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便攜式電子產品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產品結構設計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便攜式的電子產品。
背景技術:
目前,人們使用的電子產品非常多,尤其是一些便攜式的電子產品,如電子簽名工具(也稱為電子密碼鑰匙,Key)、音頻播放器(如MP3、CD隨身聽等)、視頻播放器(如MP4)、 手機與掌上游戲機等。這些便攜式的電子產品無論與其它電子產品(如計算機)連接進行數據通訊,還是充電均需通過相應的外接接口,如常用的USB(UniVerSal Serial Bus,通用串行總線)接口、耳機插口與電源插口等。而這些接口設于電子設備殼體上直接裸露在外,長時間使用后由于接口處容易進入異物,造成接口損壞或接觸不良。尤其是不經常使用的電子簽名工具, 經常是放在隨身的包中,只會偶爾用一下,在閑置過程中包中的小物件如鑰匙,回形針等極易損壞電子產品接口,待使用時電子簽名工具已經法正確連接了。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便攜式電子產品,其外接接口處帶有保護蓋,保護外接接口,延長電子產品的使用壽命。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一種便攜式電子產品,包括設于殼體1上的外接接口 3 ;殼體1上還設有保護蓋2, 所述保護蓋2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擋住外接接口 3。其方案一是,所述的保護蓋2鉸接于殼體1上。其另一方案是,所述的保護蓋2卡扣于殼體1上。所述的保護蓋2包括蓋體21,所述的蓋體21邊緣彎成折邊22,所述保護蓋2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所述折邊22擋住外接接口 3。其優(yōu)選的方案是,所述的攜式電子產品還包括顯示屏4,所述顯示屏4設于殼體1 上被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的保護蓋2的蓋體21蓋住的區(qū)域;或者,所述的顯示屏4設于保護蓋2內側。其優(yōu)選的方案是,所述的攜式電子產品,還包括鍵盤5,所述鍵盤5設于殼體1上被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的保護蓋2的蓋體21蓋住的區(qū)域;或者,所述的鍵盤5設于保護蓋2內側。其較佳的優(yōu)選的方案是,所述的殼體1上設有與保護蓋2形狀與尺寸相適應的凹槽,保護蓋2關閉狀態(tài)時嵌入凹槽,保護蓋2外表面與殼體1的外表面平齊。所述的外接接口 3設于凹槽處。另外,所述的外接接口 3包括USB接口、耳機插口和/或電源插口。由上述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便攜式電子產品,其外接接口處帶有保護蓋,保護外接接口,延長電子產品的使用壽命。同時,其保護蓋還起到保護顯示屏與鍵盤的作用,結構緊湊,設計合理。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附圖。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便攜式電子產品的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便攜式電子產品的實施例二的結構示意圖二 ;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便攜式電子產品的實施例三的結構示意圖一;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便攜式電子產品的實施例三的結構示意圖二。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偷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作進一步地詳細描述。實施例一如圖1所示,一種便攜式電子產品,以外接接口 2為USB接口的電子簽名工具為例,其結構包括設于殼體1上的外接接口 3 ;另外,殼體1上還設有保護蓋2,合上保護蓋2, 所述保護蓋2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保護蓋2正好擋住外接接口 3。保護蓋2起到保護外接接口 3的作用,防止在閑置過程中包中的小物件(如鑰匙與回形針)損壞外接接口 3,提高與其它電子產品連接的可靠性,延長電子產品的使用壽命。如圖1所示,本例中,所述的保護蓋2鉸接于殼體1上面或下面,外接接口 3設于殼體1的側面。具體的保護蓋2包括蓋體21,蓋體21 —邊鉸接于殼體1上,蓋體21上與鉸接邊相對的對邊的邊緣向內彎曲形成折邊22,合上保護蓋2,所述保護蓋2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折邊22擋住外接接口 3。當然,也可以是蓋體21上除鉸接邊外的另外三邊或其中兩邊向內彎曲形成折邊22;合上保護蓋2,其中一邊的折邊22擋住外接接口 3。本例的較佳方案是,所述的殼體1上設有與保護蓋2形狀與尺寸相適應的凹槽,形狀與尺寸相適應指的是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根據保護蓋2形狀與尺寸,依據結構設計的基本原理,確定凹槽的形狀與尺寸,保證保護蓋2關閉狀態(tài)時正好嵌入凹槽,保護蓋2外表面與殼體1的外表面平齊。美觀大方,手感舒適。同時,凹槽的邊緣設有凸棱12,在蓋體 21的側面設有卡位槽對,保護蓋2關閉狀態(tài)時,凸棱12卡入卡位槽M中,會使保護蓋2不會輕易打開。需要用一定的力從折邊22外表面的開啟。在折邊22外表面的開啟著力點處設有防滑的幾條防滑棱25。這時,所述的外接接口 3設于凹槽處,合上保護蓋2,所述保護蓋2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折邊22擋住外接接口 3。實施例二[0031]如圖2所示,一種便攜式電子產品,以外接接口 2為USB接口的電子簽名工具為例,其結構包括設于殼體1上的外接接口 3 ;另外,殼體1上還設有保護蓋2,合上保護蓋2, 所述保護蓋2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保護蓋2正好擋住外接接口 3。保護蓋2起到保護外接接口 3的作用,防止在閑置過程中包中的小物件(如鑰匙與回形針)損壞外接接口 3,提高與其它電子產品連接的可靠性,延長電子產品的使用壽命。如圖2所示,本例中,所述的保護蓋2卡扣于殼體1上面或下面,外接接口 3設于殼體1的側面。具體的保護蓋2包括蓋體21,蓋體21 —邊向內彎曲形成折邊22,扣上保護蓋2,所述保護蓋2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折邊22擋住外接接口 3。當然,也可以是蓋體21的四邊、三邊或其中兩邊向內彎曲形成折邊22 ;扣上保護蓋2,其中一邊的折邊22擋住外接接口 3。本例的較佳方案是,所述的殼體1上設有與保護蓋2形狀與尺寸相適應的凹槽,形狀與尺寸相適應指的是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根據保護蓋2形狀與尺寸,依據結構設計的基本原理,確定凹槽的形狀與尺寸,保證保護蓋2關閉狀態(tài)時正好嵌入凹槽,保護蓋2外表面與殼體1的外表面平齊。美觀大方,手感舒適。具體在殼體1的凹槽處設有卡孔11,在保護蓋2上設有卡勾23,扣上保護蓋2卡勾23會卡在卡孔11中。