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光伏支架,尤其涉及一種斜撐組件、光伏支架及光伏系統。
背景技術:
1、光伏支架為支撐光伏組件的支架,以將光伏組件支撐于屋頂、田地或山區(qū)等。光伏支架一般包括檁條、夾緊板以及連接在夾緊板和檁條之間的斜支撐。夾緊板通過長螺栓連接于檁條,用于將支架主軸設置于夾緊板和檁條之間。
2、相關技術中,光伏支架中的斜支撐一般采用固定長度的桿件,但是,當光伏支架中的各部件之間出現加工誤差或安裝配合誤差時,容易導致斜支撐結構無法安裝或者安裝后影響這個光伏支架的裝配質量。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zhí)峁┮环N斜撐組件和光伏支架,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光伏支架的斜撐在光伏支架中的各部件之間出現加工誤差或安裝配合誤差時,容易導致斜支撐結構無法安裝或者安裝后影響這個光伏支架的裝配質量的技術問題。
2、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申請?zhí)峁┮环N斜撐組件,所述斜撐組件包括:
3、第一連接件,具有第一鎖緊槽和第一螺紋孔,所述第一螺紋孔貫穿所述第一鎖緊槽相對的兩側壁設置;
4、調節(jié)桿,具有相對的第一連接端和第二連接端,所述第一連接端具有第一螺紋,所述第一螺紋與所述第一螺紋孔配合,所述第一鎖緊槽用于通過使其相對的兩側壁相互靠近以消除所述第一螺紋與所述第一螺紋孔之間的螺紋間隙;
5、第二連接件,與所述第二連接端可轉動配合。
6、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二連接件與所述第二連接端的可轉動配合為螺紋配合。
7、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二連接端具有第二螺紋,所述第二螺紋與所述第一螺紋相反設置;
8、所述第二連接件具有與所述第二螺紋配合的第二螺紋孔。
9、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二連接件具有所述第二鎖緊槽,所述第二鎖緊槽和所述第一鎖緊槽的結構相同,所述第二螺紋孔貫穿所述第二鎖緊槽相對的兩側壁設置,所述第二鎖緊槽通過其相對的兩側壁相互靠近以消除所述第二螺紋與所述第二螺紋孔之間的螺紋間隙。
10、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鎖緊槽包括相對的兩側壁和底壁,所述底壁為凹弧面,所述凹弧面的圓弧直徑大于所述相對的兩側壁之間的距離。
11、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鎖緊槽包括第一夾臂和第二夾臂,所述第一鎖緊槽相對的兩側壁分別設置在第一夾臂和第二夾臂,所述第一夾臂的厚度小于所述第二夾臂的厚度。
12、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夾臂具有鎖緊通孔,所述第二夾臂具有與所述鎖緊通孔對應的鎖緊螺紋孔,所述鎖緊通孔和所述鎖緊螺紋孔用于安裝螺紋緊固件,當所述螺紋緊固件于所述鎖緊通孔和所述鎖緊螺紋孔正轉時,所述第一夾臂和所述第二夾臂相互靠近;當所述螺紋緊固件于所述鎖緊通孔和所述鎖緊螺紋孔反轉時,所述第一夾臂和所述第二夾臂由相互靠近狀態(tài)恢復至初始狀態(tài)。
13、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調節(jié)桿的外周面形成有安裝槽,所述安裝槽包括第一缺口槽和第二缺口槽,所述第一缺口槽和所述第二缺口槽相對分布于所述調節(jié)桿的外周面。
14、本申請還提供一種光伏支架,所述光伏支架包括檁條、夾緊板和任一如上所述的斜撐組件;
15、所述夾緊板的兩端分別通過所述斜撐組件與所述檁條連接,所述斜撐組件的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件中的其中一者與所述夾緊板連接,其中另一者與所述檁條連接。
16、本申請還提供一種光伏系統,所述光伏系統包括:
17、如上所述的光伏支架;
18、光伏組件,設置于所述光伏支架。
19、本申請實施方式的有益效果是:本申請?zhí)峁┑男睋谓M件包括第一連接件、第二連接件和調節(jié)桿。其中調節(jié)桿具有相對的第一連接端和第二兩端;第一連接端通過第一螺紋與第一連接件的外螺紋配合,第二連接端與第二連接件可轉動配合,通過轉動調節(jié)桿可以調節(jié)第一連接端與第一連接件的配合位置,從而可以調節(jié)斜撐組件中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之間的距離。當將本申請?zhí)峁┑男睋谓M件應用于光伏支架,可以通過調節(jié)斜撐組件中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之間距離,使斜撐組件適應光伏支架中各部件中出現的加工誤差和/或各部件之間的安裝配合誤差,有效保障光伏支架的裝配質量。且第一連接件具有鎖緊槽,可以通過使鎖緊槽相對兩側壁之間相互靠近來消除第一螺紋與第一螺紋孔之間的螺紋間隙,保障支撐組件的支撐穩(wěn)定性。
20、當斜撐組件中第二連接件與第二連接端螺紋配合,第二連接端的第二螺紋與第一螺紋相反設置,轉動調節(jié)桿時,兩端可以分別調節(jié)與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的配合位置,以更高效地調節(jié)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之間的距離。
21、當使第一鎖緊槽兩側的第一夾臂和第二夾臂的厚度不同,可以優(yōu)先保障厚度較小的夾臂的可彎曲性,使鎖緊槽能夠有效消除螺紋間隙,進而保障斜撐組件的穩(wěn)定性。
1.一種斜撐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撐組件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斜撐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件與所述第二連接端的可轉動配合為螺紋配合。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斜撐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端具有第二螺紋,所述第二螺紋與所述第一螺紋相反設置;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斜撐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件具有第二鎖緊槽,所述第二鎖緊槽和所述第一鎖緊槽的結構相同,所述第二螺紋孔貫穿所述第二鎖緊槽相對的兩側壁設置,所述第二鎖緊槽通過其相對的兩側壁相互靠近以消除所述第二螺紋與所述第二螺紋孔之間的螺紋間隙。
5.如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斜撐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鎖緊槽包括相對的兩側壁和底壁,所述底壁為凹弧面,所述凹弧面的圓弧直徑大于所述相對的兩側壁之間的距離。
6.如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斜撐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鎖緊槽包括第一夾臂和第二夾臂,所述第一鎖緊槽相對的兩側壁分別設置在所述第一夾臂和所述第二夾臂,所述第一夾臂的厚度小于所述第二夾臂的厚度。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斜撐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夾臂具有鎖緊通孔,所述第二夾臂具有與所述鎖緊通孔對應的鎖緊螺紋孔,所述鎖緊通孔和所述鎖緊螺紋孔用于安裝螺紋緊固件,當所述螺紋緊固件于所述鎖緊通孔和所述鎖緊螺紋孔正轉時,所述第一夾臂和所述第二夾臂相互靠近;當所述螺紋緊固件于所述鎖緊通孔和所述鎖緊螺紋孔反轉時,所述第一夾臂和所述第二夾臂由相互靠近狀態(tài)恢復至初始狀態(tài)。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斜撐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jié)桿的外周面形成有安裝槽,所述安裝槽包括第一缺口槽和第二缺口槽,所述第一缺口槽和所述第二缺口槽相對分布于所述調節(jié)桿的外周面。
9.一種光伏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伏支架包括檁條、夾緊板和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斜撐組件;
10.一種光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伏系統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