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式手提式音響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復合式手提式音響,其供一通用串行總線裝置及一記憶卡插接連接,所述復合式手提式音響包括:機體、播放裝置、控制面板及AV影音孔;所述播放裝置及一控制面板裝設在機體上,所述控制面板設有至少一通用串行總線插孔及至少一記憶卡插槽,可分別供一通用串行總線裝置及一記憶卡插接;所述AV影音孔位于機體上,所述AV影音孔供一連接線組接,所述連接線具有一輸入頭及一輸出頭,所述輸入頭與一顯示屏幕的影音孔插合,所述輸出頭與AV影音孔插接。
【專利說明】復合式手提式音響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有關一種手提式音響,尤其涉及一種可外接通用串行總線裝置及記憶卡,并通過連接線與顯示屏幕連接的復合式手提式音響。
【背景技術】
[0002]一般傳統(tǒng)的手提式音響,主要設有一 DVD播放器及一調(diào)頻、調(diào)幅播放器提供音樂及語音播放,該DVD播放器可置入DVD、V⑶等各種規(guī)格的盤片,以供DVD播放器內(nèi)的一光學讀取頭讀取盤片上的多媒體數(shù)據(jù),并通過音響多媒體音效設備輸出播放音樂或語音等。
[0003]由于消費者使用的U盤及移動式硬盤,可儲存的空間越來越大,甚至手機及照相機的儲存卡都能儲存語音及影像數(shù)據(jù),例如U盤可儲存的歌曲更甚于DVD或VCD片,而將U盤插接在計算機的通用串行總線插孔,即能由計算機的播放器及屏幕欣賞優(yōu)美的音樂及影像,如此以U盤、移動式硬盤、手機及照相機,可大容量儲存多媒體數(shù)據(jù),及能提供攜帶方便隨時播放音樂及影像的便利性。
[0004]因此,若能將U盤、移動式硬盤、手機及照相機插接在手提音響上,或是將記憶卡插接在手提式音響上,則手提式音響不只是播放DVD、VCD盤片及調(diào)頻、調(diào)幅音樂或語音而已,而是能擴充其使用形態(tài),提升使用者更多需要選擇,而具復合式手提音響的多樣播放功能,更加增進手提式音響的市場性。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5]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復合式手提式音響,其能多樣選擇播放,且攜帶方便。
[0006]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
[0007]—種復合式手提式音響,其供一通用串行總線裝置及一記憶卡插接連接,所述復合式手提式音響包括:機體、播放裝置、控制面板及AV影音孔;所述播放裝置及一控制面板裝設在機體上,所述控制面板設有至少一通用串行總線插孔及至少一記憶卡插槽,可分別供一通用串行總線裝置及一記憶卡插接;所述AV影音孔位于機體上,所述AV影音孔供一連接線組接,所述連接線具有一輸入頭及一輸出頭,所述輸入頭與一顯示屏幕的影音孔插合,所述輸出頭與AV影首孔插接。
[0008]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為:根據(jù)上述結構,播放裝置供DVD、VCD片置入讀取,播放音樂或語音,重要的是能外接通用串行總線裝置(如U盤或移動式硬盤、手機及照相機)及記憶卡(如手機記憶卡或照相機記憶卡),并能通過該連接線與顯示屏幕連接,而由顯示屏幕欣賞到影像,達到多樣選擇播放,及方便攜帶的功能。
[0009]本實用新型還包括如下進一步改進:
[0010]進一步,所述顯示屏幕為電視或計算機的任一種。
[0011]進一步,所述通用串行總線裝置為U盤、移動式硬盤、手機、或照相機的任一種。
[0012]進一步,所述記憶卡為手機記憶卡或照相機記憶卡的任一種。
[0013]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圖。
[0015]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另一方向的立體圖并連接電視。
[0016]圖中:10.機體,11.AV影音孔,12.連接線,121.輸入頭,122.輸出頭,20.播放裝置,22.控制面板,221.通用串行總線插孔,222.記憶卡插槽,30.通用串行總線裝置,31.U盤,32.移動式硬盤,40.記憶卡,50.顯示屏幕。
[0017]
【具體實施方式】
[0018]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0019]如圖1至圖2所示,為符合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復合式手提式音響,其供一通用串行總線裝置30及一記憶卡40插接連接。復合式手提式音響包括:機體10、播放裝置20及控制面板22,播放裝置20及該控制面板22裝設在該機體10上。
[0020]控制面板22設有通用串行總線插孔221及至少記憶卡插槽222,可分別供一通用串行總線裝置30及一記憶卡40插接,該通用串行總線裝置30可為U盤31、移動式硬盤32、手機及照相機(圖未示)的任一種,該記憶卡40可為手機記憶卡或照相機記憶卡(圖未示)O
[0021]機體10后方更具有一組AV影音孔11,該組AV影音孔11用以供一連接線12組接,該連接線12具有一輸入頭121及一輸出頭122,該輸入頭121與一顯示屏幕50 (如電視或計算機)的影音孔(未圖示)插合,該輸出頭122與該組AV影音孔11插接。
[0022]本實用新型通過通用串行總線插孔221及記憶卡插槽222的設置,可外接通用串行總線裝置30 (如U盤31或移動式硬盤32、手機及照相機),如此可外接U盤31或移動式硬盤32、手機及照相機等多種配置,可利于攜帶,并能擴大手提式音響選擇播放聽取音樂功能,及隨處播放優(yōu)點,亦可外接記憶卡40,(如手機記憶卡或照相機記憶卡),再配合顯示屏幕50 (如電視或計算機屏幕),而欣賞音樂及影像,又可通過手提式音響方便攜帶的特性,共同達到復合式選用及機動搬移使用的優(yōu)點。
[0023]本實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具體的實施方式,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從上述構思出發(fā),不經(jīng)過創(chuàng)造性的勞動,所作出的種種變換,均落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的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復合式手提式音響,其供一通用串行總線裝置及一記憶卡插接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式手提式音響包括:機體、播放裝置、控制面板及AV影音孔;所述播放裝置及一控制面板裝設在機體上,所述控制面板設有至少一通用串行總線插孔及至少一記憶卡插槽,可分別供一通用串行總線裝置及一記憶卡插接;所述AV影音孔位于機體上,所述AV影音孔供一連接線組接,所述連接線具有一輸入頭及一輸出頭,所述輸入頭與一顯示屏幕的影音孔插合,所述輸出頭與AV影音孔插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式手提式音響,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屏幕為電視或計算機的任一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復合式手提式音響,其特征在于:所述通用串行總線裝置為U盤、移動式硬盤、手機、或照相機的任一種。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復合式手提式音響,其特征在于:所述記憶卡為手機記憶卡或照相機記憶卡的任一種。
【文檔編號】G11B31/00GK203950551SQ201420354981
【公開日】2014年11月19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6月30日
【發(fā)明者】張建棟, 曹炯 申請人:蘇州井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