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利用簡訊服務遠程控制低功率移動電話被盜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有關于一種防止低功率移動電話被盜的方法,尤指一種利用一般移動電話均具有簡訊服務的功能,進行一遠程控制以防止該移動電話被盜的方法,使得透過該方法不僅可將該簡訊訊息迅速傳至被盜的移動電話上顯示出,以減少失主電話費的損失,同時,更可有效地阻止非法銷贓,進而提供失主多一層的保障者。
背景技術:
當今社會是信息與知識爆炸的時代,人們間的信息交流與溝通,顯得越來越重要,隨著網絡時代的來臨,移動通訊與無線通訊...等網絡與通訊技術,正在得到快速的發(fā)展與普及,無線裝置作為現代先進的通訊工具,在人們的日常工作與生活中,扮演著愈來愈重要的角色,起著無法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簡訊服務功能,以其簡單易用,快速便捷的優(yōu)勢,正逐步成為除了語音通話功能以外,又一重要的信息溝通手段,而被廣泛地使用。
再者,隨著電子產業(yè)的進步,各式各樣的電子產品中,如全球移動通訊系統(tǒng)電話(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s,以下簡稱GSM)及低功率移動電話(Personal Handyphone System,以下簡稱PHS)...等消費性電子產品,相繼推出,其不僅體積日益輕薄短小,價格日趨便宜,令過往遙不可及的無線通訊及網路服務,變得唾手可得,并已成為大多數人們生活及工作上的一重要部份。
其中該PHS移動電話是日本在1995年推出的電話系統(tǒng),它屬于低功率的通訊系統(tǒng),其基本功能與該GSM移動電話的系統(tǒng)類似,不同之處在于PHS是借助微細胞基站來發(fā)送信號,覆蓋范圍較小,移動速度也較慢,比較適合都市區(qū)的人口使用。
然而,相信很多人都有移動電話不甚遺失或被盜的經歷,目前無論該移動電話系PHS或GSM系統(tǒng),其在被不法的徒偷盜或遺失后,使用者只能以電信部門的業(yè)者所認可的方法掛失,藉以減少其電話費之損失,然而,使用者所遺失或被盜的移動電話則難以追回,因此,不法者又可非法出售這些移動電話藉以謀利,進而造成竊盜者的橫行與囂張,自然影響整個社會的犯罪率,令警民困擾不已。
又,由于該PHS移動電話不像GSM移動電話般實行其機身與用戶身份識別(SIM)卡的分離,亦即該PHS移動電話之本機號碼是寫在該PHS移動電話的內部,除非到電信部門去更改該PHS移動電話的內部號碼,以令一更新后的號碼隨著該PHS移動電話走,否則,該機的舊號碼仍將會寫在該PHS移動電話的內部,藉此,即便偷盜者偷走該PHS移動電話且將其關機,它的號碼仍然改變不了,因此,如果能有一種設計,是針對該PHS移動電話的特性,再利用一般移動電話均具有簡訊服務的功能,進行一遠程控制以防止該PHS移動電話被盜的方法,如此,一旦偷盜者將該PHS移動電話開機后,即可馬上接收到失主所發(fā)來的簡訊訊息,藉以減少失主電話費的損失,同時,更可有效地阻止非法銷贓。
發(fā)明內容
有鑒于上述先前技術中的深入介紹,我們不難得知一般人的移動電話在不甚遺失或被盜時,除了徑行向電信部門掛失外,經常會擔心其電話費的損失,再者就是自己心愛的移動電話難以追回,甚至被偷盜者非法出售藉以謀利...等缺點,因此,基于市場與使用者實際的需要,以及為了解決上述的問題,發(fā)明人以從事該行業(yè)多年的經驗,乃經過長久努力研究與實驗,終于開發(fā)設計出本發(fā)明的一種“利用簡訊服務遠程控制低功率移動電話被盜的方法”,以期藉由本發(fā)明的巧思,令該PHS移動電話一旦被偷盜者偷走后,能透過失主所發(fā)來的簡訊訊息,藉以減少失主損失,阻止非法銷贓,進而提供失主多一層的保障。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希望設計出一種當使用者的低功率移動電話遺失或被盜時,即可透過一簡訊服務平臺(如移動電話、電腦網絡及具有網絡功能的固定電話...等),以遠端發(fā)出一可控制該低功率移動電話內所設定的一簡訊選項的簡訊訊息,以對該遺失或被盜的低功率移動電話徑行使用權限設定的方法,并可在該低功率移動電話的一顯示界面上顯示該機已遺失或被盜的信息,藉此,即可提供使用者(即失主)多一層的保障,以減少失主損失,阻止非法銷贓的目的,并可有效解決先前技術中所述的缺點。
為便于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手段及運作過程有更進一步的認識與了解,茲舉實施例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下
