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諸如收音機、音頻部件、電池充電器或收音機充電器的電子部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電子部件,更特別地,涉及例如收音機、音頻部件、電池充電器或收音機充電器。
背景技術:
電子部件,例如收音機、音頻部件、電池充電器或收音機充電器分別包括一個用于支撐電路例如音頻電路、充電電路,或者二者兼有的部件外殼。在某些電子部件中,例如收音機,電池可電連接于音頻電路以控制音頻電路以便產(chǎn)生音頻信號。在某些電子部件中,例如電池充電器,電池可電連接于充電電路以便由充電電路充電。
發(fā)明簡述上述電子部件的一個獨立的問題是電子部件只能在電子部件的電池插口內容放一種類型或一種尺寸的電池。例如,插口的結構會限制電池尺寸。還有將電池連接于電子部件的部件的位置和結構會限制電池尺寸。
上述電子部件的另一個獨立的問題是電池難于從電池插口取出。
上述電子部件的另一個獨立的問題是電池在電池插口內自由移動,因而在工作現(xiàn)場運行期間可能斷開接觸。
上述電子部件的另一個獨立的問題是現(xiàn)有的收音機和音頻部件不能使用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
上述電子部件的另一個獨立的問題是缺乏電子部件所用的的附件,例如蜂窩電話和輔助音頻部件的存放裝置。
上述電子部件的另一個獨立的問題是電子部件不很結實,在正常和/或相反的工作條件下可能會在現(xiàn)場受損。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電子部件,諸如收音機、音頻部件、電池充電器或收音機充電器,能夠從根本上解決一個或多個現(xiàn)有電子部件中存在的上述或其它問題。特別是,在某些結構和本發(fā)明某些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電子部件,它可以容放各種不同大小的電池。而且,在某些結構和本發(fā)明某些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電子部件,其中電池偏離出電池插口以移動電池到易接近的位置以便取出。另外,在某些結構和本發(fā)明某些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電子部件,其中電池相對于電子部件外殼鎖定在位。另外,在某些結構和本發(fā)明某些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電子部件,該電子部件包括一個音頻部件和一個可連接于音頻部件的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還有,在某些結構和本發(fā)明某些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包含電子部件以及附件袋的組合,該附件袋可連接于電子部件用于存放電子部件所用的附件。另外,在某些結構和本發(fā)明某些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電子部件,該電子部件具有結實的、耐用的結構和/或構造。
更特別地,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電子部件,例如音頻部件,包括一個音頻部件外殼,一個由外殼支撐的并在運行時產(chǎn)生音頻信號的電路,一個可連接于外殼并且可電連接于電路的電池,以及一個鎖定部件操作時將電池相對于外殼鎖定在位。外殼確定一個插口,并且電池可以支撐在插口內。音頻部件可以進一步包括一個位于插口內的偏置部件,偏置部件優(yōu)選地將電池偏置出插口。優(yōu)選地,電池是電動工具電池用于為電動工具供電。
鎖定部件可以包括一個位于電池和外殼之一上的鎖定突起以及一個由電池和外殼中的另一個確定的凹部。優(yōu)選地,鎖定突起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可以移動,其中在鎖定位置時鎖定突起嚙合凹部以將電池相對于外殼鎖定在位,在未鎖定位置時電池可以相對于外殼移動。鎖定部件可以包括一個致動器用于使鎖定突起從鎖定位置到未鎖定位置移動和/或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移動。鎖定部件還可以包括一個偏置部件,將鎖定突起向著鎖定位置偏置。
而且,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電子部件,例如電池充電器,包括一個充電器外殼,一個由外殼支撐的并選擇性地連接于電源的充電電路,一個可連接于外殼并且可電連接于充電電路的電池,從而充電電路選擇性地為電池充電,以及一個鎖定部件操作時將電池相對于外殼鎖定在位。
另外,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電子部件,包括一個確定了一個插口的外殼,一個由外殼支撐的電路,一個支撐在插口內并且可連接于電路的電池,以及一個偏置部件,操作時將電池偏置出插口到一個排出位置。偏置部件可以支撐在插口內。外殼還可以包括一個蓋罩,選擇性地封閉插口的開口端。蓋罩可以包括一個第二偏置部件,選擇性地將電池偏置到插口內。
在某些構造中,電子部件可以是音頻部件,并且電路可以是用于產(chǎn)生音頻信號的音頻電路。在某些構造中,電子部件可以是電池充電器,并且電路可以是連接于電池并向電池充電的充電電路。電池可以是電動工具電池,例如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或者塔式電動工具電池。
電子部件還可以包括一個電接頭件用于將電池連接于電路。電接頭件可以支撐在插口內。電接頭件可以包括一個支撐電池的支撐部分。支撐部分可以相對于外殼移動,并且偏置部件可以將支撐部分向著插口的開口端偏置以將電池偏置到排出位置。
電子部件還可以包括一個鎖定部件用于將電池相對于外殼鎖定在位。在某些構造中,鎖定部件可以是一個由外殼支撐的蓋罩并選擇性地封閉插口的開口端以將電池鎖定在插口內。
在某些構造中,鎖定部件可以包括一個位于電池和電接頭件之一上的鎖定突起以及一個由電池和電接頭件中的另一個確定的凹部。鎖定突起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可以移動,其中在鎖定位置時鎖定突起嚙合凹部以將電池相對于電接頭件鎖定在位,在未鎖定位置時電池可以相對于電接頭件移動。
