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應用條碼技術的手機支付方法、現場支付終端及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現場支付技術,具體涉及一種應用條碼技術的手機支付方法、現場支 付終端及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電子支付是指電子交易的當事人,包括消費者、廠商和金融機構,使用安全電子支 付手段,通過網絡進行的貨幣支付或資金流轉。電子支付的業(yè)務類型按電子支付指令發(fā)起 方式分為網上支付、電話支付、移動支付、銷售點終端(以下簡稱POS機)交易、自動柜員機 交易和其他電子支付。目前,人們使用最多的支付方式仍然是POS機交易。POS機的基本功能包括對磁 條卡、IC卡、非接觸卡的讀(或寫)功能;通過網絡與上位機進行交易和管理等信息雙向傳 輸的通訊功能;對相關信息、指令的存儲處理功能;用于與卡片和上位機進行相互認證,加 /解密通訊及各種密鑰存放的保密功能;用于和人機交互的鍵盤輸入、屏幕顯示和票據打 印功能等。在這種支付方式中,需要依賴卡片(銀行卡、信用卡、IC卡等)來完成交易。而外 出攜帶大量卡片無疑會給用戶帶來不便。為此,在現有技術中,隨著移動通信技術的發(fā)展,出現了一種新的支付方式,即手 機支付。在這種支付方式中,需要將信用卡或銀行卡綁定到手機卡上,目前主流的技術是 NFC(近距離通信)技術。手機終端需要一種新的SIM卡,并且內置NFC芯片,植入用戶信息、 銀行卡號等信息,會給用戶帶來諸多安全隱患和辦理手續(xù)的不便,比如,一旦手機丟失或被 盜,則支付賬號就有可能失竊,給用戶造成損失;另外,如果用戶更換了手機號碼,則需要重 新簽約才能使用該支付功能。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應用條碼技術的手機支付方法、現場支付終端及系統(tǒng),無 需攜帶卡片,也不需將賬號綁定到手機卡上,簡單方便地通過手機實現現場支付。為此,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應用條碼技術的手機支付方法,包括在需要現場支付時,現場支付終端掃描手機中的條碼;將掃描到的條碼轉換為對應的號碼;獲取用戶輸入的密碼;將所述號碼及密碼發(fā)送到第三方支付平臺,以使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根據所述號 碼及密碼執(zhí)行支付操作;接收并顯示第三方支付平臺返回的操作結果。一種現場支付終端,包括掃描單元,用于在需要現場支付時,掃描手機中的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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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單元,用于將所述掃描單元掃描到的條碼轉換為對應的號碼;密碼獲取單元,用于獲取用戶輸入的密碼;發(fā)送單元,用于將所述號碼及密碼發(fā)送到第三方支付平臺,以使所述第三方支付 平臺根據所述號碼及密碼執(zhí)行支付操作;接收單元,用于接收第三方支付平臺返回的操作結果;顯示單元,用于顯示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返回的操作結果。一種現場支付系統(tǒng),包括通過網絡連接的現場支付終端和第三方支付平臺;所述現場支付終端,用于在需要現場支付時,掃描手機中的條碼;將掃描到的條碼 轉換為對應的號碼;獲取用戶輸入的密碼;將所述號碼及密碼發(fā)送到第三方支付平臺;接 收并顯示第三方支付平臺返回的操作結果;所述條碼是在所述手機的用戶注冊時,所述第 三方支付平臺下發(fā)給所述手機并存儲在所述手機中與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對應的條碼;或 者是在用戶通過所述手機登陸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后請求現場支付時,所述第三方支付平 臺下發(fā)給所述手機的與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對應的條碼;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用于接收所述現場支付終端發(fā)送的號碼及密碼,并根據所 述號碼及密碼完成支付操作,并向所述現場支付終端返回操作結果。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應用條碼技術的手機支付方法、現場支付終端及系統(tǒng),將支 付帳號轉換成條碼的電子形式顯示在手機上,并應用于現場支付,從而消除了支付帳號對 手機卡的依賴性,使辦理手機支付更為簡單;用戶外出購物也無需攜帶各類支付卡片;而 且,以條碼的形式進行現場支付,通過一般的掃描設備即可讀取條碼信息,操作及實現簡 單,方便用戶的使用。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應用條碼技術的手機支付方法的流程圖;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現場支付終端的一種結構示意圖;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現場支付系統(tǒng)的一種組網示意圖;圖4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現場支付系統(tǒng)中第三方支付平臺的一種結構示意圖;圖5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現場支付系統(tǒng)中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另一種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二維條碼(2-dimensional bar code)是用某種特定的幾何圖形按一定規(guī)律在平 面(二維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間的圖形記錄數據符號信息的;在代碼編制上巧妙地利用 構成計算機內部邏輯基礎的“0”、“1”比特流的概念,使用若干個與二進制相對應的幾何 形體來表示文字數值信息,通過圖像輸入設備或光電掃描設備自動識讀以實現信息自動處 理它具有條碼技術的一些共性每種碼制有其特定的字符集;每個字符占有一定的寬度; 具有一定的校驗功能等。