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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至少兩個警示燈的警示光裝置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6698786閱讀:240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具有至少兩個警示燈的警示光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根據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具有第一警示燈且具有至少一個對
      應的第二警示燈的警示光裝置,所述第一警示燈包括至少一個光單元,所述第一光單元包 括至少一個第一發(fā)光元件,所述第一警示燈用于可視地指示諸如機器、設備、車輛等等的第 一技術單元的至少一種操作狀態(tài),特別是多種不同的操作狀態(tài)。
      背景技術
      例如,由本申請人的DE 19513983 Al,已知具有多個交替變化(alternating)模 塊的信號柱,其中提供插銷接合配置,以使獨立的交替變化模塊彼此機械和電連接。在該配 置中,通過交替變化模塊的裝配,已實現了電接觸。 通常,在信號柱內,這樣的交替變化模塊具有不同的顏色。交通信號燈的顏色組合 常被選擇為,其中,例如,綠色代表無故障操作,紅色代表危險或機器停止運轉,等等。
      每一個交替變化模塊都具有白熾燈,或者一個或多個發(fā)光二極管,其已進行對應 的著色,或者其產生白光且由對應著色的蓋帽規(guī)定交替變化模塊的所需發(fā)光顏色。
      在實踐中已發(fā)現,不僅對于現場操作者,而且可能地對于領班或領導者或者不總 是在技術單元所在的現場的操作者,都會關注被監(jiān)控的技術單元的操作狀態(tài)。對應地,例 如,由已印刷的文獻DE 10058695或DE102004012309 Al,已知對應的交替變化模塊或信號 柱,例如,其通過對應的SMS等等,經由無線通信,將技術單元的操作狀態(tài)或者警示燈的操 作狀態(tài)傳達給例如操作者的移動裝置。 雖然這樣的對警示信號燈柱的遠程監(jiān)控分別改進了實際操作或者對技術單元的 監(jiān)控,但還發(fā)現,這僅在有限程度上是可能的,在具有許多或大量被監(jiān)控且具有對應信號柱 的技術機器的大車間中尤其如此,或者,分配所指示的操作狀態(tài)的能力被削弱。然而,由于 通常必須由信號柱或警示燈來完成與安全有關的監(jiān)控功能,這樣的問題代表在對多種技術 單元或警示燈的監(jiān)控中的相當大的安全風險。 因此,由DE 10124132 Al已知具有許多機器的這樣的網絡,這些機器在每種情況 下都具有信號柱,這些信號柱經由機器的共用傳輸路徑而被鏈接到網絡中。通過這種方式, 可以通過計算機或屏幕來集中地指示信號柱的操作狀態(tài)。 然而,該配置的不利因素在于,由生產機器、信號柱和屏幕構成的網絡必須具有一 致的控制或通信系統(tǒng)。然而,實際上,除了聯(lián)網在一起的機器之外,還通常存在單獨的機器 和/或具有不同的不兼容總線系統(tǒng)的機器或機器組。尤其是在一些情況下,在歷史悠久的 相對大型設備中,使用產自不同年代或世代的機器。根據DE 10124132 Al,在一些情況下, 這些機器不能被聯(lián)網在一起以能夠實現例如對操作狀態(tài)的集中監(jiān)控,或者僅以相當高的技 術或電子復雜性被聯(lián)網在一起以能夠實現例如對機器的操作狀態(tài)的集中監(jiān)控。

      發(fā)明內容
      通過比較,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具有至少兩個警示燈的警示光裝置,在該設置中,首先,可以以比現有技術的情況下低得多的復雜性實現對多種不同技術單元的監(jiān) 控。 從最初提到的那種類型的警示光裝置開始,由權利要求1的特征部分的特征來實
      現該目的。從屬權利要求中提出的措施提供了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和演變。 相應地,根據本發(fā)明的一種具有至少兩個警示燈的警示光裝置的特征在于,與第
      一和/或第二技術單元的第一和/或第二電子控制裝置分離地,以及/或者與電子設備連
      接分離地,提供至少一個電子警示燈連接,以在至少兩個警示燈之間傳輸數據和/或控制
      信號,并且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警示燈連接包括用于無線控制信號和/或數據傳輸的至少
