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充電付費集成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車庫,特別涉及一種停車充電付費集成系統(tǒng),能夠方便快捷實現(xiàn)停車充電付費操作,用于垂直循環(huán)式立體車庫,包括:安裝在載車板邊緣的充電裝置,其包括充電樁、連接指示燈和充電進度顯示屏;和停車充電付費設備,其連接到充電裝置并包括:設備主體,其正面包括向內凹入的操作空間,操作空間底部包括水平延伸的操作臺;顯示屏,其在操作空間背壁上朝向操作空間外并處于操作臺上方;計時器,其在設備主體內并連接到顯示屏;計費器,其在設備主體內并連接到顯示屏;攝像頭,其在顯示屏上方;照明裝置,其包括在操作空間內的側壁上的燈泡;讀卡器,其具有在操作臺上的讀卡部分;刷卡槽,其設置在操作空間內的側壁上并豎直延伸。
【專利說明】
停車充電付費集成系統(tǒng)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車庫,特別涉及一種停車充電付費集成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垂直循環(huán)式立體車庫停車計費系統(tǒng)一般和控制系統(tǒng)分離,停車計費一般需要其他設備和人員單獨進行,既增加了額外的投資,也增加了工作量,而且操作效率不高,用戶便利性較差。此外,隨著電動汽車日益增多,汽車充電需求也日益增長,相應的充電服務的計費也相當麻煩,給使用者造成了極大的不便。
[0003]鑒于以上現(xiàn)有停車充電計費系統(tǒng)的弊端,所以目前急需一種新型的簡便易行計費設備。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一種停車充電付費集成系統(tǒng),能夠方便快捷實現(xiàn)停車充電付費操作。
[0005]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一種停車充電付費集成系統(tǒng),用于垂直循環(huán)式立體車庫,包括:
[0006]安裝在載車板的邊緣處的充電裝置,其包括充電粧、連接指示燈和充電進度顯示屏;和
[0007]停車充電付費設備,其連接到所述充電裝置并包括:
[0008]設備主體,其正面包括向內凹入的操作空間,所述操作空間的底部包括水平延伸的操作臺;
[0009]顯示屏,其設置在所述操作空間的背壁上朝向所述操作空間外,并處于所述操作臺的上方;
[0010]計時器,其安裝在所述設備主體內并連接到所述顯示屏;
[0011 ]計費器,其安裝在所述設備主體內并連接到所述顯示屏;
[0012]攝像頭,其設置在所述顯示屏的上方;
[0013]照明裝置,其包括設置在所述操作空間內的側壁上的燈泡;
[0014]讀卡器,其具有設置在所述操作臺上的讀卡部分;
[0015]刷卡槽,其設置在所述操作空間內的側壁上并豎直延伸。
[0016]優(yōu)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
[0017]所述操作臺上包括數(shù)字輸入按鍵。
[0018]優(yōu)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
[0019]所述攝像頭設置在所述操作空間之外的所述設備主體的正面上。
[0020]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的停車充電付費集成系統(tǒng),能夠方便快捷實現(xiàn)停車充電付費操作。
【附圖說明】
[0021]圖1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停車充電付費集成系統(tǒng)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23]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一種停車充電付費集成系統(tǒng),能夠方便快捷實現(xiàn)停車充電付費操作。
[0024]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一種停車充電付費集成系統(tǒng),用于垂直循環(huán)式立體車庫,包括:
[0025]安裝在載車板的邊緣處的充電裝置,其包括充電粧、連接指示燈和充電進度顯示屏;和
[0026]停車充電付費設備,其連接到所述充電裝置并包括:
[0027]設備主體,其正面包括向內凹入的操作空間,所述操作空間的底部包括水平延伸的操作臺;
[0028]顯示屏,其設置在所述操作空間的背壁上朝向所述操作空間外,并處于所述操作臺的上方;
[0029]計時器,其安裝在所述設備主體內并連接到所述顯示屏;
[0030]計費器,其安裝在所述設備主體內并連接到所述顯示屏;
[0031 ]攝像頭,其設置在所述顯示屏的上方;
[0032]照明裝置,其包括設置在所述操作空間內的側壁上的燈泡;
[0033]讀卡器,其具有設置在所述操作臺上的讀卡部分;
[0034]刷卡槽,其設置在所述操作空間內的側壁上并豎直延伸。
