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精品1024永久观看,大尺度欧美暖暖视频在线观看,亚洲宅男精品一区在线观看,欧美日韩一区二区三区视频,2021中文字幕在线观看

  • <option id="fbvk0"></option>
    1. <rt id="fbvk0"><tr id="fbvk0"></tr></rt>
      <center id="fbvk0"><optgroup id="fbvk0"></optgroup></center>
      <center id="fbvk0"></center>

      <li id="fbvk0"><abbr id="fbvk0"><dl id="fbvk0"></dl></abbr></li>

      耳塞及帶有該耳塞的頭上佩戴物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7952316閱讀:199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耳塞及帶有該耳塞的頭上佩戴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耳塞及安裝有該耳塞的頭上佩戴物,該耳塞在運動等時使用以避免水、雨、和風等進入耳孔中,或是在噪音強的場所使用以保護聽覺。
      背景技術
      以往,在這種耳塞中存在下述的耳塞,其如圖9、圖10所示,在由橡膠或氯乙烯、其它聚乙烯等軟質合成樹脂形成的長度適合的細軸桿11的末端,設有薄而軟的小徑傘狀翼盤12,在其后方相距適當間隔,依次呈階梯狀地與軸桿11一體形成有直徑大于翼盤12的翼盤13、和直徑大于該翼盤13的翼盤14。(例如,實公昭38-19297號公報(第1頁、圖1、圖2))。
      這種耳塞在插入耳孔時,插到與耳孔相適合的翼盤處可停止下來,所以該耳塞具有的效果是,可不受使用者耳孔的孔徑大小限制地與使用者的耳孔相適合。
      而且還有一種耳塞,該耳塞如圖11所示,在由硅橡膠制成的一對耳塞主體21上分別設置有耳孔插入部21a、21b和耳孔插入止動部22a、22b,在耳孔插入止動部22a、22b上設置有孔23a、23b,使橡膠繩24連接在這些孔23a、23b中,從而使一對耳塞主體21連結起來,在上述耳孔插入部21a、21b上設置有小環(huán)部25a、25b、中環(huán)部26a、26b、大環(huán)部27a、27b(例如實開平3-36624號公報(第1頁、圖1))。
      這種耳塞借助橡膠繩24使一對耳塞主體21相連結,由此不會發(fā)生單個耳塞主體掉落丟失的情況,此外在耳孔插入部21a、21b上設有小環(huán)部25a、25b、中環(huán)部26a、26b、大環(huán)部27a、27b,所以具有與上述耳塞相同的效果,即、可不受使用者耳孔的孔徑大小限制地與使用者的耳孔相適合。
      然而,在圖9、圖10中所示的現(xiàn)有的耳塞中,軸桿11為直線狀,所以當佩戴了該耳塞時,軸桿11的后端部會從使用者的耳孔較大地突出。而且,即使是圖11所示的耳塞,也是將耳孔插入部21a、21b和耳孔插入止動部22a、22b設置成一直線狀,所以當佩戴了該耳塞時,耳孔插入止動部22a、22b會從使用者的耳孔較大地突出。
      為此,在運動時使用上述耳塞以使避免水、雨、和風等進入耳孔中的情況下,即使可不使水、雨和風等進入,但也具有如下的問題,即、在從耳孔較大地突出的軸桿11的后端部或耳孔插入止動部22a、22b上,會作用水、雨、和風等的阻力,在爭奪時間的運動等中,由于受到該阻力而會產(chǎn)生時間損失,或是佩戴力變弱而從會耳朵上掉落下來。