圖1是本發(fā)明的各處理元件的方塊示意圖;圖2是本發(fā)明的實施流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fā)明是一種利用簡訊服務遠程控制低功率移動電話被盜的方法,請參閱圖1所示,該方法是使一低功率移動電話10(Personal Handyphone System,簡稱PHS)可透過其上的一使用者界面101(Users Interface,簡稱UI),由使用者設定至少一組以上的簡訊選項設定值至其內一資料儲存存儲器102(memory)內,然后,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在接收到外來的一簡訊服務平臺11(如移動電話、電腦網絡及具有網絡功能的固定電話...等)所發(fā)出的一控制該簡訊選項設定值的簡訊訊息后,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內的一只讀存儲器103(read-only memory,簡稱ROM)中的驅動程序(Driver),會將該控制簡訊訊息內容與存放在該資料儲存存儲器102內的簡訊選項設定值作一比對,并判斷是否有相應的權限設定應被激活,藉此,當該其中的一權限設定被激活后,將在一顯示界面104上顯示一特定訊息,同時,根據該特定訊息權限的設定,對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的各功能模組進行一限制使用,如此,即可實現利用簡訊服務遠程控制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被盜的目的。
在本發(fā)明中,該至少一組以上的簡訊選項設定值,可依使用者的實際需要預先設定一些不常使用的內容,且該內容可隨時作更改,如同一組密碼般,該內容可為一禁止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的呼出、一禁止查閱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內的私有信息或禁止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的呼入...等。
再者,在本發(fā)明中,亦可令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的顯示界面104上顯示一些特定訊息提示,藉由該特定訊息提示以顯示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已遺失或被盜的信息(如本機已被失主加鎖),且該特定訊息提示的內容可以是固定或由使用者預先設定,另,亦可為透過該簡訊服務平臺11所傳出的簡訊訊息內容,當然更可令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發(fā)出連續(xù)的報警鈴聲。
在本發(fā)明中,是當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遺失或被盜時,即可透過該簡訊服務平臺11以遠端發(fā)出控制該簡訊選項的簡訊訊息至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以對該遺失或被盜的低功率移動電話10徑行使用權限的設定,并由其內只讀存儲器103中的驅動程序,將該控制簡訊選項的簡訊訊息內容與該資料儲存存儲器102內的簡訊選項設定值作一比對,并判斷是否有相應的權限設定應被激活,若有,則根據該被激活的簡訊選項設定值的內容,限制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的各功能模組被執(zhí)行使用,如禁止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的呼出、一禁止查閱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內的私有信息或禁止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的呼入...等,并可在該顯示界面104上顯示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已遺失或被盜的信息(如本機已被失主加鎖),以及可令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發(fā)出連續(xù)的報警鈴聲...等。
以下則為當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遺失或被盜,使用者(即失主)透過該簡訊服務平臺11以遠端發(fā)出控制該簡訊選項的簡訊訊息至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時,其內的驅動程序將依照下列步驟進行處理,請參閱圖2所示步驟(201)首先,是接收到控制該簡訊選項的簡訊訊息;步驟(202)讀取該控制簡訊訊息內容并與存放在該資料儲存存儲器102內的簡訊選項設定值作一比對;步驟(203)判斷其內容是否有與該簡訊選項設定值的其中一項權限設置相同?