同時,在蓋體21的外表面的開啟著力點處設有防滑的幾條防滑棱25。這時,所述的外接接口 3設于凹槽處,合上保護蓋2,所述保護蓋2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折邊22擋住外接接口 3。實施例三如圖3與圖4所示,以實施例一的最優(yōu)方案為基礎,一種便攜式電子產品,以外接接口 2為USB接口的電子簽名工具為例,其結構包括設于殼體1上的外接接口 3 ;另外,殼體 1上還設有保護蓋2,合上保護蓋2,所述保護蓋2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保護蓋2正好擋住外接接口 3。保護蓋2起到保護外接接口 3的作用,防止在閑置過程中包中的小物件(如鑰匙與回形針)損壞外接接口 3,提高與其它電子產品連接的可靠性,延長電子產品的使用壽命。如圖3所示,本例中,所述的保護蓋2鉸接于殼體1上面或下面,外接接口 3設于殼體1的側面。具體的保護蓋2包括蓋體21,蓋體21 —邊鉸接于殼體1上,蓋體21上與鉸接邊相對的對邊的邊緣向內彎曲形成折邊22,合上保護蓋2,所述保護蓋2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折邊22擋住外接接口 3。另外,所述的殼體1上設有與保護蓋2形狀與尺寸相適應的凹槽,形狀與尺寸相適應指的是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根據保護蓋2形狀與尺寸,依據結構設計的基本原理,確定凹槽的形狀與尺寸,保證保護蓋2關閉狀態(tài)時正好嵌入凹槽,保護蓋2外表面與殼體1的外表面平齊。美觀大方,手感舒適。這時,所述的外接接口 3設于凹槽處,合上保護蓋2,所述保護蓋2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折邊22擋住外接接口 3。同時,本例的便攜式電子產品還設置有顯示屏4,如圖4所示,所述顯示屏4設于殼體1上的被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保護蓋3的蓋體21蓋住的區(qū)域;保護蓋3的蓋體21起到保護顯示屏4的作用。另外,本例的便攜式電子產品在保護蓋3內側還設有鍵盤5,用于操作便攜式電子產品,結構緊湊,設計合理,且同時保護蓋3對鍵盤5也有保護作用。再有,需要說明的是,本例中還包括以下方案1、顯示屏4設于保護蓋3內側,鍵盤5設于殼體1上的被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保護蓋
53的蓋體21蓋住的區(qū)域;2、顯示屏4與鍵盤5均設置于殼體1上的被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保護蓋3的蓋體21 蓋住的區(qū)域;3、顯示屏4與鍵盤5均設置于保護蓋3內側。這三種方案,也是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易理解其結構,不再附圖與贅述。本例是以實施例一的最優(yōu)方案為基礎,當然也可以實施例一的其它方案為基礎, 或者以實施例二各方案為基礎。均是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另外需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中的攜式電子產品包括電子簽名工具、音頻播放器、 視頻播放器、手機與掌上游戲機等;所述的外接接口 2包括USB接口、耳機插口和/或電源插口等。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1.一種便攜式電子產品,包括設于殼體(1)上的外接接口( ;其特征在于,殼體(1) 上還設有保護蓋O),所述保護蓋(2)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擋住外接接口(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電子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護蓋(2)鉸接于殼體 ⑴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電子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護蓋(2)卡扣于殼體 ⑴上。
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便攜式電子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護蓋( 包括蓋體(21),所述的蓋體邊緣彎成折邊(22),所述保護蓋( 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所述折邊02)擋住外接接口(3)。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電子產品,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顯示屏0),所述顯示屏(4)設于殼體(1)上被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的保護蓋O)的蓋體蓋住的區(qū)域;或者,所述的顯示屏(4)設于保護蓋O)內側。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電子產品,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鍵盤(5),所述鍵盤(5) 設于殼體(1)上被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的保護蓋O)的蓋體蓋住的區(qū)域;或者,所述的鍵盤(5)設于保護蓋內側。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電子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殼體(1)上設有與保護蓋(2)形狀與尺寸相適應的凹槽,保護蓋(2)關閉狀態(tài)時嵌入凹槽,保護蓋(2)外表面與殼體(1)的外表面平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便攜式電子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接接口C3)設于凹槽處。
9.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便攜式電子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接接口(3)包括USB接口、耳機插口和/或電源插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便攜式電子產品,包括設于殼體(1)上的外接接口(3);殼體(1)上還設有保護蓋(2),合上保護蓋(2),所述保護蓋(2)擋住外接接口(3)。其外接接口(3)處帶有保護蓋,保護外接接口,延長電子產品的使用壽命。
文檔編號H05K5/03GK202095222SQ201120192710
公開日2011年12月28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6月9日
發(fā)明者李東聲 申請人:北京天地融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