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電提醒方法、裝置與通信終端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一種來電提醒方法、裝置與通信終端,用于防止通信終端的來電漏接,該來電提醒方法包括:對通信終端當前所處的模式所對應的第一提醒方式進行計時;在所述第一提醒方式提醒時長超過預定時間時,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行提醒。采用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可以在環(huán)境比較嘈雜的情況下,起到輔助提醒來電的作用,以防止來電漏接。
【專利說明】來電提醒方法、裝置與通信終端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通信產(chǎn)品領域,特別涉及一種來電提醒方法、裝置與通信終端。
【背景技術】
[0002]手機情景模式一般會有常規(guī)、戶外、室內、靜音等模式。一般常規(guī)和室內模式只有振鈴音提示,戶外則振鈴音加大且可能有振動提示。一般用戶除了在靜音模式之外,不會頻繁的切換模式以適應場景的變化。在戶外,常常因為環(huán)境的嘈雜,容易出現(xiàn)漏接電話的事情。
[0003]因此,現(xiàn)有技術存在通信終端因環(huán)境噪雜而出現(xiàn)漏接電話的問題。
【發(fā)明內容】
[0004]本發(fā)明提供一種來電提醒方法、裝置與通信終端,用于解決現(xiàn)有技術存在通信終端因環(huán)境噪雜而出現(xiàn)漏接電話的問題。
[0005]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來電提醒方法,并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6]來電提醒方法包括:對通信終端當前所處的模式所對應的第一提醒方式進行計時;在所述第一提醒方式提醒時長超過預定時間時,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行提醒。
[0007]進一步地,在所述對通信終端當前所處的模式所對應的第一提醒方式進行計時之前,所述來電提醒方法還包括:判斷所述通信終端當前所處的模式,并得出第一判斷結果;在所述第一判斷結果為所處的模式為第一模式時,啟動所述第一模式對應的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執(zhí)行所述在所述第一提醒方式超過預定時間時,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同時進行提醒;在所述第一判斷結果為所處的模式為第二模式時,啟動所述第二模式對應的所述第二提醒方式。
[0008]進一步地,在所述第一提醒方式提醒時長超過預定時間時之前,所述來電提醒方法還包括:判斷所述提醒時長是否超過所述預定時間,并得第二判斷結果;在所述第二判斷結果為所述提醒時長超過所述預定時間,執(zhí)行所述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行提醒。
[0009]進一步地,在所述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行提醒之后,所述來電提醒方法還包括:在當前通話結束后,控制所述通信終端處于通話前的模式。
[0010]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另外一個方面,提供一種來電提醒裝置,并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0011]來電提醒裝置包括:計時模塊,用于對通信終端當前所處的模式所對應的第一提醒方式進行計時;第一啟動模塊,用于在所述第一提醒方式超過預定時間時,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行提醒。
[0012]進一步地,所述來電提醒裝置還包括:第一模塊,用于判斷所述手機當前所處的模式,并得第一判斷結果;第二啟動模塊,用于在所述第一判斷結果為所處的模式為第一模式時,啟動所述第一模式對應的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執(zhí)行所述在所述第一提醒方式超過預定時間時,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同時進行提醒;第三啟動模塊,用于在所述第一判斷結果為所處的模式為第二模式時,啟動所述第二模式對應的所述第二提醒方式。
[0013]進一步地,所述來電提醒裝置還包括:第二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提醒時長是否超過所述預定時間,并得第二判斷結果;執(zhí)行模塊,用于在所述第二判斷結果為所述提醒時長超過所述預定時間,執(zhí)行所述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行提醒。
[0014]進一步地,所述來電提醒裝置還包括:控制模塊,用于在當前通話結束后,控制所述手機處于通話前的模式。
[0015]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三個方面,提供一種通信終端,并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0016]通信終端包括上述的來電提醒裝置。
[0017]本發(fā)明提供的技術方案,通信終端在來電超過預定時間沒有被接通,則啟動另外一種提醒方式,與之前的提醒方式并行提醒,以防止來電被漏接的問題,提高了使用者的用戶體驗。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8]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fā)明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本發(fā)明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19]圖1表示本發(fā)明實施例所述的來電提醒方法的流程圖;
[0020]圖2表示本發(fā)明又一實施例所述的來電提醒方法流程圖;以及
[0021]圖3表示本發(fā)明實施例所述的來電提醒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但是本發(fā)明可以由權利要求限定和覆蓋的多種不同方式實施。
[0023]圖1表示本發(fā)明實施例所述的來電提醒方法的流程圖。
[0024]參見圖1所示,來電提醒方法包括:
[0025]SlOl:對通信終端當前所處的模式所對應的第一提醒方式進行計時;
[0026]S103:在所述第一提醒方式提醒時長超過預定時間時,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行提醒。
[0027]在本實施例的上述技術方案中,通信終端在接到來電時,通過該通信終端當前所處的模式進行來電提醒,比如當前所處的模式為普通模式,該普通模式所對應的提醒方式為響鈴,步驟SlOl即對該響鈴進行計時,在步驟S103中,如果響鈴聲音超過預先設定的時長,則,啟動另外一種提醒方式與響鈴并行提醒,如啟動“振動”,則通過“響鈴”加“振動”的雙模式進行來電提醒。
[0028]這種雙模式提醒方式可以使得在嘈雜環(huán)境中避免用戶因聽不見來電提醒而漏接電話的問題。
[0029]且上述預先設定的時長用戶可根據(jù)需要自由設定,例如20秒,即在第一種提醒方式進行20秒之后,仍然沒有被接通的情況下,啟動第二種提醒方式與第一種提醒方式并行提醒。
[0030]圖2表示本發(fā)明又一實施例所述的來電提醒方法流程圖。
[0031]參見圖2所示,為一來電提醒方法的詳細實施例,通信終端以手機為例,在圖2中,來電提醒方法可包括如下步驟:
[0032]步驟201:手機來電;
[0033]步驟202:判斷提醒模式,并正常提醒;
[0034]此處的提醒模式即該手機當前所處的模式對應的一提醒方式,在對給提醒模式或所處的模式進行判斷的時候,并不影響該提醒方式,該提醒方式應正常進行。