      一個發(fā)射器和/或接收器。 借助于該措施,警示燈可以有利地彼此交換數據和/或控制信號。另外,可以向或 從所述警示光裝置的另一尤其是可聯(lián)合使用的部件和/或中央部件傳輸所述至少兩個警 示燈的數據和/或控制信號。 根據本發(fā)明的這些性能分別主要提高了警示光裝置的和/或對多個技術單元的 監(jiān)控的操作可靠性,另外,這些性能建立了可通過根據本發(fā)明的警示光裝置實現的完全新 穎的功能。 本發(fā)明的一個具體優(yōu)點在于,例如,通過根據本發(fā)明的警示光裝置,可以聯(lián)合地或 集中地監(jiān)控在每種情況下具有不同電子設備或控制和操作系統(tǒng)的諸如機器工具、車輛等等 的大不相同的裝置。在這種情況下,優(yōu)選使用警示光裝置的警示燈的和/或另一或中央部 件的共用電子系統(tǒng)或共用控制器。 在大的生產場所或工業(yè)大樓中,例如,經常發(fā)現例如產自上世紀中具有改進的或 之后安裝的電子控制的機器、產自上世紀末具有特定電子控制總線的機器、以及具有可自 動操作的新穎總線系統(tǒng)的最近的高度復雜機器。本發(fā)明有利地不以被監(jiān)控的這些最多樣的 機器的最多樣的控制或總線系統(tǒng)等為入口 ,而是根據本發(fā)明有利地以警示燈為入口且連接 這些警示燈。相應地,借助于本發(fā)明,通過復雜接口等對最多樣的機器或機器控制的精心制
      作或者在一些情況下幾乎不可能的連接就變得沒有必要了。 根據本發(fā)明,警示光裝置實現了分離的或并行的網絡。也就是說,本發(fā)明實現了分 別與技術單元電子控制設備的或電子設備連接的傳輸路徑分離地或并行地形成的警示燈 傳輸路徑。 雖然根據本發(fā)明的警示光裝置通過對應的傳感器等從被監(jiān)控的裝置接收信息/ 數據,根據本發(fā)明的警示燈網絡或警示光裝置卻分別地完全獨立于被監(jiān)控的裝置或其可能 存在的網絡。因此,根據本發(fā)明的警示光裝置可分別地具有共用通信路徑或一致的總線系 統(tǒng)。相應地,可以以標準化方式且與被監(jiān)控裝置無關地進行發(fā)展、制造和執(zhí)行或代理等。其 中,這導致大數量或者分別導致在經濟上決定性地有利的標準化的或通用的警示燈或硬件 部件和/或軟件/程序等等。 另外,本發(fā)明還可以以不可比的方式普遍使用。原理上,還可以以完全纜線連接的 方式實現電子警示燈連接,但該方法似乎不十分實際。例如,首先,還可以例如在工業(yè)大樓 等中橋接長傳輸路徑, 一方面,通過使用至少部分無線控制信號和/或數據傳輸而沒有高 復雜型,另一方面,在現有設置中實現改進。 特別是在現有設置中,通常,例如在機器設置于生產大廳的中心區(qū)域的情況下,要將單獨的相對長的用于數據傳輸的纜線安裝到例如生產經理的辦公室?guī)缀跏遣豢赡艿摹?
      另外,還可以通過無線控制信號和/或數據傳輸監(jiān)控具有警示燈或信號柱的可移 動單元,并可以將它們連接到根據本發(fā)明的警示燈網絡中。例如,可以鏈入諸如叉車、拖拉 機等等的車輛。相應地,通過本發(fā)明,其操作狀態(tài)被監(jiān)控的所有相關單元都可被聯(lián)網,并優(yōu) 選地集中覆蓋或控制。 因此,根據本發(fā)明,可以借助于有利的警示光裝置不以十分復雜的方式,實現對最 多樣的技術單元的聯(lián)網。這代表對多個技術單元或多個警示燈的監(jiān)控方面的顯著改進,還 主要導致被監(jiān)控的技術單元的操作可靠性的決定性的提高。 在本發(fā)明的一種具體演變中,提供用于可視地指示至少第一和/或第二警示燈的 至少一種操作狀態(tài)(特別是多種操作狀態(tài))的至少一個指示單元,電子警示燈連接被構造 用于至少在第一和/或第二警示燈與指示單元之間傳輸數據和/或控制信號。結果,可以 將指示單元定位在很大程度上與警示燈無關的顯著的位置,從而,分別地,監(jiān)控者可以特別 充分地或從中心位置處檢查警示燈的操作狀態(tài)。 優(yōu)選將指示單元構造為具有至少一個交替變化模塊的信號柱,所述交替變化模塊 包括至少一個模塊發(fā)光元件。在該配置中,信號柱有利地包括在每種情況下具有至少一個 模塊發(fā)光元件的多個交替變化模塊。借助于這些措施,可以采用通常被構造為信號柱的警 示燈的指示原則,用于指示柱,尤其用于中心部件。這改善了根據本發(fā)明的警示裝置的操作 可靠性,這是因為操作者僅僅需要了解一個統(tǒng)一的警示指示系統(tǒng),避免了可能的混亂。
      在本發(fā)明的有利變型中,第二警示燈被構造或者可被構造為第一技術單元。結果, 第一警示燈可以可視地指示第二警示燈的操作狀態(tài)。特別地,提供根據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 第三或第四警示燈,所述第三或第四警示燈可被構造或構造為第一警示燈的第一技術單 元。 根據本發(fā)明,實際上,借助于有利的電子連接,第一警示燈和/或警示光裝置的特 別是可聯(lián)合使用的另一個部件可以復制第二、第三、第四等等的警示燈,或者至少指示或復 制其他警示燈的操作狀態(tài)。 當在警示光裝置或警示燈系統(tǒng)/組合內使用至少三個或更多個警示燈時,每個警 示燈和/或警示光裝置的特別是可聯(lián)合使用的另一個部件和/或中心部件可以優(yōu)選地復制 所有或基本上所有其他警示燈以及其他部件中的至少一個,或者指示其操作狀態(tài)。結果,例 如,可以通過有利的選擇裝置來選擇將由特定的警示燈來指示哪個部件和/或警示燈或其 操作狀態(tài)。這意味著,例如,操作者希望在第一警示燈和/或警示光裝置的特別是可聯(lián)合使 用的另一個部件和/或中心部件處提供或已指示第三警示燈的操作狀態(tài),該第三警示燈更 遠或更遙遠。借助于本發(fā)明以及可能地有利的選擇裝置,選擇例如第三警示燈,從而,在該 示例性情況中,于是第一警示燈和/或警示光裝置的另一個部件或中心部件指示第三警示 燈的當前操作狀態(tài)。這可相應地實施用于存在于警示光設備內的其他警示燈。
