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織物處理劑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織物處理劑。
背景技術:
按配方將原材料投放入密閉混合器中,將溫度加熱至149~232℃,攪拌混合直至聚合物完全溶解為止。再置于反應釜中進行反應聚合,或采用雙螺桿擠出機或捏合裝置進行加工均可。此膠可作為織物處理用膠黏劑,熔融吹塑織物可作為一次性手巾、罩布、毛巾等物品。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織物處理劑。
為解決上述的技術問題,本發(fā)明的一種織物處理劑,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聚氯乙烯樹脂20-35份,納米二氧化鈦15-22份,聚丙烯酸3-9份,防霉抗菌劑3.6-5.9份,偶氮二甲酰胺8-15份,聚乙烯醇4-11份,抗氧化劑15-20份,聚氨酯發(fā)泡漿1.4-2.6份,固色劑5-10份。
進一步的,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聚氯乙烯樹脂20份,納米二氧化鈦15份,聚丙烯酸3份,防霉抗菌劑3.6份,偶氮二甲酰胺8份,聚乙烯醇4份,抗氧化劑15份,聚氨酯發(fā)泡漿1.4份,固色劑5份。
進一步的,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聚氯乙烯樹脂35份,納米二氧化鈦22份,聚丙烯酸9份,防霉抗菌劑5.9份,偶氮二甲酰胺15份,聚乙烯醇11份,抗氧化劑20份,聚氨酯發(fā)泡漿2.6份,固色劑10份。
進一步的,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聚氯乙烯樹脂25份,納米二氧 化鈦18份,聚丙烯酸5份,防霉抗菌劑4.3份,偶氮二甲酰胺10份,聚乙烯醇6份,抗氧化劑16份,聚氨酯發(fā)泡漿1.8份,固色劑6份。
進一步的,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聚氯乙烯樹脂30份,納米二氧化鈦20份,聚丙烯酸8份,防霉抗菌劑5.2份,偶氮二甲酰胺13份,聚乙烯醇9份,抗氧化劑18份,聚氨酯發(fā)泡漿2.1份,固色劑9份。
采用上述配方后,本發(fā)明的織物處理劑,制作方便,原料來源廣泛,經過本處理劑處理后的面料能夠有效地抵抗紫外線,同時具有耐磨、防阻燃和抗菌的作用。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fā)明的一種織物處理劑,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聚氯乙烯樹脂20-35份,納米二氧化鈦15-22份,聚丙烯酸3-9份,防霉抗菌劑3.6-5.9份,偶氮二甲酰胺8-15份,聚乙烯醇4-11份,抗氧化劑15-20份,聚氨酯發(fā)泡漿1.4-2.6份,固色劑5-10份。
實施方式一:
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聚氯乙烯樹脂20份,納米二氧化鈦15份,聚丙烯酸3份,防霉抗菌劑3.6份,偶氮二甲酰胺8份,聚乙烯醇4份,抗氧化劑15份,聚氨酯發(fā)泡漿1.4份,固色劑5份。
實施方式二:
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聚氯乙烯樹脂35份,納米二氧化鈦22份,聚丙烯酸9份,防霉抗菌劑5.9份,偶氮二甲酰胺15份,聚乙烯醇11份,抗氧化劑20份,聚氨酯發(fā)泡漿2.6份,固色劑10份。
實施方式三:
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聚氯乙烯樹脂25份,納米二氧化鈦18份,聚丙烯酸5份,防霉抗菌劑4.3份,偶氮二甲酰胺10份,聚乙烯醇6份,抗氧化劑16份,聚氨酯發(fā)泡漿1.8份,固色劑6份。
實施方式四:
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聚氯乙烯樹脂30份,納米二氧化鈦20份,聚丙烯酸8份,防霉抗菌劑5.2份,偶氮二甲酰胺13份,聚乙烯醇9份,抗氧化劑18份,聚氨酯發(fā)泡漿2.1份,固色劑9份。
雖然以上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是本領域熟練技術人員應當理解,這些僅是舉例說明,可以對本實施方式作出多種變更或修改,而不背離發(fā)明的原理和實質,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僅由所附權利要求書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