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照明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從市用電源向LED單元供給電力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以往,已知在使用同一輸入電源的電路內具有功能不同的2個以上功能模塊及功能模塊的控制電路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例如,參見專利文獻1、2)。在先技術文獻專利文獻1 日本特開2009-105016號公報(圖1、權利要求1)專利文獻2 日本特開2010-092776號公報(圖1、權利要求1)然而,在上述專利文獻1中記載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在通過同一控制電源電路的輸出電壓使功能模塊起動的情況下,對于每個控制電路,決定由起動電壓起動的順序,過渡性地產生預期外動作。因此,在上述專利文獻1中記載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中會發(fā)生過渡性地產生的部件應力及動作異常。在此,為了解決這種問題,提出了一種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該LED點燈裝置具備生成控制電源電壓Vcc的控制電源電路和對電源電壓的施加進行檢測的通電檢測電路,由通電檢測電路檢測到通電時,同時向升壓斬波電路和降壓斬波電路供給控制電源電壓Vcc。但是,這種現(xiàn)有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與上述專利文獻1中記載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相同,由于起動順序未被確定,所以過渡性地產生預期外動作。因此,這種現(xiàn)有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與在上述專利文獻1中記載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相同,會發(fā)生過渡性地產生的部件應力及動作異常。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是為了解決現(xiàn)有課題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LED點燈裝置、具備 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能夠消除過渡性地產生的部件應力及動作異常。本發(fā)明涉及的LED點燈裝置,具備與輸入電源一起位于同一電路內的2個以上的功能模塊;以及功能模塊的控制電路,通過同一控制電源電路的輸出電壓使控制電路起動, 在LED點燈裝置中,階段性地向控制電路供給控制電源電壓,檢測到先接受了控制電源電壓供給的功能模塊已起動之后,開始向其他功能模塊的控制電路供給控制電源電壓。在本發(fā)明所涉及的LED點燈裝置中,控制電源電壓的供給順序被設為從輸入電源側向輸出側。在本發(fā)明所涉及的LED點燈裝置中,具備第一功能模塊,將交流電壓作為電源, 在電路內暫時生成比交流電壓的峰值升壓的直流平滑電壓;以及第二功能模塊,使第一功能模塊的輸出電壓降壓,或轉換成間歇性電壓,將輸出電壓供給到作為負載的LED,進行點燈,向第一功能模塊的控制電路供給了控制電源電壓之后,檢測到第一功能模塊的輸出電壓已超過了作為電源的交流電壓的峰值,然后向第二功能模塊的控制電路供給控制電源電壓。在本發(fā)明所涉及的LED點燈裝置中,開始向第二功能模塊的控制電路供給控制電源電壓時的閾值被設定為第一功能模塊的輸出電壓,該輸出電壓為282V以上且400V以下。在本發(fā)明所涉及的LED點燈裝置中,第一功能模塊是升壓斬波電路,第二功能模塊是降壓斬波電路。本發(fā)明所涉及的照明器具具備LED點燈裝置。本發(fā)明所涉及的照明系統(tǒng)具備LED點燈裝置。發(fā)明的效果本發(fā)明涉及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具有能夠消除過渡性地產生的部件應力及動作異常的效果。
圖1是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中的照明器具的電路圖。圖2是說明圖1的照明器具中的LED點燈裝置的動作的時序圖。附圖標記說明1照明器具(照明系統(tǒng));3 LED單元(LED) ;10 LED點燈裝置;11升壓斬波電路 (第一功能模塊、功能模塊);12降壓斬波電路(第二功能模塊、功能模塊);13升壓斬波控制電路(控制電路);14降壓斬波控制電路(控制電路)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參照附圖,說明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另外,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被置換成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圖1示出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中的照明器具的電路圖。