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屬于終端配件,更具體地說,是涉及一種筆槽手機殼。
背景技術:
1、為了提升用戶的使用體驗,手機的屏幕較大,容易摔碎,所以在使用手機時,大多數(shù)的用戶會選擇使用手機殼保護手機。目前,市面上的手機殼同質化較為嚴重,分為普通手機殼、帶支架的手機殼等,設計單一,功能也較為單一。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筆槽手機殼,以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手機殼功能單一的技術問題。
2、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筆槽手機殼,包括手機殼本體以及設置于所述手機殼本體側面或者背面的容納結構,所述容納結構與所述手機殼本體相互連接,所述容納結構具有用于容納觸控筆的容納空間。
3、可選地,所述手機殼本體上設置有第一磁吸件,所述容納結構上設置有用于與所述第一磁吸件相互磁吸的第二磁吸件。
4、可選地,所述手機殼本體和所述容納結構中的其中一個開設有滑槽,另一個設置有滑塊,所述滑塊在第一方向上相對所述滑槽滑動,且所述容納結構能夠在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的方向上鎖緊于所述手機殼本體。
5、可選地,所述滑槽包括相互連接的第一槽體和第二槽體,所述第一槽體的寬度大于所述第二槽體的寬度;所述滑塊包括相互連接的第一滑動部和第二滑動部,所述第一滑動部的寬度小于所述第一槽體的寬度,且所述第一滑動部的寬度大于所述第二槽體的寬度,所述第二滑動部的寬度小于所述第二槽體的寬度。
6、可選地,所述容納結構為軟質結構,且所述容納結構的兩側均固定于所述手機殼本體,使所述容納結構與所述手機殼本體之間圍成所述容納空間。
7、可選地,所述容納結構包括相對設置的兩個限位板,所述觸控筆用于容納在兩個所述限位板之間。
8、可選地,所述手機殼本體上設置有用于與所述觸控筆磁吸連接的第三磁吸件;或者,所述限位板朝向所述容納空間內(nèi)延伸形成有用于卡接所述觸控筆的限位扣。
9、可選地,所述筆槽手機殼還包括搭扣結構,所述搭扣結構包括多個依次折疊連接的折疊板,首端的所述折疊板固定于其中一個所述限位板或者所述手機殼本體,尾端的所述折疊板與另一個所述限位板可拆卸連接,其中一個所述折疊板用于遮擋所述觸控筆。
10、可選地,所述容納結構包括底板、第一側板和相對設置的兩個第二側板,所述底板、兩個所述第二側板均連接于所述手機殼本體的側面,所述第一側板與所述手機殼本體的側面相對設置,所述底板、所述第一側板、兩個所述第二側板以及所述手機殼本體的側面共同圍成所述容納空間。
11、可選地,所述手機殼本體具有手機容納腔,所述手機殼本體的側面開設有缺口,使所述手機容納腔和所述容納空間連通。
1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筆槽手機殼的有益效果在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筆槽手機殼包括手機殼本體和容納結構,容納結構連接在手機殼本體上,容納結構用于容納觸控筆。這樣,在觸控筆不使用時,可以收納在手機殼上,與手機同時隨身攜帶,避免觸控筆遺失。
1.一種筆槽手機殼,其特征在于:包括手機殼本體以及設置于所述手機殼本體側面或者背面的容納結構,所述容納結構與所述手機殼本體相互連接,所述容納結構具有用于容納觸控筆的容納空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筆槽手機殼,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機殼本體上設置有第一磁吸件,所述容納結構上設置有用于與所述第一磁吸件相互磁吸的第二磁吸件。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筆槽手機殼,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機殼本體和所述容納結構中的其中一個開設有滑槽,另一個設置有滑塊,所述滑塊在第一方向上相對所述滑槽滑動,且所述容納結構能夠在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的方向上鎖緊于所述手機殼本體。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筆槽手機殼,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包括相互連接的第一槽體和第二槽體,所述第一槽體的寬度大于所述第二槽體的寬度;所述滑塊包括相互連接的第一滑動部和第二滑動部,所述第一滑動部的寬度小于所述第一槽體的寬度,且所述第一滑動部的寬度大于所述第二槽體的寬度,所述第二滑動部的寬度小于所述第二槽體的寬度。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筆槽手機殼,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結構為軟質結構,且所述容納結構的兩側均固定于所述手機殼本體,使所述容納結構與所述手機殼本體之間圍成所述容納空間。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筆槽手機殼,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結構包括相對設置的兩個限位板,所述觸控筆用于容納在兩個所述限位板之間。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筆槽手機殼,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機殼本體上設置有用于與所述觸控筆磁吸連接的第三磁吸件;或者,所述限位板朝向所述容納空間內(nèi)延伸形成有用于卡接所述觸控筆的限位扣。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筆槽手機殼,其特征在于:所述筆槽手機殼還包括搭扣結構,所述搭扣結構包括多個依次折疊連接的折疊板,首端的所述折疊板固定于其中一個所述限位板或者所述手機殼本體,尾端的所述折疊板與另一個所述限位板可拆卸連接,其中一個所述折疊板用于遮擋所述觸控筆。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筆槽手機殼,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結構包括底板、第一側板和相對設置的兩個第二側板,所述底板、兩個所述第二側板均連接于所述手機殼本體的側面,所述第一側板與所述手機殼本體的側面相對設置,所述底板、所述第一側板、兩個所述第二側板以及所述手機殼本體的側面共同圍成所述容納空間。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筆槽手機殼,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機殼本體具有手機容納腔,所述手機殼本體的側面開設有缺口,使所述手機容納腔和所述容納空間連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