同時還具有對不同行的信息自動識別功能、及處理圖形旋轉變化 等特點。目前,二維條碼技術已廣泛應用于電子化票據、證據、電子優(yōu)惠券、電子提貨券等方 面。條形碼(barcode)是將寬度不等的多個黑條和空白,按照一定的編碼規(guī)則排列, 用以表達一組信息的圖形標識符。常見的條形碼是由反射率相差很大的黑條(簡稱條)和白條(簡稱空)排成的平行線圖案。條形碼可以標出物品的生產國、制造廠家、商品名稱、 生產日期、圖書分類號、郵件起止地點、類別、日期等許多信息,因而在商品流通、圖書管理、 郵政管理、銀行系統(tǒng)等許多領域都得到了廣泛的應用。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應用條碼技術的手機支付方法、現場支付終端及系統(tǒng),為 了滿足人們購物的方便性和安全性,結合上述二維條碼或條形碼技術,將支付賬號轉換為 條碼形式的電子信息,應用于現場支付。如圖1所示,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應用條碼技術的手機支付方法的流程圖,包括以下 步驟步驟101,在需要現場支付時,現場支付終端掃描手機中的條碼。所述條碼可以是預先存儲在手機中的,也可以是用戶在請求現場支付時所述第三 方支付平臺下發(fā)給所述手機的。比如,在所述手機的用戶注冊時,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將與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 對應的條碼下發(fā)到所述手機,手機收到所述條碼后將其在本地內存中。
再比如,為了進一步保證所述條碼的安全性,并節(jié)省手機存儲空間,在用戶注冊 時,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生成與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對應的條碼并將其保存在第三方支付 平臺上,不下發(fā)給所述手機。當用戶需要通過手機進行現場支付時,登陸所述第三方支付平 臺請求現場支付,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收到請求后,將與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對應的條碼 下發(fā)給所述手機,所述手機將該條碼存儲在臨時存儲區(qū)中,現場支付終端掃描后,即可將其 刪除。所述條碼的形式可以是條形碼、或二維條碼,具體選用哪種條碼形式可以根據需 要由支付系統(tǒng)來設置;當然支付系統(tǒng)也可以同時支持這兩種形式的現場支付,在用戶注冊 時,將用戶注冊的帳號對應的條形碼和二維條碼都下發(fā)給所述手機,由用戶在使用時根據 自己或系統(tǒng)的需要來選用。步驟102,將掃描到的條碼轉換為對應的號碼。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可以預先設置各類支付帳號與對應的條碼,在用戶注冊時, 生成與該將用戶注冊的帳號對應的條碼,并將該號碼(已注冊的賬號)與條碼的對應關系 同步到系統(tǒng)內的所有現場支付終端上,以使各現場支付終端支持該用戶使用條碼形式的電 子信息完成現場支付。在這種方式下,如果有新的帳號被注冊,則需要實時將該號碼與條碼 的對應關系同步到各現場支付終端上。當然,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也可以將所有預先設置的號碼(包括已注冊的賬號和 未注冊的賬號)與條碼的對應關系同步到系統(tǒng)內的所有現場支付終端上。在這種方式下, 如果有新的帳號被注冊,則無需進行實時同步。但這種方式沒有上述實時同步的方式更靈 活。所述現場支付終端將接收到的第三方支付平臺下發(fā)的號碼與條碼的對應關系存 儲在本地,并根據所述號碼與條碼的對應關系將掃描到的條碼轉換為對應的號碼。需要說明的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方法,并不限定上述這些實現方式,在實際應用 中,還有更多的變形。比如,為了節(jié)省現場支付終端的存儲資源,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也可 以不將所述對應關系同步到各現場支付終端上,而是保存在本地,在用戶進行現場支付時, 現場支付終端掃描得到用戶手機中的條碼后,不進行轉換,而是直接將所述條碼信息發(fā)送給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由第三方支付平臺對其進行轉換。另外,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也可 以不將所述對應關系同步到各現場支付終端上,而是保存在一個數據庫中,在所述現場支 付終端需要時,從該數據庫中獲取相應的信息。步驟103,獲取用戶輸入的密碼。為了保證支付的安全性,可以針對每次支付請求都需要用戶輸入相應的密碼。步驟104,將所述號碼及密碼發(fā)送到第三方支付平臺,以使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根 據所述號碼及密碼執(zhí)行支付操作。步驟105,接收并顯示第三方支付平臺返回的操作結果??梢?,本發(fā)明實施例應用條碼技術的手機支付方法,結合上述二維條碼或條形碼 技術,將支付賬號轉換為條碼形式的電子信息,應用于現場支付,使用戶購物無需攜帶各種 支付卡片,而且也無需將用戶帳號與手機卡綁定,滿足了人們購物的方便性和安全性。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可以由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直接完成支付操作,比如所述用 戶注冊的帳號為第三方支付賬號時,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接收所述現場支付終端發(fā)送的號 碼及密碼;如果所述號碼與用戶注冊的賬號相匹配,并且所述密碼與用戶設置的賬號密碼 相匹配,則執(zhí)行支付操作;操作完成后,向所述現場支付終端返回操作結果。另外,還可以開設與各銀行及其他消費結算機構的接口,使用戶通過銀行賬戶 (比如用戶注冊的帳號為銀行帳號)或其他消息結算賬戶(比如用戶注冊的賬號為支持該 支付方式的會員卡號)進行現場支付。