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大規(guī)??蓴U展的免費無線增值平臺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大規(guī)??蓴U展的免費無線增值平臺,包括:至少一個以上的獨立子平臺,所述獨立子平臺包括3G無線路由器、用戶端、行為網關及本地路由器,用于對接網絡的中央對接路由器,用戶上網行為分析模塊,對所有3G無線路由器進行統(tǒng)一監(jiān)控、管理、配置及上網流量統(tǒng)計的設備與平臺管理模塊,分析判斷用戶所使用的設備類型、接入的地點及時間,以執(zhí)行相應指令的規(guī)則引擎模塊,用戶通過信息驗證后,對用戶的來源、類型、喜好及上網行為分析,提供相對應的增值服務的增值平臺模塊;本發(fā)明優(yōu)點:采用本發(fā)明的中央平臺、本地3G無線路由器,運營商基于3G網絡的VPDN網絡,為用戶端提供免費無線的認證、接入和接入后的增值服務。為滿足用戶的不同需求,用戶驗證方式可以多樣性。
【專利說明】一種大規(guī)??蓴U展的免費無線増值平臺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電子通信【技術領域】,具體地說是一種免大規(guī)模可擴展的免費無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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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技術】]
[0002]今年越來越多的無線網絡服務因為商業(yè)目的而向公眾提供服務,而這些無線網絡都是分散的,或是部分中央化的,或必須以本地固網寬帶為基礎的,局限性很大。同時用戶端通過這些無線網絡服務所產生的后續(xù)行為在現有的各種技術平臺上,不僅不能全生命周期的進行跟蹤,也不能和用戶身份的唯一性進行綁定后進行以單個用戶端為基礎的行為分析,即使能夠有一定的分析,也僅是只能基于一個群體樣本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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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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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就是要解決上述的不足,而提供一種大規(guī)模可擴展的免費無線增值平臺。采用本發(fā)明的中央平臺、本地3G無線路由器,運營商基于3G網絡的VPDN網絡,在集成了其他硬件和設備,為用戶端提供免費無線的認證、接入和接入后的增值服務。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設計一種大規(guī)??蓴U展的免費無線增值平臺,該平臺包括:
[0005]至少一個以上的獨立子平臺:包括3G無線路由器、用戶端、行為網關及本地路由器,所述3G無線路由器提供用戶端WIFI接入,同時通過3G信號鏈路與中央相連,所述行為網關提供用戶端Internet接入,并對用戶上網行為進行審計和限制,所述本地路由器提供不同網絡之間信息互通;
[0006]中央對接路由器:用于對接網絡;
[0007]用戶上網行為分析模塊:收集用戶上網行為日志,對用戶的行為進行分析;
[0008]設備與平臺管理模塊:對所有3G無線路由器進行統(tǒng)一監(jiān)控、管理、配置及上網流量統(tǒng)計等;
[0009]緩存模塊:提供高速緩存,用戶以最快的方式打開訪問頁面;
[0010]規(guī)則引擎模塊:分析判斷用戶所使用的設備類型、接入的地點及時間,以執(zhí)行相應指令。
[0011]增值平臺模塊:用戶通過信息驗證后,對用戶的來源、類型、喜好及上網行為分析,提供相對應的增值服務。
[0012]所述增值平臺中的用戶信息驗證方式采用:短消息發(fā)送驗證碼、由CRM模塊進行驗證、與第三方CRM對接進行用戶驗證或者在微信企業(yè)號、服務號、訂閱號的基礎上,給微信公眾號粉絲提供一鍵授權驗證方式。
[0013]本發(fā)明有益效果:
[0014]出口唯一性:3G無線路由器和中央基于運營商基于3G網絡的VPDN網絡進行連接,保證了所有的流量除了和中央平臺進行內部交互,只能通過指定的出口連接到Internet,為同一獲取全局用戶行為,和后續(xù)的大數據分析提供了依據。
[0015]身份唯一性:在基于VPDN網絡的L2TPVPN隧道內,通過嵌套第二層L2TPVPN隧道,以及中央地址分配,確保了每臺本地3G無線路由器擁有一個唯一的,可識別的子網號碼,基于該子網號碼每臺接入無線的設備擁有一個中央統(tǒng)一管理的唯一的私網地址,在中央平臺CRM模塊的配合下,實現了每臺設備的身份唯一性,以及和用戶端信息的唯一性綁定,同一獲取全局用戶行為。
[0016]基于來源判斷的同一平臺架構下的多個獨立的子平臺:在身份唯一性的基礎上,中央的后臺內容管理模塊CMS基于用戶端的身份和后臺規(guī)則引擎將用戶端分配到預設的,完全獨立的子站點上,展現完全不同的內容,并且實現完全不同的互動交互邏輯。
