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TCID5〇(細 胞培養(yǎng)物感染量)計算病毒滴度(virus titre)。
[0065] 所述公式為: 50%終點的負對數(shù)=使用的最高病毒濃度的負對數(shù)-[(每個稀釋度下被感染%的和/ 100 - 0.5)*(lg稀釋度)]。
[0066] 實施例1:碘化鉀和磺化的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LAS鈉)在pH 7下對金黃色葡萄球 菌的抗微生物效果 在本實施例中,論證了在PH 7下碘化物(KI,碘化鉀)和磺化的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 (LAS,直鏈烷基苯磺酸鈉)的改進的抗微生物效力,并且與個體組分以及未處理的對照組樣 品對比。接觸時間為1分鐘。
[0067] 如上表所示,KI和LAS獨自的個體抗微生物活性是有限的,而組合的效力為至少高 2個對數(shù)(即100倍的更多的降低)。在pH 7下組合的效力不會隨著LAS濃度的增加而進一步 大幅增加,但殺滅仍然為沒有KI的100倍,并且為沒有LAS的10000倍。
[0068] 實施例2:碘酸鉀和磺化的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LAS鈉)在pH 7下對金黃色葡萄球 菌的抗微生物效果 在本實施例中,論證了在pH 7下碘酸鹽(KIO3,碘酸鉀)和磺化的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 (LAS,直鏈烷基苯磺酸鈉)的改進的抗微生物效力,并且與個體組分以及未處理的對照組樣 品對比。接觸時間為1分鐘。
[0069]如上表所示,KIO3和LAS獨自的個體抗微生物活性是有限的,而組合的效力高約2 個對數(shù)(即100倍的更多的降低)。
[0070]實施例3:碘化鉀和磺化的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LAS鈉)在pH 10.5下對金黃色葡 萄球菌的抗微生物效果 在本實施例中,論證了在pH 10.5下碘化物(KI,碘化鉀)和磺化的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 (LAS,直鏈烷基苯磺酸鈉)的改進的抗微生物效力,并且與個體組分以及未處理的對照組樣 品對比。接觸時間為1分鐘。
[0071]如上表所示,KI和LAS獨自的個體抗微生物活性是有限的,而組合的效力為至少高 1個對數(shù)(即10倍的更多的降低)。
[0072]在pH 10.5下組合的效力隨著LAS濃度的增加而增加。
[0073]實施例4:碘酸鉀和磺化的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LAS鈉)在pH 10.5下對金黃色葡 萄球菌的抗微生物效果 在本實施例中,論證了在pH 10.5下碘酸鹽(ΚΙ03,碘酸鉀)和磺化的陰離子型表面活性 劑(LAS,直鏈烷基苯磺酸鈉)的改進的抗微生物效力,并且與個體組分以及未處理的對照組 樣品對比。接觸時間為1分鐘。
[0074]如上表所示,KIO3和LAS獨自的個體抗微生物活性是有限的,而組合的效力為高約 1個對數(shù)(即10倍更多的降低)。在PH 10.5下組合的效力隨著LAS濃度的增加而進一步增加。 [0075]實施例5:碘化鉀和陽離子型表面活性劑(BKC)在pH 7下對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抗微 生物效果 在本實施例中,論證了在pH 7下碘化物(KI,碘化鉀)和陽離子型表面活性劑(BKC,苯扎 氯銨)的改進的抗微生物效力,并且與個體組分以及未處理的對照組樣品對比。接觸時間為 1分鐘。
[0076]如上表所示,KI和BKC獨自的個體抗微生物活性是有限的,而組合的效力高約1個 對數(shù)(即10倍更多的降低)。
[0077]實施例6:碘酸鉀和陽離子型表面活性劑(BKC)在pH 7下對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抗微 生物效果 在本實施例中,論證了在pH 7下碘酸鹽(ΚΙ03,碘酸鉀)和陽離子型表面活性劑(BKC,苯 扎氯銨)的改進的抗微生物效力,并且與個體組分以及未處理的對照組樣品對比。接觸時間 為1分鐘。
[0078] 如上表所示,KIO3和BKC獨自的個體抗微生物活性是有限的,而組合的效力高約I 個對數(shù)(即10倍更多的降低)。
[0079] 比較例7:碘化鉀和硫酸鹽化的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SLES)在pH 7下對海氏腸球 菌的抗微生物效果 在本實施例中,論證了在pH 7下碘化物(KI,碘化鉀)和硫酸鹽化的陰離子型表面活性 劑(SLES,月桂基醚硫酸鈉)對不同的細菌(海氏腸球菌)的改進的抗微生物效力,并且與個 體組分以及未處理的對照組樣品對比。接觸時間為1分鐘。
[0080] 如上表所示,KI和SLES的組合的效力只高約0.5個對數(shù),其是不優(yōu)選的。
[0081 ]比較例8:碘酸鉀和硫酸鹽化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SLES)在pH 7下對海氏腸球菌 的抗微生物效果 在本實施例中,論證了在pH 7下碘酸鹽(ΚΙ03,碘酸鉀)和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SLES, 月桂基醚硫酸鈉)對不同的細菌(海氏腸球菌)的改進的抗微生物效力,并且與個體組分以 及未處理的對照組樣品對比。接觸時間為1分鐘。
[0082]如上表所示,KIO3和SLES的組合的效力只高約0.5個對數(shù),其是不優(yōu)選的。
[0083]實施例9:碘化鉀和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Ε05)在pH 7下對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抗微 生物效果 在本實施例中,論證了在pH 7下碘化物(KI,碘化鉀)和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E05)的改 進的抗微生物效力,并且與個體組分以及未處理的對照組樣品對比。接觸時間為1分鐘。