在某些構造中,鎖定部件可以包括一個位于電接頭件和外殼之一上的鎖定突起以及一個由電接頭件和外殼中的另一個確定的凹部。鎖定突起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可以移動,其中在鎖定位置時鎖定突起嚙合凹部以將電接頭件相對于外殼鎖定在位,在未鎖定位置時電接頭件可以相對于外殼移動。在這些結構中,鎖定部件還可以包括一個致動器,可以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移動。當致動器處于其鎖定位置時鎖定突起處于其鎖定位置,以及當致動器處于其未鎖定位置時鎖定突起處于其未鎖定位置。
另外,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包含電子部件和電路以及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的組合,其中諸如音頻部件的電子部件包括音頻部件外殼,該外殼具有一個支撐部分,電路由外殼支撐并且用于產(chǎn)生音頻信號,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由外殼的支撐部分支撐并且用于向電動工具供電。
而且,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電子部件,包括一個確定了一個插口的外殼,一個由外殼支撐的電路,以及一個由外殼可移動地支撐并且將電池連接于電子部件的接頭件。電池可以是具有第一尺寸的第一電池和具有第二尺寸的第二電池中的一個。第一尺寸不同于第二尺寸。插口可以選擇性地容放第一電池和第二電池之一。插口每次只能容放第一電池和第二電池中的一個。接頭件優(yōu)選地相對于外殼可以移動以便選擇性地容放第一電池和第二電池。
接頭件可以包括一個相對于外殼可以移動的支撐部分,電池優(yōu)選地支撐在支撐部分上。電池和支撐部分之一可以包括一個突起,并且電池和支撐部分中的另一個可以確定一個凹部。突起優(yōu)選地可以嚙合凹部以便將電池連接于接頭件。
接頭件還可以包括一個連接于電路并且相對于外殼可以移動的接頭端子。電池可以包括一個電池接線端,并且電池接線端優(yōu)選地可連接于接頭端子以便將電池連接于電路。支撐部分和接頭端子優(yōu)選地可以相對于外殼移動。
另外,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電子部件,包括一個確定了一個具有開口端的插口的外殼,外殼包括一個蓋罩,選擇性地封閉插口的開口端,以及一個由外殼支撐的電路,一個支撐在插口內并且可連接于電路的第一電池,第一電池具有第一尺寸,一個支撐在插口內并且可連接于電路的第二電池,第二電池具有第二尺寸,第一尺寸不同于第二尺寸,插口選擇性地容放第一電池和第二電池之一。
電子部件可以進一步包括一個可移動的支撐部分,位于插口內用于選擇性地支撐第一電池和第二電池之一。支撐部分以及第一電池和第二電池之一中的一個可以包括一個突起,同時支撐部分以及第一電池和第二電池之一中的另一個可以確定一個凹部,突起可以嚙合在凹部內以便將第一電池和第二電池之一支撐在支撐部分上??梢苿拥闹尾糠挚梢园ㄒ粋€具有突起和凹部的軌道,并且其上至少有一個電接頭件。軌道和電接頭件可以相對于外殼移動。電接頭件可以進一步包括一個由外殼支撐并將第一電池和第二電池之一鎖定在外殼上的鎖定部件。
此外,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組合,包括一個電子部件,該電子部件包括一個外殼,外殼在其后面確定一個凹槽部分,以及由外殼支撐的電路,以及一個附件袋,它可選擇性至少在凹槽部分的局部連接于外殼。
附件袋可以包括一個手柄。附件袋可以確定一個開口以便電線從附件袋內部穿過附件袋外部。附件袋可以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袋蓋以便選擇性地蓋住開口。作為另一種替換,附件袋可以包括至少一個拉鏈以便選擇性地封閉開口。
該組合可以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支撐在外殼上的外殼接頭以及至少一個支撐在附件袋上的袋接頭。外殼接頭和袋接頭可以選擇性地相互連接以便選擇性地將附件袋支撐在外殼上。該組合可以進一步包括一個支撐在外殼上并且電連接于電路的電插頭。
通過下述說明,權利要求和附圖,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會清楚本發(fā)明特有的特點和優(yōu)點。
圖1為實施本發(fā)明的電子部件的前視透視圖。
圖2為電子部件的電路示意圖。
圖3為圖1所示電子部件的后視分解透視圖。
圖4為圖1所示電子部件的部分后視透視圖。
圖5為電池和電動工具一部分的透視圖。
圖6為圖3所示電接頭件的頂部透視圖。
圖7為圖6所示電接頭件的底部透視圖。
圖8為圖6所示電接頭件的頂部分解透視圖。
圖9為用于電子部件的另一種結構的電接頭件的底部透視圖。
圖10為圖9所示電接頭件的頂部分解透視圖。
圖11為用于電子部件的另一種結構的偏置部件的透視圖。
圖12為用于電子部件的電池和另一種結構的支撐部分的側視圖。
圖13為實施本發(fā)明的另一種結構的電子部件的后視透視圖。
圖14為用于電子部件的附件袋的視圖。
圖15為電子部件的顯示屏的主視圖。
圖16為圖13所示電子部件的前視透視圖。
圖17為另一種結構的電子部件以及獨立的電池充電器的側視圖。
圖18為圖1所示電子部件的局部側剖圖,示出手柄和外殼的連接。
圖19為圖18中所示的連接的下部的分解透視圖。
圖20為圖18中所示的連接的上部的分解透視圖。
在詳細說明本發(fā)明的一個具體實施例前,應當明白本發(fā)明并不局限于下面說明中和附圖中對其結構和部件的配置的細節(jié)。本發(fā)明還可以有其它具體實施例,也可以不同的方式實現(xiàn)。此外,應當明白這里使用的措辭和術語出于說明的目的而非限制。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示出實施本發(fā)明的一個電子部件20,例如收音機和電動工具電池充電器的組合。應當明白,在其他結構中,電子部件20可以包括另外的音頻部件,例如磁帶播放機、CD機、MP3播放機、光盤機等等。還應當明白,在某些結構和本發(fā)明某些方面,電子部件20可以是其他的電子部件,例如,音頻部件、電池充電器、電動工具、蜂窩電話充電器、其他電子設備的供電裝置等等。
電子部件20包括電子部件外殼24和由外殼24支撐的電路28(如圖2所示)。在所示的結構中,電路28是收音機和電池充電電路的組合,具有一個音頻電路部分29,用于產(chǎn)生音頻信號,以及一個充電電路部分30,用于為電池充電。應當明白,在某些結構和本發(fā)明某些方面,電路28可以是任何類型的電路,例如用于產(chǎn)生音頻信號的音頻電路或者用于為電池充電的充電電路。
電路28連接于電源,該電源為電路28供電。電源可以包括AC電源,例如線路電源(通過電線(未示)),或者DC電源,例如電池。在所示的結構中,音頻電路部分29選擇性地由AC電源或者DC電源供電。AC電源可以是電路28的主要電源,而DC電源是次要電源或備份電源。還有,在所示的結構中,充電電路部分30可連接于電源以便為電池充電。
