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控制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包含:顯示模組,用于顯示畫面;定位模組,用以判定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移動速度;以及控制模組,耦接該定位模組及該顯示模組,用以根據(jù)該移動速度決定該畫面旋轉的敏感度。
【專利說明】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控制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是與顯示畫面的控制有關,特別是關于一種能夠控制顯示畫面的旋轉敏感度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控制方法。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科技不斷進步,目前市面上常見的各種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但不以此為限)均設置有重力感測器,用以偵測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傾斜角度的變化,若傾斜角度的變化大于預設值,則可攜式電子裝置會將其顯示畫面旋轉90度,以方便使用者觀看可攜式電子裝置所顯示的畫面。
[0003]然而,由于使用者可能處于不同運動狀態(tài)或使用模式下觀看可攜式電子裝置所顯示的畫面,若可攜式電子裝置僅根據(jù)重力感測器的偵測結果來決定顯示畫面是否旋轉,很可能會出現(xiàn)可攜式電子裝置旋轉顯示畫面的敏感度過高或過低的現(xiàn)象。這將會導致可攜式電子裝置在應該旋轉其顯示畫面時并未旋轉,或是在不應旋轉其顯示畫面時卻旋轉,造成使用者在觀賞可攜式電子裝置時的不便。
【發(fā)明內容】
[0004]本發(fā)明提供的可攜式電子裝置,能夠有效避免由于可攜式電子裝置旋轉顯示畫面的敏感度過高或過低,導致使用者在觀賞時還需手動調整可攜式電子裝置的角度所造成的不便與困擾。
[0005]第一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包含:
[0006]顯示模組,用以顯示畫面;
[0007]定位模組,用以判定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移動速度;以及
[0008]控制模組,耦接該定位模組及該顯示模組,用以根據(jù)該移動速度決定該畫面旋轉的敏感度。
[0009]較佳的,當該移動速度大于第一速度且小于第二速度時,該控制模組以第一敏感度控制該畫面旋轉。
[0010]較佳的,還包括:
[0011]距離感測模組,耦接該控制模組,用以判斷物體與該可攜式電子裝置之間的距離的變化;以及
[0012]重力感測模組,耦接該控制模組,用以感測該可攜式電子裝置與基準方向的夾角;
[0013]其中當該移動速度小于該第一速度或大于該第二速度時,該控制模組根據(jù)該距離的變化及該夾角決定該畫面旋轉的敏感度。
[0014]較佳的,當該移動速度小于該第一速度時,若該夾角不為零且該距離的變化小于預設值,則該控制模組以高于該第一敏感度的第二敏感度控制該畫面旋轉;若該夾角小于或等于預設角度時,該控制模組將該可攜式電子裝置切換至第一使用模式,若該夾角大于該預設角度,該控制模組將該可攜式電子裝置切換至第二使用模式。
[0015]較佳的,當該移動速度大于該第二速度時,若該夾角不為零且該距離的變化小于預設值,該控制模組以高于該第一敏感度的第二敏感度控制該畫面旋轉;若該夾角小于或等于預設角度時,該控制模組將該可攜式電子裝置切換至第一使用模式,若該夾角大于該預設角度,該控制模組將該可攜式電子裝置切換至第二使用模式。
[0016]較佳的,當該移動速度為零時,若該夾角不為零,該控制模組以高于該第二敏感度的第三敏感度控制該畫面旋轉。
[0017]較佳的,該距離感測模組包含:
[0018]第一超音波發(fā)射單元,設置于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正面,用以從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正面發(fā)出第一超音波發(fā)射訊號;
[0019]第二超音波發(fā)射單元,設置于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背面,用以從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背面發(fā)出第二超音波發(fā)射訊號;
[0020]第一超音波接收單元,用以接收該第一超音波發(fā)射訊號被反射所形成的第一超音波反射訊號而得到前景狀態(tài);以及
[0021]第二超音波接收單元,用以接收該第二超音波發(fā)射訊號被反射所形成的第二超音波反射訊號而得到背景狀態(tài);
[0022]該控制模組還包含:
[0023]人形特征識別單元,耦接該第一超音波接收單元,用以根據(jù)預設人形特征判別該前景狀態(tài)中是否具有人體形態(tài),若否,則該控制模組控制該畫面不進行旋轉;