若有,則進行下一步驟(204),若無,則進行步驟(205);步驟(204)即激活相應的權限設置,并在顯示界面104上顯示提示訊息(如禁止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的呼出、禁止查閱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內的私有信息、禁止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的呼入、在顯示界面104上顯示一些特定訊息提示(如本機已被失主加鎖)或發(fā)出連續(xù)的報警鈴聲...等),同時,根據該特定訊息權限的設定,對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的各功能模組進行一限制使用,且保持該狀態(tài),并繼續(xù)步驟(206);步驟(205)則按照正常的簡訊訊息處理,且進入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的各功能模組均不受限制,并繼續(xù)下一步驟(206);步驟(206)結束該段處理程序。
經由以上的詳細介紹,相信對于本發(fā)明已有相當的認識,但為了再次加強對于本發(fā)明的了解,以下茲舉一生活實例以明之假設吳先生透過其心愛低功率移動電話10上的使用者界面101,預先設定至少一組以上的簡訊選項設定值至其內資料儲存存儲器102內,而這些簡訊選項設定值分別為以下的簡訊內容(1)簡訊”1”為一禁止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的呼出,同時限制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其它界面的進入。
(2)簡訊”2”為一禁止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的呼入。
(3)簡訊”3+提示內容”為一在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上顯示提示內容(如本機已被盜,持機者為盜賊)。
藉此,當吳先生發(fā)現其低功率移動電話10遺失或被盜時,即可透過該簡訊服務平臺11以遠端發(fā)出控制該簡訊選項的簡訊訊息至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以對該遺失或被盜的低功率移動電話10徑行使用權限的設定,其內的驅動程序將依照吳先生發(fā)送的簡訊進行下列處理首先,吳先生發(fā)送該簡訊”1”,以禁止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的呼出,同時限制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其它界面的進入;再撥打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的電話號碼試圖與本機取得聯系(因為有時遺失不一定是惡意的偷盜行為,有利于與拾主取得聯系歸還該機);然后,如發(fā)現是惡意行為,又談判未果,則發(fā)送該簡訊”3+本機已被盜,持機者為盜賊”;以令別人看到本機就知道是贓物,此時還可繼續(xù)打該機電話號碼與對方談判,如實在無望,則發(fā)送該簡訊”2”以禁止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的呼入,如此對盜賊來說此機也只能是廢物了;倘若,該盜賊得手后立即關機,則簡訊中心會暫時保存發(fā)往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的簡訊訊息,一旦下一次該機被開機后,該簡訊訊息就會迅速地被發(fā)出。
藉上所述,可清楚得知,本發(fā)明的最大特色,在于當使用者的低功率移動電話10遺失或被盜時,即可透過該簡訊服務平臺11以遠端發(fā)出控制該簡訊選項的簡訊訊息至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以對該遺失或被盜的低功率移動電話10徑行使用權限的設定,并可在該顯示界面104上顯示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已遺失或被盜的信息,而提示內容有助于識別該低功率移動電話10是否來路不明,就好比在鈔票上蓋了一個”假幣”的章一樣,這樣的低功率移動電話10,既不能打電話,又不能自己更改號碼,就如同廢物般,藉此,即可提供失主多一層的保障,以減少失主損失,阻止非法銷贓的目的,故透過本發(fā)明的設計,可有效解決先前技術中所述的缺點,因此,本發(fā)明實為一符合人性化的設計。