如下文更加詳細的說明,電路28包括一個功率放大電路部分用于放大例如從輔助部件到音頻電路部分29的輸入信號。電路28還包括一個供電部分,它可以連接于電子部件20上的電源輸出口以便為其他電子裝置(包括輔助部件)供電。
如圖1所示,外殼24包括一個底座部分32、一個主體部分36、以及一個手柄部分40。底座部分32、主體部分36、以及一個手柄部分40設計為具備吸收沖擊的性能,保護電子部件20免受沖擊,例如從高處墜落或者其他物體沖擊電子部件20,這些沖擊通常會損壞電子部件20中的元件,例如,電路28的元件,和/或電子部件20的電氣危害。例如,外殼24可以由吸能/吸振材料制成,例如高密度聚乙烯(HDPE),和/或由吸能/吸振結構制成,例如條棒、底部邊緣、緩沖器、襯套、加強肋、蜂窩結構、吸能外形等等。在所示的結構中,至少底座部分32采用吹塑工藝由吸能/吸振材料制成,例如高密度聚乙烯(HDPE)。
如圖3所示,外殼24確定一個插口44,它具有一個由緩沖器52(下文說明)限定的封閉端48,一個開口端56,以及從封閉端48延伸到開口端56的側壁60。電池64沿插入軸線68插入到插口44內。電池64電連接于電路28以便在所示的結構中選擇性地向電路28供電或者由電路28的充電電路部分30充電。然而,如果需要,電池64由電路28監(jiān)控并斷開與電路28的連接,以便防止電池64過度充電。這種過度充電的防止在公開于2001年4月3日的美國專利6,211,652中有說明,該專利作為參考包含于本文。
為便于說明,“前”定義為從開口端56沿插入軸線68的方向。類似地,相對于“前”,“后”定義為從封閉端48沿插入軸線68遠離開口端56的方向。
如圖4所示,外殼24包括一個蓋罩66,可轉動地連接于底座部分32用于選擇性地封閉插口44的開口端56。鎖定部件67選擇性地可鎖定在主體部分36(見圖1)上以將蓋罩66鎖定在關閉位置(見圖1)。蓋罩偏置部件69安裝在蓋罩66內表面。當蓋罩66關閉時,如下文詳細說明,在正常操作時或者在沖擊狀態(tài)時及其后,蓋罩偏置部件69和電池64(見圖3)結合并將電池64偏置到插口44內以保持正確的電連接。
如圖5所示,在所示的結構中,電池64是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70用于為電動工具71供電,例如電鉆、圓鋸、往復式鋸等等?;瑒邮诫姵?0可滑動地安裝在電動工具71上。在所示的結構中,滑動式電池70包括一個電池外殼80,它支撐許多電池組電池(未示),一個電池端子84,一個電池支撐部分88,以及鎖定部件或鎖定鍵92(示出一個)。端子84可以實現(xiàn)電池組電池與電動工具71的電機(未示)和/或電子部件20的電路28之間的電連接。
在所示的結構中,滑動式電池70的支撐部分88通常具有C形橫截面,設置有平行于插入軸線68(見圖3)延伸的凹槽104和滑軌108。鎖定鍵92支撐在C形支撐部分88上并且通過按壓鎖定鍵致動器或按鈕112(示出一個)時鎖定鍵92垂直于插入軸線68移動。
在所示的結構中,電動工具71包括一個通常為T形的電動工具支撐部分116以及一個電動工具端子100?;瑒邮诫姵?0的支撐部分88和電動工具71的支撐部分116互補,因此互補的組件將電池70物理地并且電學地連接于電動工具71。鎖定鍵92嚙合在電動工具支撐部分116上的凹槽(未示)內以便提供電池70和電動工具71之間的電池鎖定裝配。
應當明白,在其他結構(未示)中,電池70可以是不同類型的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例如,具有T形橫截面的電池。在這種結構中,電動工具和電子部件將會具有一個互補的C形橫截面的支撐部分。
還應當明白,滑動式電池根據(jù)電池外殼內的電池組電池的數(shù)量和方位具有各種尺寸。在所示的結構中,滑動式電池70具有一個第一尺寸,例如軸向長度,而另一個滑動式電池(如圖5虛線所示)具有一個第二尺寸,例如第二軸向長度,它不同于第一個滑動式電池70的尺寸。
另外,應當明白,電子部件20可以使用具有不同電池化學成分(例如,鋰基化學成分(Li、Li-ion等),NiMH,NiCd等)的電池。電路28和充電電路部分30包括識別電路和結構以識別電池70的化學成分以便保證電池70的正確充電和操作。
在另一種結構和本發(fā)明某些方面,如下文詳細說明,電子部件20使用塔式電動工具電池(參見圖11)。還有,在其他的結構(未示)和本發(fā)明某些方面,電子部件20可以使用其他類型和尺寸的電池。
如圖6和7所示,外殼24支撐一個位于插口44內的電接頭件144。接頭件144包括一個支撐部分148、一個主體部分152、一個端子156、偏置部件160、緩沖器52、以及一個鎖定部件168。在所示的結構中,支撐部分148和端子1 56在插口44內相對于外殼24沿平行于插入軸線68(見圖3)的方向移動,直到將電池70分別插入或排出插口44。在某種程度上,這種移動可以適應不同尺寸的電池。
如圖7所示,接頭件144的支撐部分148基本上類似于通常使用電池70的電動工具71的支撐部分116(見圖5)。支撐部分148包括平行于插入軸線68(見圖3)延伸的凹槽172和突起176。接頭件144的凹槽172和突起176與電池70的凹槽104和滑軌108互補,因此將電池70支撐在支撐部分148上。
端子156安裝在支撐部分148上并且電連接于電池端子84以便將電池組電池連接于電路28。在所示的結構中,端子156可以隨著支撐部分148相對于外殼24移動。
如圖7和8所示,支撐部分148安裝在主體部分1 52的下側并且導槽184設置在主體部分152上。偏置部件160位于導槽184內。導槽184在偏置部件160的壓縮和擴展期間保持偏置部件160的對準。偏置部件160將支撐部分148和主體部分152(以及電池70,當其支撐在支撐部分148上時)向著插口44的開口端56偏壓。在所示的結構中,偏置部件160是壓縮彈簧。在其他的結構(未示)中,偏置部件160可以是其他類型的彈簧或者其他結構,例如,彈性材料。
在如圖8所示的結構中,鎖定部件168將支撐部分148、主體部分152、以及所連接的電池70相對于外殼24鎖定在軸向位置。鎖定部件168包括一個外殼228、一個偏置部件230、一個致動器236、以及鎖定突起240(示出一個)。鎖定部件168具有至少一個鎖定狀態(tài)(見圖6),其中支撐部分148以及所連接的電池70相對于外殼24鎖定在軸向位置,以及一個未鎖定狀態(tài),其中支撐部分148以及所連接的電池70相對于外殼24可軸向移動。
外殼228(見圖8)限定一個第一通道256,平行于插入軸線68并且致動器236沿該通道移動,以及一個第二通道260,通常垂直于插入軸線68并且鎖定突起240沿該通道移動。外殼228在兩側確定開口264(示出一個),鎖定突起240選擇性地經(jīng)由該開口突出。