[0024]其中該預設人形特征是為由人體的頭頂與兩肩所共同形成的三角形,其中該兩肩的連線為該三角形的底邊,該兩肩的連線與該頭頂?shù)拇怪本嚯x即為該三角形的高。
[0025]第二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控制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方法,包含下列步驟:
[0026](a)控制該可攜式電子裝置顯示畫面;
[0027](b)判定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移動速度;以及
[0028](C)根據(jù)該移動速度決定該畫面旋轉的敏感度。
[0029]較佳的,當步驟(b)判定該移動速度大于第一速度且小于第二速度時,步驟(C)根據(jù)該移動速度決定該畫面旋轉的敏感度為第一敏感度,并以該第一敏感度控制該畫面旋轉;當該移動速度為零時,若該可攜式電子裝置與基準方向之間的夾角不為零,則以高于該第二敏感度的第三敏感度控制該畫面旋轉。
[0030]較佳的,還包含下列步驟:
[0031](d)判斷物體與該可攜式電子裝置之間的距離的變化;
[0032](e)感測該可攜式電子裝置與該基準方向之間的夾角;以及
[0033](f)當該移動速度小于該第一速度或大于該第二速度時,根據(jù)該距離的變化及該夾角決定該畫面旋轉的敏感度。
[0034]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根據(jù)本發(fā)明所揭露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控制方法能夠根據(jù)使用者所處的運動狀態(tài)及使用模式自動調整可攜式電子裝置旋轉顯示畫面的敏感度,以滿足使用者在不同運動狀態(tài)及使用模式下觀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不同需求,并可有效避免由于可攜式電子裝置旋轉顯示畫面的敏感度過高或過低,導致使用者在觀賞時還需手動調整可攜式電子裝置的角度所造成的不便與困擾?!緦@綀D】
【附圖說明】
[0035]圖1是繪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功能方塊圖;
[0036]圖2A及圖2B是繪示可攜式電子裝置的距離感測模組采用超音波的機制進行距離感測的示意圖;
[0037]圖3A及圖3B是分別繪示可攜式電子裝置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等于及大于預設角度(90度)的示意圖;
[0038]圖4A是繪示預設人形特征為由人體的頭頂與兩肩所共同形成的三角形的示意圖;
[0039]圖4B及圖4C是分別繪示由人體的頭頂與兩肩所共同形成的三角形對應于直放及橫放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示意圖;
[0040]圖5A是繪示人體的頭頂與可攜式電子裝置之間的距離等于人體的兩肩與可攜式電子裝置之間的距離的示意圖;
[0041]圖5B是繪示人體的頭頂與可攜式電子裝置之間的距離大于人體的兩肩與可攜式電子裝置之間的距離的示意圖;
[0042]圖6是繪示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0043]圖7A及圖7B是繪示本發(fā)明的又一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44]為使對本發(fā)明的目的、構造、特征、及其功能有進一步的了解,茲配合實施例詳細說明如下。
[0045]本發(fā)明的一個較佳具體實施例提供了 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于實際應用中,可攜式電子裝置可以是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任何具有顯示功能的電子裝置,并無特定的限制。
[0046]請參照圖1,圖1繪示了此實施例中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功能方塊圖。如圖1所示,可攜式電子裝置I包含定位模組10、重力感測模組12、距離感測模組14、控制模組16及顯示模組18。其中,定位模組10、重力感測模組12及距離感測模組14分別耦接至控制模組16 ;控制模組16耦接至顯示模組18??刂颇=M16包含人形特征識別單元160。
[0047]于此實施例中,顯示模組18可以為顯示屏幕,用以顯示畫面。實際上,顯示模組18可以是液晶顯示屏幕,但不以此為限。
[0048]定位模組10是用以于不同時間接收定位訊號PS (例如GPS衛(wèi)星定位訊號,但不以此為限)并根據(jù)于不同時間所接收到的定位訊號PS來判定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移動速度。