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最佳之一具體實施例,本發(fā)明的構造特征并不局限于此,凡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者在本發(fā)明領域內,可輕易思及的變化或修飾,應均被涵蓋在以下本案的申請專利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利用簡訊服務遠程控制低功率移動電話被盜的方法,該方法是使一低功率移動電話可透過其上的一使用者界面,由使用者設定至少一組以上的簡訊選項設定值至其內一資料儲存存儲器內;然后,該低功率移動電話在接收到外來的一簡訊服務平臺所發(fā)出的一控制該簡訊選項設定值的簡訊訊息后,該低功率移動電話內的一只讀存儲器中的驅動程序,會將該控制簡訊訊息內容與存放在該資料儲存存儲器內的簡訊選項設定值作一比對;并判斷是否有相應的權限設定應被激活;藉此,當該其中的一權限設定被激活后,將在一顯示界面上顯示一特定訊息,同時,根據該特定訊息權限的設定,對該低功率移動電話的各功能模組進行一限制使用,以控制該低功率移動電話的被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簡訊服務遠程控制低功率移動電話被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至少一組以上的簡訊選項設定值,是依使用者的實際需要預先設定一些不常使用的內容,且該內容可隨時作更改,其內容為一禁止該低功率移動電話的呼出、一禁止查閱該低功率移動電話內的私有信息或禁止該低功率移動電話的呼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簡訊服務遠程控制低功率移動電話被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低功率移動電話的顯示界面所顯示的特定訊息為該低功率移動電話已遺失或被盜的信息,且該特定訊息提示的內容是固定或由使用者預先設定。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簡訊服務遠程控制低功率移動電話被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透過該簡訊服務平臺所傳出的簡訊訊息內容,為一令該低功率移動電話發(fā)出連續(xù)的報警鈴聲。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簡訊服務遠程控制低功率移動電話被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該低功率移動電話遺失或被盜,使用者透過該簡訊服務平臺以遠端發(fā)出控制該簡訊選項的簡訊訊息至該低功率移動電話時,其內的驅動程序將依照下列步驟進行處理首先,系接收到控制該簡訊選項的簡訊訊息;讀取該控制簡訊訊息內容并與存放在該資料儲存存儲器內的簡訊選項設定值作一比對;判斷其內容是否有與該簡訊選項設定值的其中一項權限設置相同,若有,即激活相應的權限設置,并在顯示界面上顯示提示訊息,同時,根據該特定訊息權限的設定,對該低功率移動電話的各功能模組進行一限制使用,且保持該狀態(tài);然后,結束該段處理程序。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利用簡訊服務遠程控制低功率移動電話被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判斷其內容與該簡訊選項設定值的其中一項權限設置不相同時,則按照正常的簡訊訊息處理,且進入該低功率移動電話的各功能模組均不受限制。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利用簡訊服務遠程控制低功率移動電話被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簡訊服務平臺分別為一移動電話、電腦網絡及具有網絡功能的固定電話。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是一種利用簡訊服務遠程控制低功率移動電話被盜的方法,該方法是使一低功率移動電話可透過其上的一使用者界面,由使用者設定至少一組以上的簡訊選項設定值至其內一資料儲存存儲器內,然后,該低功率移動電話在接收到外來的一簡訊服務平臺所發(fā)出的一控制該簡訊選項設定值的簡訊訊息后,該低功率移動電話內的一只讀存儲器中的驅動程序,會將該控制簡訊訊息內容與存放在該資料儲存存儲器內的簡訊選項設定值作一比對,并判斷是否有相應的權限設定應被激活,藉此,當該其中的一權限設定被激活后,將在一顯示界面上顯示一特定訊息,同時,根據該特定訊息權限的設定,對該低功率移動電話的各功能模組進行一限制使用,如此,既可以減少失主電話費的損失,同時,更可有效地阻止非法銷贓,進而提供失主多一層的保障。
文檔編號H04Q7/22GK1747509SQ200410054350
公開日2006年3月15日 申請日期2004年9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9月8日
發(fā)明者賴振興, 劉洪寶 申請人:英華達(南京)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