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織機的驅動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織機的驅動裝置,該驅動裝置具有一個可以借助于一個主驅動馬達驅動的控制輪,該控制輪在至少兩個工作位置之間是軸向可移動的,該控制輪在一個第一工作位置與兩組待驅動的元件驅動連接并且該控制輪在一個第二工作位置與其中一組待驅動的元件分開,并且所述驅動裝置具有一個與所述其中一組元件驅動連接斷開時有效的裝置,該裝置將與控制輪分開的那組待驅動的元件保持在限定位置上。
背景技術:
由EP 0726345 A1公開了一種開頭所述類型的驅動裝置。其具有一個支承在織機框架中的主驅動軸,該主驅動軸借助于一個驅動馬達通過傳動機構元件,例如一個皮帶傳動驅動。該主驅動軸設有一個軸向可移動的控制輪,該控制輪在第一位置中不僅嚙入用于至少筘座的驅動裝置的第一齒輪而且嚙入用于至少梭口形成機構的驅動裝置的第二齒輪中。在第二工作位置中,該控制輪只是嚙入兩個齒輪中的一個中。該控制輪和主驅動軸借助于嚙合不可轉動地相互連接,使得該軸向可移動的控制輪無間隙地連接到主驅動軸中。一種無間隙的連接在轉動方向上是需要的,以便可以在正向和反向方向上改變待傳遞的驅動轉矩。在主驅動馬達和主驅動軸之間的連接中可以集成一個可控的連接器和/或一個可控的制動器。如果使用用于片梭織機的驅動裝置,則在筘座旁邊的第一齒輪也可以驅動一個用于劍桿的驅動裝置。在正常的織造運行時以及在緩慢的織造運行中,該控制輪嚙入兩個齒輪。在所述找斷緯過程中(尋找一根斷了的緯線),控制輪只是嚙入驅動梭口形成機構的齒輪中。在緩慢運行中以及在找斷緯時,驅動馬達以相對于正??椩鞙p小的轉速驅動。也可替代為緩慢運行和找斷緯設有一個專用的減速馬達(Kriechgangmotor)。在至其中一組的驅動連接斷開時有一個裝置是運行的,該裝置以一個芯軸嚙入到齒輪的容納座中,該齒輪與控制輪分開,并且該齒輪屬于所述元件組,其驅動連接斷開。所述驅動連接只有在芯軸和該驅動齒輪的空隙對置時才能分開。
發(fā)明內容本發(fā)明的任務是改善開頭一種所述形式的、尤其是用于找斷緯的驅動裝置。
該任務如此解決,使得所述裝置具有一個嚙入一個由控制輪分開的待驅動的元件組的一個齒輪中的輪齒元件。
驅動裝置的按照本發(fā)明的結構方案的優(yōu)點是,在控制輪和待驅動的一組元件之間的驅動連接可以在多個位置中斷,其中多個這種位置此外通過相關的齒輪的輪齒的數(shù)量來確定,所述輪齒元件嚙入這些輪齒中。因此可以的是,驅動連接在控制輪的幾乎每個任意位置中斷。此外,一種這樣的驅動裝置是緊湊的和節(jié)省空間的。
在本發(fā)明的結構方案中規(guī)定,所述裝置的輪齒元件配有一個驅動齒輪,該驅動齒輪在控制輪的第一工作位置與控制輪嚙合。由該驅動齒輪待驅動的元件組可以固定在多個位置中。
按照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所述裝置的輪齒元件在控制輪的第二工作位置與待驅動元件組中驅動輪的輪齒嚙合,該輪齒元件在第一控制輪位置與控制輪嚙合并且在第二工作位置脫離嚙合。由此,所述具有輪齒元件的裝置設置在控制輪的高度上。驅動連接可以分開的位置的數(shù)量通過驅動輪的輪齒的數(shù)量確定。這種實施方式可以獲得一種特別緊湊的結構。此外在該實施方式中存在的優(yōu)點是,所述驅動輪直接保持住,其中所述控制輪可以與該驅動輪嚙合,這對于驅動輪和控制輪的再次耦合是有利的。
按照一種實施方式,所述裝置具有至少一個輪齒段,該輪齒段配屬于待驅動的元件組的齒輪的輪齒。由此,相關的齒輪在確定的角位置止擋組并且固定住。輪齒段的輪齒以合適的方式與齒輪的輪齒相關地進行選擇,從而獲得準確的嚙合。