      根據本發(fā)明,由此,一個操作者可以在特定位置處或在單個警示燈和/或警示光 裝置的另一個部件或中心部件的范圍內不十分費力地進行監(jiān)控,還可監(jiān)控其他或所有其他 警示燈,由此間接地監(jiān)控諸如例如CNC機器工具、印刷機器、傳送帶等等的被監(jiān)控的其他或 所有其他技術單元的操作狀態(tài)。 除了用于選擇各自的警示燈(由特定的警示燈和/或警示光裝置的另一個部件或中心部件指示其操作狀態(tài))的上述選擇裝置之外,還可另外設想,例如,可提供對在警示光 裝置中集成的各警示燈的周期性處理或時間上連續(xù)的規(guī)定指示。在該配置中,例如,還可 以提供諸如例如分離的交替變化模塊和/或數值指示器等等的有利的、可能分離的指示元 件,通過該指示元件,各操作者檢測由對應的警示燈和/或警示光裝置的另一個部件或中 心部件當前指示或復制哪個警示燈。 可替代地或可與之組合地,為了分別地通過具體的或第一警示燈和/或警示光裝 置的另一個部件或中心部件復制警示燈,還可以提供這樣的特定的警示燈,例如,其指示其 他警示燈的特定操作狀態(tài)并由此指示技術單元的特定操作狀態(tài)。這可意味著,例如,在本發(fā) 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中,例如第一警示燈具有多個光單元,所述光單元具有實質上相同的顏色, 例如紅光單元。通過這種方式,該第一警示燈可以主要指示"紅色",或者其他警示燈的尤其 是危急的操作狀態(tài)。 其中,可以設想,在根據本發(fā)明的總共具有六個警示燈的警示光裝置中,這里被稱
      為中心警示燈的第一警示燈包括例如五個紅光單元,例如,從底部開始的第一光單元,該第
      一光單元被分配到另一第一警示燈,且如果在另一第一警示燈中點亮(illuminate)對應
      的紅光單元則該第一光單元被點亮。相應地,這被應用到用于第二警示燈的從中心警示燈
      底部開始的第二光單元,同樣被應用到用于第三警示燈的中心警示燈的第三光單元,等等。
      在該實施例中,例如,不需要上述用于選擇各自的其他警示燈的選擇裝置。 這樣的中心警示燈或第一警示燈以及根據本發(fā)明的警示光裝置的另一個部件或
      中心部件的一個具體優(yōu)點在于,其可以被設置在特定的位置處,例如,在車間的入口區(qū)中和
      /或車間管理者、領導等的可視范圍內或車間管理者、領導等處。通過這種方式,借助于有利
      的第一警示燈或中心警示燈和/或警示光裝置的另一個部件或中心部件,可以集中地監(jiān)控
      和檢測所有或其他警示燈的(特定)操作狀態(tài)。 在上述示例性實施例中,第一警示燈或中心警示燈/信號柱的光單元的數目有利 地實質上對應于另外的警示燈的數目。 在上面提供的示例性實施例中,如果第一警示燈/信號柱大量復制其他另外的警
      示燈/信號柱,或者警示光裝置內的每個警示燈可以大量復制各個其他警示燈,則第一警
      示燈的光單元的數目或者所有警示燈的光單元的數目有利地實質上相等。 在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變型中,所述連接包括用于檢測至少兩個不同警示燈的操作狀態(tài)
      的至少一個中心檢測單元,其優(yōu)選地被構造為上面已提過的警示光裝置的另一個部件或中
      心部件。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實現對光單元和/或警示燈的操作狀態(tài)的有利的集中檢測和
      /或監(jiān)控和/或控制和/或評價和/或指示。這可以實時地或近乎瞬間地以及時間上久遠
      地或一段時間之后發(fā)生。相應地,該措施意味著在監(jiān)控兩個或更多個技術單元或警示燈器
      件的操作可靠性方面的決定性的改進。例如,可以將中心檢測單元的位置設置為遠離被監(jiān)
      控的裝置或警示燈和/或設置在另一座大樓中。 中心檢測單元有利地被構造為計算機,具體地,被構造為便攜式計算機。結果,可 以使用商業(yè)可得的部件,這些部件優(yōu)選地通過有利的軟件和可能地特定硬件部件而被構 造。這使得本發(fā)明能夠經濟有利地得以實現。 根據本發(fā)明的所述連接優(yōu)選地包括電連接纜線。借助于連接纜線來連接所存在的 警示燈/信號柱和/或另一個部件或中心部件和/或中心檢測單元相對而言很簡單,并且可以成本有效地得以實現。例如,以有利的方式,可能地經由另一個部件或中心部件和/或 中心檢測單元,可以將第一警示燈的控制單元連接到第二警示燈或第三、第四警示燈的控 制單元。 可替代地或可與之組合地,還可以有利地使不同警示燈/信號柱的各個光單元彼 此連接,或者經由另一個部件或中心部件和/或中心檢測單元,特別是通過連接纜線而進 行連接。 例如,可以實現這樣的連接,其中在每種情況下多個光單元或警示燈在共用電路 中彼此電互連。優(yōu)選這些光單元并聯(lián)地彼此電互連。利用這樣的有利的電互連,可以實現 對具體的警示燈向另一警示燈和/或中心警示燈的操作狀態(tài)的簡單復制或傳輸。