下面以用戶注冊的帳號為銀行帳號的情況進行說明。在這種情況下,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接收到所述現場支付終端發(fā)送的號碼及密碼 后;需要將所述號碼和密碼發(fā)送給銀行結算系統(tǒng),以使銀行結算系統(tǒng)執(zhí)行結算操作;然后 接收銀行結算系統(tǒng)返回的操作結果,并將所述操作結果發(fā)送給所述現場支付終端。需要說明的是,所述現場支付終端和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之間、以及所述第三方 支付平臺和所述銀行結算系統(tǒng)之間進行號碼及密碼傳送時,可以采用加密方式,以充分保 證網絡傳輸過程中信息的安全性。相應地,本發(fā)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現場支付終端,如圖2所示,是該現場支付終端 的一種結構示意圖。所述現場支付終端200包括掃描單元201,用于在需要現場支付時,掃描手機中的條碼;轉換單元202,用于將所述掃描單元201掃描到的條碼轉換為對應的號碼;密碼獲取單元203,用于獲取用戶輸入的密碼;發(fā)送單元204,用于將所述號碼及密碼發(fā)送到第三方支付平臺,以使所述第三方支 付平臺根據所述號碼及密碼執(zhí)行支付操作;接收單元205,用于接收第三方支付平臺返回的操作結果;顯示單元206,用于顯示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返回的操作結果。需要說明的是,所述掃描單元201可以是獨立的掃描設備,也可以與其他單元集 成在一起。在所述現場支付終端中,所述接收單元205還可進一步用于接收所述第三方支付 平臺下發(fā)的號碼與條碼的對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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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地,所述現場支付終端200還可進一步包括存儲單元(未圖示),用于存儲 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下發(fā)的號碼與條碼的對應關系。所述轉換單元202,具體用于根據所述 對應關系將掃描到的條碼轉換為對應的號碼。需要說明的是,所述條碼可以是在所述手機的用戶注冊時,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 下發(fā)給所述手機并存儲在所述手機中與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對應的條碼;還可以是在用戶 通過所述手機登陸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后請求現場支付時,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下發(fā)給所 述手機的與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對應的條碼。其具體形式可以是條形碼、和/或二維條碼。 用戶注冊的賬號可以是第三方支付賬號、銀行帳號等。可見,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現場支付終端,結合上述二維條碼或條形碼技術,將支付賬 號轉換為條碼形式的電子信息,應用于現場支付,使用戶購物無需攜帶各種支付卡片,而且 也無需將用戶帳號與手機卡綁定,滿足了人們購物的方便性和安全性。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現場支付終端,可以應用在各種消費結算場所,可以利用現有的 POS機,并配置相應的掃描設備及應用系統(tǒng),實現簡單,使用靈活方便。相應地,本發(fā)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現場支付系統(tǒng),如圖3所示,是該系統(tǒng)的一種組 網示意圖。在該系統(tǒng)中,包括通過網絡連接的現場支付終端301和第三方支付平臺302。其 中所述現場支付終端301,用于在需要現場支付時,掃描手機中的條碼;將掃描到的 條碼轉換為對應的號碼;獲取用戶輸入的密碼;將所述號碼及密碼發(fā)送到第三方支付平臺 302 ;接收并顯示第三方支付平臺302返回的操作結果;所述條碼是在所述手機的用戶注冊 時,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下發(fā)給所述手機并存儲在所述手機中與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對應 的條碼;或者是在用戶通過所述手機登陸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后請求現場支付時,所述第 三方支付平臺下發(fā)給所述手機的與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對應的條碼;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302,用于接收所述現場支付終端301發(fā)送的號碼及密碼,并 根據所述號碼及密碼完成支付操作,并向所述現場支付終端301返回操作結果。所述所述現場支付終端301的具體結構可參照前面的描述,在此不再贅述。本發(fā)明實施例現場支付系統(tǒng),可以獨立完成用戶消費結算,也可以與銀行或其他 結算系統(tǒng)連網,實現用戶銀行或其他結算帳戶的支付,對此下面分別舉列說明。如圖4所示,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現場支付系統(tǒng)中第三方支付平臺的一種結構示意 圖。在該實施例中,假設用戶注冊的帳號為第三方支付賬號。