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燈具設備,具體涉及一種導電連接結構及具有其的燈具。
背景技術:
1、目前,現(xiàn)有技術中的支架燈具通常包括發(fā)光組件和電氣組件,且燈具內部通過發(fā)光組件和電氣組件分別間隔出發(fā)光腔和電氣腔,其中,電氣組件包括一個驅動器和接線端子,發(fā)光組件通過導線連接接線端子、驅動器和外接電源,上述的構件之間均需要通過導線連接,這將導致電氣腔內需要進行大量的排線,容易造成內部線路雜亂,尤其是對于接線端子、驅動器和發(fā)光組件之間的電氣連接造成裝配困難;因此,需要一種能夠方便發(fā)光組件組裝的電連接安裝結構。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導電連接結構及具有其的燈具。
2、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現(xiàn)的:一種導電連接結構,包括相對設置的用電構件和供電構件;
3、所述用電構件上配置有用于承接供電構件的連接座,以及被約束在連接座上的上導電組件,所述上導電組件包括電性接觸在用電構件上的第一導電端,以及露置在連接座端部的第二導電端;
4、所述供電構件上配置有用于承接連接座的配合座,以及被約束在配合座內的第三導電端,所述第三導電端與第二導電端相對設置,所述第三導電端隨用電構件與供電構件的相對運動而接合于第二導電端,并與第二導電端構成電連接。
5、進一步,所述連接座朝向配合座延伸設有抵接部,所述第二導電端被容納在抵接部內,所述第三導電端被容納在配合座內,所述抵接部與配合座輪廓相匹配設置。
6、進一步,所述第三導電端上活動設有絕緣套,所述絕緣套底部承接有彈簧,所述絕緣套封堵于第三導電端與配合座之間。
7、進一步,所述供電構件包括pcb基板,所述pcb基板上電性連接有接線端子,所述接線端子用于連接外置電源。
8、進一步,所述上導電組件還包括連接件,所述第一導電端構成在連接件上,且所述連接件的兩端分別限位于用電構件和連接座上。
9、進一步,所述上導電組件還包括被限位在連接座內的中間導電件,所述中間導電件承接第一導電端和第二導電端。
10、進一步,所述連接座上設有用于供連接件置入的插槽,所述第一導電端隨連接件抵壓在用電構件上,并與第二導電端構成電連接。
11、進一步,所述抵接部伸出在第二導電端的末端外側,所述配合座伸出在第三導電端的末端外側,所述第二導電端與第三導電端相互插接的配合。
12、進一步,所述第一導電端、第二導電端和中間導電件均為金屬導電片。
13、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燈具,包括上述的導電連接結構,還包括燈罩和底架,以及被限位在燈罩和底架之間的電器座,所述電器座與燈罩界定出發(fā)光區(qū)域,所述電器座與底架界定出電氣區(qū)域,所述用電構件指得是配置有若干個燈珠的燈板,所述供電構件指得是驅動器,所述第三導電端和配合座構成在配合座上。
14、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yōu)點和有益效果:
15、本實用新型中,在用電構件通過第一導電端連接第二導電端,第二導電端在連接座的末端延展出待電連接的部位,并且,第一導電端作為獨立的構件可拆卸的裝配在用電構件和連接座上,且連接座和第二導電端均被限制在用電構件底部,從而用電構件與上導電組件之間無需通過焊接固定,或是導線連接,從而便于用電構件與上導電組件的配合連接;
16、而在供電構件上設置與第二導電端相對應的第三導電端,在進行裝配時,只需要將用電構件上的第二導電端置入第三導電端構成電連接即可,供電構件與用電構件之間無需導電連接,優(yōu)化了兩者之間的裝配工作,以及后期的維修和拆卸,并且,在供電構件上電性連接接線端子,有且僅需要在接線端子上通過插接的方式連接外接電源的導線即可,得益于接線端子的接線方式,該導線也無需進行焊接固定。
17、采用本實用新型的供電構件和用電構件,使得兩者在應用環(huán)境中均能夠以模塊化的方式裝配和固定,減少裝配步驟和焊接工序的難度。
1.一種導電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電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座(3)朝向配合座(5)延伸設有抵接部(3.1),所述第二導電端(4.2)被容納在抵接部(3.1)內,所述第三導電端(2.1)被容納在配合座(5)內,所述抵接部(3.1)與配合座(5)輪廓相匹配設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電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導電端(2.1)上活動設有絕緣套(6),所述絕緣套(6)底部承接有彈簧(7),所述絕緣套(6)封堵于第三導電端(2.1)與配合座(5)之間。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電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供電構件(2)包括pcb基板(2.2),所述pcb基板(2.2)上電性連接有接線端子(2.3),所述接線端子(2.3)用于連接外置電源。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電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導電組件(?4)還包括連接件(8),所述第一導電端(4.1)構成在連接件(8)上,且所述連接件(8)的兩端分別限位于用電構件(1)和連接座(3)上。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電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導電組件(?4)還包括被限位在連接座(3)內的中間導電件(4.3),所述中間導電件(4.3)承接第一導電端(4.1)和第二導電端(4.2)。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電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座(3)上設有用于供連接件(8)置入的插槽(3.2),所述第一導電端(4.1)隨連接件(8)抵壓在用電構件(1)上,并與第二導電端(4.2)構成電連接。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導電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抵接部(3.1)伸出在第二導電端(4.2)的末端外側,所述配合座(5)伸出在第三導電端(2.1)的末端外側,所述第二導電端(4.2)與第三導電端(2.1)相互插接的配合。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電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電端(4.1)、第二導電端(4.2)和中間導電件(4.3)均為金屬導電片。
10.一種燈具,包括權利要求1~9任一項的導電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被設置為用電構件(1)的燈板,所述燈板上排布有若干個燈珠,被設置為供電構件(2)的驅動器,所述第三導電端(2.1)和配合座(5)構成在驅動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