      根據本發(fā)明的所述連接有利地包括多個發(fā)射器和/或接收器,其用于在至少兩個 警示燈/信號柱和/或另一個部件或中心部件和/或中心檢測單元之間的無線數據傳輸。 借助于這樣的在兩個警示燈和/或另一個部件或中心部件和/或中心檢測單元之間或者在 幾乎所有用戶/警示燈網絡的部件之間的無線電連接,可以實現特別靈活的連接。在該配 置中,在對應的警示燈或光單元之間沒有纜線。 特別地,借助于該無線連接,可以有利地實現在利用根據本發(fā)明的警示燈或根據 本發(fā)明的警示光裝置監(jiān)控的多個技術單元或機器的車間中對本發(fā)明的隨后的安裝。
      在本發(fā)明的一種具體演變中,所述或每個光單元包括至少一個控制單元,其用于 控制光單元的操作狀態(tài),具有到數字數據傳輸單元的可尋址接口 。該措施的結果在于,與目 前通常在對其電源裝置施加電功率時的情況不同地,而是在數字數據傳輸單元將尋址數據 或具有對應的光單元地址的數據傳輸到光單元的可尋址接口時,光單元被點亮。相應地,該 接口有利地將電功率切換或連接到具有對應傳輸或正確地址的發(fā)光元件。相應地,與功率 供應分離地發(fā)生信息的傳輸。在這種情況下,兩個功率導體元件或電供應纜線等足以向一 個光單元或多個或許多光單元供應功率。 有利地,根據本發(fā)明的多個光單元與電源串聯(lián)互連,或者為一個或多個光單元提 供單個電路。通過尋址實現光單元的操作或光單元的點亮。這意味著,例如,在多個(例如 八個)光單元的情況下,當通過數字數據傳輸單元而傳輸到可尋址接口的相關地址對應于 特定接口或光單元的有利地規(guī)定的地址時,特定的光單元被點亮。相應地,接口將光單元的 發(fā)光元件切換或連接到電源。 在通過數據傳輸單元傳輸的地址不對應于光單元的規(guī)定地址的情況下,對應的光 單元的接口將不切換。這意味著不會在發(fā)光元件與電源之間建立連接。 在本發(fā)明的一種具體演變中,將至少一個地址和/或一個代碼實質上分配給警示 燈/信號柱和/或光單元和/或另一個部件或中心部件和/或中心檢測單元中的每一個。 借助于這樣的對存在于警示光裝置,即,警示燈/信號柱、光單元等中的單獨部件或用戶的 尋址或編碼,可實現明確的且有利的分配。尤其在無線數據傳輸或連接的情況下,這是特別 有利的。 根據本發(fā)明,例如,由于實施至少二位數的編碼,其中,例如,第一位指定各自的警 示燈,而第二位指定該警示燈的各自的光單元的號碼,從而可以實現對光單元的尋址。還可 設想可替換的尋址或編碼。 在本發(fā)明的一種有利變型中,提供至少一個電數據存儲器,特別是中心檢測單元或計算機的至少一個電數據存儲器,用于存儲至少一個警示燈和/或至少一個光單元的操 作狀態(tài)。借助于這樣的有利的數據存儲器,例如,其中,對于具體的操作周期,例如一個月或 一年,可以有利地實現統(tǒng)計評估。例如,可以有利地計算或判定被監(jiān)控的技術單元的停工時 間。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有利地將所存儲的操作狀態(tài)加在一起或累積,且具體地表示出。
      優(yōu)選地,提供至少一個顯示單元,其用于可視地指示警示燈/信號柱和/或光單元 中的至少一個的操作狀態(tài)。具體地,該顯示單元被構造為屏幕和/或被設置加入被構造為 信號柱的指示裝置。借助于這樣的有利的可視表示,獲得對多個警示燈的集中監(jiān)控或遠程 監(jiān)控的完全新的可能性。 并且,尤其還可以通過顯示單元實現對所存儲的操作狀態(tài)或統(tǒng)計評估的操作狀態(tài) 的可視表示。 優(yōu)選將顯示單元構造用于使所有的警示燈/信號柱和/或光單元和/或連接和/ 或另一個部件或中心部件和/或中心檢測單元可視。這有利地提供了對所涉及的所有部件 或警示燈/光單元的全面監(jiān)控。尤其對于設備管理者、領導、企業(yè)管理者等而言,這是特別 有利的,以集中地或聯(lián)合地檢測例如單獨的警示燈并由此檢測單獨的諸如機器(具體地, 機器工具)等等的技術單元,借助于有利的存儲來可能地實時察看或控制這些時間偏移, 和/或進行統(tǒng)計計算以及有利地表示這些計算。這使得可以以新穎的方式實現對被監(jiān)控的 技術單元的操作的最優(yōu)化。 關于統(tǒng)計評估等的指示或存儲和計算,具體地,計算機(優(yōu)選筆記本)、所謂的PDA 以及移動裝置或其它便攜式電子介質是特別有利的。 尤其當使用計算機、筆記本、PDA等時,根據本發(fā)明的電子連接包括這些電子裝置。 例如,經由有利的或商業(yè)可得的接口 ,將這樣的電子裝置連接或集成到警示光裝置中。在這 種情況下,例如,可以使用所謂的總線系統(tǒng),例如,USB、RS232、以太網等等,也可以使用無線 通信系統(tǒng),例如藍牙等等。根據本發(fā)明,可以實現復雜的網絡,其具有多個警示燈和/或另 一個部件或中心部件和/或中心檢測單元,以及可能地,計算機、移動裝置、PDA等等,其可 提供用于對最多樣的警示燈的操作狀態(tài)的指示。 原則上,除了至少一個光單元之外,根據本發(fā)明的警示光裝置的警示燈還可包括 其他單元,例如聲學單元或具有傳感器的模塊等等。根據以上給出的陳述,可以像光單元的 操作狀態(tài)那樣有利地處理或傳輸以及可能地顯示它們的操作狀態(tài)或信號。通過這種方式, 可以有利地實現警示燈的其他功能。 關于本發(fā)明,以下一點很重要除了被監(jiān)控的技術單元的任何可能存在的聯(lián)網 (具體地,生產和/或機器工具和/或機器的內部即控制系統(tǒng)或總線系統(tǒng)或網絡)之外或者 與之并行/分離地,實現可根據本發(fā)明實現的警示光裝置或警示燈網絡。這提供了對本發(fā) 明的靈活的且獨立的使用而不需匹配或適于在一些情況下在生產大廳中存在的生產機器 的大量不同的網絡或總線系統(tǒng)。


