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凹槽
[0067]27通孔
[0068]29第二本體
[0069]31第二中心部分
[0070]33第二縱向方向
[0071]35第二橫向方向
[0072]37第二上承載表面
[0073]39第二下承載表面
[0074]41第二上突出部
[0075]43第二下突出部
[0076]45第二上突出部表面
[0077]47第二下突出部表面
[0078]49切入邊緣
[0079]51凹部
[0080]53突出部
[0081]55通孔
[0082]57銷
[0083]59頭部
[0084]61桿
[0085]63外表面
[0086]65點
[0087]67點
[0088]69點
[0089]71點
[0090]73凹口
[0091]75凹口
【主權項】
1.一種用于植入在鄰近椎骨的棘突之間的棘突間撐開器植入物,包括 第一本體(I),具有第一中心部分(3),所述第一中心部分沿第一縱向方向(5)延伸第一長度(I1)且沿垂直于所述第一縱向方向(5)的第一橫向方向(7)延伸第一高度Oi1),且第一中心部分具有用于接觸棘突中的上方那個的第一上承載表面(9)和用于接觸棘突中的下方那個的第一下承載表面(11),其中第一下承載表面(11)沿第一橫向方向(7)定位為距第一上承載表面(9) 一距離,第一本體(I)配備有從第一上承載表面(9)向上延伸的第一上突出部(13)和從第一下承載表面(11)向下延伸的第一下突出部(15),其中第一上突出部(13)和第一下突出部(15)位于第一中心部分(3)的相反縱向部分中; 第二本體(29),具有第二中心部分(31),所述第二中心部分沿第二縱向方向(33)延伸第二長度(I2)且沿垂直于所述第二縱向方向(33)的第二橫向方向(35)延伸第二高度(h2),且第二中心部分具有用于接觸棘突中的上方那個的第二上承載表面(37)和用于接觸棘突中的下方那個的第二下承載表面(39),其中第二下承載表面(39)沿第二橫向方向(35)定位為距第二上承載表面(37) —距離,第二本體(29)配備有從第二中心部分(31)的第二上承載表面(37)向上延伸的第二上突出部(41)和從第二中心部分(31)的第二下承載表面(39)向下延伸的第二下突出部(43),其中第二上突出部(41)和第二下突出部(43)位于第二中心部分(31)的相反縱向部分中; 鉸鏈(5),將第一中心部分(3)和第二中心部分(31)彼此連接,所述鉸鏈在第一和第二中心部分(3、31)每一個中沿第一和第二縱向方向(5、33)偏心定位,且允許第一本體(I)和第二本體(29)相對于彼此沿向前方向繞旋轉軸線(RA)旋轉,所述旋轉軸線垂直于所述第一和第二縱向方向(5、33)且垂直于所述第一和第二橫向方向(7、35)延伸,以改變第一和第二縱向方向之間的角度,其中鉸鏈(5)在第一上突出部(13)從第一上承載表面(9)向上延伸所處的縱向部分中定位在第一中心部分(3)中和在第二下突出部(43)從第二下承載表面(39)向下延伸所處的縱向部分中定位在第二中心部分(31)中; 鎖扣機構(23、25、53),作用在第一中心部分(3)和第二中心部分(31)之間,用于阻止第一和第二本體(1、29)相對于彼此繞旋轉軸線(RA)的逆向旋轉,鎖扣機構(23、25,53)至少提供第一鎖扣位置和第二鎖扣位置,第一鎖扣位置用于在第一和第二本體(1、29)相對于彼此處于旋轉位置中時防止逆向旋轉,其中第一和第二中心部分(3、31)的縱向方向(5、33)具有0°到30°的第一角度,第二鎖扣位置用于在第一和第二本體(1、29)相對于彼此處于旋轉位置時防止逆向旋轉,其中第一和第二中心部分(3、31)的縱向方向(5、33)具有0°到30°的第二角度,其中第二角度不同于第一角度。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棘突間撐開器植入物,其中第一角度為0°且第二角度大于0° O3.