如圖1所示,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中,照明器具1由LED單元3和LED點燈裝置10構成,該LED點燈裝置10與交流電源2連接。LED點燈裝置10由如下部分構成二極管電橋DB ;升壓斬波電路11,作為具有單一輸入電源的第一功能模塊;降壓斬波電路12,作為具有與升壓斬波電路11同一輸入電源的第二功能模塊;升壓斬波電路11用的升壓斬波控制電路13 ;降壓斬波電路12用的降壓斬波控制電路14 ;以及單一控制電源電壓生成電路15。升壓斬波電路11被配置在輸入電源側,由作為電感器的線圈Li、N信道式開關元件Ql、電容器Cl、二極管Dl、電解電容器C2、以及升壓斬波控制電路13構成。線圈Ll的一端與二極管電橋DB的正側電源連接,另一端與二極管Dl的陽極連接。開關元件Ql的柵極與升壓斬波控制電路13連接。升壓斬波電路11將交流電壓作為電源,在電路內暫時生成比交流電壓的峰值更高的直流平滑電壓。降壓斬波電路12被配置在升壓斬波電路11的下游側,由二極管D2、電解電容器 C3、作為電感器的線圈L2、N通道式開關元件Q2、以及降壓斬波控制電路14構成。線圈L2 的一端經由二極管D2與正極側電源連接,另一端與LED單元3所具有的LED芯片4的陰極連接。開關元件Q2的柵極與降壓斬波控制電路14連接。降壓斬波電路12將升壓斬波電路11的輸出電壓降壓,或轉換成間歇性的電壓,將其輸出電壓供給到作為負載的LED單元 3,進行點燈。控制電源電壓生成電路15階段性地向升壓斬波控制電路13及降壓斬波控制電路 14供給控制電源電壓,當檢測到先接收到控制電源電壓的供給的升壓斬波控制電路13已起動時,開始向降壓斬波控制電路14供給控制電源電壓。因此,控制電源電壓生成電路15 被設定了按照從升壓斬波電路11向降壓斬波電路12供給控制電源電壓的順序??刂齐娫措妷荷呻娐?5向升壓斬波電路11的升壓斬波控制電路13供給了控制電源電壓之后,檢測到升壓斬波電路11的輸出電壓超過了作為電源的交流電壓的峰值時,向降壓斬波電路12的降壓斬波控制電路14供給控制電源電壓。此時,開始向降壓斬波電路12的降壓斬波控制電路14供給控制電源電壓時的閾值被設定為升壓斬波控制電路13 的輸出電壓,該輸出電壓為例如282V以上且400V以下。圖2示出說明LED點燈裝置10的動作的時序圖。如圖2所示,若在時刻Tl接通電源,則在時刻T2向升壓斬波控制電路13供給了控制電源電壓Vccl,所以升壓斬波電路 11開始動作。在時刻T2,由于升壓斬波電路11開始動作,所以升壓斬波電路11的輸出電壓Vdcl開始上升。此時,通過控制電源電壓生成電路15檢測到升壓斬波電路11的輸出電壓Vdcl已超過作為電源的交流電壓的峰值。在時刻T2之后的時刻T3,升壓斬波電路11的輸出電壓 Vdcl穩(wěn)定,向降壓斬波電路12的降壓斬波控制電路14供給控制電源電壓Vcc2。然后,在時刻T3之后的時刻T4,降壓斬波電路12的輸出電壓Vdc2穩(wěn)定。而后,升壓斬波電路11的輸出電壓Vdcl和降壓斬波電路12的輸出電壓Vdc2穩(wěn)定地輸出。在上面說明的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中,LED點燈裝置10向升壓斬波電路11的升壓斬波控制電路13供給了控制電源電壓Vccl之后,檢測到升壓斬波控制電路13已起動,然后開始向降壓斬波控制電路14供給控制電源電壓Vcc2。因此,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中的LED點燈裝置10,能夠消除過渡性地產生的部件應力及動作異常。并且,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中,LED點燈裝置10中的控制電源電壓VCC1、VCC2的供給順序設定為從升壓斬波電路11的升壓斬波控制電路13向降壓斬波電路12的降壓斬波控制電路14的順序。因此,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中的LED點燈裝置10的起動順序是確定的,從而能夠可靠地防止過渡性的預期外動作。而且,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中的LED點燈裝置10,在向升壓斬波電路11的升壓斬波控制電路13供給了控制電源電壓Vccl之后,檢測到升壓斬波電路11的輸出電壓Vdcl已超過作為電源的交流電壓的峰值,然后向降壓斬波電路12的降壓斬波控制電路14供給控制電源電壓Vcc2。因此,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中的LED點燈裝置10,通過升壓斬波電路11和降壓斬波電路 12能夠保障穩(wěn)定的輸出。此外,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LED點燈裝置、具備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 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中的LED點燈裝置10,開始向降壓斬波電路12的降壓斬波控制電路 14供給控制電源電壓Vcc2時的閾值被設定為升壓斬波電路11的輸出電壓Vdcl,該輸出電壓Vdcl為282V以上且400V以下。