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燈具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便攜滅蚊燈。
背景技術:
隨著夏季的到來,蚊蟲漸多,尤其是戶外野營時,難以防止蚊蟲叮咬,而滅蚊用具攜帶不方便。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便攜滅蚊燈,其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在照明的同時可以有效滅蚊,使人們野營時可以在戶外安然入睡。
本發(fā)明所述的一種便攜滅蚊燈,包括上殼、伸縮滅蚊裝置、燈泡、電路板、蓄電池、電源開關和復位彈簧,所述復位彈簧的上下兩端分別連接所述上殼和所述伸縮滅蚊裝置,所述復位彈簧外周套設有燈罩布,所述上殼內(nèi)設有所述電路板,所述蓄電池和所述電路板電連接,所述燈泡連接在所述電路板下方并位于所述復位彈簧內(nèi),所述上殼上設有與所述電路板電連接的電源開關和USB接口,所述上殼和所述伸縮滅蚊裝置通過卡合部件卡接。
本發(fā)明所述的便攜滅蚊燈處于非使用狀態(tài)時,復位彈簧壓縮,燈罩布隨復位彈簧的壓縮而折疊,所述上殼和其下方的所述伸縮滅蚊裝置通過卡合部件卡接在一起,燈體積小,便于攜帶;當使用該便攜滅蚊燈時,打開卡合部件,復位彈簧伸展復位,燈罩布隨之展開;平時通過USB接口給蓄電池充電,打開電源開關,燈泡通電照明,蚊蟲被燈光吸引,通過伸縮滅蚊裝置進行滅蚊;燈罩布為防水布,防水透光的同時,隨復合彈簧伸展或壓縮而展開或折疊。
進一步改進,所述伸縮滅蚊裝置包括固定塊、活動塊、和滅蚊液盒,所述固定塊的下側面中間設有圓形的連接槽,所述連接槽兩側對稱設有與其連通的限位槽,所述活動塊的上側面橫向設有貫穿其上側面的滑槽,所述滑槽中間設有連接柱,所述連接柱上端轉動設置在所述限位槽內(nèi),所述滑槽兩端分別設有所述滅蚊液盒,所述滅蚊液盒分別通過限位彈簧與所述連接柱連接,所述滅蚊液盒靠近所述限位彈簧的一端向上設有與所述限位槽配合的限位塊。
所述上殼、固定塊和活動塊的橫截面均為圓形,所述固定塊上側面連接復位彈簧,所述活動塊通過連接柱與所述固定塊轉動連接;所述活動塊的上側面的中間設有橫向貫穿其上側面的滑槽,便于滅蚊液盒彈出;非滅蚊狀態(tài)時,滅蚊液盒完全位于滑槽中,滅蚊液盒尾端的的限位塊隨著活動塊的轉動而卡設在連接槽中,從而將滅蚊液盒固定住;當需要滅蚊時,轉動活動塊,將滅蚊液盒上的限位塊轉至所述連接槽與限位槽連通的位置,滅蚊液盒在限位彈簧的反彈力作用下,沿滑槽向外彈出,滅蚊液盒尾端的限位塊卡住限位槽,起到對滅蚊液盒限位的作用,防止滅蚊液盒彈出活動塊。
進一步改進,所述卡合部件包括卡扣和卡塊,所述卡扣設在所述上殼上,所述卡塊設在所述固定塊上,所述卡扣和所述卡塊卡接。
將復位彈簧壓縮后,上殼和伸縮滅蚊裝置通過所述卡扣和所述卡塊的卡接成一體,便于攜帶。
進一步改進,所述上殼頂部設有提拉環(huán),便于將該便攜滅蚊燈懸空掛起。
本發(fā)明所述的有益效果為:結構簡單,使用方便,體積大小可調(diào)節(jié),便于攜帶,在照明的同時可以有效滅蚊,使人們野營時可以在戶外安然入睡。
附圖說明
為了使本發(fā)明的內(nèi)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據(jù)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使用狀態(tài)主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收縮狀態(tài)主結構示意圖。
圖3是所述伸縮滅蚊裝置主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4是所述固定塊下側面結構示意圖。
圖5是所述活動塊上側面結構示意圖。
其中:1-上殼,2-伸縮滅蚊裝置,21-固定塊,211-連接槽,212-限位槽,22-活動塊,221-滑槽,222-連接柱,23-滅蚊液盒,231-限位塊,24-限位彈簧,3-燈泡,4-USB接口,5-提拉環(huán), 6-電源開關,7-復位彈簧,8-燈罩布,9-卡合部件,91-卡扣,92-卡塊。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5所示,一種便攜滅蚊燈,包括上殼1、伸縮滅蚊裝置2、燈泡3、電路板、蓄電池、電源開關6、復位彈簧7和提拉環(huán)5,所述復位彈簧7的上下兩端分別連接所述上殼1和所述伸縮滅蚊裝置2,所述復位彈簧2的外周套設有燈罩布8,所述上殼1內(nèi)設有所述電路板,所述蓄電池和所述電路板連接,所述燈泡3連接在所述電路板的下方并位于所述復位彈簧7內(nèi),所述上殼1上設有與所述電路板電連接的電源開關6及USB接口4,所述上殼1的頂部設有提拉環(huán)5,所述上殼1和所述伸縮滅蚊裝置2通過卡合部件9卡接。
所述伸縮滅蚊裝置2包括固定塊21、活動塊22、和滅蚊液盒23,所述固定塊21的下側面中間設有圓形的連接槽211,所述連接槽211兩側對稱設有與其連通的限位槽212,所述活動塊22的上側面上橫向設有貫穿其上側面的滑槽221,所述滑槽221的中間設有連接柱222,所述連接柱222的上端轉動設置在所述限位槽212內(nèi),所述滑槽221的兩端分別設有所述滅蚊液盒23,所述滅蚊液盒23分別通過限位彈簧24與所述連接柱222連接,所述滅蚊液盒23靠近所述限位彈簧24的一端向上設有與所述限位槽212配合的限位塊231。
所述卡合部件9包括卡扣91和卡塊92,所述卡扣91設在所述上殼1上,所述卡塊92設在所述固定塊21上,所述卡扣91和所述卡塊92卡接。
本發(fā)明所述的便攜滅蚊燈在非使用狀態(tài)時,所述上殼和所述伸縮滅蚊裝置通過卡合部件卡接,伸縮裝置的滅蚊液盒前端收縮進滑槽內(nèi)位于活動塊中,轉動活動塊,使滅蚊液尾端的限位塊收縮至連接槽中并卡住連接槽側壁,從而將滅蚊液盒固定在滑槽中,此時的便攜滅蚊燈收縮成圓柱型結構,便于攜帶;該便攜滅蚊燈使用時,將卡合部件的卡扣和卡塊分開,連接上殼和伸縮滅蚊裝置的復位彈簧伸展,使復位彈簧外周的燈罩布隨之展開;轉動伸縮滅蚊裝置的活動塊,將滅蚊盒轉至連接槽的缺口位置,滅蚊盒在限位彈簧的反彈力下,滅蚊盒的限位塊沿限位槽向外滑動,限位塊卡在限位槽的端部的側壁上,避免滅蚊盒滑出活動塊;向滅蚊盒中倒入滅蚊液;通過燈光吸引蚊蟲進行滅蚊,使用安全且滅蚊效果好。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方案,并非作為對本發(fā)明的進一步限定,凡是利用本發(fā)明說明書及附圖內(nèi)容所作的各種等效變化均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