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400包括信息接收單元401,用于接收所述現場支付終端發(fā)送的號碼及密碼;第一判斷單元402,用于判斷所述號碼與用戶注冊的賬號是否相匹配,以及所述密 碼與用戶設置的賬號密碼是否相匹配;執(zhí)行單元403,用于在所述第一判斷單元402判斷所述號碼與用戶注冊的賬號相 匹配,并且所述密碼與用戶設置的賬號密碼相匹配后,執(zhí)行支付操作;結果發(fā)送單元404,用于在所述執(zhí)行單元403執(zhí)行支付操作完成后,向所述現場支 付終端返回操作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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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圖5所示,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現場支付系統(tǒng)中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另一種結構示意 圖。在該實施例中,假設用戶注冊的帳號為銀行賬號。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500包括信息接收單元501,用于接收所述現場支付終端發(fā)送的號碼及密碼;第二判斷單元502,用于判斷所述號碼與用戶注冊的賬號是否相匹配;信息發(fā)送單元,用于在所述第二判斷單元502判斷所述號碼與用戶注冊的賬號相 匹配后,將所述號碼和密碼發(fā)送給銀行結算系統(tǒng),以使銀行結算系統(tǒng)執(zhí)行結算操作;結果接收單元503,用于接收銀行結算系統(tǒng)返回的操作結果;結果發(fā)送單元504,用于將所述操作結果發(fā)送給所述現場支付終端。當然,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并不僅限于上述所示的結構,在實際 應用中,還可以有其他變形,比如,同時支持本系統(tǒng)帳戶結算及銀行帳戶結算。相應地,上述 圖4和圖5中所示的各單元只是邏輯功能上的劃分,在實際實現中,各單元可以物理上分開 的,也可以是集成在一起的,對此本發(fā)明實施例不做限定。本說明書中的各個實施例均采用遞進的方式描述,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相似的部 分互相參見即可,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尤其,對于系統(tǒng)實 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實施例,所以描述得比較簡單,相關之處參見方法實施例 的部分說明即可。以上所描述的系統(tǒng)實施例僅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為分離部件說明 的單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開的,作為單元顯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 物理單元,即可以位于一個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個網絡單元上??梢愿鶕嶋H的需要 選擇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塊來實現本實施例方案的目的。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不付出 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情況下,即可以理解并實施。以上對本發(fā)明實施例進行了詳細介紹,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發(fā)明進行 了闡述,以上實施例的說明只是用于幫助理解本發(fā)明的方法及設備;同時,對于本領域的 一般技術人員,依據本發(fā)明的思想,在具體實施方式
及應用范圍上均會有改變之處,綜上所 述,本說明書內容不應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權利要求
一種應用條碼技術的手機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在需要現場支付時,現場支付終端掃描手機中的條碼;將掃描到的條碼轉換為對應的號碼;獲取用戶輸入的密碼;將所述號碼及密碼發(fā)送到第三方支付平臺,以使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根據所述號碼及密碼執(zhí)行支付操作;接收并顯示第三方支付平臺返回的操作結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條碼包括條形碼和/或二維條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所述現場支付終端接收并存儲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下發(fā)的號碼與條碼的對應關系; 所述將掃描到的條碼轉換為對應的號碼包括 根據所述對應關系將掃描到的條碼轉換為對應的號碼。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條碼是在所述手機的用戶注冊時,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下發(fā)給所述手機并存儲在 所述手機中與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對應的條碼;或者所述條碼是在用戶通過所述手機登陸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后請求現場支付時,所述第 三方支付平臺下發(fā)給所述手機的。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為第三方支付賬號; 所述方法還包括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接收所述現場支付終端發(fā)送的號碼及密碼; 如果所述號碼與用戶注冊的賬號相匹配,并且所述密碼與用戶設置的賬號密碼相匹 配,則執(zhí)行支付操作;操作完成后,向所述現場支付終端返回操作結果。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為銀行帳號;所述方 法還包括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接收所述現場支付終端發(fā)送的號碼及密碼;將所述號碼和密碼發(fā)送給銀行結算系統(tǒng),以使銀行結算系統(tǒng)執(zhí)行結算操作;接收銀行結算系統(tǒng)返回的操作結果,并將所述操作結果發(fā)送給所述現場支付終端。