[0035]這樣,對于例如可通過安裝卡槽安裝到墻面或立柱的側壁上的停車充電付費設備,用戶可方便地進行與停車和充電相關的自助操作,內凹式的操作空間既提供了操作私密性,又可便于通過照明裝置提供充分的集中照明。水平操作臺便于用戶操作,例如將用戶卡平放在讀卡部分中,操作安全可靠。用戶付費刷卡槽設置為正對用戶以利于操作。另外可通過顯示屏上的用戶界面進行各種操作,例如停車充電付費、驗證、查詢、充值等,從而能夠高效、靈活地輔助停車操作。此外,充電裝置連接到停車充電付費設備,并可通過連接指示燈指示汽車與充電粧的連接狀態(tài),且可通過充電進度顯示屏直觀地顯示充電操作進度,并且可以通過停車充電付費設備的操作實現(xiàn)對汽車充電以及付費(例如根據(jù)充電需求進行預付費)。由此可見,通過所述停車充電付費集成系統(tǒng),能夠方便快捷實現(xiàn)停車充電付費操作。
[0036]優(yōu)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所述操作臺上包括數(shù)字輸入按鍵。這樣可便于用戶輸入信息,以執(zhí)行相應操作,例如付費密碼確認、驗證信息、查詢登錄、會員卡充值等。
[0037]優(yōu)選地,在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例中,所述攝像頭設置在所述操作空間之外的所述設備主體的正面上。這樣,可更好地監(jiān)控或記錄環(huán)境圖像。
[0038]圖1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停車充電付費集成系統(tǒng)的結構示意圖。
[0039]在圖1所述的實施例中可見,一種停車充電付費集成系統(tǒng),用于垂直循環(huán)式立體車庫,包括:
[0040]安裝在載車板的邊緣處的充電裝置800,其包括充電粧801、連接指示燈802和充電進度顯示屏803;和
[0041]停車充電付費設備1000,其連接到所述充電裝置800并包括:
[0042]設備主體100,其在正面包括向內凹入的操作空間110,所述操作空間的底部包括水平延伸的操作臺111;
[0043]顯示屏200,其設置在所述操作空間的背壁上朝向所述操作空間外,并處于所述操作臺111的上方;
[0044]計時器,其安裝在所述設備主體內并連接到所述顯示屏;
[0045]計費器,其安裝在所述設備主體內并連接到所述顯示屏;
[0046]攝像頭300,其設置在所述顯示屏200的上方;
[0047]照明裝置400,其包括設置在所述操作空間內的側壁上的燈泡(圖1中顯示出兩個燈泡);
[0048]讀卡器(未示出),其具有設置在所述操作臺上的讀卡部分;
[0049]刷卡槽500,其設置在所述操作空間內的側壁上并豎直延伸。
[0050]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的停車充電付費集成系統(tǒng),能夠方便快捷實現(xiàn)停車充電付費操作。
[0051]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qū)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因素。
[0052]本實用新型中所提供的各個實施例均可根據(jù)需要而相互組合,例如任意兩個、三個或更多個實施例中的特征相互組合以構成本實用新型的新的實施例,這也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除非另行說明或者在技術上構成矛盾而無法實施。
[0053]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停車充電付費集成系統(tǒng),用于垂直循環(huán)式立體車庫,其特征在于,包括: 安裝在載車板的邊緣處的充電裝置,其包括充電粧、連接指示燈和充電進度顯示屏;和 停車充電付費設備,其連接到所述充電裝置并包括: 設備主體,其正面包括向內凹入的操作空間,所述操作空間的底部包括水平延伸的操作臺; 顯示屏,其設置在所述操作空間的背壁上朝向所述操作空間外,并處于所述操作臺的上方; 計時器,其安裝在所述設備主體內并連接到所述顯示屏; 計費器,其安裝在所述設備主體內并連接到所述顯示屏; 攝像頭,其設置在所述顯示屏的上方; 照明裝置,其包括設置在所述操作空間內的側壁上的燈泡; 讀卡器,其具有設置在所述操作臺上的讀卡部分; 刷卡槽,其設置在所述操作空間內的側壁上并豎直延伸。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停車充電付費集成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作臺上包括數(shù)字輸入按鍵。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停車充電付費集成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攝像頭設置在所述操作空間之外的所述設備主體的正面上。
【文檔編號】G07B15/06GK205563727SQ201620111636
【公開日】2016年9月7日
【申請日】2016年2月3日
【發(fā)明人】馬立民, 崔景波, 楊光旭
【申請人】北京易停靜態(tài)交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