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汽車控制方法及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汽車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汽車控制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汽車技術的發(fā)展,現代汽車的控制方法也趨向于人性化和智能化?,F有的大多數汽車均安裝有無線遙控控制設備,也即俗稱的遙控器。用戶可以通過遙控器來對車輛進行諸如車門鎖定、汽車啟動之類的控制操作?,F有技術中還存在一種較為優(yōu)秀的汽車控制方法在車門鎖定以后,采用遙控器對未關閉的車窗進行關閉。此方法有效地解決了很多用戶在鎖好車門后發(fā)現車窗玻璃還沒有關,從而不得不進行解鎖車門、 打開車門、關閉車窗和再重新鎖定車門等一系列操作的煩人問題。在實現本發(fā)明的過程中,發(fā)明人發(fā)現現有技術至少存在以下問題當用戶與車輛距離較遠時,在無法觀察車輛周圍情況的條件下使用遙控器關閉車窗的方法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比如會發(fā)生對他人的誤傷等。有鑒于此,國家與2009年頒布了國家標準《乘用車內部凸出物》(GB 11552-2009),其中規(guī)定車輛的遙控升窗距離不得超過11米,在車輛與遙控器之間有不透明障礙物時,遙控升窗距離不得超過6米。
發(fā)明內容
為了能夠實現汽車可以根據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不同距離自適應采取不同控制策略,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汽車控制方法及裝置。所述技術方案如下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汽車控制方法,適用于包括遙控器的車輛,所述方法包括分別接收第一信號和所述遙控器發(fā)出的設防信號,所述第一信號為所述遙控器根據所述遙控器與所述車輛之間的距離發(fā)出的信號;當接收到所述設防信號且未接收到所述第一信號時,發(fā)出第一控制信號;當接收到所述設防信號且接收到所述第一信號時,發(fā)出第二控制信號。進一步地,所述分別接收第一信號和所述遙控器發(fā)出的設防信號之前包括所述車輛發(fā)出只在離車輛的距離小于預定閥值的范圍內有效的探測信號;被設置于所述遙控器內的探測信號反饋模塊接收到所述探測信號后,發(fā)出第一信號。進一步地,所述汽車控制方法還包括接收所述車輛的車門開關信息和點火鎖開關信息;在發(fā)出第一控制信號或第二控制信號之前,還判斷所述車輛的車門是否關閉并且點火鎖是否關閉,如果是,則發(fā)出;如果否,則不發(fā)出。進一步地,所述汽車控制方法還包括接收到第一控制信號時,鎖定車門;接收到第二控制信號時,鎖定車門和關閉車窗。進一步地,所述關閉車窗還包括通過玻璃升降電機驅動車窗玻璃上升;判斷玻璃升降電機是否堵轉;如果是,則停止所述玻璃升降電機的驅動。根據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本發(fā)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汽車控制裝置,適用于包括遙控器的車輛,所述裝置包括信號接收模塊,用于分別接收所述第一信號和所述遙控器發(fā)出的設防信號;中央控制模塊,用于當接收到所述設防信號且未接收到所述第一信號時,發(fā)出第一控制信號;當接收到所述設防信號且接收到所述第一信號時,發(fā)出第二控制信號。進一步地,所述汽車控制裝置還包括探測信號發(fā)出模塊和探測信號反饋模塊; 所述探測信號發(fā)出模塊,用于發(fā)出只在離車輛的距離小于預定閥值的范圍內有效的探測信號;被設置于所述遙控器內的探測信號反饋模塊,用于在接收到所述探測信號后,發(fā)出第一信號。進一步地,所述汽車控制裝置還包括車門開關感應模塊和點火鎖開關感應模塊; 車門開關感應模塊,用于接收所述車輛的車門開關信息;點火鎖開關感應模塊,用于接收所述車輛的點火鎖開關信息;所述中央控制模塊,還用于在發(fā)出第一控制信號或第二控制信號之前,還判斷所述車輛的車門是否關閉并且點火鎖是否關閉,如果是,則發(fā)出;如果否,則不發(fā)出。進一步地,所述汽車控制裝置還包括車門鎖定模塊和車窗開關模塊;所述車門鎖定模塊,用于接收到第一控制信號或者第二控制信號時,鎖定車門;所述車窗開關模塊, 用于接收到第二控制信號時,關閉車窗。進一步地,所述車窗開關模塊還包括玻璃升降電機和自診斷電路;所述玻璃升降電機,用于驅動車窗玻璃上升;所述自診斷電路,用于判斷玻璃升降電機是否堵轉;如果是,則發(fā)出堵轉信號給所述中央控制模塊,所述中央控制模塊停止所述玻璃升降電機的驅動。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技術方案帶來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對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的判斷,從而自動生成不同的控制信號,使得汽車能夠自適應采取不同的控制策略,提高了汽車控制系統(tǒng)的人性化和智能化。