偏置部件230包括一個致動器偏置部件265和一個鎖定突起偏置部件266。致動器偏置部件265位于第一通道256內并且向著插口44的開口端56以及對應于鎖定部件168的鎖定狀態(tài)的一個位置偏壓致動器236。鎖定突起偏置部件266位于第二通道260內,并且在所示的結構中,向著回縮的、未鎖定位置偏壓鎖定突起240。
致動器236控制鎖定突起240的移動。在所示的結構中,致動器236向著鎖定位置推壓鎖定突起240并且允許鎖定突起240移動到未鎖定位置。致動器236位于鎖定突起240之間并且具有一個寬部268和一個窄部272。鎖定突起偏置部件266將鎖定突起240向著致動器236推入。鎖定突起240位于第二通道260內并且能夠選擇性地伸出開口264(鎖定位置)并回縮到開口264內(未鎖定位置)。
在鎖定位置,致動器236的寬部268接觸鎖定突起240并頂著鎖定突起偏置部件266的偏壓力將鎖定突起240移出開口264。在鎖定位置,鎖定突起240防止導槽184的端壁188向鎖定突起240的前面移動,因而限制支撐部分148和主體部分152(以及電池70,當其支撐在支撐部分148上時)向著插口44的開口端56移動。這樣,支撐部分148、主體部分152、以及電池70相對于電子部件外殼24鎖定在軸向位置。在接頭件144的鎖定狀態(tài),支撐部分148可以在緩沖器52和鎖定突起240之間的空間內移動。這種移動使得電子部件20能夠在插口44內容放不同尺寸的電池70。
隨著電池70的插入,支撐部分148向后移動直到打開開口264。此時,致動器236向前移動并且移動鎖定突起240伸出開口264。鎖定突起240延伸進入導槽184的軸向通道并防止支撐部分148和主體部分152(以及電池70,當其支撐在支撐部分148上時)向前移動超過鎖定突起240。
為了松開鎖定部件168,致動器236被向內按壓。當致動器236被按壓頂住致動器偏置部件265時,致動器236的寬部268滑動脫開與鎖定突起240的接觸。當窄部272在鎖定突起240之間滑動時,鎖定突起偏置部件266向內移動鎖定突起240,鎖定突起240回縮到開口264內,最終接觸端壁188(未鎖定位置)。這使得支撐部分148向著插口44的開口端56移動以便將電池70放置在更易接近的位置便于從插口取出44(排出位置)。在所示的結構中,偏置部件160將支撐部分148和電池70向前移動到更易接近的位置。
在其他結構中(未示),鎖定部件168可以是一種棘爪型鎖定部件,具有一個以上的支撐部分148相對于外殼24的軸向間隔開的鎖定位置。當插入電池時,支撐部分148可以移動經(jīng)過鎖定位置,根據(jù)例如電池70的長度到達最合適的鎖定位置。
在其他結構中(未示),致動器與鎖定突起可以以另外的方式協(xié)作,例如通過一個協(xié)作結構,比如銷釘和插槽。
在其他結構中,例如,致動器與鎖定突起可以以另外的方式協(xié)作,例如,致動器可以將鎖定突起移動到未鎖定位置并且致動器允許鎖定突起移動到鎖定位置。
在其他結構中(未示),致動器236可以以不同的方式移動,例如,垂直地、側向地、或轉動地,以允許鎖定突起240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移動。
在其他結構中(未示),鎖定突起240可以以不同的方式移動,例如,垂直地、軸向地、或轉動地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移動。
圖9和10示出另一種結構的電接頭件144A。相同的部件用同樣的標號“A”區(qū)分。
在上述的結構中(圖6-8),電接頭件144鎖定在外殼24上并且電池70支撐在接頭件144上。在該另一種結構中,電池70鎖定在電接頭件144A上。如圖9所示,電接頭件144A由外殼24A支撐并位于插口44A內。電接頭件144A用于將電池70支撐在插口44A內,相對于外殼24A鎖定電池70,以及將電池70電連接于電路28。
在所示的結構中,接頭件144A包括一個安裝板280,鎖定部件284,一個鎖定部件偏置部件或彈簧288(見圖10),一個致動器292,一個致動器偏置部件或彈簧296(見圖10),一個支撐部分300、以及一個端子304。鎖定部件284、致動器292、以及支撐部分300安裝在安裝板280上,端子304安裝在支撐部分300上。安裝板280安裝在外殼24A上。接頭件144A具有一個鎖定狀態(tài),其中電池70鎖定于電接頭件144A以將電池70相對于外殼24A鎖定在位,以及一個未鎖定狀態(tài),其中電池70相對于電接頭件144A可移動。
接頭件144A的支撐部分300和電池70的電池支撐部分88互補,從而電池70可以支撐在支撐部分300上。支撐部分300包括平行于插入軸線68A延伸的凹槽308和突起312。支撐部分300的凹槽308和突起312與電池70的凹槽104和滑軌108互補,因此將電池70支撐在接頭件144A上并且當電池70插入插口44A內時電連接于電路28A(通過端子304)。
如圖10所示,彈簧288向內相對推壓鎖定部件284。每個鎖定部件284包括一個凹部320,當電池70插入插口44A內并在支撐部分300上面時凹部320容放電池70的鎖定鍵92(見圖5)之一。當鎖定鍵92嚙合凹部320時,電池70鎖定電接頭件144A。
電接頭件144A的致動器292位于鎖定部件284之間并且沿平行于插入軸線68的通道324移動。致動器292具有位于鎖定部件284之間的一個寬部332和一個窄部336。致動器292被致動器彈簧296推壓到對應于接頭件144A的鎖定狀態(tài)(以及鎖定部件284的鎖定位置)的一個位置。當致動器處于對應于鎖定狀態(tài)的位置時,致動器292的寬部332位于鎖定部件284之間,并且鎖定部件284被向外側向推壓以與電池70的鎖定鍵92嚙合。
當按壓致動器292時,窄部336位于鎖定部件284之間。鎖定部件284在彈簧288的偏壓力作用下向內移動以脫開和電池70的鎖定鍵92的嚙合(鎖定部件284的未鎖定位置和接頭件144A的未鎖定狀態(tài))。
接頭件144A的端子304安裝在支撐部分300上并且電連接于電路28A。端子304可以和電池端子84連接以將電池70連接于電路28A。
如圖9所示,一個推壓件或者排出裝置344支撐在插口44A的封閉端48A。排出裝置344的方向通常平行于插入軸線68A并且優(yōu)選地是一個彈簧負載的缸體。當電池70插入插口44A內并且在電池70后部上施加朝向插口44A的開口端56的偏壓力時,排出裝置344接觸電池70后部。隨著電池70插入插口44A內,排出裝置344被按壓直到電池70鎖定于接頭件144A。當電池70從接頭件144A松開時,排出裝置344的偏壓力向著開口端56A移動電池70到一個更易接近的位置(排出位置)。
圖11示出另一種結構的電子部件20B的一部分。相同的部件用同樣的標號“B”區(qū)分。
如圖11所示,沒有設置如上所述的諸如鎖定部件168或168A的單獨的鎖定部件。在該結構中,蓋罩66B用于將電池70鎖定于電子部件20B。