按照一種實施方式,所述裝置包括一種齒輪形式的輪齒元件。只要該齒輪不可轉動地安裝,那么該齒輪就可將相關的待驅動的元件組固定在給定的角位置。
在一種變型的實施方式中規(guī)定,所述齒輪與一個輔助驅動裝置連接,該輔助驅動裝置配有一個控制機構,利用該控制機構與控制輪分開的待驅動的所述元件組在與控制輪再次驅動連接之前可以設置到一個與另一組元件匹配的位置匹配的位置中。驅動連接的重新建立然后可以完成,所述組不用改變其位置,所述組的至控制輪的驅動連接不斷開。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驅動裝置包括一個調整裝置,以便將至少所述按照本發(fā)明的輪齒元件和優(yōu)選控制輪連同輪齒元件一起在控制輪的軸向方向上在第一工作位置和第二工作位置之間移動。由此可以獲得一種按照本發(fā)明驅動裝置的緊湊的結構。此外可以保證,輪齒元件與相關的齒輪嚙合,此時在該齒輪和控制輪之間的驅動連接斷開。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規(guī)定,控制輪配有一個由主驅動馬達驅動的驅動輪,使得不僅在第一工作位置而且在第二工作位置與控制輪嚙合。在一種變型的實施方式中規(guī)定,控制輪直接與主驅動馬達的馬達軸連接。
本發(fā)明的其它特征和優(yōu)點由下面對附圖中所示的實施例的說明中得出。
圖1示出控制輪在一個第一工作位置時織機的按照本發(fā)明的驅動裝置的簡化的、示意的視圖,圖2是控制輪位于第二工作位置時按照圖1的視圖,圖3是在第一工作位置時原理上對應于圖1的實施方式的局部剖切的視圖,圖4是在第二工作位置時對應于圖3的視圖,圖5是按照圖1的實施方式的軸向視圖,圖6是一種變型的實施方式的類似圖5的視圖,圖7是具有一個直接由一個主驅動馬達驅動的控制輪的類似圖3的視圖以及,圖8-10是另一種變型的實施方式的類似圖3的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在圖1至5中示出的用于織機的驅動裝置中,一個主驅動軸2借助于滾子軸承3、4支承在一個織機框架1中。在主驅動軸2上設置一個控制輪5,該控制輪借助于一個驅動輪6和一個用作主驅動馬達7的電動機驅動。該控制輪5可以是與主驅動軸一體的或者設置在主驅動軸上。
控制輪5嚙入一個具有軸向指向的輪齒的驅動輪9中,該驅動輪借助于一個軸10與一個或者多個被驅動的元件11連接。被驅動的元件11例如是梭口驅動元件(Fachantriebselemente),其由一個多臂機、一個偏心輪機器、一個提花織機或者一個另外的裝置為了形成織面構成。被驅動的元件11可以是另外的裝置,例如是織邊機構或者是一個用于使后梁正向運動的裝置。
在按照圖1的工作位置中,所述控制輪5也與具有一個軸向指向的輪齒的驅動輪12嚙合,該驅動輪借助于一個軸13與另外被驅動的元件14連接。該被驅動的元件14例如是用于筘座的驅動機構和-對于片梭織機-是用于劍桿或者劍桿帶的驅動機構。此外,被驅動的元件14也可以是另外的裝置,例如織邊穿入器、一個用于驅動織物卷繞的裝置或者一個用于驅動廢料卷繞的裝置。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所述主驅動軸2和軸10和13相互平行地設置。
為了限制通過主驅動軸2施加的驅動轉矩,在所示的實施方式中控制輪5的直徑小于驅動輪9和12的直徑。由于相同的原因,驅動輪6的直徑小于驅動輪5的直徑。在所示的實施例中如此設計,使得驅動輪9和12每次引緯都轉動。