[0017]分層橫向可擴展性:每個架構層面均可以按照設計容量進行無限的橫向擴展,充分考慮了高并發(fā)、大負載的可擴展需求,使平臺應對快速擴展和大數量的用戶并發(fā)訪問。在前端層根據設備性能將撥入中央平臺的用戶按每1000個遠端子站點(本地路由器)劃分為一個群集,配置單獨的接入路由和出口行為網關,每個群集理論最大負載為20000個用戶并發(fā)。通過匯聚層路由器,前端層的群集數量理論上可以無限擴展。
[0018]在規(guī)則引擎層和應用層前端采用了自建緩存群集,負載均衡和站點群集的方法,不僅提高了用戶訪問的響應速度,而且每個群集,每層均可以橫向擴展,按每個站點理論并發(fā)連接數2500來計算,一個群集在高可用的前提下可以容納不低于5000個并發(fā)的用戶訪問,且群集本身還可以進行橫向擴展,通過增加節(jié)點的方式來提高系統(tǒng)容量。
[0019]驗證方式多樣性:考慮到用戶的需求多種多樣,對本平臺的用戶驗證也提供了多種方式,例如:短消息發(fā)送驗證碼,由CRM模塊進行驗證,與第三方CRM對接進行用戶驗證,以及在微信企業(yè)號、服務號、訂閱號的基礎上,給微信公眾號粉絲提供一鍵授權驗證。
[0020]合規(guī)性:考慮了政策合規(guī)性,所有上網歷史以及對應的身份信息可以通過公安接口服務器同步到公安金盾服務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1]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以下進一步說明:
[0023]參見附圖1,本發(fā)明包括:
[0024]至少一個以上的獨立子平臺:包括3G無線路由器、用戶端、行為網關及本地路由器,所述3G無線路由器提供用戶端WIFI接入,同時通過3G信號鏈路與中央相連,所述行為網關提供用戶端Internet接入,并對用戶上網行為進行審計和限制,所述本地路由器提供不同網絡之間信息互通;
[0025]中央對接路由器:用于對接網絡;
[0026]用戶上網行為分析模塊:收集用戶上網行為日志,對用戶的行為進行分析;
[0027]設備與平臺管理模塊:對所有3G無線路由器進行統(tǒng)一監(jiān)控、管理、配置及上網流量統(tǒng)計等;
[0028]緩存模塊:提供高速緩存,用戶以最快的方式打開訪問頁面;
[0029]規(guī)則引擎模塊:分析判斷用戶所使用的設備類型、接入的地點及時間,以執(zhí)行相應指令。
[0030]增值平臺模塊:用戶通過信息驗證后,對用戶的來源、類型、喜好及上網行為分析,提供相對應的增值服務。
[0031]所述增值平臺中的用戶信息驗證方式采用:短消息發(fā)送驗證碼、由CRM模塊進行驗證、與第三方CRM對接進行用戶驗證或者在微信企業(yè)號、服務號、訂閱號的基礎上,給微信公眾號粉絲提供一鍵授權驗證方式。
[0032]接入流程:以聯通網絡為例,聯通撥號連入中央對接路由器,和中央建立加密通信,3G無線路由器通過聯通網絡向中央對接路由器發(fā)起加密連接請求,中央接受加密請求并由認證服務器分配一個唯一的internet IP地址給3G無線路由器,3G無線路由器和中央成功建立加密通信。
[0033]用戶端通過3G無線路由器的無線模塊接入網絡,3G無線路由器分配一個唯一的IP地址給用戶端,用戶端獲取IP后將會跳轉到portal頁面,指定連接到一個更快的高速緩存,以最快的方式打開認證頁面。根據portal提示,用戶端完成認證,認證完成后,用戶端將獲得上網權限。
[0034]本發(fā)明并不受上述實施方式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實質與原理下所作的改變、修飾、替代、組合、簡化,均應為等效的置換方式,都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大規(guī)模可擴展的免費無線增值平臺,其特征在于,該平臺包括: 至少一個以上的獨立子平臺:包括3G無線路由器、用戶端、行為網關及本地路由器,所述3G無線路由器提供用戶端WIFI接入,同時通過3G信號鏈路與中央相連,所述行為網關提供用戶端Internet接入,并對用戶上網行為進行審計和限制,所述本地路由器提供不同網絡之間信息互通; 中央對接路由器:用于對接網絡; 用戶上網行為分析模塊:收集用戶上網行為日志,對用戶的行為進行分析; 設備與平臺管理模塊:對所有3G無線路由器進行統(tǒng)一監(jiān)控、管理、配置及上網流量統(tǒng)計; 緩存模塊:提供高速緩存,用戶以最快的方式打開訪問頁面; 規(guī)則引擎模塊:分析判斷用戶所使用的設備類型、接入的地點及時間,以執(zhí)行相應指令。 增值平臺模塊:用戶通過信息驗證后,對用戶的來源、類型、喜好及上網行為分析,提供相對應的增值服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規(guī)模可擴展的免費無線增值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增值平臺中的用戶信息驗證方式采用:短消息發(fā)送驗證碼、由CRM模塊進行驗證、與第三方CRM對接進行用戶驗證或者在微信企業(yè)號、服務號、訂閱號的基礎上,給微信公眾號粉絲提供一鍵授權驗證方式。
【文檔編號】H04W24/08GK104506593SQ201410765938
【公開日】2015年4月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2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2月11日
【發(fā)明者】梅烽, 陳勵 申請人:上海因聯企業(yè)咨詢合伙企業(yè)(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