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一種輪椅技術領域,尤其是指一種可以折疊的電動輪椅。
背景技術:
我國現(xiàn)有舊小區(qū)的樓房大多數(shù)是以6加1的板樓為主,大多數(shù)沒有電梯,基本上是以樓梯為主要的上下樓通道,針對年青的人來說,不算什么事,還可以通過爬樓鍛煉身體,但對于歲數(shù)比較大的老年人來說,上下樓就成了事了,通常爬一次樓,都累的氣喘噓噓的,尤其是對一些傷殘人和一些行動不便的人,上下樓成了讓人頭痛的事,通常需要年青人背著上下樓,然后再坐輪椅,有家人在時還好,可以解決這一問題,沒家人時基本不可能上下樓?,F(xiàn)有市場上出售的專門的爬樓輪椅,它們是用專門的固定長度履帶式爬樓底盤和現(xiàn)有人推雙輪式輪椅的結合,基本解決了爬樓的難題,但是存在車體笨重,不易攜帶,出門不方便,放在房間內占地面積過大等缺點。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提出一種輕便折疊履帶式爬樓椅,該輕便折疊履帶式爬樓椅具有結構設計科學合理、運行平穩(wěn)、操作方便、節(jié)省空間、安全可靠的特點。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的:輕便折疊履帶式爬樓椅,其特征在于:設有一椅背架,所所述椅背架在下端固定有一下端鉸接固定件,所述下端鉸接固定件上鉸接有一底部椅輪固定架,所述底部椅輪固定架在前部裝有萬向支承輪,所述底部椅輪固定架在后部裝有后椅輪,所述后椅輪中間裝有后椅輪中間固定軸,所述底部椅輪固定架在前部還裝有一可折疊式腳踏架,所述下端鉸接固定件上還裝用一履帶爬樓裝置,所述履帶爬樓裝置上設有收放架上下滑動的滑動槽,所述履帶爬樓裝置通過一收放架固定在椅背架后面,所述收放架通過固定鉸接座固定在椅背架上,所述收放架在中部鉸接在一收放架電動推拉桿的一端,所述收放架電動推拉桿的另一端鉸接在椅背架上的下部支承梁上;所述椅背架中部還鉸接有一椅座架,所述椅座架在前端通過一鉸連桿與底部椅輪固定架相連接,所述椅座架通過側面的前斜向氣動支承桿、后斜向氣動支承桿與底部椅輪固定架斜向固定支承,所述椅座架通過設在椅座架下面的椅座電動推拉桿與椅背架的下部支承梁鉸接固定,所述椅背架上端裝有一可伸縮式椅背加長架,所述可伸縮式椅背加長架內設有若干個定位孔,所述椅背架上在左右兩側均設有一安裝定位插銷的插銷孔,所述插銷孔上裝設有一可按壓式定位裝置控制可伸縮式椅背加長架伸出的長短距離,所述椅背架在前面設有椅座扶手,所述椅背架在后面設有椅背扶手,所述椅背架上裝有靠背,所述椅座架上固定有椅座板,所述椅座板下裝有電池。
所述履帶式驅動裝置包括橡膠履帶、履帶夾板、主動輪、從動輪、驅動電機;所述可伸縮式椅背加長架上還設有一組操控開關。
所述可按壓式定位裝置包括定位插銷、左旋開片、右旋開片、固定片、彈簧、抬升橫桿,所述定位插銷裝在旋開片上,所述旋開片通過彈簧的壓力保持旋開片始終處于壓縮狀態(tài),所述抬升橫桿分別與左旋開片、右旋開片上相連接,保證左旋開片與右旋開片同時開啟。
本發(fā)明將椅背架、底部椅輪固定架、可折疊式腳踏架、椅座架均通過鉸接方式連成一體,有利于折疊收藏攜帶,同時將履帶爬樓裝置、收放架均通過收放架電動推拉桿控制收放,并且在椅座架下面裝有椅座電動推拉桿,進而將整個輪椅折疊成一體積小的狀態(tài),有利于旅行出行運輸,椅座架上設置有前斜向氣動支承桿、后斜向氣動支承桿,增加了椅座的彈性和舒適性,同時履帶式驅動裝置,可方便爬沒有電梯的梯房使用。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左側面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的右側面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fā)明的爬樓過程的使用狀態(tài)圖;
圖4是本發(fā)明的履帶的整體結構圖;
圖5是本發(fā)明的折疊收納后的狀態(tài)圖;
圖6是本發(fā)明的可按壓式定位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說明:
實施例:參見附圖1、2、3、4、5、6,輕便折疊履帶式爬樓椅,設有一椅背架1,所所述椅背架在下端固定有一下端鉸接固定件2,所述下端鉸接固定件上鉸接有一底部椅輪固定架3,所述底部椅輪固定架在前部裝有萬向支承輪4,所述底部椅輪固定架在后部裝有后椅輪5,所述后椅輪中間裝有后椅輪中間固定軸7,所述底部椅輪固定架在前部還裝有一可折疊式腳踏架6,所述下端鉸接固定件上還裝用一履帶爬樓裝置8,所述履帶爬樓裝置上設有收放架上下滑動的滑動槽9,所述履帶爬樓裝置通過一收放架10固定在椅背架后面,所述收放架通過固定鉸接座11固定在椅背架上,所述收放架在中部鉸接在一收放架電動推拉桿12的一端,所述收放架電動推拉桿的另一端鉸接在椅背架上的下部支承梁13上;所述椅背架中部還鉸接有一椅座架14,所述椅座架在前端通過一鉸連桿15與底部椅輪固定架相連接,所述椅座架通過側面的前斜向氣動支承桿16、后斜向氣動支承桿17與底部椅輪固定架斜向固定支承,所述椅座架通過設在椅座架下面的椅座電動推拉桿18與椅背架的下部支承梁鉸接固定,所述椅背架上端裝有一可伸縮式椅背加長架19,所述可伸縮式椅背加長架內設有若干個定位孔,所述椅背架上在左右兩側均設有一安裝定位插銷的插銷孔,所述插銷孔上裝設有一可按壓式定位裝置23控制可伸縮式椅背加長架伸出的長短距離,所述椅背架在前面設有椅座扶手21,所述椅背架在后面設有椅背扶手20,所述椅背架上裝有靠背,所述椅座架上固定有椅座板,所述椅座板下裝有電池;所述履帶式驅動裝置包括橡膠履帶、履帶夾板、主動輪、從動輪、驅動電機;所述可伸縮式椅背加長架上還設有一組操控開關22;所述可按壓式定位裝置包括定位插銷24、左旋開片25、右旋開片、固定片26、彈簧27、抬升橫桿28,所述定位插銷裝在旋開片上,所述旋開片通過彈簧的壓力保持旋開片始終處于壓縮狀態(tài),所述抬升橫桿分別與左旋開片、右旋開片上相連接,保證左旋開片與右旋開片同時開啟。
最后應說明的是:顯然,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所作的舉例,而并非對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由此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