在控制輪5的如圖1所示的第一工作位置中,織機在織造過程中由主驅動軸2驅動。在該工作位置中,所述控制輪5嚙入兩個驅動輪9和12,使得該驅動輪9和12由主驅動軸2經(jīng)過控制輪5驅動。在該工作位置中存在控制輪5通過驅動輪9與待驅動的第一組元件11的驅動連接和控制輪5通過驅動輪12與待驅動的第二組元件14的驅動連接。
在織機停止后,為了進行所謂的找斷緯,在主驅動軸和待驅動的元件14、尤其是筘座之間的驅動連接必須中斷時,主驅動軸2連同控制輪5通過軸向移動進入第二工作位置,其在圖2中示出。此外,在該工作位置中所述控制輪5嚙入驅動輪9中,從而保持至待驅動的元件11的驅動連接。然而,該控制輪5與驅動輪12分開,使得至待驅動的驅動元件14的驅動連接斷開。
控制輪5的軸向移動借助于一個調整裝置8完成。調整裝置8具有一個固定架16,其與主驅動軸2共同作用。該固定架16借助于一個活塞17驅動,該活塞設置在一個缸體18中。該缸體18是連接在液壓或者壓縮空氣供給源19上例如連接在一個液壓供給源上的缸體,該液壓供給源對應著在EP 0726 354 A1或者在EP 0953 073 A1中描述的液壓供給源。固定架16向著主驅動軸2液動或者氣動地驅動。為將固定架16在反方向上驅動,在該實施例中設有一個復位彈簧20。在一種變型的實施方式中規(guī)定,用于每個運動方向的調整裝置具有一個活塞-缸體單元,從而不需要復位彈簧??刂戚?嚙合部位的輪齒在其指向驅動輪12的端部21的部位中優(yōu)選被抓住,以便一方面簡化控制輪5嚙入驅動輪12中并且另一方面在必要時在推入控制輪5時例如轉動驅動輪12。按照本發(fā)明的驅動裝置也包含一個裝置15,以便將待驅動的第一組元件12、13和14在第二工作位置固定在一個限定的位置中,此時至控制輪5的驅動連接斷開了。裝置15以齒輪12在控制輪5的第二位置中嚙入驅動輪12的輪齒中,該驅動輪屬于待驅動的該組元件。
在第二工作位置(圖2)中保持在驅動輪6和控制輪5之間的驅動連接以及在控制輪5和驅動輪9之間的驅動連接。
所述裝置15具有一個齒輪22,該齒輪可以嚙入驅動輪12的輪齒中并且該齒輪設于已經(jīng)提及的固定架16上。該齒輪22在必要時借助于調整裝置8與控制輪5在軸向方向上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所述調整裝置作用于保持架16。這種移動驅動在一個方向上借助于活塞17并且在另外一個方向上借助于復位彈簧20進行。為了簡化齒輪22的輪齒導入驅動輪12的輪齒中,齒輪22的輪齒和/或驅動輪12的輪齒的面對齒輪22輪齒的部位被抓住。在保持架16上的齒輪22的結構以及因此在軸向上相對于控制輪5的指向是如此選擇的,使得在控制輪5本身完全與驅動輪12分離之前,也就是在控制輪5到達按照圖2的第二工作位置之前,齒輪22的輪齒已經(jīng)嚙入驅動輪12的齒部中。通過這種方式保證了驅動輪12借助于齒輪22已經(jīng)固定,此時控制輪5和驅動輪12分開。
主驅動馬達7是一個優(yōu)選就轉速和/或角位置和/或驅動轉矩和/或轉向可調節(jié)的電動機。這種調節(jié)通過一個控制單元24來完成,該控制單元確定織機的起動和停止、減速過程或者用于找斷緯的運動和在所期望的角位置上控制輪5和驅動輪12之間的分開以及在一個期望的角位置上上述兩者的重新耦合。主驅動馬達7優(yōu)選是一個可控的磁組馬達,該磁組馬達具有優(yōu)點,即它可以在確定的位置上電動制動。在主驅動馬達7中也可以裝入一個可控的制動器,其當主驅動馬達7停在一個確定的角位置時接通。一種這樣的制動器優(yōu)選通過彈到制動狀態(tài)轉變并且通過電磁力來松開。通過這種方式,織機可以在供電裝置故障時保持在制動狀態(tài)中。