      在附圖中示出了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且將在下面的描述中參考附圖更詳細地 解釋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在附圖中,詳細地 圖1示出概略表示的具有三個信號柱的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一警示光裝置;
      圖2示出概略表示的具有五個警示燈和一個中心警示燈的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二警 示光裝置;以及 圖3示出概略表示的具有五個警示燈和一個中心計算機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根據本發(fā)明 的第三警示光裝置。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示出作為信號柱1的三個警示燈,在每種情況下,其具有交替變化的模塊2,通 過天線ll,信號柱中的一個被無線連接至其他兩個信號柱1中的一個。通過頂蓋3,信號柱 1在頂部被封閉。在僅僅非常概略地示出的技術單元,或者被監(jiān)控的技術單元,例如機器工 具30等等處,在每種情況下,信號柱1安裝有支座4。經由纜線5,將技術單元30的操作狀 態(tài)(沒有更詳細示出)提供給信號柱l。在該配置中,通過機器30的控制器32,優(yōu)選以目 前通常使用的方式,進行被監(jiān)控的技術單元30與信號柱1之間的通信(沒有更詳細示出)。 然而,還可實現對于有利地尋址的交替變化模塊2的各操作狀態(tài)的尋址傳輸。該變型尤其 當在信號柱l內部使用內部總線系統(tǒng)時特別有利。 例如,通過機器連接31,將前面信號柱的被監(jiān)控的兩個單元或機器30分別電連接 或聯(lián)網在一起。第三信號柱,即,后面的信號柱1監(jiān)控不與其他機器30聯(lián)網且可被構造為 可移動機器或車輛的單個機器30。 根據本發(fā)明,信號柱l由此分別分離地被彼此聯(lián)網或連接,與機器30并行,以能夠 分別交換數據或控制信號。 另外,根據圖1的警示光裝置具有連接6,其用于在根據本發(fā)明的兩個警示燈或信 號柱1之間進行數據或信號傳輸。在所示出的示例性實施例中,在每種情況下,利用一根電 纜線或者連接6,使單獨的光單元或交替變化模塊2彼此連接。 此外,根據圖1的示例性實施例表明左前側的警示燈或信號柱1的最下面的光單 元或最下面的交替變化模塊2、右前側的警示燈或信號柱1的最下面的交替變化模塊2分別 被點亮,且發(fā)出光7。相應地,所示出的狀態(tài)涉及第一信號柱1的操作狀態(tài)與第二信號柱1 的操作狀態(tài)的復制。沒有任何更詳細的表示,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操作各信號柱1,可提供有 利的選擇裝置,例如,分別地,通過纜線5,以第一操作模式對其操作,用來表示被監(jiān)控的技 術單元(例如機器或機器工具等)的操作狀態(tài),或者,通過連接6或通過經由天線11的無線 連接,以第二操作模式對其操作,用來表示另一個或第二警示燈或信號柱1的操作狀態(tài)(如 圖1中通過實例所示出的)。 圖2概略性示出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種或第二警示燈裝置,其中總共提供五個信號 柱1。它們中的四個在每種情況下有利地經由纜線5而連接到對應的被監(jiān)控的技術單元20、 30 (例如機器工具30等等),或者,分別地,連接到所述技術單元30的控制器32。根據本 發(fā)明,信號柱1通過天線11而被無線連接到中心信號柱8。最多樣的技術單元為最多樣的 機器20、30,它們在每種情況下經由對應的纜線5將其各自的操作狀態(tài)傳輸到對應的信號 柱1。機器30或其控制器32中的兩個分別通過機器連接31而被聯(lián)網或彼此連接,并且機 器30中的兩個未被聯(lián)網到其他機器。另外,所示出的實例中的機器30中的一個是諸如例 如運輸拖拉機等的車輛20,其也具有其自己的電子控制器22或內部總線系統(tǒng)。
      除了那五個信號柱1之外,提供在每種情況下用羅馬數字標注的中心信號柱8,在這種情況下,除了頂蓋3或具有無線電天線11的支座4之外,中心信號柱8還包括總共五個 交替變化的模塊2。在交替變化的模塊2近旁的圖2中所示的羅馬數字僅僅只在示例中心 信號柱8的各交替變化模塊2與具有對應的羅馬數字的各個信號柱1的各自的對應關系。