[0035]步驟203:判斷上述提醒模式是否為振鈴模式或者室內模式,若是執(zhí)行步驟205,若否,執(zhí)行步驟204 ;
[0036]步驟204:繼續(xù)正常提醒;
[0037]本步驟是指在判斷的結果不為振鈴模式或者室內模式時,按照手機當前所處的模式正常進行來電提醒。
[0038]步驟205:啟動計時器,并繼續(xù)當前提醒;
[0039]啟動計時器,對當前提醒進行計時;
[0040]步驟206:判斷在預定時間T內是否接通若是,執(zhí)行步驟207,若否,執(zhí)行步驟208 ;
[0041]步驟207:正常通話;
[0042]此步驟是指,在預定的時間T內,電話被接通,即不存在用戶沒有聽見的問題,正常通話皆可。
[0043]步驟208:振鈴加振動雙模式提醒;
[0044]當正常提醒超過了預定的時間T,則啟動另外一種提醒方式與當前的提醒方式進行并行提醒。
[0045]步驟209:正常通話;
[0046]步驟210:通話結束后,情景模式回復到來電之前的振鈴或室內模式。
[0047]該步驟是指在通話結束后,手機的模式回到通話前所處的模式。
[0048]圖3表示本發(fā)明實施例所述的來電提醒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49]參見圖3所示,來電提醒裝置包括:計時模塊30,用于對通信終端當前所處的模式所對應的第一提醒方式進行計時;第一啟動模塊32,用于在所述第一提醒方式超過預定時間時,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行提醒。
[0050]優(yōu)選地,所述來電提醒裝置還包括:第一判斷模塊(圖中未示),用于判斷所述手機當前所處的模式,并得出第一判斷結果;第二啟動模塊(圖中未示),用于在所述第一判斷結果為所處的模式為第一模式時,啟動所述第一模式對應的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執(zhí)行所述在所述第一提醒方式超過預定時間時,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同時進行提醒;第三啟動模塊(圖中未示),用于在所述第一判斷結果為所處的模式為第二模式時,啟動所述第二模式對應的所述第二提醒方式。
[0051]優(yōu)選地,所述來電提醒裝置還包括:第二判斷模塊(圖中未示),用于判斷所述提醒時長是否超過所述預定時間,并得第二判斷結果;執(zhí)行模塊(圖中未示),用于在所述第二判斷結果為所述提醒時長超過所述預定時間,執(zhí)行所述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行提醒。[0052]優(yōu)選地,所述來電提醒裝置還包括:控制模塊(圖中未示),用于在當前通話結束后,控制所述手機處于通話前的模式。
[0053]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通信終端包括上述的來電提醒裝置。
[0054]本發(fā)明提供的技術方案,通信終端在來電超過預定時間沒有被接通,則啟動另外一種提醒方式,與之前的提醒方式并行提醒,以防止來電被漏接的問題,提高了使用者的用戶體驗。
[0055]以上所述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所述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來電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對通信終端當前所處的模式所對應的第一提醒方式進行計時; 在所述第一提醒方式提醒時長超過預定時間時,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行提醒。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來電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對通信終端當前所處的模式所對應的第一提醒方式進行計時之前,所述來電提醒方法還包括: 判斷所述通信終端當前所處的模式,并得出第一判斷結果; 在所述第一判斷結果為所處的模式為第一模式時,啟動所述第一模式對應的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執(zhí)行所述在所述第一提醒方式超過預定時間時,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同時進行提醒; 在所述第一判斷結果為所處的模式為第二模式時,啟動所述第二模式對應的所述第二提醒方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來電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提醒方式提醒時長超過預定時間時之前,所述來電提醒方法還包括: 判斷所述提醒時長是否超過所述預定時間,并得第二判斷結果; 在所述第二判斷結果為所述提醒時長超過所述預定時間,執(zhí)行所述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行提醒。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來電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行提醒之后,所述來電提醒方法還包括: 在當前通話結束后,控制所述通信終端處于通話前的模式。
5.一種來電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計時模塊,用于對通信終端當前所處的模式所對應的第一提醒方式進行計時; 第一啟動模塊,用于在所述第一提醒方式超過預定時間時,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行提醒。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來電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一模塊,用于判斷所述手機當前所處的模式,并得第一判斷結果; 第二啟動模塊,用于在所述第一判斷結果為所處的模式為第一模式時,啟動所述第一模式對應的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執(zhí)行所述在所述第一提醒方式超過預定時間時,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同時進行提醒; 第三啟動模塊,用于在所述第一判斷結果為所處的模式為第二模式時,啟動所述第二模式對應的所述第二提醒方式。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來電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二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提醒時長是否超過所述預定時間,并得第二判斷結果; 執(zhí)行模塊,用于在所述第二判斷結果為所述提醒時長超過所述預定時間,執(zhí)行所述啟動第二提醒方式與所述第一提醒方式并行提醒。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來電提醒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控制模塊,用于在當前通話結束后,控制所述手機處于通話前的模式。
9.一種通信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5-8任一項所述的來電提醒裝置。
【文檔編號】H04M1/57GK103685698SQ201210341979
【公開日】2014年3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9月14日
【發(fā)明者】高呈國, 梁超, 張龍 申請人:聯(lián)想移動通信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