如在圖3和4中所示的那樣,該驅動裝置包括一個角度傳感器23。該角度傳感器23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機械上配屬于驅動輪9的軸10。該角度傳感器連接在控制單元24上。通過該角度傳感器23確定驅動輪9的角位置和因此也確定通過控制輪5與主驅動軸2持續(xù)連接的主驅動軸2的角位置。該主驅動軸2的角位置不僅對于與控制輪5和驅動輪12的耦合和分開是重要的,而且對于齒輪22和驅動輪12的耦合和分開是重要的。
角度傳感器23的信號通過控制單元24關于主驅動軸2的角位置進行設定。為此例如織機置入止擋位置。在該位置中由角度傳感器23測得的角位置作為主驅動軸2的零位置存儲在控制單元24。每個另一個被角度傳感器23測得的角位置可以通過控制單元24換算成主驅動軸2的角位置。主驅動軸2的角位置或者驅動輪9的角位置存儲在控制單元24中,其中所述齒輪22的輪齒可以推入驅動輪12的輪齒中,也就是說此時輪齒和齒槽對置。在軸向移動齒輪22和控制輪5之前,主驅動軸2置入一個角位置,在該角位置中齒輪22的輪齒可以在驅動輪12的輪齒之間移動。驅動輪12的輪齒必須在控制輪5與驅動輪12分開時如此設置,使得齒輪22的輪齒可以嚙入驅動輪12的輪齒之間。如果驅動輪12在一個實施例中具有112個輪齒,齒輪22可以在驅動輪12的112個不同的角位置中插入驅動輪12中。由此,在112個不同的位置中可以找斷緯。當然不必使用所有可能的角位置。例如其它的限制可以阻礙在確定的角位置中的找斷緯。
在控制輪5和驅動輪12再次耦合時,驅動輪12的輪齒必須同樣如此設置,使得控制輪5的輪齒可以嚙入驅動輪12的輪齒中。為此,控制輪5可以借助于驅動馬達7置入所需的位置中,在該位置中控制輪5的輪齒可以推入驅動輪12的輪齒中。借助于角度傳感器23和控制單元24對主驅動軸2的角位置的確定對于可調節(jié)的驅動馬達7是重要的,也對于用于調節(jié)該驅動馬達7的角位置和/或轉速和/或驅動轉矩的反饋是重要的。
附加地一個控制機構可以配屬于驅動輪12,以便監(jiān)控是否在所希望的角位置耦合。例如一個非接觸式的極限開關25配屬于該控制輪5,該極限開關監(jiān)控是否齒輪22嚙入該驅動輪12中,此時齒輪22位于按照圖2的位置中。按照未示出的變型方案,一個接觸式的極限開關25也配屬于齒輪22或者保持架16。非接觸式的極限開關25的信號可以用于釋放找斷緯的開始和/或用于阻止控制單元24以正常速度起動織機,所述信號說明齒輪22位于正確的位置中。只要齒輪22或者控制輪5位于按照圖1的位置中,由極限開關25發(fā)出的信號可以用于借助于控制單元24以正常速度釋放織機的起動。
當實施找斷緯時,控制調整裝置8,使得控制輪5移動到按照圖2的工作位置中,在該工作位置所述控制輪5與驅動輪12并且因此至少與筘座的驅動裝置分開。至驅動輪9的驅動連接以及因此至梭口形成機構的驅動裝置的驅動連接保持住。附加地,該齒輪22嚙入驅動輪12中,使得驅動輪固定在一個位置中,該位置借助于齒輪22給定。之后,控制單元24控制驅動馬達,使得找斷緯在速度減小時實施。在此,驅動驅動輪9,直到一根緯線被梭口形成機構揭開。之后又控制該驅動馬達7,使得主驅動軸2又位于通過角度傳感器23給定的位置中,例如位于該角位置中,在實施找斷緯之前主驅動軸2位于該角位置中。在該角位置中,所述控制輪5又與驅動輪12嚙合并且所述齒輪22與驅動輪12分開,方法是控制輪5軸向借助于調整裝置8回到位于圖1中所示的工作位置。取代控制輪和驅動輪分開時的角位置可以也為重新耦合由控制單元24給定一個另外的角位置。之后,所述正常的織造過程重新起動。
在按照圖6的實施例中,裝置15的保持架16未設有一個完整的齒輪22,而是只設有一個輪齒段26,該輪齒段是齒輪的一部分,該輪齒段26對應于齒輪22嚙入驅動齒輪12的輪齒中。在最簡單的實施方式中,該裝置只設有一個輪齒元件,使得只形成一個唯一的輪齒,該輪齒嚙入驅動輪12的兩個輪齒之間。