[0049]控制模組16是用以根據(jù)定位模組10所判定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移動速度來決定旋轉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顯示模組18所顯示的畫面的敏感度。也就是說,可攜式電子裝置I可根據(jù)其本身移動速度的快慢來調整旋轉其顯示模組18所顯示的畫面的靈敏度大小,但不以此為限。
[0050]此外,距離感測模組14是用以判斷物體與可攜式電子裝置I之間的距離的變化。于此實施例中,距離感測模組14用來感測距離的手段并無特定的限制,可采用光學、超音波等發(fā)出發(fā)射訊號ES并接收反射訊號RS來測得物體與可攜式電子裝置I之間的距離。[0051]舉例而言,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距離感測模組14可采用超音波的方式進行距離的感測。如圖2A及2B所示,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距離感測模組14可包含第一超音波發(fā)射單元140、第二超音波發(fā)射單元141、第一超音波接收單元142及第二超音波接收單元143。
[0052]如圖2A所示,第一超音波發(fā)射單元140及第二超音波發(fā)射單元141分別設置于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正面及背面,用以分別從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正面及背面發(fā)出第一超音波發(fā)射訊號ESl及第二超音波發(fā)射訊號ES2。一般而言,設置于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正面的第一超音波發(fā)射單元140的發(fā)射距離大概是I公尺,至于設置于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背面的第二超音波發(fā)射單元141的發(fā)射距離大概是10公尺,但不以此為限。
[0053]如圖2B所示,第一超音波接收單元142及第二超音波接收單元143用以分別接收第一超音波發(fā)射訊號ESl被物體BI反射所形成的第一超音波反射訊號RSl及第二超音波發(fā)射訊號被物體B2反射所形成的第二超音波反射訊號RS2,藉以分別得到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正面所面對的前景狀態(tài)以及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背面所面對的背景狀態(tài)。
[0054]實際上,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第一超音波發(fā)射單元140及第二超音波發(fā)射單元141可采用陣列式揚聲器來發(fā)出超音波發(fā)射訊號且第一超音波接收單元142及第二超音波接收單元143可采用麥克風來接收超音波反射訊號,但不以此為限。
[0055]至于重力感測模組12則是用以感測可攜式電子裝置I與基準方向之間的夾角。于實際應用中,基準方向可以為水平方向、垂直方向等,本發(fā)明實施例中以水平方向為例進行說明。于實際應用中,為方便操作,一般定義可攜式電子裝置的顯示屏幕(或顯示屏幕所在的面)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為可攜式電子裝置與基準方向之間的夾角。于實際應用中,重力感測模組12可采用重力感測器(G-sensor)或陀螺儀(Gyro meter)等元件,但不以此為限。
[0056]由上述可知:控制模組16除了根據(jù)定位模組10所判定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移動速度來決定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顯示模組18所顯示的畫面的旋轉敏感度之外,控制模組16亦可根據(jù)距離感測模組14所判定的物體與可攜式電子裝置I之間的距離變化及重力感測模組12所感測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來調整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顯示模組18所顯示的畫面的旋轉敏感度。也就是說,可攜式電子裝置I實際上可根據(jù)其本身移動速度的快慢、其本身與物體之間的距離是否變化以及其本身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大小等感測結果來決定是否要旋轉其顯示模組18所顯示的畫面,但不以此為限。
[0057]接下來,將通過下列數(shù)種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使用情境來進行說明。
[0058]于第一種使用情境下,當定位模組10所判定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移動速度大于第一速度(例如5公里/小時)且小于第二速度(例如15公里/小時)時,由于此時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移動速度大致近似于一般人行走的速度(例如5?15公里/小時),代表拿著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使用者可能處于走路的狀態(tài),因此,可攜式電子裝置I即無須再進一步去判定使用者是否處于坐躺狀態(tài),控制模組16即直接以第一敏感度(最低敏感度)來控制顯示模組18所顯示的畫面旋轉。