      此外,在噪音強的場所使用上述耳塞以保護聽覺等的情況下,可通過佩戴該耳塞來隔斷外部的聲音,即使如此也具有如下的問題,即、物體與從耳孔較大地突出的軸桿11的后端部或耳孔插入止動部22a、22b相接觸或相碰觸時會產(chǎn)生振動聲,有時該振動聲會成為噪音而直接進入使用者的耳孔中,從而不能充分保護聽覺。
      但是,在運動時使用耳塞的情況下,有時也同時使用與該運動相應的護目鏡或眼鏡等頭上佩戴物,諸如游泳時的游泳用護目鏡、滑雪時的滑雪用護目鏡或太陽鏡、賽車時的車用護目鏡等。而且在噪音強的場所使用耳塞時,如在工廠或工程現(xiàn)場,有時也要同時使用安全帽、安全護目鏡、防塵面具等頭上佩戴物。
      在這樣的情況下,若能在頭上佩戴物上預先安裝該耳塞,則即使在使用中耳塞從耳朵脫落也不會掉落丟失,此外,由于耳塞是與該頭上佩戴物一起攜帶或保管,所以不會遺忘耳塞。
      但是,圖9、圖10中所示的現(xiàn)有耳塞并不能預先安裝在上述頭上佩戴物上,即使是圖11中所示的現(xiàn)有耳塞,也有較難將上述橡膠繩24系在上述頭上佩戴物上的問題。

      發(fā)明內容
      為此,本發(fā)明的課題是解決上述現(xiàn)有問題,其目的是提供一種耳塞,該耳塞在運動時使用以避免水、雨和風等進入耳孔中的情況下,可以減弱水、雨和風等的阻力,即使是在爭奪時間的運動等中,也可降低由該阻力所導致的時間損失,進而不會因佩戴力減弱而從耳朵上掉落下來,在噪音強的場所用來保護聽覺等的情況下,可降低物體與耳塞接觸或碰觸時產(chǎn)生的振動聲,使振動聲不易傳到使用者的耳孔中,從而充分保護聽覺,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帶有該耳塞的頭上佩戴物,以便不會掉落丟失或是遺忘上述耳塞。
      為此,本發(fā)明的耳塞為下述耳塞耳塞主體1以90±45度的角度連接在臂部2上。
      進而,本發(fā)明的耳塞為下述耳塞以90±45度的角度連接有耳塞主體1的臂部2,連接在軟線3的一端。
      另外,本發(fā)明的耳塞為下述耳塞以90±45度的角度連接有耳塞主體1、1的臂部2、2分別與軟線3的兩端相連接。
      本發(fā)明的耳塞為下述耳塞上述耳塞主體1和臂部2通過一體成型而連接,臂部2和軟線3也通過一體成型而連接。
      本發(fā)明的耳塞為下述耳塞上述耳塞主體1的邵氏A硬度值為10~40。
      本發(fā)明的耳塞為下述耳塞在上述軟線3的另一端設置有連結部4。
      本發(fā)明的耳塞為下述耳塞上述軟線3的大致中央部為扁平形狀,且寬度擴寬了。
      本發(fā)明的耳塞為下述耳塞在上述軟線3的大致中央部設置有連結部4。
      本發(fā)明的耳塞為下述耳塞在上述軟線3上,在距兩端的臂部2、2適當距離的位置上設置有標記5、5,在這些標記5、5各自的臂部2、2一側設置有連結部4。
      本發(fā)明的帶有耳塞的頭上佩戴物為連結有上述耳塞的軟線3的頭上佩戴物。
      本發(fā)明的帶有耳塞的頭上佩戴物為下述頭上佩戴物上述耳塞的軟線3連結在頭上佩戴物的固定帶B或掛耳部上。
      在本發(fā)明的帶有耳塞的頭上佩戴物為游泳護目鏡G的情況下,在眼罩C上連結有上述耳塞的軟線3。


      圖1是表示本發(fā)明的耳塞的一實施方式的立體圖。
      圖2是表示本發(fā)明的耳塞的其它實施方式的立體圖。
      圖3是表示本發(fā)明的耳塞的又一其他實施方式的立體圖。
      圖4是表示本發(fā)明的耳塞的使用狀態(tài)的說明圖。
      圖5是表示本發(fā)明的耳塞及帶有該耳塞的頭上佩戴物的使用狀態(tài)的說明圖。
