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多媒體影音
技術領域:
,特別涉及一種小型聽音房。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升和多媒體影音技術的發(fā)展,人們對于影音娛樂和音樂的追求水平越來越高。而隨著多媒體影音技術和音響技術的提高,音響器材的聲音還原度得到大大提升,但聽音環(huán)境往往成為制約人們欣賞高保真音樂的重要因素。因此人們?yōu)榱藫碛幸粋€好的聽音環(huán)境往往會在家中裝修一個聽音房?,F有技術中,目前使用的聽音房基本上是人們隨意挑選的一間房間,然而目前的大多數房間的尺寸比例都不適合做聽音房,經常出現不利于均勻聲場的房間比例,使得聽音房的聲場均勻度極差,并且不利于均勻聲場的房間比例會使駐波的影響大大增加,這對音響器材的低頻重放堪稱災難,嚴重影響聲場均勻度和聽感。不僅如此,目前使用的聽音房混響場效果很差,雖然人們?yōu)榱烁纳坡犚舴康幕祉憟鲈诼犚舴績仍黾恿俗枘岵牧?,然而簡單地加阻尼材料往往難以實現好的低頻混響,太長的混響時間會使低頻聽感變差,嚴重影響用戶對于高保真音響器材的體驗。技術實現要素:基于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聲場均勻度好的小型聽音房。一種小型聽音房,包括聽音房主體,該聽音房主體包括位于該聽音房主體頂部的天花板、位于該聽音房主體側面的四個墻面及位于該聽音房主體底部的地板,該四個墻面中的第一墻面上整體覆蓋有一內墻體,該內墻體用于調整該聽音房主體的長度尺寸,該內墻體的頂部和底部位置上分別設有多個共振腔,該四個墻面中且與該第一墻面垂直的第二墻面上整體覆蓋有一薄板,該小型聽音房通過調整該內墻體及該薄板的厚度來調整該聽音房主體的長寬高尺寸比例。綜上,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中,通過設置的該內墻體,使得該聽音房主體在長度方向上多余的空間被該內墻體填充掉,調整了該小型聽音房的長寬比例,通過設置的該隔板,使得該聽音房主體在寬度方向上多余的空間被該隔板隔除掉,調整了該小型聽音房的寬高比,總體調整了該小型聽音房的長寬高比例,使得該小型聽音房的長寬高比例與標準均勻聲場的房間比例一致,提高了該小型聽音房的聲場均勻度和聽感。不僅如此,通過設置的該共振腔,提高了該第一墻面的低頻聲波吸收系數,提高低頻段的聽感,改善了該小型聽音房的混響性能,并且該共振腔設置在該內墻體的頂部和底部位置上,這些位置為墻面的菱角處,此處也正是低頻駐波的波腹位置所在,大大提升了低頻聲波的吸收效率。進一步地,該共振腔為赫姆霍茲共振腔,該共振腔由空腔和圓管組合而成,該空腔和該圓管的內部均塞滿了玻璃纖維。進一步地,每個該共振腔上的該圓管的直徑均不相同。進一步地,該天花板上設有兩個LED圓形吸頂燈,該吸頂燈的直徑為1.1m。進一步地,該內墻體由輕質磚和水泥組合而成。進一步地,經過該內墻體及該薄板調整后的該小型聽音房的長寬高尺寸比例為1.6:1.1:1。進一步地,該四個墻面中的第三墻面上設有聽音門。進一步地,該地板上設有兩個書架式音箱。進一步地,該第二墻面上設有凹槽,該凹槽位于該第二墻面與該薄板的貼合處,該凹槽與該薄板形成薄板共振吸聲結構。附圖說明圖1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中的小型聽音房的組成物件立體分解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中的小型聽音房的俯視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中的小型聽音房的內墻體的正面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中的被改造房間的結構示意圖。圖5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中的小型聽音房的俯視示意圖。圖6為圖5中I處的放大圖。主要元件符號說明聽音房主體10吸頂燈20內墻體30薄板40隔音門50音箱60天花板11四個墻面12第一墻面121共振腔31空腔311圓管312第二墻面122第三墻面123凹槽1221如下具體實施方式將結合上述附圖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為了便于理解本實用新型,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實用新型的若干實施例。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是使對本實用新型的公開內容更加透徹全面。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設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