在該結構中,蓋罩66B包括蓋罩偏壓部件69B,當關閉蓋罩66B時,蓋罩偏壓部件69B嚙合電池70并且向后推壓電池70進入插口44B。排出裝置344B接觸電池70后部并且在電池70后部上施加向前的偏壓力。當嚙合鎖定部件67B時,電池70相對于外殼24B鎖定在位。
在圖1-11中以及如上所述,本發(fā)明的某些方面描述為應用于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70。應當理解,本發(fā)明可以用于其他電池類型,例如,塔式電動工具電池72(如圖12所示)或者用于其他電子設備的電池(未示)。
圖12示出另一種結構的電子部件20C的一部分。相同的部件用同樣的標號“C”區(qū)分。
如圖12所示,電子部件20C包括一個塔支撐部分348,代替了上述結構中的滑動式電動工具支撐部分148和300,用于容放塔式電動工具電池72。電池72包括一個底座部分352,一個塔部分356,以及一個電池端子360,用于塔式電動工具(未示)。支撐部分348安裝在插口44C內并且包括一個外殼364,該外殼確定一個空腔368以及一個支撐部分端子372。空腔368具有側壁376、一個開口端380、和一個封閉端384??涨?68容放電池72的塔部分356以允許塔部分356插入空腔368的開口端380。支撐部分端子372安裝在空腔368內并且電連接于電路28C。
塔式電動工具電池72插入空腔368內并由塔式電動工具支撐部分348支撐。當電池72完全插入空腔368內時,電池端子360接觸支撐部分端子372,從而將電池72電連接于電路28C。
支撐部分348可以按照與以上關于滑動式電池70的所述結構類似的方式支撐在插口44內。在某些結構中(類似于如圖6-8所示),支撐部分348可以在外殼24C內移動以便容放不同類型和尺寸的塔式電池,并且支撐部分348可以相對于外殼24C鎖定在軸向位置。在這種結構中,在未鎖定狀態(tài),支撐部分348可以被向前偏壓以將電池72移動到一個更易接近的位置(排出位置)。在其他一些結構中(類似于如圖9-10所示關于滑動式電池70的結構),電池72可以鎖定在支撐部分34,并且可以設置一個排出裝置(未示)來將電池72推壓出插口44C到達一個更易接近的位置(排出位置)。
如圖13所示,電子部件20還包括一個DC輸出口390用于向DC電子設備,例如蜂窩電話、蜂窩電話充電器、輔助音頻部件、汽車電源附件等供電。電路28的供電部分向DC輸出口390供電。DC輸出口390電連接于電池70,因而電連接于電池70并從電池70向電子設備供電。DC輸出口390還可通過電路28連接于AC電源以將電子設備連接于AC電源。電路28由具有一個可復位保險和一個可更換保險的雙保險設計保護。
電子部件20還包括一個輔助插頭392用于將輔助部件(未示),例如,磁帶播放器、CD播放機或MP3播放機,連接于音頻電路部分29。電路28的功率放大部分放大輔助部件的輸入。這樣電路28為輔助部件提供一個回路,其中供電部分為輔助部件供電,并且功率放大部分接收并放大輔助部件的輸入。
如圖14所示,電子部件20還包括一個附件袋393,可選擇性地安裝在外殼24的后部凹槽部分394(見圖13)。附件袋393可選擇性脫離和連接電子部件20,并且諸如DC電子設備和備用品的物品可以存放在附件袋393內。附件袋393包括開口396,電線穿經(jīng)該開口將附件袋393內的輔助部件連接于DC輸出口390和/或輔助插頭392。操作時開口396可以充分封閉(例如,利用拉鏈或者VELCRO條)以便充分地包裹好附件袋393內的內容物。
電路28還包括一個顯示屏部分398(見圖15),位于電子部件的前面。顯示屏部分398優(yōu)選地是一個背光LCD顯示屏,用于顯示電子部件20和電路28的狀態(tài)和操作狀態(tài)。例如,顯示屏部分398顯示音頻電路部分29的操作模式(例如AM、FM、AUX等)。如果音頻電路部分處于收音模式,顯示屏部分398顯示當前的電臺。顯示屏部分398還可以包括一個時鐘或者其他信息顯示屏。
電子部件20還包括一個控制部分400(見圖1和15),用于控制電子部件20和電路28的操作和操作模式。控制部分400包括調節(jié)旋鈕402(見圖1)用于調節(jié)音量和調臺??刂撇糠?00還包括控制按鈕404(見圖15)用于控制其他操作,例如預設收音機電臺、均衡設定等。優(yōu)選地,電子部件20包括一種具有多個預先設定的設定值的“PUNCHEQ”功能部件?!癙UNCH EQ”按鈕404是一個使用不同顏色(紅、黃、綠)的彩色按鈕,表示不同的均衡設定并指示當前的均衡設定。
在另一種結構中(見圖17),電子部件20可以不包括為電池64充電的充電電路。一個獨立的電池充電器410可以用于電子部件20。充電器410可以放置在附件袋393中,或者可以以和附件袋393的支撐一樣的方式獨立地安裝在外殼24的后部凹槽部分394。這種電池充電器410包括一個充電器外殼414,設置有電池支撐部分416,其上可支撐電池64。充電電路(未示)由充電器外殼414支撐并且可連接于電池64和電源(未示)。充電電路可以通過電子部件20上的輸出口(即電子部件20上的DC輸出口390或AC輸出口(未示))或電子部件20的電線上的輸出口或者經(jīng)過電源輸出口(即墻壁插頭)連接于電源。在其他結構中(未示),電池充電器410可以通過電池充電器410和電子部件20上的協(xié)作端子(未示)連接于電源。
在所示的結構中,電子部件20包括設置在由電池充電器410的外殼414限定的開口(未示)內的帶頭接線柱418,用于將電池充電器410連接于電子部件20。開口可以包括一個寬部用于容放接線柱418的頭部,以及一個窄槽部,接線柱418滑動進入該窄槽部防止接線柱418離開開口從而防止電池充電器410脫開和電子部件20的連接。電子部件20和獨立的電池充電器410提供一個可連接的外殼裝配。電子部件20可以容放不同類型的電池充電器,因此能夠為不同類型和尺寸的電池充電,包括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64(具有電池充電器410并支撐在電池支撐部分416上),其他類型的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未示,具有另一種類型的滑動式電池充電器(未示)),塔式電動工具電池(具有塔式電池充電器(未示)),以及用于其他電子部件和/或其他電子設備(分別具有兼容的電池充電器(未示))。
圖18-20示出手柄部分40和外殼24的底座部分32以及主體部分36的連接。在所示的結構中,手柄部分40分別利用底座連接件422和主體連接件426在兩個位置連接于底座部分32以及主體部分36。底座連接件422相互類似,主體連接件426相互類似。因此,只詳細說明一個底座連接件422和一個主體連接件426。
如圖18-19所示,底座部分32確定一個底座孔430,并且底座連接件422包括容放在底座孔430內的一個上部插件434和一個下部插件438。一個螺紋件442將下部插件438和手柄部分40的一端以及上部插件434連接在一起,從而手柄部分40柔性地安裝在底座部分32。