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一提供的汽車控制方法的方法流程圖;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二提供的汽車控制方法的方法流程圖;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三提供的汽車控制裝置的結構方框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方式作進一步地詳細描述。實施例一請參考圖1,其示出了本發(fā)明實施例一提供的汽車控制方法的方法流程圖,該汽車控制方法可以適用于包括遙控器的車輛中,該汽車控制方法包括步驟101,分別接收第一信號和遙控器發(fā)出的設防信號,第一信號為遙控器根據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發(fā)出的信號;
為了能夠根據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來進行不同的控制策略,首先需要判斷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遙控器判斷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可以采用如下的方法一方面,在車輛的外圍設置一探測信號發(fā)出模塊,該探測信號發(fā)出模塊可以發(fā)出只在離車輛的距離小于預定閥值的范圍內有效的探測信號,比如可以在車輛的門把手處設置一低頻信號發(fā)射器,該低頻信號發(fā)射器可以發(fā)出在2米范圍內有效的低頻信號;另一方面,可以在遙控器內設置一探測信號反饋模塊,該探測信號反饋模塊可以接收到探測信號發(fā)出模塊發(fā)出的探測信號,并且該探測信號反饋模塊在接收到探測信號后發(fā)出第一信號作為反饋,該第一信號可以是一高頻信號。顯然,只有在遙控器處于探測信號的有效范圍之內時,遙控器才會發(fā)出第一信號作為反饋;而遙控器處于探測信號的有效范圍之外時,遙控器不會發(fā)出第一信號作為反饋,此時,車輛可以根據是否接收到第一信號來判斷遙控器是否在預定范圍內, 也即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是否小于預定閥值。車輛可以接收遙控器在處于探測信號的有效范圍之內時發(fā)出的第一信號,當然, 車輛也可以接收遙控器發(fā)出的用于鎖定車輛或者啟動車輛的其它信號。需要說明的是,通常情況下,遙控器發(fā)出的其它信號的有效范圍遠大于探測信號的有效范圍,比如遙控器通??梢栽?00米之內對車輛發(fā)出鎖定車輛的信號,而遙控器可能只在離車輛兩三米時才會發(fā)出第一信號。另外遙控器發(fā)出其它信號是被用戶控制的,而遙控器發(fā)出第一信號卻是自動反饋的。為了便于描述,本文中將遙控器發(fā)出的其它信號稱之為設防信號,但是也需要說明的是,從廣義上講,該設防信號是遙控器能夠發(fā)出的除第一信號外的其它信號;從狹義上講,該設防信號也可以特指遙控器發(fā)出的用于鎖定車輛的信號。步驟102,當接收到設防信號且未接收到第一信號時,發(fā)出第一控制信號;當接收到設防信號且接收到第一信號時,發(fā)出第二控制信號。在車輛接收到設防信號后,需要判斷此時是否還同時接收到第一信號。如果車輛判斷此時未同時接收到第一信號,則表明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大于等于預定閥值,那么此時車輛可以發(fā)出第一控制信號;如果車輛判斷此時還同時接收到第一信號,則表明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小于預定閥值,那么此時車輛可以發(fā)出第二控制信號。這里的第一控制信號或第二控制信號可以用于車輛內部的一個或者多個車輛模塊的控制,這些車輛模塊可以是車門、發(fā)動機、車門鎖、車窗、車內空調等等。綜上所述,本實施例提供的汽車控制方法通過對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的判斷,從而自動生成不同的控制信號,使得汽車能夠自適應采取不同的控制策略,提高了汽車控制系統(tǒng)的人性化和智能化。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中,遙控器判斷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是根據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是否小于預定閥值來判斷的,而在其它實施例中,遙控器判斷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也可以根據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是否大于預定閥值來判斷,此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所易于思及的和實現的,本文不再累述。