[0059]于第二種使用情境下,當定位模組10所判定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移動速度小于第一速度(例如5公里/小時)或大于第二速度(例如15公里/小時)時,由于此時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移動速度并非一般人行走的速度(例如5?15公里/小時),代表拿著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使用者并非處于走路的狀態(tài),因此,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控制模組16還須進一步根據(jù)距離感測模組14所判定的物體與可攜式電子裝置I之間的距離變化及重力感測模組12所感測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等感測結果來決定其控制畫面旋轉的敏感度高低。
[0060]當定位模組10所判定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移動速度小于第一速度(例如5公里/小時,使用者可能一邊慢步走一邊觀看可攜式電子裝置1,或是使用者所搭乘的交通工具處于緩慢前進的狀態(tài)下)時,若重力感測模組12所感測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不為零且距離感測模組14所判定的物體與可攜式電子裝置I之間的距離變化小于預設值,則控制模組16會以高于第一敏感度的第二敏感度(次高敏感度)來控制顯示模組18所顯示的畫面旋轉。
[0061]此時,若重力感測模組12所感測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是小于或等于預設角度(例如90度),如同圖3A所示的夾角Ml=90度,則控制模組16會將可攜式電子裝置I切換至第一使用模式(例如坐姿模式);若重力感測模組12所感測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大于預設角度(例如90度),如同圖3B所示的夾角M2>90度,則控制模組16會將可攜式電子裝置I切換至第二使用模式(例如躺臥模式),但不以此為限。
[0062]同理,當定位模組10所判定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移動速度大于第二速度(例如15公里/小時,使用者可能正搭乘著某種交通工具)時,若重力感測模組12所感測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不為零且距離感測模組14所判定的物體與可攜式電子裝置I之間的距離變化小于預設值,則控制模組16會以高于第一敏感度的第二敏感度(次高敏感度)來控制顯示模組18所顯示的畫面旋轉。
[0063]此時,若重力感測模組12所感測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是小于或等于預設角度(例如90度),如同圖3A所示的夾角Ml=90度,則控制模組16會將可攜式電子裝置I切換至第一使用模式(例如坐姿模式);若重力感測模組12所感測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大于預設角度(例如90度),如同圖3B所示的夾角M2>90度,則控制模組16會將可攜式電子裝置I切換至第二使用模式(例如躺臥模式),但不以此為限。
[0064]于第三種使用情境下,當定位模組10所判定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移動速度為零(此時,使用者可能靜止不動或其搭乘的交通工具正處于停止的狀態(tài))時,若重力感測模組12所感測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不為零,則控制模組16會以高于第二敏感度的第三敏感度(最高敏感度)來控制顯示模組18所顯示的畫面旋轉。
[0065]此時,若重力感測模組12所感測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是小于或等于預設角度(例如90度),如同圖3A所示的夾角Ml=90度,則控制模組16會將可攜式電子裝置I切換至第一使用模式(例如坐姿模式);若重力感測模組12所感測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大于預設角度(例如90度),如同圖3B所示的夾角M2>90度,則控制模組16會將可攜式電子裝置I切換至第二使用模式(例如躺臥模式),但不以此為限。