如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棘突間撐開器植入物,其中鎖扣機構(23、25,53)提供至少一個額外鎖扣位置,用于在第一和第二本體(1、29)相對于彼此處于旋轉位置時防止逆向旋轉,其中第一和第二中心本體(3、31)的縱向方向(5、33)具有0°到30°的角度,該角度與第一角度和第二角度不同。4.如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項所述的棘突間撐開器植入物,其中 第一上承載表面(9)和第一下承載表面(11)沿所述第一縱向方向(5)基本上平行于彼此延伸,且 第二上承載表面(37)和第二下承載表面(39)沿所述第二縱向方向(33)基本上平行于彼此延伸。5.如權利要求1到4中任一項所述的棘突間撐開器植入物,其中具有一限定寬度(W2)的凹部(51)設置在第二中心部分(31)和第二上突出部(41)中,其中凹部(51)沿第二縱向方向(33)和第二橫向方向(35)延伸,且第一中心部分(3)和第一下突出部(15)每一個具有允許它們裝配到凹部(51)中的寬度(W1),或其中具有限定寬度的凹部設置在第一中心部分和第一下突出部中,其中凹部沿第一縱向方向和第一橫向方向延伸,且第二中心部分和第二上突出部每一個具有允許它們裝配到凹部中的寬度。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棘突間撐開器植入物,其中鎖扣機構包括至少一個凹槽(25)和裝配到所述凹槽(25)中的至少一個突出部(53),其中凹槽或突出部(53)設置在凹部(51)的壁中,而凹槽(25)和突出部中的另一個設置在回彈臂(23)上,所述回彈臂從中心部分延伸,所具有的寬度允許其朝向具有凹槽或突出部(53)的壁裝配到凹部中。7.如權利要求1到6所述的棘突間撐開器植入物,其中鉸鏈(5)允許第一本體⑴和第二本體(29)處于旋轉植入位置,其中在第一本體(I)和第二本體(29)進入鎖扣位置中的一個之前,第一和第二縱向方向(5、33)具有-90°到-150°的角度。8.如權利要求1到7所述的棘突間撐開器植入物,其中第一中心部分(3)和第二中心部分(31)配備有凹口(73、75),所述凹口適于接收植入儀器的末端。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棘突間撐開器植入物,其中至少一個凹口(75)位于第一中心部分(3)的縱向部分中,所述縱向部分定位為與第一上突出部(13)從第一上承載表面(9)向上延伸所處的縱向部分相對,且至少一個凹口(73)位于第二中心部分(31)的縱向部分中,所述縱向部分定位為與第二下突出部(43)從第二下承載表面(39)向下延伸所處的縱向部分相對。10.如權利要求1到9中任一項所述的棘突間撐開器植入物,其中第一上突出部(13)包括從第一上承載表面(9)延續(xù)的第一上突出部表面(17),且第二下突出部(43)包括從第二下承載表面(39)延續(xù)的第二下突出部表面(47),其中第一上突出部表面(17)和第二下突出部表面(47)配備有錨固元件(19、49),用于將第一上突出部(13)和第二下突出部(43)錨固在相對的棘突的骨骼結構中。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有利的棘突間撐開器植入物,用于植入在鄰近椎骨的棘突之間。用于在鄰近椎骨的棘突之間植入的本發(fā)明的棘突間撐開器植入物包括鉸接在一起的第一本體和第二本體。鉸鏈將第一中心部分和第二中心部分彼此連接。此外,本發(fā)明的棘突間撐開器植入物包括鎖扣機構,所述鎖扣機構作用在第一中心部分和第二中心部分之間,用于阻擋第一和第二本體相對于彼此的逆向旋轉。
【IPC分類】A61B17/70
【公開號】CN105534582
【申請?zhí)枴緾N201510697959
【發(fā)明人】萊科斯勞.F.邱皮克
【申請人】萊科斯勞.F.邱皮克
【公開日】2016年5月4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23日
【公告號】EP3011921A1, US20160183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