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用玻璃破碎報警功能仿真測試支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建筑物用玻璃破碎報警功能仿真測試支架,該支架主要用途為對室內用玻璃破碎入侵探測器的報警功能進行測試。該支架包括主體底座、不同尺寸框架、各規(guī)格尺寸玻璃及兩個標準鋼球。測試時將產品固定在測試范圍內,并使用鋼球擊打玻璃的方式對音頻式玻璃破碎報警器的功能進行驗證。
【專利說明】建筑物用玻璃破碎報警功能仿真測試支架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所涉及的主要領域為安防產品的測試領域,主要涉及針對玻璃破碎報警器的測試技術。
【背景技術】
[0002]針對玻璃破碎報警器,目前行業(yè)內已經成型的相關標準為GB10408.9-2001《入侵探測器第9部分:室內用被動式玻璃破碎探測器》。但是該標準內涉及的測試方法主要針對振動式被動玻璃破碎探測器,隨著技術發(fā)展,新型的音頻式玻璃破碎探測器應運而生。該類探測器通過玻璃破碎時的高頻聲音信號觸發(fā),最終實現(xiàn)報警功能。目前音頻式破碎報警器的市場覆蓋已經逐漸大于被動式玻璃破碎探測裝置,因此該類產品的相應檢測方法急需進行標準化處理。
[0003]為了針對上述產品進行檢測,中國安防認證中心出臺了《CSP -C01-006-JXZ:2009安全技術防范產品強制性認證室內用被動式玻璃破碎探測器產品檢測實施細則》。該系統(tǒng)即根據(jù)上述實施細則進行設計和加工,并已經投入使用。
[0004]雖然目前針對音頻式破碎報警器的性能出臺了相關的檢測實施細則,還是仍然缺少結構簡單、易于操作,且能夠實施檢測的檢測裝置。
實用新型內容
[0005]針對現(xiàn)有建筑物用玻璃破碎報警功能檢測技術所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操作便捷的建筑物用玻璃破碎報警功能仿真測試支架。
[0006]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術方案:
[0007]建筑物用玻璃破碎報警功能仿真測試支架,所述測試支架包括:
[0008]主體底座,
[0009]主體支架,所述主體支架垂直設置在主體底座上,該主體支架上設置有一橫梁,所述橫梁與主體底座平行,且可沿主體支架高度方向進行上下高度調節(jié);
[0010]兩測試鋼球,所述兩測試鋼球分別通過連接繩可移動的設置在主體支架中的橫梁上,并可沿橫梁延伸方向調節(jié)位置;
[0011]至少三種規(guī)格框架,所述不同規(guī)格的框架上安置有對應規(guī)格的玻璃,每種框架相對于主體支架可拆卸的安置在主體底座上,并使得其上的玻璃與安置在主體支架上的測試鋼球形成測試配合關系。
[0012]在該測試支架的優(yōu)選方案中,所述主體支架為倒U型,其相對的兩側壁的內側開設有軌道,所述橫梁兩端可調節(jié)的安置在該軌道中。
[0013]進一步的,所述橫梁沿其延伸方向設置有滑軌,該滑軌上設置有可移動的,用于連接測試鋼球的滑輪。
[0014]進一步的,所述兩測試鋼球中第一測試鋼球直徑為19mm,重28.35g ;第二測試鋼球直徑為83mm,重2.26kg。
[0015]進一步的,所述連接繩長度為152mm。
[0016]根據(jù)上述方案形成的仿真測試支架,能夠很好的對室內用玻璃破碎入侵探測器的報警功能進行精確測試。該方案的結構簡單,易于實現(xiàn),便于實際的檢測操作,同時通過不同規(guī)格的框架,模擬不同的測試環(huán)境,極大的提高了本方案的實用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來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
[001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2為本實用新型中不同規(guī)格框架安裝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為了使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圖示,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0021]參見圖1,其所示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建筑物用玻璃破碎報警功能仿真測試支架的結構示意圖。