在按照圖7的實施例中,具有控制輪5并且借助于軸承3和4支承在織機框架1中的主驅動軸2是驅動馬達7的馬達軸。該主驅動軸2對應于EP 09553073 A1的說明書進行實施和設置。EP 09553073 A1的說明書用作本專利申請的組成部分。在該實施例中,控制輪5直接被主驅動馬達7驅動。
在按照圖8的實施例中,裝置15包括一個用于齒輪22的驅動裝置27,該驅動裝置27包括一個驅動馬達28,該驅動馬達設置在保持架16上并且借助于控制單元24可以接通。驅動馬達28可以例如是液壓馬達或者一個步進馬達。在該實施例中,驅動輪12以及因此待驅動的所屬組的元件14可以被驅動,而它們與控制輪5和主驅動軸2分離。不言而喻,在此必須采取這樣的措施,例如使用附加的角度傳感器29用于確定齒輪22的角位置,以便將齒輪22的角位置與驅動輪9的由角度傳感器23測得的角位置借助于控制單元24平衡,并且對應于驅動馬達28置入齒輪22的角位置中,該角位置匹配于驅動輪9的角位置,因此該控制輪5又在一個確定的角位置中嚙入驅動輪12中,使得待驅動的兩組元件的驅動輪9和12在一個合適的角位置中重新耦合。
在按照圖9的實施例中設有一個特有的調整裝置8來移動控制輪5以及設有一個特有的調整裝置30來移動齒輪22。這兩個調整裝置8,30基本上是相同的并且具有一個活塞17、一個缸體18和一個復位彈簧31。調整裝置30的復位只是借助于復位彈簧31來進行。優(yōu)選這樣控制調整裝置8,30,使得在控制輪5和驅動輪12完全分離之前,控制輪22嚙入驅動輪12中。同樣所述控制使得齒輪22只有在控制輪5再次與驅動輪12嚙合之后才與驅動輪12分離。因此,齒輪22不是當控制輪5位于第二工作位置時與驅動齒輪12嚙合,而是在控制輪5還在第一工作位置時才與驅動齒輪12嚙合。
在按照圖10的實施例中,該控制輪5可轉動地支承在一個軸2’上,該軸雖然可以移動但是不可轉動地支承在軸向導向機構32,33中。齒輪22不可轉動地設置在軸2’上并且通過該軸2’是軸向可移動的。當軸2’被調整裝置8在軸向上由對應于圖10的第一工作位置移動到一個第二工作位置中時,齒輪22嚙入不可轉動地與軸13連接的齒輪34中。齒輪22因此在嚙入齒輪34后固定軸13的轉角位置并且因此固定待驅動的元件14。在一種變型的實施方式中規(guī)定,齒輪22嚙入一個齒輪中,該齒輪不象齒輪34那樣不可轉動地設置在軸13上,而是通過一個級傳動不可轉動地與驅動輪12連接。
在按照圖11的實施例中,軸2或者軸2’對應于按照圖10的實施例軸向可移動但是不可轉動地在軸向導向機構32,33中導引??刂戚?借助于未示出的軸承不可轉動地支承在軸2’上。與控制輪5軸向間隔距離地在軸2’上設置一個齒輪22。當軸2’與控制輪5和齒輪22一起移動時,首先齒輪22嚙入驅動輪12中,之后控制輪5通過進一步的軸向移動與該驅動輪12分開。相應地,在再次耦合時控制輪5在齒輪22和驅動輪12分開之前就已經(jīng)嚙入驅動輪12中。
本發(fā)明不局限于圖示和所描述的實施例。特別是實施例之間可以形成組合方案。
權利要求
1.用于織機的驅動裝置,具有一個可以借助于一個主驅動馬達(7)驅動的控制輪(5),該控制輪在至少兩個工作位置之間可軸向移動,該控制輪在一個第一工作位置中與待驅動的兩組元件(9,10,11;12,13,14)驅動連接并且該控制輪在一個第二工作位置中與待驅動的其中一組元件(12,13,14)分開,并且所述驅動裝置具有一個在與所述其中一組元件驅動連接斷開時有效的裝置(15),該裝置將所述與控制輪(5)分開的待驅動的元件(12,13,14)組保持在一個限定的位置中,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15)具有一個所述嚙入與控制輪(5)分開的待驅動的元件(12,13,14)組的一個齒輪(12,34)中的輪齒元件(22,26)。