[0084]如上表所示,KI和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E05)獨自的個體抗微生物活性是有限的, 而組合的效力為至少高0.3個對數(shù)。盡管在本發(fā)明中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是較不優(yōu)選的,但 在KI和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的組合中仍存在協(xié)同效果。
[0085]實施例10:在pH 7.3下增加表面活性劑的濃度對抗微生物活性的效果 在本實施例中,充分地增加表面活性劑的濃度以檢測在獨自的高水平的表面活性劑下 是否存在改進的抗微生物效力。接觸時間為1分鐘。
[0086] 如上表所示,即使在高表面活性劑水平下,表面活性劑獨自的抗微生物活性是有 限的。這表示,即使在高水平下也不能用個體成分獨自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組合物的抗微生物效 果。
[0087] 實施例11:碘化鉀和磺化的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LAS鈉)在pH 10.5下對脊髓灰質(zhì) 炎病毒(Polio virus)的抗微生物效果 在本實施例中,論證了在PH 10.5下碘化物(KI,碘化鉀)和磺化的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 (LAS,直鏈烷基苯磺酸鈉)對病毒(脊髓灰質(zhì)炎病毒)的改進的抗微生物效力,并且與個體組 分以及未處理的對照組樣品對比。接觸時間為15分鐘。
[0088] 如上表所示,KI和LAS獨自的個體抗微生物活性是有限的,而組合的效力為至少高 1個對數(shù)(即10倍更多的降低)。
[0089]比較例12:碘化鉀和皂(月桂酸鹽)在pH 7下對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抗微生物效果 在本實施例中,展示了在PH 7下碘化物(KI,碘化鉀)和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皂)對金 黃色葡萄球菌的改進的抗微生物效力,并且與個體組分以及未處理的對照組樣品對比。接 觸時間為1分鐘。
[0090]如上表所示,KI和月桂酸鹽的結(jié)合的效力是可以忽略的。
【主權(quán)項】
1. 具有抗微生物益處的洗滌劑組合物,包含: (a) 0.5wt%至90wt%的磺化的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其中烷基和?;鶊F包含8至22個 碳原子;和 (b) 少于0.5wt%的選自碘化鉀和碘酸鉀的含碘無機鹽; 其中所述組合物的pH為7至12。2.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的洗滌劑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包含3%至90%的磺化的陰離子型表 面活性劑。3.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的洗滌劑組合物,其中磺化的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是直鏈烷基苯 磺酸鹽(LAS)。4. 根據(jù)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包含O.Olwt%至0.4wt%的含碘 無機鹽。5. 根據(jù)前述權(quán)利要求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進一步包含9wt%至94.99wt°/〇的 一種或多種選自助洗劑、電解質(zhì)和填料的常規(guī)成分。6. 包含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5任一項的組合物的洗滌液,其中含碘無機鹽的濃度為lppm至 lOOppm。7. 抗微生物洗滌液,其中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5任一項的組合物以lOOppm至20000ppm的濃 度定量給料于所述洗滌液中。8. 包裝的清潔組合物,其中在直接施用容器中用水以1:10至1:1000的比率稀釋根據(jù)權(quán) 利要求1至5的組合物。9. 致使基材抗微生物的方法,其包括的步驟依次為: (a) 制備0.05wt% -lwt%的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5任一項的組合物在水中的溶液; (b) 使基材與所述溶液接觸至少1分鐘;和 (c) 干燥所述基材。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具有抗微生物益處的清潔組合物,特別是由于表面活性劑和含碘無機鹽之間的協(xié)同相互作用而具有提高的抗微生物益處的清潔組合物。仍然希望得到提供良好的清潔和改進的抗微生物益處的具有中性至堿性pH并具有低鹵素、鹵素氧化劑或鹵素鹽水平的洗滌劑組合物。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具有低鹵素、鹵素氧化劑或鹵素鹽水平并且在中性至堿性pH下具有良好的清潔和改進的抗微生物益處的洗滌劑組合物。已發(fā)現(xiàn)在中性至堿性pH下,可以得到選自磺化的或羧化的陰離子型、陽離子型或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的表面活性劑和其濃度少于0.5wt%的選自碘酸鹽或碘化物鹽的含碘無機鹽之間的協(xié)同抗微生物活性。
【IPC分類】C11D1/12, A61K8/20, C11D1/22, C11D1/14, C11D1/38, A61Q17/00, C11D1/04, A01N59/12, C11D1/66, C11D3/48
【公開號】CN105451560
【申請?zhí)枴緾N201480039519
【發(fā)明人】S.比斯瓦斯, A.達斯古普塔, A.內(nèi)塔吉, M.T.薩吉, R.S.斯雷斯
【申請人】荷蘭聯(lián)合利華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3月30日
【申請日】2014年6月26日
【公告號】EP3019016A1, WO2015003912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