實施例二請參考圖2,其示出了本發(fā)明實施例二提供的汽車控制方法的方法流程圖,該汽車控制方法可以適用于包括遙控器的車輛中,該遙控器可以發(fā)出用于鎖定車門的設防信號給車輛。該汽車控制方法包括步驟201,遙控器根據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發(fā)出第一信號;為了能夠根據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來進行不同的控制策略,首先需要判斷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遙控器判斷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可以采用如下的方法一方面,在車輛的外圍設置一探測信號發(fā)出模塊,該探測信號發(fā)出模塊可以發(fā)出只在離車輛的距離小于預定閥值的范圍內有效的探測信號,比如可以在車輛的門把手處設置一低頻信號發(fā)射器,該低頻信號發(fā)射器可以發(fā)出在2米范圍內有效的低頻信號;另一方面,可以在遙控器內設置一探測信號反饋模塊,該探測信號反饋模塊可以接收到探測信號發(fā)出模塊發(fā)出的探測信號,并且該探測信號反饋模塊在接收到探測信號后發(fā)出第一信號作為反饋,該第一信號可以是一高頻信號。顯然,只有在遙控器處于探測信號的有效范圍之內時,遙控器才會發(fā)出第一信號作為反饋;而遙控器處于探測信號的有效范圍之外時,遙控器不會發(fā)出第一信號作為反饋,此時,車輛可以根據是否接收到第一信號來判斷遙控器是否在預定范圍內, 也即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是否小于預定閥值。步驟202,接收車輛的車門開關信息和點火鎖開關信息;當用戶希望鎖定車門時,通常情況下是指用戶已經離開車輛并暫時不準備繼續(xù)使用車輛時才需要鎖定車門,所以可以認為汽車在車門關閉并且點火鎖也是關閉時,才應當可以進行鎖定車門的操作。換句話說,如果車門沒有關閉時汽車就進行鎖定車門的操作,那么很可能無法正確鎖上車門,而造成假鎖;如果點火鎖沒有關閉時汽車就進行鎖定車門的操作,那么很可能汽車在運行狀態(tài)下被鎖定。在現有技術中,大多數汽車在利用遙控器進行鎖定車門時,都需要車門關閉和點火鎖關閉這兩個前提條件成立的,故車輛中也應當接收或者說采集車門開關信息和點火鎖開關信息。步驟203,分別接收第一信號和遙控器發(fā)出的設防信號;車輛可以接收遙控器在處于探測信號的有效范圍之內時發(fā)出的第一信號,當然, 車輛也可以接收遙控器發(fā)出的用于鎖定車輛的設防信號。需要說明的是,通常情況下,遙控器發(fā)出的設防信號的有效范圍遠大于探測信號的有效范圍,比如遙控器通常可以在200米之內對車輛發(fā)出鎖定車門的設防信號,而遙控器可能只在離車輛兩三米時才會發(fā)出第一信號。另外遙控器發(fā)出設防信號是被用戶控制的,而遙控器發(fā)出第一信號卻是自動反饋的。步驟204,當接收到設防信號后,判斷車門是否關閉和點火鎖是否關閉,如果是,則進入步驟205 ;如果否,則不進行后續(xù)處理;車輛在接收到遙控器發(fā)送的設防信號后,可以先判斷車門是否關閉和點火鎖是否關閉,也即進行鎖定車門的前提條件是否成立,如果否,則可以對遙控器發(fā)送的設防信號不做處理;如果是,則進行下一步驟205。顯然,本步驟中在判斷車門是否關閉和點火鎖是否關閉時,可以直接根據步驟202中接收到的車輛的車門開關信息和點火鎖開關信息來進行判斷。步驟205,繼續(xù)判斷此時是否接收到第一信號,如果是,則進入步驟206 ;如果否, 則進入步驟207 ;在車輛判斷車門已經關閉和點火鎖已經關閉后,也即鎖定車門的前提條件成立, 則車輛繼續(xù)判斷此時是否接收到第一信號,如果車輛判斷此時未接收到第一信號,則表明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大于等于預定閥值,那么可以進入步驟206 ;如果車輛判斷此時還同時接收到第一信號,則表明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小于預定閥值,那么進入步驟 207。步驟206,如果判斷此時未接收到第一信號,則發(fā)出第一控制信號;此時,進入步驟208,車輛中的車門鎖定模塊鎖定車門。因為此時遙控器離車輛較遠,所以只鎖定車門而不關閉車窗,以免發(fā)生意外。步驟207,如果判斷此時接收到第一信號,則發(fā)出第二控制信號;此時,進入步驟 209,車輛中的車門鎖定模塊鎖定車門,同時車輛中的車窗開關模塊關閉車窗。因為此時遙控器離車輛較近,可以在鎖定車門的同時自動關閉車窗。此外,因為實際應用環(huán)境中,車窗可能是全開、半開或者全關。為了能夠在不同的車窗開關場景都能關閉車窗并且不損壞車窗,在關閉車窗的過程中,可以通過玻璃升降電機驅動車窗玻璃上升;然后判斷玻璃升降電機是否堵轉;如果是,則停止玻璃升降電機的驅動。綜上所述,本實施例提供的汽車控制方法通過對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的判斷,從而自動生成不同的控制信號,使得汽車能夠自適應采取不同的控制策略來鎖定車門和關閉車窗,提高了汽車控制系統(tǒng)的人性化和智能化。