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展示架,具體涉及基于工程造價預算用繪圖工具的存放結構。
背景技術:
工程造價的直意就是工程的建造價格。工程計價的三要素:量、價、費。廣義上工程造價涵蓋建設工程造價,公路工程造價,水運工程造價、鐵路工程造價,水利工程造價,電力工程造價,通信工程造價,航空航天工程造價等。工程造價是指進行某項工程建設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其核心內容是投資估算、設計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圖預算、工程結算、竣工決算等等。工程造價的主要任務:根據圖紙、定額以及清單規(guī)范,計算出工程中所包含的直接費(人工、材料及設備、施工機具使用)、企業(yè)管理費、措施費、規(guī)費、利潤及稅金等等。因而早工程造價過程中,需要編制項目各階段造價文件,如:投資估算、設計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圖預算、招標控制價(工程量清單預算)、投標報價、工程結算、竣工決算等。
為滿足生產、生活的需要而建造的房屋及其附屬工程稱為建筑工程。人們對擬建房屋及其附屬工程在建造前,對其所需要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的消耗都得事先加以計算,以衡量自己有沒有力量去建造它。因此,根據擬建建筑工程的設計圖紙、建筑工程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即間接費定額)、建筑材料預算價格以及與其配套使用的有關規(guī)定等,預先計算和確定每個新建、擴建、改建和復建項目所需全部費用的技術經濟文件,則稱為建筑工程預算。
而建筑工程預算對于整個施工計劃的順利進行顯得尤為重要,但現有技術中,建筑工程預算的展示均需要通過PPT等方式進行講解,當在講解過程中,聽講人員出現疑問時,通常只能口述,無法形象的展示解決問題的方法,存在不便于展示預算數據的問題,無法及時反映和講解實際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新預算情況,導致預算數據不準確。
并且現有技術中,工程預算進行展示的地方不一定有展示的條件,為了解決該問題,需要自帶展示用設備,如投影儀、幕布、攝像機、支架等,現有技術中,由于上述設備均是分開攜帶,容易弄丟或忘記攜帶部分零配件,進而導致展示不成功。并且,如果采用工具箱直接盛裝,容易導致投影儀、攝像機、支架等配件之間發(fā)生摩擦碰撞,影響其使用壽命,而移動過程中一起設備之間的穩(wěn)定性不高,不便于攜帶。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現有工具箱直接盛裝容易導致儀器設備在移動過程中發(fā)生位移而碰撞,影響使用壽命,且不便于攜帶,目的在于提供解決上述問題的基于工程造價預算用繪圖工具的存放結構。
本發(fā)明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
基于工程造價預算用繪圖工具的存放結構,包括頂端具有開口的箱體,通過隔板將箱體內部分隔成的支架和幕布放置框、投影儀和攝像機安裝框和資料放置框;
箱體其中一側壁上設置觸摸屏設備安裝框,鄰近該觸摸屏設備安裝框位置處設置有手寫板,在與觸摸屏設備安裝框相同的側壁上還設置有投影儀安裝區(qū),該觸摸屏設備安裝框相同的側壁上還設置有保護擋板,鄰近觸摸屏設備安裝框和手寫板的位置處設置有攝像機支架安裝槽;
所述箱體上還設置有圍繞保護擋板所在側面以及底面和頂部開口一周設置的環(huán)形手提繩,所述環(huán)形手提繩為兩根,分別設置在保護擋板的兩側;環(huán)形手提繩在箱體底面上進行固定,環(huán)形手提繩在保護擋板相對的側面上也進行固定;且環(huán)形手提繩上設置有收放扣。
本發(fā)明通過兩根環(huán)形手提繩的設置,能極大地保證移動過程中箱體內部的穩(wěn)定性,避免箱體內設備的晃動,同時,該環(huán)形手提繩的設置,能極大地擴展攜帶的方式,如手提式或背包式,攜帶更加方便。
本發(fā)明通過優(yōu)化箱體結構,能夠將所有展示用設備集合在一個箱體內,避免展示用設備忘記攜帶或展示后弄丟的情況發(fā)生,十分便于整理攜帶。
同時該展示設備同時集合有手寫板和觸摸屏設備安裝框,能同時展示手寫內容和觸摸屏設備中顯示的內容,使顯示更加完整,更好地便于展示人員的展示,展示效果更加突出。
進一步,鄰近所述手寫板位置處還設置有工具放置抽屜。
為率達到更好地保護作用,所述箱體上具有開口的頂面也鉸接有保護板。
為了能使手提時更加穩(wěn)定,所述保護板的鉸接端與保護擋板的鉸接端位于箱體的對角線上,所述保護板的自由端上還設置有限制兩根環(huán)形手提繩相互靠近的擋扣。
本發(fā)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的優(yōu)點和有益效果:
1、本發(fā)明通過兩根環(huán)形手提繩的設置,能極大地保證移動過程中箱體內部的穩(wěn)定性,避免箱體內設備的晃動,同時,該環(huán)形手提繩的設置,能極大地擴展攜帶的方式,如手提式或背包式,攜帶更加方便;
2、本發(fā)明通過優(yōu)化箱體結構,能夠將所有展示用設備集合在一個箱體內,避免展示用設備忘記攜帶或展示后弄丟的情況發(fā)生,十分便于整理;本發(fā)明中該展示設備同時集合有手寫板和觸摸屏設備安裝框,能同時展示手寫內容和觸摸屏設備中顯示的內容,使顯示更加完整,更好地便于展示人員的展示,展示效果更加突出;
3、本發(fā)明結構簡單、操作方便,非常適合推廣應用。
附圖說明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一。
圖2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二。
附圖中標記及對應的零部件名稱:
1-箱體,2-觸摸屏設備安裝框,3-手寫板,4-投影儀安裝區(qū),5-支架和幕布放置框,6-投影儀和攝像機安裝框,7-資料放置框,8-攝像機支架安裝槽,9-工具放置抽屜,10-保護擋板,11-環(huán)形手提繩,12-收放扣,13-保護板,14-擋扣。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本發(fā)明的示意性實施方式及其說明僅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不作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定。
實施例1
如圖1和圖2所示,本發(fā)明基于工程造價預算用繪圖工具的存放結構,包括頂端具有開口的箱體1,通過隔板將箱體1內部分隔成的支架和幕布放置框5、投影儀和攝像機安裝框6和資料放置框7;
箱體1其中一側壁上設置觸摸屏設備安裝框2,鄰近該觸摸屏設備安裝框2設置有手寫板3,在與觸摸屏設備安裝框2相同的側壁上還設置有投影儀安裝區(qū)4,該觸摸屏設備安裝框2相同的側壁上還設置有保護擋板10,鄰近觸摸屏設備安裝框2和手寫板3的位置處設置有攝像機支架安裝槽8;
所述箱體1上還設置有圍繞保護擋板10所在側面以及底面和頂部開口一周設置的環(huán)形手提繩11,所述環(huán)形手提繩11為兩根,分別設置在保護擋板10的兩側;環(huán)形手提繩11在箱體1底面上進行固定,環(huán)形手提繩11在保護擋板10相對的側面上也進行固定;且環(huán)形手提繩11上設置有收放扣12。
實施例2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的區(qū)別在于,本實施例中優(yōu)化了各部件的具體結構,具體設置如下:
鄰近所述手寫板3位置處還設置有工具放置抽屜9。
所述箱體1上具有開口的頂面也鉸接有保護板13。
所述保護板13的鉸接端與保護擋板10的鉸接端位于箱體1的對角線上,所述保護板13的自由端上還設置有限制兩根環(huán)形手提繩11相互靠近的擋扣14。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