      在根據圖2的示例性實施例中,中心信號柱8包括例如五個紅色交替變化模塊2, 例如,這些模塊僅僅在相關聯(lián)的信號柱1 (在每種情況下)的紅光單元2或紅色交替變化模 塊2也被點亮的情況下才被點亮或發(fā)出光7。例如,假定在每種情況下信號柱1的最上面 的交替變化模塊2為這樣的紅色交替變化模塊2,其指示在每種情況下被監(jiān)控的技術單元 20、30的特別危急的操作狀態(tài)。 圖2于是表明具有羅馬數字V的信號柱1處于這樣的操作狀態(tài),其中最上面的交 替變化模塊2發(fā)射光7。根據本發(fā)明,中心信號柱8相應地指示操作狀態(tài),對應的交替變化 模塊2具有羅馬數字V,也就是說,在所示出的實例中,最上面的交替變化模塊2分別發(fā)射光 7或紅光7。在中心信號柱8的可視范圍內的操作者可以由此以非常簡單的方式看到在一 些情況下被設置在距離中心信號柱8非常遠(例如,一百米或更遠或在另一座大樓中)的 具有數字V的信號柱1指示被監(jiān)控單元的危急狀態(tài)。 同時,圖2表明具有羅馬數字I至IV的警示燈或信號柱1在每種情況下處于一
      操作狀態(tài),最下面的,例如,綠色交替變化模塊2發(fā)射光7。相應地,與具有羅馬數字I至IV
      的信號柱1相對應地關聯(lián)的中心信號柱8的光單元或交替變化模塊2未被點亮。 根據圖2的第二示例性實施例還具有電纜線連接6和經由天線11的無線連接。然
      而,在這種配置中,例如,在中心信號柱8的支座4與信號柱1的支座4之間,實現連接6。 中心信號柱8可被構造和操作為所謂的主導裝置,而其他警示燈或信號柱1可被
      構造和操作為所謂的從動裝置。 圖3示出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即第三示例性實施例,五個信號柱1仍由羅馬數字 I至V表示。另外,提供中心計算機9,其包括用于顯示信號柱1的操作狀態(tài)的屏幕10。
      所示出的示例性實施例是根據本發(fā)明的電連接,其是通過天線11而分別完全無 線地或經由無線電實現。例如,具有羅馬數字I、II和V的信號柱1的支座4在每種情況下 包括天線11。相比而言,具有羅馬數字III和IV的信號柱在每種情況下包括無線電模塊 12,其被構造為具有天線11的交替變化模塊。 相比而言,被監(jiān)控的機器30形成與警示燈網絡分離構造的兩個網絡,其相應地經 由纜線連接31而進行通信。在該配置中,兩個機器網絡中的一個包括機器中心33,其集中 控制機器30中的三個,包括內部機器控制器32。 根據圖3的信號柱1共同地具有這種結構在每種情況下,提供三個光單元或交替 變化模塊2,用于指示沒有更詳細示出的諸如機器工具等的技術單元的相應地不同的操作 狀態(tài)。 另外,提供具有天線11的所謂的路由器13,例如,其可以被設置在計算機9與特別 遠距離的信號柱1之間,以有利地橋接較長的無線電連接。如果需要,可以將多個信號柱1 分配給一個路由器13,路由器13為這些信號柱1而將對應的無線電信號傳輸給計算機9。
      例如,計算機9的天線11可以被構造為單獨的部件,具體地,其可以通過諸如USB 插塞等的插入連接而連接到計算機9??蓪⒂嬎銠C9中的有利軟件用于有利地實現中心檢 測、監(jiān)控和表示警示燈1、8或所存在的部件(S卩,網絡拓撲)或者當前或過去的操作狀態(tài)。通過這種方式,還可以例如通過計算機9的數據存儲器來實現在諸如一個月、一年等的所
      希望的時間周期內對尤其是按時間順序存儲的操作狀態(tài)的統(tǒng)計評估和可視化。 原則上,在所示出或所描述的本發(fā)明的所有實例中,可以提供在警示燈1、光單元
      2、中心信號柱8、路由器13、計算機9等之間的有利的雙向通信。 尤其是,當在信號燈1之間將無線電模塊12或無線電天線11用于信號柱1與計 算機9或彼此之間的無線連接6時,信號柱1或光單元或交替變化模塊2的編碼或尋址特 別有利。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在信號柱1和/或在根據本發(fā)明的警示光裝置內部有利地提 供內部總線尋址或內部總線系統(tǒng)。該內部總線系統(tǒng)可以與諸如機器工具等的被監(jiān)控的不同 技術單元很大程度上無關地實現。 在根據圖3的示例性實施例中,例如,中心計算機9可以分別接收信號柱1 (例如 具有羅馬數字I)的數據或操作狀態(tài)二者,并且,如果需要,在特定的應用情況下,將這些數 據或操作狀態(tài)發(fā)送給另一信號柱1 (例如具有羅馬數字II),以便具有羅馬數字II的信號柱 1現在指示或表示具有羅馬數字I的信號柱1的操作狀態(tài)。相應地,根據本發(fā)明,存在計算 機被集成于其中的警示燈系統(tǒng)的信號柱1之間的連接。相應地,也可以使用路由器13,而沒 有例如在該通信中所特別涉及的中心計算機9。 通常,除了所示出的部件之外,警示光裝置還可主要通過分別使用無線連接或天 線11來將警示燈1、8的一個或多個操作狀態(tài)傳輸給單獨的另外的裝置,例如,可移動裝置、 可移動PDA、便攜式計算機或筆記本等。當使用有利的無線通信時,例如,可以選取已知的無 線傳輸系統(tǒng),例如GSM、UMTS、WLAN、藍牙、ZigBee等等。 根據本發(fā)明,下面一點原則上很有利尤其當使用被構造為無線電模塊12的交替 變化模塊12時,改造或更新實質上由交替變化模塊構成的常規(guī)信號柱1而不需投入大筆的 花費,從而多個信號柱1、8形成有利的警示燈網絡。