但是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中的步驟202和步驟204主要用于判斷鎖定車門的前提條件是否成立,在不同的實施例中該前提條件可能不同。而且步驟204中判斷前提條件是否成立的時間在不同的實施例中也可能不同,比如該前提條件可以在接收設防信號前判斷,不成立不接收;該前提條件也可以在接收設防信號后判斷,不成立不做后續(xù)控制策略的觸發(fā)等等。但是,該前提條件應當在發(fā)出第一控制信號或者第二控制信號之前判斷,不成立不發(fā)出控制信號。易于思及的,在不同實施例中,該前提條件由哪個模塊來判斷也可以不同,比如可以由車輛主控系統(tǒng)判斷,也可以由對應遙控器的信號接收模塊判斷等等,本文不再一一贅述。實施例三請參考圖3,其示出了本發(fā)明實施例三提供的汽車控制裝置的結構方框圖。該汽車控制裝置可以適用于包括遙控器的車輛中,該遙控器可以發(fā)出用于鎖定車門的設防信號給車輛。該汽車控制裝置包括探測信號發(fā)出模塊312、探測信號反饋模塊314、信號接收模塊 320、中央控制模塊330、車門鎖定模塊340和車窗開關模塊350。設置在車輛外圍的探測信號發(fā)出模塊312和設置在遙控器中的探測信號反饋模塊314主要用于判斷遙控器和車輛之間的距離是否小于預定閥值。其中,探測信號發(fā)出模塊312用于發(fā)出只在離車輛的距離小于預定閥值的范圍內有效的探測信號;探測信號反饋模塊314用于在接收到探測信號發(fā)出模塊312發(fā)出的探測信號后,發(fā)出第一信號。信號接收模塊320用于分別接收探測信號反饋模塊314發(fā)出的第一信號,和用于接收遙控器發(fā)出的設防信號。該信號接收模塊320可以被設置在車門內,該信號接收模塊 320可以包括第一信號接收單元和設防信號接收單元(均未示出),其中第一信號接收單元用于接收位置判斷模塊310發(fā)出的第一信號;設防信號接收單元用于接收遙控器發(fā)出的設防信號。中央控制模塊330用于當接收到設防信號且未接收到第一信號時,發(fā)出第一控制信號;并且當接收到設防信號且接收到第一信號時,發(fā)出第二控制信號。優(yōu)選地實施例中, 該汽車控制裝置還包括車門開關感應模塊360和點火鎖開關感應模塊370。其中,車門開關感應模塊360用于接收車輛的車門開關信息;點火鎖開關感應模塊370用于接收車輛的點火鎖開關信息,此時,該中央控制模塊330還用于在發(fā)出第一控制信號或第二控制信號之前,根據車門開關感應模塊360接收到的車門開關信息判斷車輛的車門是否關閉,并且根據點火鎖開關感應模塊370接收到的車輛的點火鎖開關信息判斷車輛的點火鎖是否關閉, 如果該中央控制模塊330判斷此時車門已經關閉并且點火鎖也已經關閉,則正常發(fā)出第一控制信號或者第二控制信號;如果該中央控制模塊330判斷此時車門還未關閉或者點火鎖還未關閉,則不發(fā)出第一控制信號或者第二控制信號。車門鎖定模塊340用于接收到第一控制信號或者第二控制信號時,鎖定車門。車窗開關模塊350用于接收到第二控制信號時,關閉車窗。該車窗開關模塊350 可以包括玻璃升降電機352和自診斷電路354。其中,玻璃升降電機352用于驅動車窗玻璃上升;自診斷電路3M用于判斷玻璃升降電機是否堵轉;如果是,則自診斷電路3M發(fā)出堵轉信號給中央控制模塊330,中央控制模塊330停止玻璃升降電機352的驅動。綜上所述,本實施例提供的汽車控制裝置通過對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的判斷,從而自動生成不同的控制信號,使得汽車能夠自適應采取不同的控制策略來鎖定車門和關閉車窗,提高了汽車控制系統(tǒng)的人性化和智能化。需要說明的是上述實施例提供的汽車控制裝置在本文實施例三中描述時,僅以上述各功能模塊的劃分進行舉例說明,實際應用中,可以根據需要而將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模塊完成,即將裝置的內部結構劃分成不同的功能模塊,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另外,上述實施例提供的汽車控制裝置與汽車控制方法實施例屬于同一構思,其具體實現過程詳見方法實施例,這里不再贅述。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實現上述實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驟可以通過硬件來完成,也可以通過程序來指令相關的硬件完成,所述的程序可以存儲于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上述提到的存儲介質可以是只讀存儲器,磁盤或光盤等。