如圖18和20所示,主體連接件426包括一個包圍管450的柔性件446。緊固件454和458分別將手柄部分40和主體部分36連接于柔性件446和管450,從而手柄部分40柔性地安裝在主體部分36。主體連接件426吸收手柄部分40上部的沖擊。
盡管圖示和說明了本發(fā)明的具體結構,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其他的結構是顯而易見的,并且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fā)明只由權利要求限定。
權利要求
1.一種電池充電器,包括一個外殼;一個由外殼支撐的充電電路,充電電路選擇性地連接于電源,一個可連接于外殼并且可電連接于充電電路的電池,充電電路可以為電池充電;以及一個鎖定部件,用于將電池相對于外殼鎖定在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充電器,其特征在于,外殼確定一個插口,該插口具有一個開口端,電池可以支撐在插口內,外殼包括一個蓋罩,選擇性地關閉插口的開口端。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充電器,進一步包括一個支撐在插口內的偏置部件,用于將電池偏置出插口。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充電器,其特征在于,鎖定部件包括一個位于電池和外殼之一上的鎖定突起以及一個由電池和外殼中的另一個確定的凹部,鎖定突起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可以移動,其中在鎖定位置時鎖定突起嚙合凹部以將電池相對于外殼鎖定在位,在未鎖定位置時電池可以相對于外殼移動。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池充電器,其特征在于,鎖定部件包括一個致動器用于使鎖定突起從鎖定位置移動到未鎖定位置。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池充電器,其特征在于,致動器可以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移動,當致動器處于其鎖定位置時鎖定突起處于其鎖定位置,以及當致動器處于其未鎖定位置時鎖定突起處于其未鎖定位置。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池充電器,其特征在于,致動器允許鎖定突起從鎖定突起的鎖定位置移動到鎖定突起的未鎖定位置。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池充電器,其特征在于,致動器使鎖定突起從鎖定突起的鎖定位置移動到未鎖定位置。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池充電器,其特征在于,鎖定部件包括一個偏置部件,將鎖定突起向著鎖定位置偏置。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池充電器,其特征在于,鎖定部件包括一個致動器用于使鎖定突起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移動,并且偏置部件將致動器偏置到對應于鎖定突起的鎖定位置的一個位置以將鎖定突起偏置到鎖定位置。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充電器,其特征在于,電池是電動工具電池,用于向電動工具供電,充電電路可電連接于電動工具電池。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池充電器,其特征在于,電池是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外殼包括一個支撐部分,支撐部分選擇性地支撐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池充電器,其特征在于,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和支撐部分之一包括一個突起,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和支撐部分中的另一個確定一個凹部,突起可以嚙合在凹部內以便將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支撐在支撐部分。
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池充電器,其特征在于,電池是塔式電動工具電池,外殼確定一個開口,開口選擇性地支撐塔式電動工具電池。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電池充電器,其特征在于,塔式電動工具電池包括一個電池插入部分,電池插入部分可以嚙合在外殼的開口內以將塔式電動工具電池支撐在外殼上。
16.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池充電器,其特征在于,電動工具電池包括一個電池鎖定部件,用于將電動工具電池鎖定在電動工具上,鎖定部件和電池鎖定部件協(xié)作將電池相對于外殼鎖定在位。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電池充電器,其特征在于,電池鎖定部件包括位于電動工具電池上的電池鎖定突起,電池鎖定部件可以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移動,其中在鎖定位置時電池鎖定突起嚙合位于電動工具上的凹部以將電動工具電池鎖定于電動工具,在未鎖定位置時電動工具電池可以相對于電動工具移動,并且鎖定部件包括一個位于外殼上的鎖定突起并且電池鎖定突起提供一個凹部,鎖定突起可以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移動,其中在鎖定位置時鎖定突起嚙合凹部以將電池相對于外殼鎖定在位,在未鎖定位置時電池可以相對于外殼移動。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池充電器,其特征在于,外殼確定了一個具有開口端的插口,電池可支撐在插口內,插口確定一個從插口的開口端到插口的封閉端的插入軸線,并且電池鎖定部件的鎖定突起可以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垂直于插入軸線移動。
19.一種電子部件,包括一個確定了一個插口的外殼;一個由外殼支撐的電路,一個支撐在插口內并且可連接于電路的電池;以及一個偏置部件,用于將電池偏置出插口。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電子部件是音頻部件,并且電路是用于產(chǎn)生音頻信號的音頻電路。