技術領域:
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請參閱圖1至圖4,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中的小型聽音房,該小型聽音房由一房間改造而成,包括聽音房主體10、兩個吸頂燈20、內墻體30、薄板40、隔音門50和兩個音箱60。該聽音房主體10為該房間的主體結構,該聽音房主體10包括設于該聽音房主體10頂部的天花板11、設于該聽音房主體10側面的四個墻面12及設于該聽音房主體10底部的地板。兩個該吸頂燈20設于該天花板11上,該吸頂燈20為LED圓形吸頂燈,該吸頂燈20一方面用于給該小型聽音房照明,另一方面該吸頂燈20充當低頻擴散體的作用,有利于形成均勻的低頻聲場,減少低頻駐波的危害。該吸頂燈20的直徑為1.1m,能有效地實現將100Hz以上的聲波進行擴散。該內墻體30整體覆蓋在該四個墻面12中的第一墻面121上,該內墻體30為輕質磚和水泥組合而成的實體,用于調節(jié)該聽音房主體10的長寬比,使得該聽音房主體10在長度方向上多余的空間被該內墻體30填充掉,從而使得該小型聽音房的長寬比與標準的均勻聲場房間的長寬比(1.6:1.1)一致。該內墻體30的底部和頂部位置上的菱角處分別設有多個共振腔31,該共振腔31為赫姆霍茲共振腔,提高了該第一墻面121的低頻聲波的吸收系數,改善了該小型聽音房的混響性能,提高低頻段的聽感。該共振腔31由空腔311和圓管312組合而成,該圓管312和該空腔311隨該內墻體30的形成而形成。每個該共振腔31上的該圓管312的直徑均不相同,直徑分別在0.08m-0.15m之間,這樣可以形成不同共振頻率的共振腔結構,實現對不同中心頻率的低頻聲波的吸收。該空腔311和該圓管312的內部均塞滿了玻璃纖維,一方面可以實現阻尼調音的作用,防止由氣流聲造成的聲染色,另一方面可以消耗掉進入該空腔311的低頻聲波。該薄板40整體覆蓋在該四個墻面12中的第二墻面122上,該第二墻面122與該第一墻面121垂直,該薄板40用于調節(jié)將該聽音房主體10的寬高比,使得該聽音房主體10在寬度方向上多余的空間被該薄板40隔除掉,使得該小型聽音房的寬高比與標準的均勻聲場房間的寬高比(1.1:1)一致。該隔音門50安裝在該四個墻面12中的第三墻面123上,該隔音門50一方面用于充當房門的作用,另一方面用于隔音。該音箱60安裝在該地板上且靠近該內墻體30設置,該音箱60為書架式音箱。綜上,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中,在現有房間的基礎上,無需對現有房間進行大改,只需要通過設置該內墻體30,使得該小型聽音房在長度方向上多余的空間被該內墻體30填充掉,調整了該小型聽音房的長高比例,通過設置該隔板40,使得該小型聽音房在寬度方向上多余的空間被該隔板40隔除掉,調整了該小型聽音房的寬高比,總體調整了該小型聽音房的長寬高比例,使得該小型聽音房的長寬高比例與標準的均勻聲場房間的比例(1.6:1.1:1)相當,提高了該小型聽音房的聲場均勻度和聽感,通過設置的兩個該吸頂燈20,其不但可以調節(jié)光亮,使房間較為美觀,又能起到低頻擴散體的作用,有利于形成均勻的低頻聲場,減少低頻駐波的危害。不僅如此,通過設置的該共振腔31,改善該小型聽音房的混響性能,提高低頻段的聽感,并且該共振腔31設置在該內墻體30底部和底部位置上的菱角處,同時也是墻面的菱角處,此處正是低頻駐波的波腹位置所在,大大提升了低頻聲波的吸收效率。請參閱圖5至圖6,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中的小型聽音房,本實施例中的小型聽音房與第一實施例中的小型聽音房大抵相同,不同之處在于本實施例中的小型聽音房在第一實施例的基礎上,該第二墻面122上設有方形凹槽1221,該凹槽1221位于該第二墻面122與該薄板40的貼合處,該凹槽1221與該薄板40形成薄板共振吸聲結構,該薄板共振吸聲結構能夠有效地吸收低頻聲波,提升了該第二墻面122的低頻聲波吸收系數,能有利于改善小房間聽音房的混響性能,提高低頻段的聽感。以上該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當前第1頁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