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汽車控制方法,適用于包括遙控器的車輛,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分別接收第一信號和所述遙控器發(fā)出的設防信號,所述第一信號為所述遙控器根據所述遙控器與所述車輛之間的距離發(fā)出的信號;當接收到所述設防信號且未接收到所述第一信號時,發(fā)出第一控制信號; 當接收到所述設防信號且接收到所述第一信號時,發(fā)出第二控制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別接收第一信號和所述遙控器發(fā)出的設防信號之前包括所述車輛發(fā)出只在離車輛的距離小于預定閥值的范圍內有效的探測信號; 被設置于所述遙控器內的探測信號反饋模塊接收到所述探測信號后,發(fā)出第一信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控制方法還包括 接收所述車輛的車門開關信息和點火鎖開關信息;在發(fā)出第一控制信號或第二控制信號之前,還判斷所述車輛的車門是否關閉并且點火鎖是否關閉,如果是,則發(fā)出;如果否,則不發(fā)出。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汽車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控制方法還包括接收到第一控制信號時,鎖定車門; 接收到第二控制信號時,鎖定車門和關閉車窗。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關閉車窗還包括 通過玻璃升降電機驅動車窗玻璃上升;判斷玻璃升降電機是否堵轉; 如果是,則停止所述玻璃升降電機的驅動。
6.一種汽車控制裝置,適用于包括遙控器的車輛,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信號接收模塊,用于分別接收第一信號和所述遙控器發(fā)出的設防信號,所述第一信號為所述遙控器根據所述遙控器與所述車輛之間的距離發(fā)出的信號;中央控制模塊,用于當接收到所述設防信號且未接收到所述第一信號時,發(fā)出第一控制信號;當接收到所述設防信號且接收到所述第一信號時,發(fā)出第二控制信號。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汽車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控制裝置還包括探測信號發(fā)出模塊和探測信號反饋模塊;所述探測信號發(fā)出模塊,用于發(fā)出只在離車輛的距離小于預定閥值的范圍內有效的探測信號;被設置于所述遙控器內的探測信號反饋模塊,用于在接收到所述探測信號后,發(fā)出第一信號。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汽車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控制裝置還包括車門開關感應模塊和點火鎖開關感應模塊;車門開關感應模塊,用于接收所述車輛的車門開關信息; 點火鎖開關感應模塊,用于接收所述車輛的點火鎖開關信息; 所述中央控制模塊,還用于在發(fā)出第一控制信號或第二控制信號之前,判斷所述車輛的車門是否關閉并且點火鎖是否關閉,如果是,則發(fā)出;如果否,則不發(fā)出。
9.根據權利要求6至8任一所述的汽車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控制裝置還包括車門鎖定模塊和車窗開關模塊;所述車門鎖定模塊,用于接收到第一控制信號或者第二控制信號時,鎖定車門; 所述車窗開關模塊,用于接收到第二控制信號時,關閉車窗。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汽車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車窗開關模塊還包括玻璃升降電機和自診斷電路;所述玻璃升降電機,用于驅動車窗玻璃上升; 所述自診斷電路,用于判斷玻璃升降電機是否堵轉;如果是,則發(fā)出堵轉信號給所述中央控制模塊,所述中央控制模塊停止所述玻璃升降電機的驅動。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汽車控制方法,屬于汽車領域。所述汽車控制方法適用于包括遙控器的車輛,所述汽車控制方法包括分別接收第一信號和所述遙控器發(fā)出的設防信號,所述第一信號為所述遙控器根據所述遙控器與所述車輛之間的距離發(fā)出的信號;當接收到所述設防信號且未接收到所述第一信號時,發(fā)出第一控制信號;當接收到所述設防信號且接收到所述第一信號時,發(fā)出第二控制信號。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通過對遙控器與車輛之間的距離的判斷,從而自動生成不同的控制信號,使得汽車能夠自適應采取不同的控制策略,提高了汽車控制系統(tǒng)的人性化和智能化。
文檔編號G08C23/04GK102501826SQ20111036416
公開日2012年6月20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1月16日
發(fā)明者張家如, 曹尚貴, 李坤領, 王銳, 石超, 袁浩, 馬西征 申請人: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