      圖6是表示本發(fā)明的耳塞及帶有該耳塞的頭上佩戴物的使用狀態(tài)的說明圖。
      圖7是表示本發(fā)明的耳塞的使用狀態(tài)的說明圖。
      圖8是表示本發(fā)明的耳塞及帶有該耳塞的頭上佩戴物的使用狀態(tài)的說明圖。
      圖9是表示現(xiàn)有耳塞的一例的側視圖。
      圖10是圖9中所示的現(xiàn)有耳塞的剖視圖。
      圖11是表示現(xiàn)有耳塞的其它例子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面,對于用來實施本發(fā)明的耳塞及帶有該耳塞的頭上佩戴物的最佳方式,基于附圖進行詳細說明。
      圖1表示本發(fā)明的耳塞的一實施方式,在臂部2上以一定角度連接有耳塞主體1。
      圖2表示本發(fā)明的耳塞的其它的實施方式,以一定角度連接有耳塞主體1的臂部2,與軟線3的一端相連接。
      圖3表示本發(fā)明的耳塞的又一其它實施方式,以一定角度連接有耳塞主體1、1的臂部2、2,分別與軟線3的兩端相連接。
      上述耳塞主體1具有隔音和防水性能,圖中所示的耳塞主體為凸緣型,設有三級凸緣1a而插入耳孔之中,但是也可以是沒有設置凸緣1a而填充到耳孔中的填充型,它的型式?jīng)]有限定。該耳塞主體1是軟質性的,作為其材質來說,當設為凸緣型時使用軟質硫化橡膠、硅酮橡膠、聚烯烴類、聚氯乙烯類、聚氨酯類、聚酯類、聚酰胺類、聚苯乙烯類等熱塑性彈性體,當設為填充型時通常使用閉孔發(fā)泡型的聚乙烯或聚丙烯等烯烴類樹脂。另外,填充型通常使用閉孔發(fā)泡型的樹脂,所以與臂部2一體成型的情況下,有時臂部2的強度不夠,這種情況下可以認為凸緣型較為理想。
      上述臂部2的形狀通常比耳塞主體1細,其截面形狀是圓形、橢圓形等,與耳塞主體1同樣為軟質性的,其材質也可以采用與耳塞主體1同樣的材質。
      上述軟線3的形狀通常比臂部2細,其截面形狀是圓形、橢圓形等,與臂部2同樣為軟質性,其材質也可以采用與臂部2同樣的材質。
      而且,優(yōu)選地,上述耳塞主體1與臂部2的邵氏A硬度值為10~40,更為優(yōu)選的是15~30的值。若上述硬度比10小則過軟,存在耳塞主體1的硬挺度差、臂部2的強度不足的傾向,若大于40,則過硬而難以將耳塞主體1插入耳孔中。
      上述耳塞主體1和臂部2以一定的角度,即以90±45度的角度相互連接,優(yōu)選的是以90±20度的角度相互連接。由此在佩戴耳塞時,臂部2成為彎曲的狀態(tài),從而不會從使用者的耳孔較大地突出,因此既不會產(chǎn)生強的阻力,也不會因身體動作而擔心,或者因為身體動作而使佩戴力減弱。而且彎曲狀態(tài)下的臂部2與使用者的耳孔外廓部相接觸,所以物體與該臂部2接觸或是碰觸時所產(chǎn)生的振動聲被耳孔外廓部吸收而降低,從而難以傳到使用者的耳孔中。但是,若該角度小于45度,則在佩戴耳塞時,臂部2會強力擠壓耳孔外廓部,在反作用力的作用之下,很容易從耳朵上掉下來,若角度大于135度,則由于從耳孔突出較大而會作用較強的阻力,所以容易脫落。此外,若上述角度大于135度,則在佩戴耳塞時,臂部2就不與耳孔外廓部相接觸,從而無法實現(xiàn)振動聲的降低。
      如果上述耳塞主體1和臂部2通過一體成型而連接,則不會發(fā)生兩者的角度變化或是兩者脫離的情況,因此優(yōu)選。進而,如果上述臂部2和軟線3也通過一體成型而連接,則不會發(fā)生兩者脫離的情況,因此優(yōu)選。
