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農藥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花生麩作載體的殺線蟲顆粒劑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根結線蟲主要為害各種果樹、蔬菜的根部,表現(xiàn)為側根和須根較正常增多,并在幼根的須根上形成球形或圓錐形大小不等的白色根瘤,有的呈念珠狀。被害株地上部生長矮小、緩慢、葉色異常,結果少,產量低,甚至造成植株提早死亡。線蟲寄主范圍廣泛,常為害香蕉、柑橘、瓜類、茄果類、豆類及蘿卜、葫蘿卜、萵苣、白菜等,還能傳播一些真菌和細菌性病害。
花生麩是花生仁榨油后的附產物通過加而成的優(yōu)質有機肥料,其碳氮比小,施入土壤后分解速度快,肥效迅速?;ㄉ熞蚋缓?、鉀兩種大量元素,一般在果樹上施用,特別是果樹需要較多的鉀,養(yǎng)分又齊全,養(yǎng)分較平衡,還能滿足果樹的需要。所以果樹施花生麩既能增產又能提高果實的品質。
目前,農業(yè)上殺線蟲農藥多采用硅藻土、高嶺土和凹凸棒做為載體,作用時間短,吸附量小,常期使用容易造成土壤板結。因此,研發(fā)一種吸附量大、對土壤環(huán)境友好并具有有機肥料功效的的殺線蟲顆粒劑具有重要的意義。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鑒于此,有必要針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吸附量大、對土壤環(huán)境友好并具有有機肥料功效的的殺線蟲顆粒劑。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fā)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花生麩作載體的殺線蟲顆粒劑,由下述成分按下述重量百分比組成:
有效成分:0.5~50%,穩(wěn)定劑:2~30%,溶劑:2~30%,花生麩:50~80%
所述有效成分為噻唑膦、阿維菌素、淡紫擬青霉、氨基寡糖素、幾丁聚糖等其中的一種或幾種復配。
所述的穩(wěn)定劑是蓖麻油、大豆油、環(huán)氧大豆油、丙二醇、異丙醇、BHT和BHA之中的一種或幾種。
所述溶劑是甲氧基苯、礦物油、異丙醇、正丁醇、二甲基亞砜之中的一種或幾種。
一種花生麩作載體的殺線蟲顆粒劑的制備方法,包含以下步驟:
(1)將有效成分投入裝有溶劑、穩(wěn)定劑的均化器中均勻分散,得到粘度均一的混合藥液;
(2)制得的混合藥液轉移到高位容器中;
(3)將花生麩投放到攪拌器中;
(4)開動攪拌器,開啟高位容器的放液閥,加入混合好的藥液;
(5)檢查吸附法造顆粒劑的效果,及檢驗產品的各項技術指標。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吸附量大?;ㄉ熀写罅康闹锌諏Ч?,可吸附自身重量3倍以上的水分,常規(guī)的載體,如硅藻土可吸收自身重量18%的水分,高嶺土可吸收自身重量25%的水分,凹凸棒可吸收自身重量30-35%的水分。
2、優(yōu)質有機肥料?;ㄉ熎涮嫉刃?,施入土壤后分解速度快,肥效迅速?;ㄉ熞蚋缓?、鉀兩種大量元素,一般在果樹上施用,特別是果樹需要較多的鉀,養(yǎng)分又齊全,養(yǎng)分較平衡,還能滿足果樹的需要。所以果樹施花生麩既能增產又能提高果實的品質。
3、改善土壤條件?;ㄉ熌苤泻屯寥赖乃釅A度,使土質疏松透氣、滲水性強、能 保持水分、排水性能好,使得植物根系更容易生長和獲得養(yǎng)分;
4、花生麩來源豐富,使用也十分方便。
5、使用一種或多種殺蟲有效成分,對單種農藥產生抗性的線蟲也有殺蟲效果。
6、設備投資少,工藝易控制,產品重量穩(wěn)定,能夠連續(xù)生產,適合于工業(yè)化生 產,收率高于98%。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更好的理解本發(fā)明,舉出如下實施例:
一、制劑實施例
實施例1:有效成分1%阿維菌素
環(huán)氧氯丙烷 3%
潤濕分散劑 5%
消泡劑 2.5%
蓖麻油 3%
硅藻土 補余
實施例2:有效成分1%阿維菌素
環(huán)氧氯丙烷 3%
潤濕分散劑 5%
消泡劑 2.5%
蓖麻油 3%
高嶺土 補余
實施例3:有效成分1%阿維菌素
環(huán)氧氯丙烷 3%
潤濕分散劑 5%
消泡劑 2.5%
蓖麻油 3%
花生麩 補余
實施例4:有效成分10%噻唑膦
環(huán)氧氯丙烷 3%
潤濕分散劑 5%
消泡劑 2.5%
蓖麻油 3%
硅藻土 補余
實施例5:有效成分10%噻唑膦
環(huán)氧氯丙烷 3%
潤濕分散劑 5%
消泡劑 2.5%
蓖麻油 3%
高嶺土 補余
實施例6:有效成分10%噻唑膦
環(huán)氧氯丙烷 3%
潤濕分散劑 5%
消泡劑 2.5%
蓖麻油 3%
花生麩 補余
實施例7:有效成分5億活孢子/ 克淡紫擬青霉
環(huán)氧氯丙烷 3%
潤濕分散劑 5%
消泡劑 2.5%
蓖麻油 3%
硅藻土 補余
實施例8:有效成分5億活孢子/ 克淡紫擬青霉
環(huán)氧氯丙烷 3%
潤濕分散劑 5%
消泡劑 2.5%
蓖麻油 3%
高嶺土 補余
實施例9:有效成分5億活孢子/ 克淡紫擬青霉
環(huán)氧氯丙烷 3%
潤濕分散劑 5%
消泡劑 2.5%
蓖麻油 3%
花生麩 補余
實施例10:空白對照
二、田間藥效試驗
為了更好的驗證本發(fā)明載體對根結線蟲防治效果及作物產量影響的田間實際應用效果,應用本發(fā)明實施例1-9的不同農藥與載體進行防治番茄根結線蟲病田間藥效試驗,每處理重復三次,每小區(qū)一個重復,采用隨機排列順序,小區(qū)面積66.7 m2。于移栽前整地穴施,分別于藥后20、40天調查根系根結數(shù)量。采用五點取樣法,每小區(qū)取樣5株,調查病情指數(shù)及發(fā)病率根結線蟲危害的記載標準,根據(jù)根結著生的多少將病情分為五級:
0級 無根結;
1級 根結占全根系的1-25%;
2級 根結占全根系的26-50%;
3級 根結占全根系的51-75%
4級 根結占全根系的76-100%
按照式(5)和式(6)計算黃瓜根結線蟲的防治效果:
。
大田試驗結果表明:本案例實施后,各案例相對有效成分相同的產品,藥效都有不同明顯程度的提高;而且采用了花生麩作為載體的藥劑,番茄的長勢會更好,增產率明顯。以上兩點也證實了,本案例的實施有助于提高藥劑藥效的發(fā)揮、促進植物生長,提高植物產量的功效。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fā)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fā)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