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制茶設備,具體是一種便于出料的制茶烘干機。
背景技術:
在整個茶葉制作工藝中,烘干脫水是一個必要的工序。茶葉在殺青后需要進行烘干,傳統(tǒng)烘干采用平板式烘干機進行烘干,在烘干過程中,茶葉處于平鋪的靜止狀態(tài),因而存在脫水、色澤不均勻的狀況,干濕不一致,品質較差,需要人工翻動,勞動強度大;還有的方式就是采用動態(tài)烘干機進行烘干脫水,茶葉在滾筒內進行翻動的同時,利用滾筒中心的風管噴射出干燥熱氣對茶葉進行烘干脫水,此種方式加工的茶葉不易悶黃,無需人工翻動,省時省力,茶葉具有較好的成色,保持茶葉色綠香高的特色。但是現有的茶葉烘干機不能快速均勻的對茶葉進行烘干,影響成品茶的質量,且出料不方便,費時費力。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便于出料的制茶烘干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便于出料的制茶烘干機,包括烘干室、抽風機、進料口、風機、底架、液壓桿和出料口,托輪設置在底架上,且底架的右下端設置有液壓桿,液壓桿上設置有推桿,在底架的下端設置有防震墊,所述烘干室設置在托輪上,在烘干室的左側下端設置有出料口,出料口處設置有出料開關,在烘干室的右側設置有風機,風機連接烘干室內的中心風管,在中心風管的內部設置有加熱器,在中心風管的外壁上設置有紫外殺菌裝置,在烘干室內設置有褶皺裝置,在烘干室的左上端設置有排氣管,排氣管連接抽風機,所述進料口設置在烘干室的右上端,且在進料口內設置有螺旋裝置和除鐵裝置。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中心風管上設置有出氣孔。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防震墊采用橡膠材料制成。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除鐵裝置采用磁鐵制成。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在結構上設計簡單合理,使用起來操作方便快捷,實用性很高,干燥強度大,烘干效果好,能夠保證烘干快速均勻,干燥成本低,且具有殺菌功能,出料時也很方便,非常適合茶葉的烘干工作。
附圖說明
圖1為便于出料的制茶烘干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烘干室、2-抽風機、3-排氣管、4-進料口、5-螺旋裝置、6-除鐵裝置、7-風機、8-中心風管、9-褶皺裝置、10-托輪、11-底架、12-液壓桿、13-推桿、14-防震墊、15-出料口、16-出料開關、17-紫外殺菌裝置、18-加熱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便于出料的制茶烘干機,包括烘干室1、抽風機2、進料口4、風機7、底架11、液壓桿12和出料口15,托輪10設置在底架11上,且底架11的右下端設置有液壓桿12,液壓桿12上設置有推桿13,在底架11的下端設置有防震墊14,所述烘干室1設置在托輪10上,在烘干室1的左側下端設置有出料口15,出料口15處設置有出料開關16,在烘干室1的右側設置有風機7,風機7連接烘干室1內的中心風管8,在中心風管8的內部設置有加熱器18,在中心風管8的外壁上設置有紫外殺菌裝置17,在烘干室1內設置有褶皺裝置9,在烘干室1的左上端設置有排氣管3,排氣管3連接抽風機2,所述進料口4設置在烘干室1的右上端,且在進料口4內設置有螺旋裝置5和除鐵裝置6。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制茶用的烘干機,本烘干機在工作時,茶葉首先從進料口4進入,然后經過螺旋裝置5和除鐵裝置6,茶葉被分散開且茶葉內摻雜的鐵質被出去,烘干室1在托輪10帶動下旋轉,且同時風機7通過中心風管8不斷向烘干室1內充入空氣,且空氣經過加熱器18加熱后變成干燥的熱氣體,源源不斷的吹入烘干室1,在褶皺裝置9的作用下茶葉被均勻分散開,且紫外殺菌裝置17可以對茶葉進行殺菌處理,抽風機2可以把烘干室1內的潮濕氣體排出烘干室1,增加烘干的效果;烘干結束后可以通過升高液壓桿12使烘干機的右端高于左端,這樣有利于茶葉很方便的流出來;防震墊14能夠起到防震減噪的作用,對烘干機形成一種保護。
本實用新型在結構上設計簡單合理,使用起來操作方便快捷,實用性很高,干燥強度大,烘干效果好,能夠保證烘干快速均勻,干燥成本低,且具有殺菌功能,出料時也很方便,非常適合茶葉的烘干工作。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