21.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電子部件是電池充電器,并且電路是電連接于電池和電源的充電電路,用于為電池充電。
22.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插口具有一個開口端。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外殼包括一個蓋罩,選擇性地關閉插口的開口端。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蓋罩包括一個第二偏置部件,第二偏置部件將電池偏置到插口內。
25.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電池是電動工具電池,用于向電動工具供電,電路可電連接于電動工具電池。
26.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電池是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外殼包括一個支撐部分,支撐部分選擇性地支撐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
27.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和支撐部分之一包括一個突起,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和支撐部分中的另一個確定一個凹部,突起可以嚙合在凹部內以便將滑動式電動工具電池支撐在支撐部分。
28.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電池是塔式電動工具電池,外殼確定一個開口,開口選擇性地支撐塔式電動工具電池。
29.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塔式電動工具電池包括一個電池插入部分,電池插入部分可以嚙合在外殼的開口內以將塔式電動工具電池支撐在外殼上。
3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插口具有開口端和封閉端,偏置部件可支撐在插口的封閉端。
3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偏置部件是彈簧。
32.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電子部件,進一步包括一個電接頭件用于將電池連接于電路,電接頭件支撐在插口內。
33.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插口具有一個開口端,電接頭件包括一個支撐電池的支撐部分,支撐部分可以相對于外殼移動,并且偏置部件將支撐部分向著插口的開口端偏置以將電池向著插口的開口端偏置。
34.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電子部件,進一步包括一個鎖定部件,用于將電池相對于外殼鎖定在位。
35.如權利要求34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插口具有一個開口端,鎖定部件包括一個由外殼支撐的蓋罩,蓋罩選擇性地封閉插口的開口端以將電池鎖定在插口內。
36.如權利要求34所述的電子部件,進一步包括一個電接頭件用于將電池電連接于電路,其特征在于,鎖定部件將電池鎖定于電接頭件。
37.如權利要求36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鎖定部件包括一個位于電池和電接頭件之一上的鎖定突起以及一個由電池和電接頭件中的另一個確定的凹部,鎖定突起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可以移動,其中在鎖定位置時突起嚙合凹部以將電池相對于電接頭件鎖定在位,在未鎖定位置時電池可以相對于電接頭件移動。
38.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電子部件,進一步包括一個電接頭件用于將電池電連接于電路;以及一個鎖定部件,用于將電池相對于外殼鎖定在位,鎖定部件將電接頭件鎖定在外殼上。
39.如權利要求38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鎖定部件包括一個位于電接頭件和外殼之一上的鎖定突起以及一個由電接頭件和外殼中的另一個確定的凹部,鎖定突起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可以移動,其中在鎖定位置時突起嚙合凹部以將電接頭件相對于外殼鎖定在位,在未鎖定位置時電接頭件可以相對于外殼移動。
40.如權利要求39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鎖定部件包括一個致動器,用于控制鎖定突起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的移動。
41.一種電子部件,包括一個外殼;一個由外殼支撐的電路;以及一個接頭件,用于支撐電池并且用于將電池連接于電路,接頭件可移動地由外殼支撐。
42.如權利要求41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電子部件是音頻部件,并且電路是用于產(chǎn)生音頻信號的音頻電路。
43.如權利要求41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電子部件是電池充電器,并且電路是電連接于電池和電源的充電電路,用于為電池充電。
44.如權利要求41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外殼確定了一個插口,電池可支撐在插口內。
45.如權利要求44所述的電子部件,進一步包括一個偏置部件,用于將電池向著插口的開口端偏置。
46.如權利要求45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偏置部件支撐在外殼和接頭件之間以將接頭件向著插口的開口端偏壓。
47.如權利要求45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插口具有開口端和封閉端,偏置部件可支撐在插口的封閉端。
48.如權利要求47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偏置部件是彈簧。