      如圖2所示,在臂部2與軟線3的一端相連接的情況下,在軟線3的另一端設置有連結部4。該連結部4可以設成為直接設置在軟線3的端部上的插入孔,或是與軟線3的端部相連結的環(huán),或是與軟線3的端部相連結的夾子等。而且,上述連結部4也可以是與設置在頭上佩戴物上的連結部(未圖示)成對發(fā)揮功能的部分,例如帶扣、卡子、面粘接帶等。
      通過設置在軟線3上的連結部4,可將上述軟線3安裝在頭上佩戴物上。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以理想的狀態(tài)安裝在頭上佩戴物上,優(yōu)選的是軟線3的長度為20cm以下,更優(yōu)選為10~15cm。若軟線3的長度短于10cm,則無法到達頭上佩戴物而不能安裝,若比20cm長,則安裝到頭上佩戴物上時會松弛從而造成妨礙。
      如圖3所示,在將上述臂部2、2分別連接在軟線3的兩端的情況下,軟線3的大致中央部為扁平形狀,寬度擴寬。該扁平形狀的部分可以設計為,寬度是0.5~3cm、長度是3~20cm、厚度是0.5~3mm左右。在該大致中央部上設置有連結部4。而且,可在分別距兩端的臂部2、2為20cm以下的位置上,優(yōu)選的是在10~15cm的位置上做上標記5、5,在這些標記5、5各自的臂部2、2一側設置連結部4??梢詫⑦@些連結部4作成直接設置在軟線3上的插入孔,或是作成與軟線3相連結的環(huán),或是作成與軟線3相連結的夾子等。
      可以將上述軟線3的大致中央部掛到使用者的頭的后面,或是通過連結部4將其大致中央部安裝在頭上佩戴物上。在這種情況下,軟線3的長度優(yōu)選為35~75cm,更優(yōu)選為38~48cm。若軟線3的長度短于35cm,則有時使用者不能將其掛到頭的后面,若長于75cm,則有時掛在使用者頭的后面時會松弛而造成妨礙。當將該軟線3的大致中央部掛在使用者頭的后面時,軟線3不被拉曳,軟線3的重量不會作用在臂部2、2上,所以耳塞主體1也不被拉曳,不會從使用者的耳孔中脫出。進而,若將該軟線3的大致中央部作成扁平形狀并擴寬寬度,就可以在穩(wěn)定的狀態(tài)下掛到使用者頭的后面,從而更加不會從使用者的耳孔中脫出。
      下面,本發(fā)明的頭上佩戴物,或者使上述耳塞的軟線3與其為一體,或者是連結上述耳塞的軟線3,使其裝拆自如。
      作為頭上佩戴物列舉有例如矯正眼鏡、太陽鏡、安全眼鏡、游泳護目鏡、滑雪護目鏡、賽車護目鏡、安全護目鏡、防塵護目鏡等眼鏡類、安全帽、帽子等頭部佩戴物類、安全面罩、防毒面具、防塵面具等面部佩戴物類等。
      在將耳塞的軟線3一體連結在上述頭上佩戴物上的情況下,直接與頭上佩戴物的固定帶B或掛耳部(未圖示)等進行粘接等即可。此外,在以裝拆自如的方式將軟線3連結在上述頭上佩戴物上的情況下,如圖5、圖6、圖8所示,將頭上佩戴物的固定帶B或掛耳部等插入到設置在軟線3上的連結部4中,或者是將上述連結部4夾入到固定帶B或掛耳部等上即可。進而,在將上述連結部4作成插入孔的情況下,如圖5所示,如果為長孔,則頭上佩戴物的固定帶B等容易穿過且不易脫落,所以優(yōu)選。此外,在將軟線3連結到上述頭上佩戴物上的情況下,若假設頭上佩戴物為游泳護目鏡G,則可以將軟線3連結在該游泳護目鏡G的眼罩C上。另外,上述連結部4可以是設置在軟線3上的插入孔、連結在軟線3的端部上的環(huán)或夾子等,除此之外,還可以是與設在頭上佩戴物上的連結部(未圖示)成對而發(fā)揮作用的部分,例如可以是帶扣、卡子、面粘接帶等。
      下面,對于上述構成的本發(fā)明的耳塞及帶有該耳塞的頭上佩戴物的使用狀態(tài)進行說明。