7.一種現場支付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掃描單元,用于在需要現場支付時,掃描手機中的條碼; 轉換單元,用于將所述掃描單元掃描到的條碼轉換為對應的號碼; 密碼獲取單元,用于獲取用戶輸入的密碼;發(fā)送單元,用于將所述號碼及密碼發(fā)送到第三方支付平臺,以使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 根據所述號碼及密碼執(zhí)行支付操作;接收單元,用于接收第三方支付平臺返回的操作結果; 顯示單元,用于顯示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返回的操作結果。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現場支付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單元,還用于接收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下發(fā)的號碼與條碼的對應關系; 所述現場支付終端還包括存儲單元,用于存儲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下發(fā)的號碼與條碼的對應關系; 所述轉換單元,具體用于根據所述對應關系將掃描到的條碼轉換為對應的號碼。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現場支付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條碼是在所述手機的用戶注冊時,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下發(fā)給所述手機并存儲在 所述手機中與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對應的條碼;或者所述條碼是在用戶通過所述手機登陸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后請求現場支付時,所述第 三方支付平臺下發(fā)給所述手機的與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對應的條碼。
10.一種現場支付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通過網絡連接的現場支付終端和第三方支 付平臺;所述現場支付終端,用于在需要現場支付時,掃描手機中的條碼;將掃描到的條碼轉換 為對應的號碼;獲取用戶輸入的密碼;將所述號碼及密碼發(fā)送到第三方支付平臺;接收并 顯示第三方支付平臺返回的操作結果;所述條碼是在所述手機的用戶注冊時,所述第三方 支付平臺下發(fā)給所述手機并存儲在所述手機中與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對應的條碼;或者是 在用戶通過所述手機登陸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后請求現場支付時,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下 發(fā)給所述手機的與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對應的條碼;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用于接收所述現場支付終端發(fā)送的號碼及密碼,并根據所述號 碼及密碼完成支付操作,并向所述現場支付終端返回操作結果。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現場支付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為第三 方支付賬號;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包括信息接收單元,用于接收所述現場支付終端發(fā)送的號碼及密碼; 第一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號碼與用戶注冊的賬號是否相匹配,以及所述密碼與用 戶設置的賬號密碼是否相匹配;執(zhí)行單元,用于在所述第一判斷單元判斷所述號碼與用戶注冊的賬號相匹配,并且所 述密碼與用戶設置的賬號密碼相匹配后,執(zhí)行支付操作;結果發(fā)送單元,用于在所述執(zhí)行單元執(zhí)行支付操作完成后,向所述現場支付終端返回 操作結果。
12.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注冊的帳號為銀行帳號;所述 第三方支付平臺包括信息接收單元,用于接收所述現場支付終端發(fā)送的號碼及密碼; 第二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號碼與用戶注冊的賬號是否相匹配; 信息發(fā)送單元,用于在所述第二判斷單元判斷所述號碼與用戶注冊的賬號相匹配后, 將所述號碼和密碼發(fā)送給銀行結算系統(tǒng),以使銀行結算系統(tǒng)執(zhí)行結算操作; 結果接收單元,用于接收銀行結算系統(tǒng)返回的操作結果; 結果發(fā)送單元,用于將所述操作結果發(fā)送給所述現場支付終端。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現場支付技術領域,公開了一種應用條碼技術的手機支付、現場支付終端及系統(tǒng),所述方法包括在需要現場支付時,現場支付終端掃描手機中的條碼;將掃描到的條碼轉換為對應的號碼;獲取用戶輸入的密碼;將所述號碼及密碼發(fā)送到第三方支付平臺,以使所述第三方支付平臺根據所述號碼及密碼執(zhí)行支付操作;接收并顯示第三方支付平臺返回的操作結果。利用本發(fā)明,可以使用戶無需攜帶卡片,也不需將賬號綁定到手機卡上,簡單方便地通過手機實現現場支付。
文檔編號H04M1/725GK101958025SQ20101027510
公開日2011年1月26日 申請日期2010年9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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