要求濃度的異物比對樣品。實施例2圖2示出了本實施例中微粒撿取器的結構示意圖,圖中撿取器的撿取頭3是毛發(fā)細絲撿取頭,手柄4是塑料手柄,撿取頭與手柄采用熱接的方式牢固連接。其中,撿取頭毛發(fā)細絲的直徑為60 μ m。在需要獲得粒徑為60 μ m的微粒、濃度為5粒/IOOmL的比對樣品時,首先在顯微鏡的載物片上選擇一粒微粒,用圖像分析儀確定所選微粒的粒徑,如果粒徑在60 μ m士 1 μ m 之內(nèi),則用該微粒撿取器撿取出選定的符合要求的微粒,將其裝入到準備好的成有IOOmL 潔凈水的西林瓶中;之后,采用同樣的方法再撿取符合要求的4粒微粒裝入到瓶中,這樣就能夠得到了符合要求濃度的比對樣品。在使用該微粒撿取器進行微粒的撿取時,由于撿取頭直徑小于或等于待撿微粒直徑,在顯微鏡下很容易分清微粒是否被撿取頭撿取,撿取的是幾粒,這樣就能保證裝入要求的粒數(shù);在顯微鏡下?lián)烊☆^的運動要控制在幾百微米之內(nèi),接近選定微粒時,運動要控制在幾微米,此工具能保證滿足要求。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微粒撿取器,現(xiàn)已經(jīng)用于40、50、60 μ m微粒的撿取,能夠滿足 2、5、10mL安瓶,1、2、3、5粒/瓶比對樣品的生產(chǎn)。以后可以用于無色透明所有安瓶、西林瓶、 輸液瓶可見異物比對標準樣品生產(chǎn),更好地滿足了實際應用中的需要。顯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本實用新型進行各種改動和變型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這樣,倘若本實用新型的這些修改和變型屬于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及其同等技術的范圍之內(nèi),則本實用新型也意圖包含這些改動和變型在內(nèi)。
權利要求1.一種微粒撿取器,包括撿取頭(1)、端頭適應于與撿取頭(1)連接的手柄O),撿取頭 (1)的直徑大小與待撿取微粒的直徑大小相適應,手柄O)的形狀適應于手持和操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微粒撿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撿取頭(1)是金屬細絲撿取頭、塑料細絲撿取頭、纖維細絲撿取頭或者毛發(fā)細絲撿取頭。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微粒撿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2)是金屬手柄、塑料手柄、玻璃手柄或者木頭手柄。
4.如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一種微粒撿取器,其特征在于撿取頭(1)與手柄(2) 通過膠接、壓接或者熱接的方式牢固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微粒撿取器,包括撿取頭、端頭適應于與撿取頭連接的手柄,其中,撿取頭的直徑大小與待撿取微粒的直徑大小相適應,手柄的形狀適應于手持和操作。該微粒撿取器由于撿取頭的直徑大小與待撿取微粒的直徑大小相適應,在顯微鏡下用戶能夠很容易地分辨出微粒是否被撿取頭撿取,撿取的是幾粒,這樣就能夠保證裝入到瓶中的所需的粒數(shù),保證了可見異物比對標準樣品的準確性,更好的滿足了實際應用的需要。
文檔編號G01N1/38GK202057536SQ201120099300
公開日2011年11月30日 申請日期2011年4月7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4月7日
發(fā)明者劉艷麗, 周小龍, 張文閣, 李麗華, 李力 申請人:北京海岸鴻蒙標準物質技術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