      首先,如圖4所示,圖1所示的本發(fā)明的耳塞是使臂部2向下地將耳塞主體1佩戴在使用者的耳孔中。于是,臂部2成為彎曲的狀態(tài),不會從使用者的耳孔較大地突出,所以在運動時可以減弱水、雨和風等的阻力,此外也不會因身體動作而擔心,或是由于身體動作而導致耳塞的佩戴力變弱。進而,成為彎曲狀態(tài)的臂部2與使用者的耳孔外廓部接觸,所以物體與該臂部2接觸或碰觸時所產(chǎn)生的振動聲會傳到耳孔的外廓部,從而降低傳到耳孔的振動聲。另外,在圖4中,以臂部2向下的方式將耳塞主體1佩戴在使用者的耳孔中,但是還能以該臂部2為橫向的方式,根據(jù)情況不同還能以臂部2向上的方式將耳塞主體1佩戴在使用者的耳孔中。
      接下來,圖2中所示的本發(fā)明的耳塞,在將耳塞主體1佩戴在使用者的耳孔中時,如圖5所示,在將連結部4作成設置在軟線3的端部上的插入孔的情況下,通過將游泳護目鏡G的固定帶B插入到該插入孔中,而安裝在該游泳護目鏡G上,如圖6所示,在將連結部4作成連結在軟線3的端部上的環(huán)的情況下,通過將游泳護目鏡G的固定帶B插入到該環(huán)中,而安裝在該游泳護目鏡G上。于是,即使從圖5所示那樣的佩戴耳塞的狀態(tài)成為圖6中所示那樣的耳塞脫落的狀態(tài),也可一直將耳塞安裝在游泳護目鏡G的固定帶B上,所以不會使耳塞脫落丟失。并且,可將耳塞和該游泳護目鏡G一并攜帶或保管,所以不會遺失該耳塞。另外,對于圖2中所示的本發(fā)明的耳塞,若從臂部2和軟線3的連接部切斷該軟線3,則成為與圖1所示的本發(fā)明的耳塞相同的結構,能夠以與該耳塞同樣的狀態(tài)使用。
      進而,對于圖3中所示的本發(fā)明的耳塞,在將耳塞主體1佩戴在使用者的耳孔中時,或者如圖7所示,將軟線3的大致中央部掛在使用者頭的后面,或者如圖8所示,通過連結部4將軟線3的大致中央部安裝在例如游泳護目鏡G的固定帶B上。于是,在圖7所示的情況下,軟線3不受拉曳,該軟線3的重量不會施加在臂部2、2上,所以耳塞主體1也不受拉曳從而不會從使用者的耳孔中脫出。并且,若將該軟線3的大致中央部作成扁平形狀并擴寬寬度,則可在穩(wěn)定的狀態(tài)下掛在使用者頭的后面,從而更加不會從使用者的耳孔中脫出。進而,如圖8所示的方式與圖6所示方式同樣,即使是耳塞脫落的狀態(tài),耳塞也一直會安裝在游泳護目鏡G的固定帶B上,所以耳塞不會掉落丟失。另外,對于圖3所示的本發(fā)明的耳塞,若從軟線3的標記5、5的部分切斷該軟線3,則成為與圖2中所示的本發(fā)明的耳塞相同的結構,能夠以與該耳塞同樣的狀態(tài)使用。當然,對于圖3所示的本發(fā)明的耳塞,若從臂部2和軟線3的連接部切斷軟線3,則成為與圖1所示的本發(fā)明的耳塞相同的結構,能夠以與該耳塞同樣的狀態(tài)使用。
      如圖5、圖6及圖8所示,本發(fā)明的帶有耳塞的頭上佩戴物也能夠以與本發(fā)明的耳塞同樣的狀態(tài)使用。
      本發(fā)明的耳塞,在運動時使用以避免水、雨和風等進入耳孔中的情況下,水、雨和風等的阻力會減弱,即使是在爭奪時間的運動等中,也可降低由該阻力所導致的時間損失,進而不會發(fā)生因佩戴力減弱而從耳朵上掉落下來的情況,在噪音強的場所用來保護聽覺等的情況下,可降低物體與耳塞接觸或碰觸時產(chǎn)生的振動聲,使振動聲不易傳到使用者的耳孔中,從而實現(xiàn)充分的聽覺保護。
      而且,本發(fā)明的帶有耳塞的頭上佩戴物,可使得耳塞不會掉落丟失或是遺忘,非常便利。
      權利要求
      1.一種耳塞,其特征在于,耳塞主體(1)以90±45度的角度連接在臂部(2)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塞,其特征在于,上述臂部(2)連接在軟線(3)的一端。
      3.一種耳塞,其特征在于,以90±45度的角度連接有耳塞主體(1、1)的臂部(2、2)分別與軟線(3)的兩端相連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塞,其特征在于,上述耳塞主體(1)和臂部(2)通過一體成型而連接。
