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遙控車跑道,其特征在于,包括:地圖、可折疊的桌板和與所述桌板可拆卸連接的桌腿;
在使用遙控車跑道的過程中,所述地圖設置于所述桌板的上端面,所述桌腿連接于所述桌板的下端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遙控車跑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桌板包括一個第一桌板和兩個第二桌板,所述第一桌板位于兩個所述第二桌板之間且分別與兩個所述第二桌板鉸接;
所述第一桌板未與兩個所述第二桌板連接的邊緣處、兩個所述第二桌板未與所述第一桌板連接的邊緣處均設置有防止遙控車掉落的防護板;
所述第一桌板的長度方向上的側邊分別與對應的所述第二桌板的其中一個側邊連接,所述第一桌板的寬度方向與所述第一桌板的長度方向垂直,所述防護板的高度方向垂直于與其連接的所述桌板的上端面,所述第一桌板的寬度等于所述防護板的高度的1.9-2.1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遙控車跑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桌腿包括兩個固定條和四個支腳,每一個所述固定條和兩個所述支腳為一組,在每組中,兩個所述支腳的長度方向相同且均與所述固定條的長度方向垂直,一個所述支腳與所述固定條的一端連接、另一所述支腳與所述固定條的另一端連接;
所述固定條的中部設置有連接槽,兩個所述固定條通過所述連接槽交叉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遙控車跑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桌板的與所述桌腿連接的端面上設置有用于連接所述桌腿的卡槽,所述卡槽包括一個十字槽和四個一字槽,所述十字槽與所述第一桌板連接,其中,兩個所述一字槽與一個所述第二桌板連接、另外兩個所述一字槽與另一所述第二桌板連接,四個所述一字槽均與所述十字槽相通。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遙控車跑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條與所述支腳的連接處設置有加固件,所述加固件分別與所述固定條和所述支腳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遙控車跑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條的長度小于等于所述第二桌板的長度,所述支腳的長度小于等于所述第二桌板的寬度,或者,所述固定條的長度小于等于所述第二桌板的寬度,所述支腳的長度小于等于所述第二桌板的長度。
7.一種遙控車套裝,其特征在于,包括:遙控器、遙控車和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遙控車跑道,所述遙控器與所述遙控車信號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遙控車套裝,其特征在于,所述遙控車的長度范圍為6.5cm-7.5cm,所述遙控車的寬度范圍為2.5cm-3.5cm。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遙控車套裝,其特征在于,所述遙控車內設置有電路板,所述電路板包括接收器和無極電子調速器,所述接收器分別與所述遙控器和所述無極電子調速器信號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遙控車套裝,其特征在于,所述遙控車的前端設置有為所述遙控車提供動力的舵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