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人體工學鍵盤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有關于一種人體工學鍵盤,特別是涉及一種按鍵以圓弧形的相鄰列配置于底座的人體工學鍵盤,該各相鄰按鍵列的圓心排列于同一直線上。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桌上型人體工學鍵盤,為了配合使用者長期操作的舒適性會刻意把按鍵分成左右兩區(qū),如臺灣專利第253,740號所揭示的。因為鍵盤本體的結(jié)構,不得不加大整個鍵盤的體積,因而目前市售的人體工學鍵盤非常占用桌面空間,就現(xiàn)代人的生活空間而言,體積小的鍵盤無疑是較為合適的,而現(xiàn)代人接觸計算機的時間很長,如果能擁有一只既具有人體工學設計、體積又小的鍵盤,對使用者將會是一大福音。
根據(jù)醫(yī)學報告研究,最舒適的鍵盤設計應考慮下列幾點a.肩膀負擔的壓力愈小愈好,故鍵盤的放置位置應是可讓使用者雙臂輕松放置的高度,根據(jù)人體計測學的建議,使用者的上臂與前臂的角度應控制在75~135度之間。
b.使用者的腕脛(wrist)左右的彎曲角應在5度的范圍內(nèi);而上下曲折的角度應在10度的范圍內(nèi)。
根據(jù)人體工學設計的鍵盤,尚可見于美國專利第5,360,280號的一種朝使用者彎曲的鍵盤,分為左側(cè)部,弧形部以及右側(cè)部,該弧形部的切線與水平線的夾角θ為35度如該案的圖1所示,這使得使用鍵盤時,腕脛必須彎曲至17度角左右,容易增加使用者的疲勞,此外弧形部的按鍵放大,使左右兩側(cè)的敲擊行程加大,增加使用者的不便。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人體工學鍵盤,其針對上述的b點進行設計,在使用本發(fā)明的鍵盤時,使用者的腕脛左右彎曲可在5度的范圍之內(nèi)。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即提供一種人體工學鍵盤,包括一底座;以及多列按鍵,呈圓弧形排置在該底座上,每一列按鍵的圓心排列于一直線上。
其中,該多列按鍵的圓心位于該鍵盤的前方,即該圓弧形的按鍵列是朝向使用者突出的。
圖1為本發(fā)明人體工學鍵盤的主鍵盤區(qū)各按鍵列配置的示意圖;圖2為本發(fā)明人體工學鍵盤的主鍵盤區(qū)各按鍵列配置的放大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人體工學鍵盤的主鍵盤區(qū),本發(fā)明的按鍵排列依照Qwerty的標準鍵盤排列方式。根據(jù)ISO 9241將鍵盤列由上而下依序稱為row0、row1、row2、home row、row4及row5,因此在圖1中,該各鍵盤列對應于ISO 9241依序分別標示為R0、R1、R2、R3、R4及R5展開排列在底座1上,其中,R0為該鍵盤的標準功能鍵列。該各按鍵列的圓心分別為O,O1、O2、O3、O4及O5排列在直線A上,A與該各按鍵列的交點分別為S0、S1、S2、S3、S4及S5。
O與S0的距離為R0弧形部分的半徑r0,O1與S1的距離為R1弧形部分的半徑r1,依此類推,O2與S2的距離r2為R2的半徑,O3與S3的距離r3為R3的半徑,O4與S4的距離r4為R4的半徑,O5與S5的距離r5為R5的半徑。其中,r0=r1=r2=r3=r4=r5,即各按鍵列的圓弧半徑相等。
此外,該各圓心可等距離排列于直線A上,即該各按鍵列以一同半徑的圓弧平移而形成。
圖2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人體工學鍵盤主鍵盤區(qū)的放大圖。
本發(fā)明的人體工學鍵盤,包括一底座1以及多列按鍵R0至R5,呈圓弧形排置在該底座1上,每一列按鍵的圓心O至O5排列在一直線A上。該各按鍵列R0至R5朝向使用者突出。如此,以本發(fā)明的設計,使用該鍵盤時,使用者的腕脛彎曲不會超過5度,達到避免使用者產(chǎn)生疲勞的效果。
雖然結(jié)合以上較佳實施例揭露了本發(fā)明,然而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nèi),可作一些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以權利要求所界定的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人體工學鍵盤,包括一底座;以及多列按鍵,呈圓弧形排置在該底座上,每一列按鍵的圓心排列于一直線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體工學鍵盤,其中每一列按鍵的圓心至該列按鍵前緣的距離小于該圓心至該列按鍵后緣的距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體工學鍵盤,其中該各圓心以各距離排列在該直線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體工學鍵盤,其中該各列按鍵具有相同的圓弧半徑。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人體工學鍵盤,其包括一底座以及多列按鍵。該各多列按鍵呈圓弧形排列在底座上,該各圓弧形的按鍵列所分別對應的各圓心排列在一直線上,而該各圓心所在的位置位于使用者的遠離側(cè)。
文檔編號G06F3/023GK1527182SQ0310687
公開日2004年9月8日 申請日期2003年3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3月6日
發(fā)明者曾淑文 申請人:達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