49.如權利要求44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電池是具有第一尺寸的第一電池以及具有第二尺寸的第二電池之一,第一尺寸不同于第二尺寸,插口選擇性地容放第一電池和第二電池之一。
50.如權利要求49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插口每次只能容放第一電池和第二電池之一。
51.如權利要求50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插口具有一個開口端和一個封閉端,插口確定一個從插口的開口端延伸到插口的封閉端的插入軸線,電池是具有第一尺寸的第一電池以及具有第二尺寸的第二電池之一,第一尺寸和第二尺寸通常沿插入軸線測量。
52.如權利要求51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電池包括電池端子,接頭件包括連接于電路的接頭端子,電池端子可連接于接頭端子,電池端子和接頭端子可支撐在插口內。
53.如權利要求44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插口具有一個開口端,外殼包括一個蓋罩,選擇性地關閉插口的開口端。
54.如權利要求41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接頭件包括一個支撐部分,電池可支撐在支撐部分上,支撐部分相對于外殼可移動。
55.如權利要求54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電池和支撐部分之一具有一個突起,電池和支撐部分中的另一個確定一個凹部,突起可以嚙合在凹部內以將電池支撐在接頭件上。
56.如權利要求41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電池包括電池端子,接頭件包括連接于電路的接頭端子,接頭端子相對于外殼可移動,電池端子可連接于接頭端子以將電池連接于電路。
57.如權利要求41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電池包括一個電池端子,接頭件包括一個支撐電池的支撐部分以及連接于電路的接頭端子,支撐部分和接頭端子可以相對于外殼移動,電池端子連接于接頭端子以將電池連接于電路。
58.如權利要求41所述的電子部件,進一步包括一個鎖定部件,用于將電池相對于外殼鎖定在位。
59.如權利要求58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外殼確定一個插口,該插口具有一個開口端,電池可以支撐在插口內,并且鎖定部件包括一個由外殼支撐的蓋罩,蓋罩關閉插口的開口端以便將電池鎖定在外殼。
60.如權利要求58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鎖定部件包括一個位于接頭件和外殼之一上的鎖定突起以及一個由接頭件和外殼中的另一個確定的凹部,鎖定突起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可以移動,其中在鎖定位置時突起嚙合凹部以將接頭件相對于外殼鎖定在位,在未鎖定位置時接頭件可以相對于外殼移動。
61.如權利要求60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鎖定部件包括一個致動器,用于控制鎖定突起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的移動。
62.如權利要求60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鎖定部件包括一個偏置部件,將鎖定突起向著鎖定位置偏置。
63.如權利要求62所述的電子部件,其特征在于,鎖定部件包括一個致動器用于使鎖定突起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位置之間移動,并且偏置部件將致動器偏置到對應于鎖定突起的鎖定位置的一個位置以將鎖定突起偏置到鎖定位置。
64.一種組合,包括一個電子部件,該電子部件包括一個外殼,外殼在其后面確定一個凹槽部分,外殼包括一個外殼接頭,和由外殼支撐的電路;以及一個附件袋,它可選擇性地至少在凹槽部分的局部連接于外殼,該袋包括一個可連接于外殼接頭的袋接頭用于將附件袋支撐在外殼上。
65.一種電子部件,包括一個外殼;一個由吹塑工藝制成的連接于外殼的底座;一個連接于外殼和底座的手柄,手柄具有位于外殼以上的一個上部以及位于外殼一側的一個側部,手柄構造為吸收外殼的沖擊;以及一個由外殼支撐的電路。
66.一種電子部件,包括一個音頻部件,它包括具有一個支撐部分的外殼和一個用于產(chǎn)生音頻信號的電路,電路由外殼支撐;以及一個滑動式電子工具電池,可由外殼的支撐部分支撐,滑動式電子工具電池用于為電動工具供電。
67.一種電子部件,包括一個確定了一個具有開口端的插口的外殼,外殼包括一個蓋罩,選擇性地封閉插口的開口端;以及一個由外殼支撐的電路,一個支撐在插口內并且可連接于電路的第一電池,第一電池具有第一尺寸,一個支撐在插口內并且可連接于電路的第二電池,第二電池具有第二尺寸,第一尺寸不同于第二尺寸,插口選擇性地容放第一電池和第二電池之一。
68.一種電子組合,包括一個音頻部件,包括一個部件外殼,包括一個部件接頭;和一個由部件外殼支撐的用于產(chǎn)生音頻信號的音頻電路,音頻電路可以電連接于電源;以及一個電池充電器,包括一個充電器外殼,包括一個充電器接頭,充電器接頭可連接于部件接頭以便可移動地將充電器外殼連接于部件外殼;和一個可連接于電池和電源的充電電路,用于為電池充電。
全文摘要
一種電子部件,例如收音機、音頻部件、電池充電器或收音機充電器。該電子部件包括一個外殼以及一個由外殼支撐的電路。在某些方面,該電子部件是一個音頻部件并且電路是音頻電路。在其他方面,該電子部件是一個電池充電器并且電路是充電電路。在另外的方面,該電子部件是一個收音機和電池充電器的組合并且電路是音頻和充電電路。電池可以連接于外殼并且可以電連接于電路。該電子部件可以包括一個鎖定部件,用于將電池相對于外殼鎖定在位。一個偏壓部件可以位于由外殼確定的插口內,用于將電池偏壓出插口。
文檔編號H04B1/08GK1848516SQ20061005473
公開日2006年10月18日 申請日期2002年11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01年11月9日
發(fā)明者喬納森·A·齊克, 喬治·L·小桑塔納, 大衛(wèi)·J·羅茲瓦多夫斯基, 杰弗里·M·賽勒 申請人:密爾沃基電動工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