另外,穩(wěn)定時的輸出電壓Vdcl為400V以上。因此,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 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中的LED點燈裝置10,能夠在檢測中使用升壓斬波電路11的輸出電壓Vdcl穩(wěn)定的282V以上且400V以下的寬范圍。而且,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 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中的LED點燈裝置10,向升壓斬波電路11的升壓斬波控制電路13 供給了控制電源電壓Vcc 1之后,檢測到升壓斬波電路11已起動,然后開始向降壓斬波控制電路14供給控制電源電壓Vcc2。因此,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 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中的LED點燈裝置10,能夠不進行電路變更,而應用既有的升壓斬波電路11及降壓斬波電路12。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 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中的照明器具1,能夠提供一種具備LED點燈裝置10的照明器具1,該 LED點燈裝置10的起動順序是確定的,從而能夠可靠地防止過渡性的預期外動作。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 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中的照明系統(tǒng),能夠提供一種照明系統(tǒng),該照明系統(tǒng)的起動順序是確定的,從而能夠可靠地防止過渡性的預期外動作。另外,本發(fā)明的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能夠進行適當?shù)淖冃位蚋牧嫉取?br>
權利要求
1.一種LED點燈裝置,在輸入電源相同的電路內具備 2個以上的功能模塊;以及所述功能模塊的控制電路,通過同一控制電源電路的輸出電壓使所述控制電路起動, 在所述LED點燈裝置中,階段性地向所述控制電路供給所述控制電源電壓,當檢測到先接受了所述控制電源電壓的供給的功能模塊已起動時,開始向其他所述功能模塊的控制電路供給所述控制電源電壓。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點燈裝置,所述控制電源電壓的供給順序被設為從所述輸入電源側向輸出側的順序。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LED點燈裝置,具備第一功能模塊,將交流電壓作為電源,在電路內暫時生成比交流電壓的峰值更高的直流平滑電壓;以及第二功能模塊,使所述第一功能模塊的輸出電壓降壓,或轉換成間歇性的電壓,將其輸出電壓供給到作為負載的LED,進行點燈,向所述第一功能模塊的所述控制電路供給了所述控制電源電壓之后,當檢測到所述第一功能模塊的輸出電壓已超過了作為電源的交流電壓的峰值時,向所述第二功能模塊的所述控制電路供給所述控制電源電壓。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LED點燈裝置,開始向所述第二功能模塊的所述控制電路供給控制電源電壓時的閾值被設定為所述第一功能模塊的輸出電壓,該輸出電壓為282V以上且400V以下。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LED點燈裝置,所述第一功能模塊是升壓斬波電路,所述第二功能模塊是降壓斬波電路。
6.一種照明器具,具備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LED點燈裝置。
7.一種照明系統(tǒng),具備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LED點燈裝置。
全文摘要
提供一種LED點燈裝置、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器具及具備LED點燈裝置的照明系統(tǒng),能夠消除過渡性地產生的部件應力及動作異常。LED點燈裝置(10)階段性地向升壓斬波電路(11)的升壓斬波控制電路(13)及降壓斬波電路(12)的降壓斬波控制電路(14)供給控制電源電壓,檢測到先接受了控制電源電壓供給的升壓斬波電路(11)已起動,然后開始向降壓斬波電路(12)的降壓斬波控制電路(14)供給控制電源電壓。
文檔編號H05B37/02GK102348313SQ20111021922
公開日2012年2月8日 申請日期2011年7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7月29日
發(fā)明者松田賢治, 水川宏光, 渡邊浩士, 角佳和 申請人:松下電工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