在該配置中能夠,不需要將警示燈網絡 調整為被監(jiān)控的單元20、30的內部通信。實際上,可以發(fā)現,在生產場所或機器車間等的內 部,多個不同的內部機器通信系統(tǒng)經常被聯(lián)網或不聯(lián)網或僅僅部分聯(lián)網。根據本發(fā)明,現在 可以建立對警示燈/信號柱1、8的分離的或并行的通信或聯(lián)網而不需投入大筆的花費(沒 有特定的軟件和硬件)。例如,通過安裝無線電模塊12和將軟件下載到計算機9,可以在幾 分鐘內實現該警示燈網絡。 相比而言,在根據DE 10124132的現有技術中,必須發(fā)展和安裝與機器的通信匹 配或適應的通信,為了該目的,必須發(fā)展通常以高成本實現的接口 。因此,這樣的網絡結構 的建立需要在研發(fā)、硬件和軟件以及時間方面投入非常大量的努力,這在經濟上也是不利 的。 參考符號列表
      1 信號柱
      2 交替變化模塊
      3 頂蓋
      4 支座
      5 纜線
      6 連接
      7 光
      12
      8中心信號柱9計算機10屏幕
      11天線12無線電模塊13路由器20車輛22控制器30機器31連接32控制器33機器中心。
      權利要求
      一種警示光裝置,包括第一警示燈(1,8),其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光單元(2),所述第一光單元(2)包括至少一個第一發(fā)光元件,所述第一警示燈(1,8)用于可視地指示諸如機器、設備、車輛等的第一技術單元(20,30)的至少一種操作狀態(tài),特別是多種不同的操作狀態(tài),所述第一技術單元(20,30)包括第一電子控制裝置(22,32);以及至少一個第二警示燈(1,8),其包括至少一個第二光單元(2),所述第二光單元(2)包括至少一個第二發(fā)光元件,所述第二警示燈(1,8)用于可視地指示諸如機器、設備、車輛等的第二技術單元(20,30)的至少一種操作狀態(tài),特別是多種不同的操作狀態(tài),所述第二技術單元(20,30)包括第二電子控制裝置(22,32),其中,特別地,提供電子設備連接(31),以在所述技術單元(20,30)之間傳輸數據和/或控制信號,其特征在于,與所述第一和/或第二技術單元(20,30)的所述第一和/或第二電子控制裝置(22,32)分離地,以及/或者與所述電子設備連接(31)分離地,提供至少一個電子警示燈連接(6,9,11,13),以在至少兩個警示燈(1,8)之間傳輸數據和/或控制信號,并且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警示燈連接(6,9,11,13)包括用于無線控制信號和/或數據傳輸的至少一個發(fā)射器(11)和/或接收器(11)。
      2. 根據權利要求1的警示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提供至少一個指示單元(8, 10),其用于 可視地指示至少所述第一和/或第二警示燈(1,8)的至少一種操作狀態(tài),特別是多種不同 的操作狀態(tài),所述電子警示燈連接(6,9,11,13)被構造用于至少在所述第一和/或第二警 示燈(1,8)與所述指示單元(8, 10)之間傳輸數據和/或控制信號。
      3.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的警示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單元(8, 10)被構 造為信號柱(1,8),所述信號柱(1,8)包括具有至少一個模塊發(fā)光元件的至少一個交替變 化模塊(2)。
      4.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的警示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柱(1,8)包括在 每種情況下包括至少一個模塊發(fā)光元件的多個交替變化模塊(2)。
      5.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的警示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柱(1,8)的交替 變化模塊(2)的數目對應于所述第一和/或第二警示燈(1,8)的光單元(2)的數目。
      6.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的警示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柱(1,8)的交替 變化模塊(2)的數目對應于警示燈(1,8)的數目。
      7.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的警示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警示燈連接(6, 9, 11, 13)包括用于檢測至少兩個不同警示燈(1,8)的操作狀態(tài)的至少一個中心檢測單元 (9,10)。