[0066]于此實施例中,為了能夠更精準地判斷使用者是否正在觀看并操作可攜式電子裝置1,控制模組16進一步包含人形特征識別單元160。假設距離感測模組14是采用超音波的機制進行距離的感測,則人形特征識別單元160可耦接第一超音波接收單元142并根據(jù)預設人形特征判別前景狀態(tài)中是否具有人體形態(tài)。
[0067]如圖4A所示,人形特征識別單元160所采用的預設人形特征可以是由人體的頭頂Pl與兩肩P2、P3所共同形成的三角形,其中兩肩P2、P3的連線為三角形的底邊,兩肩P2、P3的連線與頭頂Pl的垂直距離即為三角形的高,但不以此為限。至于圖4B及圖4C則分別繪示由人體的頭頂Pl與兩肩P2、P3所共同形成的三角形對應于直放及橫放的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示意圖。
[0068]若人形特征識別單元160的判別結果為否,代表使用者并未位于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前面,則控制模組16會控制顯示模組18所顯示的畫面不進行旋轉。若人形特征識別單元160的判別結果為是,代表使用者正位于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前面,則控制模組16會再進一步根據(jù)可攜式電子裝置I的移動速度的快慢、可攜式電子裝置I與物體之間的距離是否變化以及可攜式電子裝置I與水平方向的間的夾角大小等感測結果來決定是否要旋轉其顯示模組18所顯示的畫面。
[0069]此外,人體的頭頂Pl與兩肩P2、P3所共同形成的三角形亦可用來判定可攜式電子裝置I與使用者的間的夾角是否改變,亦即使用者是否將可攜式電子裝置I加以傾斜。
[0070]如圖5A及圖5B所不,舉例而言,于第一時間下,原本圖5A中的人體的頭頂Pl與可攜式電子裝置I之間的距離d2等于人體的兩肩P2、P3與可攜式電子裝置I之間的距離dl。于第二時間下,如圖5B所示,由于可攜式電子裝置I向后傾斜導致人體的兩肩P2、P3與可攜式電子裝置I之間的距離dl仍維持不變,但人體的頭頂Pl與可攜式電子裝置I之間的距離由原本的d2增加為d2’。
[0071]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另一具體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控制方法。于此實施例中,可攜式電子裝置控制方法是用以控制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操作。實際上,可攜式電子裝置可以是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任何具有顯示功能的電子裝置,并無特定的限制。
[0072]請參照圖6,圖6是繪示此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控制方法的流程圖。如圖6所示,首先,于步驟SlO中,該方法控制可攜式電子裝置顯示畫面。于步驟S12中,該方法判定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移動速度。實際上,該方法可于不同時間接收定位訊號(例如GPS衛(wèi)星定位訊號)并根據(jù)于不同時間所接收到的定位訊號來判定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移動速度,但不以此為限。
[0073]于步驟S14中,該方法根據(jù)步驟S12所判定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移動速度來決定旋轉可攜式電子裝置所顯示的畫面的敏感度。也就是說,該方法可根據(jù)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移動速度的快慢來調整旋轉可攜式電子裝置所顯示的畫面的靈敏度大小,但不以此為限。
[0074]接著,請參照圖7A及圖7B,圖7A及圖7B是繪示另一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控制方法的流程圖。如圖7A所示,首先,于步驟S20中,該方法控制可攜式電子裝置顯示畫面。于步驟S21中,該方法根據(jù)預設人形特征判斷可攜式電子裝置前方是否有人體形態(tài)。若步驟S21的判斷結果為是,代表使用者位于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前面,故該方法接著執(zhí)行步驟S22,判定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移動速度。
[0075]于第一種使用情境下,若步驟S22所判定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移動速度大于第一速度(例如5公里/小時)且小于第二速度(例如15公里/小時),由于此時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移動速度大致近似于一般人行走的速度(例如5?15公里/小時),代表拿著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使用者可能處于走路的狀態(tài),因此,該方法即無須再進一步去判定使用者是否處于坐躺狀態(tài),該方法即直接執(zhí)行步驟S24,以第一敏感度(最低敏感度)來控制可攜式電子裝置所顯示的畫面旋轉,使得可攜式電子裝置所顯示的畫面不會隨便一動就旋轉。