[0022]由圖可知,整個仿真測試支架100主要包括主體底座101、主體支架102、兩個符合標準的測試鋼球103、104、可調節(jié)上下高度的橫梁105以及若干不同規(guī)格的框架106。
[0023]其中,主體底座101作為測試支架的承載和安置部件,用于其它組成的不見的安裝。該主體底座101具體采用鋁合金型材搭建,其上對稱設置有用于安置主體支架102和框架106的安置架101a。
[0024]主體支架102用于承載橫梁105,并為其上下高度調節(jié)提供導向。該主體支架102整體為倒U型,通過主體底座101上的安置架1la垂直安置在主體底座101上。為了安置橫梁105且便于調節(jié),主體支架102中兩相對側壁的內側面上開設有軌道102a。
[0025]可調節(jié)上下高度的橫梁105用于承載測試鋼球,并調節(jié)其高度。該橫梁105長短與主體支架102上的寬度相對應,其兩端分別安置在主體支架102兩側壁上的軌道102a上,并與主體底座101平行,從而使得橫梁105能夠沿豎直設置的主體支架102進行上下高度調節(jié)。在該橫梁105底面上沿其延伸方向開設有一直線軌道,同時在該軌道上設置有兩個可進行調節(jié)的滑輪105a,該滑輪105a用于連接測試鋼球,并可沿軌道進行水平移動。
[0026]測試鋼球103、104中第一測試鋼球103為一個直徑19mm的鋼球,其重28.35g ;第二測試鋼球為一個直徑約83mm的鋼球,其重約2.26kg,兩測試鋼球分別用兩根長度為152mm的繩子107系在橫梁105的滑輪105a上,其水平位置可通過滑輪進行調節(jié)。
[0027]主體框架106共有三種規(guī)格,每種規(guī)格的主體框架106分別固定不同規(guī)格的玻璃106a,其中玻璃的尺寸分為500mmX500mm、400mmX400mm、300mmX300mm,尺寸和厚度根據(jù)要求進行選擇。每種規(guī)格的主體框架106可分別固定三塊玻璃,其可通過主體底座101上的安置架1la相對于主體支架102垂直安置在主體底座101上,使得其上的玻璃與主體支架102上的測試鋼球103、104相對應配合,構成測試環(huán)境(參見圖2)。
[0028]由此構成的測試支架在使用時,調節(jié)橫梁高度和兩個小球的水平位置,另兩個小球分別以一定的擺角撞擊玻璃中心部位,當直徑19mm的鋼球撞擊時另玻璃不破碎,當直徑83mm的鋼球撞擊時令玻璃破碎。由此對該類音頻式玻璃破碎報警器進行功能性判定。
[0029]以下通過兩具體的應用實例來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方案:
[0030]不撞碎試驗
[0031]試驗要求:探測器在小球沖撞玻璃但并未破碎時,待測產品不應產生報警狀態(tài)。
[0032]檢測用儀器及設備:建筑物用玻璃破碎仿真支架試驗裝置、按產品說明書規(guī)定中的玻璃類型和規(guī)格大小而制成的試驗玻璃樣體(數(shù)量應考慮到余量)、一個直徑19mm的鋼球(重28.35g ;鋼球應用一根長152_的繩子系住)、制造廠商提供的音頻模擬器、萬用表及雙路直流穩(wěn)壓電源(O - 32V, 2A)。
[0033]試驗方法:按制造廠商規(guī)定要求安裝探測器(以試驗玻璃樣體為中心,按一左一右盡可能靠近),再結合音頻模擬器摸底試驗,將試驗裝置處于探測距離的邊緣。將系有152mm長繩子的鋼球,繩子拉直與玻璃成60度放下,沖撞試驗玻璃樣體的中心點。并以(5±l)s/次的速率,進行10次沖撞試驗。為保證一致性,在對試驗裝置配有的上、中、下三塊試驗玻璃樣體進行沖撞試驗時,應根據(jù)三塊試驗玻璃樣體之間的中心距同時提升或下降探測器的安裝位置,以滿足角度的要求。
[0034]記錄:是否產生報警狀態(tài)。
[0035]判據(jù):以(5±l)s/次的時間間隔,進行10次沖撞試驗,試驗過程中不應產生報警狀態(tài)。
[0036]撞碎及探測距離試驗
[0037]試驗要求:探測器在小球沖撞玻璃并破碎時,待測產品應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產生報警狀態(tài)。
[0038]檢測用儀器及設備:建筑物用玻璃破碎仿真支架試驗裝置、按待測產品說明書規(guī)定中的玻璃類型和規(guī)格大小而制成的試驗玻璃樣體若干、一個直徑83mm的鋼球(重
2.26kg ;鋼球應用一根長152_的繩子系住)、制造廠商提供的音頻模擬器、萬用表及雙路直流穩(wěn)壓電源(0-32V,2A)。
[0039]試驗方法:
[0040]I)將任意4只樣機(如靈敏度可調的則應調至最大)集中安裝在試驗墻面上,用音頻模擬器在產品規(guī)定的探測距離邊緣進行模擬報警,確認全數(shù)探測報警正常后,逐漸增加模擬器與探測器的距離,進行臨界模擬報警的排序。取臨界報警距離最大的和最小的其中各I個作為進行功能項目的試驗樣機(對于一致性較好的4只樣機,即難以區(qū)分最大的和最小的臨界報警距離時,則可任意取2個)。
[0041]2)按制造廠商規(guī)定要求安裝探測器(以試驗玻璃樣體為中心,按一左一右盡可能靠近),再結合音頻模擬器摸底試驗,將試驗裝置處于探測距離的邊緣。然后,用試驗球分別進行擊碎試驗(為保證一致性,在對試驗裝置配有的上、中、下三塊試驗玻璃樣體進行擊碎試驗時,應根據(jù)三塊試驗玻璃樣體之間的中心距同時提升或下降探測器的安裝位置,以滿足角度的要求,擊碎方式同不撞碎試驗)。每擊碎I次為I次試驗,兩個探測器應同時產生報警狀態(tài),待報警恢復后再進行下一次試驗。
[0042]記錄:探測距離和報警狀態(tài);統(tǒng)計并記錄試驗結果。
[0043]判據(jù):試驗結果滿足下述規(guī)定,就可判定接受試驗的樣機通過了功能及探測距離的試驗:
[0044]I)擊碎3次試驗成功,沒有失敗,或者;
[0045]2)模擬器29次試驗成功,沒有失敗,或者;
[0046]3) 46次試驗成功,I次失敗,或者;
[0047]4)61次試驗成功,2次失敗,或者;
[0048]5) 76次試驗成功,3次失敗,或者;
[0049]6) 89次試驗成功,4次失敗。
[0050]在此條件下,可先進行小球沖撞試驗,然后進行探測距離的擊碎試驗。當緊接著的探測距離的擊碎試驗成功,在先進行的小球沖撞試驗也判定為通過。否則在擊碎試驗成功后,重新配上試驗玻璃樣體再次進行小球沖撞試驗。
[0051]考慮到如果采用錄音并使用功放模擬現(xiàn)場聲音很難在參數(shù)上進行統(tǒng)一。因此該套裝置的設計目的是盡可能的還原現(xiàn)場玻璃破碎的各種情況和聲音效果,對產品進行功能性測試。
[0052]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權利要求】
1.建筑物用玻璃破碎報警功能仿真測試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測試支架包括: 主體底座, 主體支架,所述主體支架垂直設置在主體底座上,該主體支架上設置有一橫梁,所述橫梁與主體底座平行,且可沿主體支架高度方向進行上下高度調節(jié); 兩測試鋼球,所述兩測試鋼球分別通過連接繩可移動的設置在主體支架中的橫梁上,并可沿橫梁延伸方向調節(jié)位置; 至少三種規(guī)格框架,所述不同規(guī)格的框架上安置有對應規(guī)格的玻璃,每種框架相對于主體支架可拆卸的安置在主體底座上,并使得其上的玻璃與安置在主體支架上的測試鋼球形成測試配合關系。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物用玻璃破碎報警功能仿真測試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支架為倒U型,其相對的兩側壁的內側開設有軌道,所述橫梁兩端可調節(jié)的安置在該軌道中。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物用玻璃破碎報警功能仿真測試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梁沿其延伸方向設置有滑軌,該滑軌上設置有可移動的,用于連接測試鋼球的滑輪。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物用玻璃破碎報警功能仿真測試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兩測試鋼球中第一測試鋼球直徑為19mm,重28.35g ;第二測試鋼球直徑為83mm,重2.26kg。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物用玻璃破碎報警功能仿真測試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繩長度為152mm。
【文檔編號】G08B29/00GK204010272SQ201420430160
【公開日】2014年12月10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7月31日
【發(fā)明者】韓峰, 劉彩霞, 張振一, 張騰鵬, 謝芳藝, 王麗娟, 姚斌 申請人:公安部第三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