2.按照權利要求
1所述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15)的所述輪齒元件(22,26)配屬于一個驅動輪(12),該驅動輪在控制輪(5)的第一工作位置與控制輪(5)嚙合。
3.按照權利要求
1或者2所述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輪齒元件是一個齒輪(22)或者一個齒輪段(26)。
4.按照權利要求
1至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齒輪(22)與輔助驅動裝置(27)相連,一個控制機構(24)配屬于該輔助驅動機構,利用該控制機構所述與控制輪(5)分開的待驅動的元件(12,13,14)組在與控制輪(5)再次驅動連接之前可以設置到一個與待驅動的另一組元件(9,10,11)的位置匹配的位置中。
5.按照權利要求
1至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設有一個角度傳感器(23),該角度傳感器直接或者間接地測得控制輪(5)的轉角位置。
6.按照權利要求
1至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輪齒元件(22,26)借助于一個調整裝置(8,30)是可移動的,該調整裝置優(yōu)選也用作控制輪(5)的調整裝置。
7.按照權利要求
1至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輪(5)不可轉動地設置在一個軸向可移動的軸(2)上。
8.按照權利要求
1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輪(5)在一個軸向可移動的、不可旋轉地支承的軸(2’)上可轉動地支承并且在軸(2’)上設置一個輪齒元件(22),該輪齒元件在移動軸(2’)時與和控制輪(5)可分離的待驅動的元件(12,13,14)組的齒輪(12,34)嚙合。
9.按照權利要求
1至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一個由主驅動馬達(7)驅動的驅動輪(6)配屬于該控制輪(5),該驅動輪不僅在第一工作位置而且在第二工作位置與控制輪(5)嚙合。
10.按照權利要求
1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輪(5)直接與主驅動馬達(7)的馬達軸連接。
專利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織機的驅動裝置,其具有一個可以借助于一個主驅動馬達(7)驅動的控制輪(5),該控制輪在至少兩個工作位置之間可軸向移動,該控制輪在一個第一工作位置中與待驅動的兩組元件(9,10,11;12,13,14)驅動連接并且該控制輪在一個第二工作位置中與待驅動的其中一組元件(12,13,14)分開,設有一個在與所述其中一組元件驅動連接斷開時有效的裝置(15),該裝置(15)具有一個嚙入所述與控制輪(5)分開的待驅動的元件(12,13,14)組的一個齒輪(12,34)中的輪齒元件(22,26)。
文檔編號D03D51/02GK1997785SQ20058002273
公開日2007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05年7月2日
發(fā)明者M·阿德里恩 申請人:皮克諾爾公司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