[0076]于第二種使用情境下,若步驟S22所判定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移動速度小于第一速度(例如5公里/小時)或大于第二速度(例如15公里/小時),由于此時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移動速度并非一般人行走的速度,代表拿著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使用者并非處于走路的狀態(tài),因此,該方法還須進一步執(zhí)行步驟S26,感測物體與可攜式電子裝置的間的距離變化及可攜式電子裝置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以決定可攜式電子裝置控制畫面旋轉的敏感度。于實際應用中,為方便操作,一般定義可攜式電子裝置的顯示屏幕(或顯示屏幕所在的面)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為可攜式電子裝置與基準方向之間的夾角。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中,以感測可攜式電子裝置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為例進行說明,當然,也可以感測可攜式電子裝置與其它基準方向之間的夾角,本發(fā)明對此不作具體限定。
[0077]實際上,該方法執(zhí)行步驟S26感測物體與可攜式電子裝置之間的距離變化的機制并無特定的限制,可采用光學、超音波等不同機制發(fā)出發(fā)射訊號并接收反射訊號來測得物體與可攜式電子裝置之間的距離,但不以此為限。此外,該方法執(zhí)行步驟S26感測可攜式電子裝置I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的機制亦無特定的限制,可采用重力感測器(G-sensor)或陀螺儀(Gyro meter)等元件進行感測,但不以此為限。
[0078]接著,于步驟S28中,該方法判斷是否步驟S26所感測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不為零且物體與可攜式電子裝置之間的距離變化小于預設值。
[0079]若步驟S28的判斷結果為是,則該方法執(zhí)行步驟S30,以高于第一敏感度的第二敏感度(次高敏感度)來控制可攜式電子裝置所顯示的畫面旋轉。
[0080]然后,如圖7B所示,該方法執(zhí)行步驟S32,判斷可攜式電子裝置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是否大于預設角度(例如90度)。若步驟S32的判斷結果為是,例如圖3B所示的夾角M2>90度,則該方法會執(zhí)行步驟S34,將可攜式電子裝置切換至第二使用模式(例如躺臥模式);若步驟S32的判斷結果為否,例如圖3A所示的夾角Ml=90度,則該方法會執(zhí)行步驟S36,將可攜式電子裝置切換至第一使用模式(例如坐姿模式)。
[0081]于第三種使用情境下,若步驟S22所判定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移動速度為零,該方法執(zhí)行步驟S38,判斷是否可攜式電子裝置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不為零,若步驟S38的判斷結果為是,則該方法執(zhí)行步驟S40,以高于第二敏感度的第三敏感度(最高敏感度)來控制可攜式電子裝置所顯示的畫面旋轉。
[0082]同樣地,當該方法執(zhí)行完步驟S40后,該方法亦可如同前述執(zhí)行步驟S32,判斷可攜式電子裝置與水平方向之間的夾角是否大于預設角度(例如90度)。若步驟S32的判斷結果為是,例如圖3B所示的夾角M2>90度,則該方法會執(zhí)行步驟S34,將可攜式電子裝置切換至第二使用模式(例如躺臥模式);若步驟S32的判斷結果為否,例如圖3A所示的夾角Ml=90度,則該方法會執(zhí)行步驟S36,將可攜式電子裝置切換至第一使用模式(例如坐姿模式)。
[0083]相較于先前技術,根據(jù)本發(fā)明所揭露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控制方法能夠根據(jù)使用者所處的運動狀態(tài)及使用模式自動調整可攜式電子裝置旋轉顯示畫面的敏感度,以滿足使用者在不同運動狀態(tài)及使用模式下觀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不同需求,并可有效避免由于可攜式電子裝置旋轉顯示畫面的敏感度過高或過低,導致使用者在觀賞時還需手動調整可攜式電子裝置的角度所造成的不便與困擾。