      8.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的警示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提供至少一個中心控制單 元(9),其用于控制和/或切換至少一個所述警示燈(1,8)和/或至少一個所述光單元(2) 和/或至少一個所述信號柱(1,8)和/或至少一個所述交替變化模塊(2, 12)的開/關。
      9.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的警示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檢測單元(9, 10) 包括至少所述中心控制單元(9)。
      10.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的警示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檢測單元(9, 10)和/或所述中心控制單元(9)被構造為計算機(9, 10)。
      11.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的警示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實質上至少一個地址和/ 或一個代碼被分配給每一個所述警示燈(1,8)和/或每一個所述光單元(2)和/或每一個 所述信號柱(1,8)和/或每一個所述交替變化模塊(2, 12)。
      12.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的警示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提供至少一個電數據存儲 器(9),其用于存儲至少一個所述警示燈(1,8)和/或至少一個所述光單元(2)和/或至少 一個所述信號柱和/或至少一個所述交替變化模塊(2, 12)的操作狀態(tài)。
      13.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的警示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提供至少一個顯示單元 (10),其用于可視地指示至少一個所述警示燈(1,8)和/或至少一個所述光單元和/或至 少一個所述信號柱(1,8)和/或至少一個所述交替變化模塊(2, 12)的操作狀態(tài)。
      14.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的警示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單元(10)被構 造為用于指示所有的警示燈(1,8)和/或光單元(2)和/或信號柱(1,8)和/或交替變化 模塊(2, 12)和/或連接(6,9,11,13)。
      15.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的警示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單元(10)被構 造為屏幕(10)。
      全文摘要
      一種警示光裝置具有第一警示燈(1),其包括具有至少一個第一發(fā)光元件的至少一個第一光單元(2),所述第一警示燈(1)用于可視地指示諸如機器、設備、車輛等的第一技術單元(30)的至少一種操作狀態(tài),所述第一技術單元(30)包括第一電子控制裝置(32);以及至少一個第二警示燈(1),其包括具有至少一個第二發(fā)光元件的至少一個第二光單元(2),所述第二警示燈(1)用于可視地指示諸如機器、設備、車輛等的第二技術單元(30)的至少一種操作狀態(tài),所述第二技術單元(20,30)包括第二電子控制裝置(32),其中,特別地,提供電子設備連接(31),以在所述技術單元之間傳輸數據和/或控制信號,其中特別地,可以以比現有技術少得多的花費實現對多種不同技術單元的監(jiān)控。根據本發(fā)明,這一點是通過以下事實實現的,即,與所述第一和/或第二技術單元的所述第一和/或第二電子控制裝置(32)分離地,以及/或者與所述電子設備連接(31)分離地,提供至少一個電子警示燈連接(6,9,11,13),以在至少兩個警示燈(1)之間傳輸數據和/或控制信號,并且所述電子警示燈連接(6,9,11,13)包括用于無線控制信號和/或數據傳輸的至少一個發(fā)射器和/或接收器(11)。
      文檔編號G08B5/36GK101739780SQ200910209378
      公開日2010年6月16日 申請日期2009年11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11月4日
      發(fā)明者D·肯西, J·馬夸特 申請人:韋爾馬控股有限及兩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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