      5.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耳塞,其特征在于,上述耳塞主體(1)和臂部(2)通過一體成型而連接,臂部(2)和軟線(3)也通過一體成型而連接。
      6.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耳塞,其特征在于,上述耳塞主體(1)的邵氏A硬度值為10~40。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耳塞,其特征在于,在上述軟線(3)的另一端設置有連結部(4)。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耳塞,其特征在于,上述軟線(3)的大致中央部為扁平形狀,且寬度擴寬了。
      9.如權利要求3或8所述的耳塞,其特征在于,在上述軟線(3)的大致中央部設置有連結部(4)。
      10.如權利要求3或8所述的耳塞,其特征在于,在上述軟線(3)上,在距兩端的臂部(2、2)適當距離的位置上設置有標記(5、5),在這些標記(5、5)各自的臂部(2、2)一側設置有連結部(4)。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耳塞,其特征在于,在上述軟線(3)上,在距兩端的臂部(2、2)適當距離的位置上設置有標記(5、5),在這些標記(5、5)各自的臂部(2、2)一側設置有連結部(4)。
      12.一種帶有耳塞的頭上佩戴物,其特征在于,連結有權利要求2~4中任一項所述的耳塞的軟線(3)。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帶有耳塞的頭上佩戴物,其特征在于,上述耳塞的軟線(3)連結在頭上佩戴物的固定帶(B)或掛耳部上。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帶有耳塞的頭上佩戴物,其特征在于,頭上佩戴物為游泳護目鏡(G),在該游泳護目鏡(G)的眼罩(C)上連結有上述耳塞的軟線(3)。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耳塞,其可減弱水、雨和風等的阻力,在爭奪時間的運動等中可降低由該阻力導致的時間損失,且不會因佩戴力減弱而從耳朵上掉落,可降低物體與耳塞接觸或碰觸時產(chǎn)生的振動聲,使其不易傳到使用者的耳孔中,從而能充分保護聽覺。而且,本發(fā)明為了不致掉落丟失或遺忘上述耳塞而提供帶有該耳塞的頭上佩戴物。在本發(fā)明的耳塞中,耳塞主體(1)以90±45度的角度連接在臂部(2)上。并且,以90±45度的角度連接有耳塞主體(1)的臂部(2)連接在軟線(3)的一端。此外,以90±45度的角度連接有耳塞主體(1、1)的臂部(2、2)分別與軟線(3)的兩端相連。本發(fā)明的帶有耳塞的頭上佩戴物連結有上述耳塞的軟線(3)。
      文檔編號H04R1/10GK1812633SQ20061000478
      公開日2006年8月2日 申請日期2006年1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1月28日
      發(fā)明者松本公男 申請人:山本光學株式會社
      網(wǎng)友詢問留言 已有0條留言
      • 還沒有人留言評論。精彩留言會獲得點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