[0084]藉由以上較佳具體實施例的詳述,是希望能更加清楚描述本發(fā)明的特征與精神,而并非以上述所揭露的較佳具體實施例來對本發(fā)明的范疇加以限制。相反地,其目的是希望能涵蓋各種改變及具相等性的安排于本發(fā)明所欲申請的專利范圍的范疇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顯示模組,用以顯示畫面; 定位模組,用以判定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移動速度;以及 控制模組,耦接該定位模組及該顯示模組,用以根據(jù)該移動速度決定該畫面旋轉的敏感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該移動速度大于第一速度且小于第二速度時,該控制模組以第一敏感度控制該畫面旋轉。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含: 距離感測模組,耦接該控制模組,用以判斷物體與該可攜式電子裝置之間的距離的變化;以及 重力感測模組,耦接該控制模組,用以感測該可攜式電子裝置與基準方向的夾角;其中當該移動速度小于該第一速度或大于該第二速度時,該控制模組根據(jù)該距離的變化及該夾角決定該畫面旋轉的敏感度。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該移動速度小于該第一速度時,若該夾角不為零且該距離的變化小于預設值,則該控制模組以高于該第一敏感度的第二敏感度控制該畫面旋轉;若該夾角小于或等于預設角度時,該控制模組將該可攜式電子裝置切換至第一使用模式,若該夾角大于該預設角度,該控制模組將該可攜式電子裝置切換至第二使用模式。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該移動速度大于該第二速度時,若該夾角不為零且該距離的變化小于預設值,該控制模組以高于該第一敏感度的第二敏感度控制該畫面旋轉;若該夾角小于或等于預設角度時,該控制模組將該可攜式電子裝置切換至第一使用模式,若該夾角大于該預設角度,該控制模組將該可攜式電子裝置切換至第二使用模式。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該移動速度為零時,若該夾角不為零,該控制模組以高于該第二敏感度的第三敏感度控制該畫面旋轉。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距離感測模組包含: 第一超音波發(fā)射單元,設置于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正面,用以從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正面發(fā)出第一超音波發(fā)射訊號; 第二超音波發(fā)射單元,設置于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背面,用以從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背面發(fā)出第二超音波發(fā)射訊號; 第一超音波接收單元,用以接收該第一超音波發(fā)射訊號被反射所形成的第一超音波反射訊號而得到前景狀態(tài);以及 第二超音波接收單元,用以接收該第二超音波發(fā)射訊號被反射所形成的第二超音波反射訊號而得到背景狀態(tài); 該控制模組還包含: 人形特征識別單元,耦接該第一超音波接收單元,用以根據(jù)一預設人形特征判別該前景狀態(tài)中是否具有人體形態(tài),若否,則該控制模組控制該畫面不進行旋轉; 其中該預設人形特征是為由人體的頭頂與兩肩所共同形成的三角形,其中該兩肩的連線為該三角形的底邊,該兩肩的連線與該頭頂?shù)拇怪本嚯x即為該三角形的高。
8.—種控制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下列步驟: (a)控制該可攜式電子裝置顯示畫面; (b)判定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移動速度;以及 (C)根據(jù)該移動速度決定該畫面旋轉的敏感度。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步驟(b)判定該移動速度大于第一速度且小于第二速度時,步驟(C)根據(jù)該移動速度決定該畫面旋轉的敏感度為第一敏感度,并以該第一敏感度控制該畫面旋轉;當該移動速度為零時,若該可攜式電子裝置與基準方向之間的夾角不為零,則以高于該第二敏感度的第三敏感度控制該畫面旋轉。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含下列步驟: (d)判斷物體與該可攜式電子裝置之間的距離的變化; (e)感測該可攜式電子裝置與該基準方向之間的夾角;以及 (f)當該移動速度小于該第一速度或大于該第二速度時,根據(jù)該距離的變化及該夾角決定該畫面旋轉的敏感度。
【文檔編號】G06F3/01GK103955268SQ201410083548
【公開日】2014年7月30日 申請日期:2014年3月7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3月7日
【發(fā)明者】林峰舟 申請人:蘇州佳世達電通有限公司,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