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絞線的接線器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網(wǎng)絡傳輸設備,具體涉及一種網(wǎng)絡傳輸雙絞線的接線器。
【背景技術】
[0002]按照目前普遍使用的快速以太網(wǎng)標準IEEE 802.3u (100Base-TX),在使用銅纜雙絞線進行傳輸?shù)臅r候,需要用到八芯五類雙絞線中的四芯傳輸數(shù)據(jù)?,F(xiàn)有的雙絞線都是八根線芯,兩邊都是通過接線器連接終端(如PC機、筆記本電腦等等),事實上,八根線芯中只有四根線芯傳輸數(shù)據(jù),另四根線芯起到屏蔽作用。在辦公場所的網(wǎng)絡需要增加網(wǎng)絡線路或者對網(wǎng)絡進行檢修需要增加另一條時,都無法利用起屏蔽作用的四根線芯,需要從新走線。特別是現(xiàn)在的雙絞線都是直接埋在墻體中的暗線,如果增加將走成明線,既浪費材料,又影響室內(nèi)美觀。對于經(jīng)常使用網(wǎng)線檢修的工程人員來說,也需要從新走線,十分不方便。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接線器,可以使雙絞線的八根線芯成為獨立的兩個網(wǎng)絡數(shù)據(jù)傳輸通道。
[0004]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具體為:
[0005]一種雙絞線的接線器,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底板1,主接頭2,兩個次接頭3a、3b ;主接頭和次接頭中都設有八根線芯;主接頭2的1、2、3、6號線芯連接次接頭3a的1、2、3、6號線芯,主接頭2的4、5.、7、8號線芯連接次接頭3b的1、2、3、6號線芯;主接頭2不連接次接頭3a、3b的一端設有與雙絞線匹配的接口,次接頭3a、3b不連接主接頭2的一端設有與水晶頭連接匹配的接口。
[0006]所述主接頭2和兩個次接頭3a、3b都鉸接在主板上。
[0007]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利用主接頭2和兩個次接頭3a、3b將屏蔽作用的四根線芯充分利用,在不增加新的雙絞線時,增加新的數(shù)據(jù)傳輸線路。既節(jié)省了新鋪雙絞線路的時間和材料,又不影響室內(nèi)美觀。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如圖1所示,一種雙絞線的接線器,包括底板1,主接頭2,兩個次接頭3a、3b。主接頭和次接頭中都有八根線芯(從上到下分別為1-8號線芯)。主接頭2的1、2、3、6號線芯連接次接頭3a的1、2、3、6號線芯,主接頭2的4、5.、7、8號線芯連接次接頭3b的1、2、3、6號線芯。主接頭2不連接次接頭3a、3b的一端設有與雙絞線匹配的接口,次接頭3a、3b不連接主接頭2的一端設有與水晶頭連接匹配的接口。
[0010]主接頭2和兩個次接頭3a、3b鉸接在主板I上,在接線方向不合適時,可以旋轉(zhuǎn)主接頭2和或次接頭3a、3b。
[0011 ] 使用時,將一個本接線器主接頭2接在雙絞線的一端,其兩個次接頭3a、3b連接兩個網(wǎng)絡接口,在雙絞線的另一端再接一個本接線器,其兩個次接頭3a、3b可以分別連接兩個終端。兩條線路各自使用自己的四個線芯,相互起到屏蔽作用,數(shù)據(jù)可以安全傳輸。
【主權項】
1.一種雙絞線的接線器,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底板(I ),主接頭(2),兩個次接頭(3a,3b);主接頭和次接頭中都設有八根線芯;主接頭(2)的1、2、3、6號線芯連接次接頭(3a)的1、2、3、6號線芯,主接頭(2)的4、5.、7、8號線芯連接次接頭(3b)的1、2、3、6號線芯;主接頭(2)不連接次接頭(3a,3b)的一端設有與雙絞線匹配的接口,次接頭(3a,3b)不連接主接頭(2)的一端設有與水晶頭連接匹配的接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絞線的接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接頭(2)和兩個次接頭(3a, 3b)都鉸接在主板上(I)。
【專利摘要】一種雙絞線的接線器,包括底板(1),主接頭(2),兩個次接頭(3a,3b);主接頭和次接頭中都設有八根線芯;主接頭(2)的1、2、3、6號線芯連接次接頭(3a)的1、2、3、6號線芯,主接頭(2)的4、5、7、8號線芯連接次接頭(3b)的1、2、3、6號線芯;主接頭(2)不連接次接頭(3a,3b)的一端設有與雙絞線匹配的接口,次接頭(3a,3b)不連接主接頭(2)的一端設有與水晶頭連接匹配的接口。本實用新型利用主接頭和兩個次接頭將屏蔽作用的四根線芯充分利用,在不增加新的雙絞線時,增加新的數(shù)據(jù)傳輸線路。既節(jié)省了新鋪雙絞線路的時間和材料,又不影響室內(nèi)美觀。
【IPC分類】H01R31-06
【公開號】CN204333523
【申請?zhí)枴緾N201420737375
【發(fā)明人】高峰, 弋勝男, 夏冰
【申請人】國家電網(wǎng)公司, 國網(wǎng)河南登封市供電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13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