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家用電器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用于烹飪器具的加熱裝置的加熱方法。
背景技術:
為了優(yōu)化加熱效果,一些烹飪器具的加熱裝置可以對烹飪器具的鍋體的底部和側部都進行加熱,但是現(xiàn)有的用于烹飪器具的加熱裝置的加熱方法只能控制對鍋體的底部和側部同時加熱或者同時停止加熱,無法依據(jù)鍋體內(nèi)食材的狀態(tài)分別給鍋體的底部或側部加熱,存在改進空間。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可以優(yōu)化烹飪效果的用于烹飪器具的加熱裝置的加熱方法。
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用于烹飪器具的加熱裝置的加熱方法,所述加熱裝置包括:底部加熱件,所述底部加熱件適于給所述烹飪器具的鍋體底部加熱;側部加熱件,所述側部加熱件適于給所述烹飪器具的鍋體側部加熱。所述加熱裝置的加熱過程包括多個加熱周期,每個所述加熱周期內(nèi)均包括如下加熱步驟:S1、至少開啟底部加熱件,加熱時間為T1;S2、關閉底部加熱件,開啟側部加熱件,加熱時間為T2;S3、關閉側部加熱件和底部加熱件,停止加熱時間為T3。
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用于烹飪器具的加熱裝置的加熱方法,實現(xiàn)了對烹飪器具的鍋體的不同部位的單獨加熱,且在單個加熱周期內(nèi),先給烹飪器具的鍋體底部加熱再給烹飪器具的鍋體側部加熱,有利于熱量自下而上的傳遞以及水分的對流,烹飪效果更好。
另外,根據(jù)本發(fā)明上述實施例的用于烹飪器具的加熱裝置的加熱方法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
優(yōu)選地,所述底部加熱件和所述側部加熱件均為電磁線圈盤。
進一步地,所述加熱步驟包括:S1、關閉側部加熱件,開啟底部加熱件,加熱時間為T1;S2、關閉底部加熱件,開啟側部加熱件,加熱時間為T2;S3、關閉側部加熱件和底部加熱件,停止加熱時間為T3。
可選地,每個所述加熱周期的時長為T,T=T1+T2+T3,至少兩個所述加熱周期的時長不 相等。
可選地,每個所述加熱周期的時長均相等。
可選地,至少兩個所述加熱周期所對應的T1不相等和/或T2不相等和/或T3不相等。
可選地,所述底部加熱件和所述側部加熱件均為電阻熱盤。
進一步地,所述加熱周期的加熱步驟包括:S1、關閉側部加熱件,開啟底部加熱件,加熱時間為T1;S2、關閉底部加熱件,開啟側部加熱件,加熱時間為T2;S3、關閉側部加熱件和底部加熱件,停止加熱時間為T3。
可選地,每個所述加熱周期的時長為T,T=T1+T2+T3,至少兩個所述加熱周期的時長不相等;或者每個所述加熱周期的時長均相等。
可選地,至少兩個所述加熱周期所對應的T1不相等和/或T2不相等和/或T3不相等。
附圖說明
圖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用于烹飪器具的加熱裝置的結構示意圖(示出鍋體);
圖2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用于烹飪器具的加熱裝置的加熱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圖3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用于烹飪器具的加熱裝置的加熱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附圖標記:
底部加熱件1,側部加熱件2,鍋體3。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發(fā)明,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頂”、“底”、“內(nèi)”、“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個該特征。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發(fā)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 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nèi)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除非另有明確的限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發(fā)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fā)明。
下面參照圖1-圖3詳細描述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用于烹飪器具的加熱裝置的加熱方法,烹飪器具可以是電飯煲。
如圖1所示,用于烹飪器具的加熱裝置包括底部加熱件1和側部加熱件2,其中,底部加熱件1適于給烹飪器具的鍋體3底部加熱,側部加熱件2適于給烹飪器具的鍋體3側部加熱,且底部加熱件1與側部加熱件2可以被單獨驅動。
如圖2-圖3所示,加熱裝置的加熱過程包括多個加熱周期,每個加熱周期內(nèi)均包括如下加熱步驟:S1、至少開啟底部加熱件1,加熱時間為T1;S2、關閉底部加熱件1,開啟側部加熱件2,加熱時間為T2;S3、關閉側部加熱件2和底部加熱件1,停止加熱時間為T3。
換而言之,用于烹飪器具的加熱裝置的加熱過程為:第一階段,給烹飪器具的鍋體3底部加熱,或者給烹飪器具的鍋體3底部和側部同時加熱;第二階段,只為烹飪器具的鍋體3側部加熱;第三階段,停止給烹飪器具的鍋體3加熱;接著再不斷按照上述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的步驟以及順序執(zhí)行加熱,直至加熱過程結束。
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用于烹飪器具的加熱裝置的加熱方法,實現(xiàn)了對烹飪器具的鍋體3的不同部位的單獨加熱,且在單個加熱周期內(nèi),先給烹飪器具的鍋體3底部加熱再給烹飪器具的鍋體3側部加熱,有利于熱量自下而上的傳遞以及水分的對流,烹飪效果更好。
對于電飯煲,在煮飯的前期階段,鍋體3內(nèi)的米和水的溫度較低,先啟動底部加熱件1有利于熱量自下而上的傳遞,從而達到快速有效吸收熱量的目的;在煮飯的后期階段(水沸騰或燜飯),鍋體3內(nèi)的溫度較高,先啟動底部加熱件1可以維持熱量和水分向上流動,這樣有利于鍋體3內(nèi)中上部的米飯吸收到足夠的熱量和水分,以防止鍋體3內(nèi)中上部的米飯偏干偏硬。
在本發(fā)明的一些優(yōu)選實施例中,底部加熱件1可以為電阻熱盤,側部加熱件2也可以為電阻熱盤。電阻熱盤應用廣泛,由此可以適應多種烹飪器具。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些優(yōu)選實施例中,底部加熱件1可以為電磁線圈盤,側部加熱件2也可以為電磁線圈盤。電磁線圈盤的發(fā)熱效率高,功率小,使用安全,且加熱速度快,加熱響應及時,可以更方便地控制底部加熱件1與側部加熱件2的加熱。
下面僅以底部加熱件1和側部加熱件2均為電磁線圈盤為例作進一步地說明。
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具體的示例中,加熱步驟可以包括:S1、關閉側部加熱件2,開啟底部加熱件1,加熱時間為T1;S2、關閉底部加熱件1,開啟側部加熱件2,加熱時間為T2;S3、關閉側部加熱件2和底部加熱件1,停止加熱時間為T3。
可以理解是,加熱步驟可以包括:第一階段,只給烹飪器具的鍋體3底部加熱;第二階段,只給烹飪器具的鍋體3側部加熱;第三階段,停止給烹飪器具的鍋體3加熱。每個加熱周期均包含以上三個階段,整個加熱過程則包含多個上述加熱周期。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用于烹飪器具的加熱裝置的加熱方法,烹飪器具的烹飪效果更好。
如圖2所示,每個加熱周期的時長為T,且T=T1+T2+T3。例如,加熱過程包含A、B、C、D四個加熱周期(A、B、C、D的順序不定),各個加熱周期的加熱時長分別為TA、TB、TC、TD,且TA=TA1+TA2+TA3,TB=TB1+TB2+TB3,TC=TC1+TC2+TC3,TD=TD1+TD2+TD3。下面以加熱過程包含A、B、C、D四個加熱周期為例作進一步地說明。
在本發(fā)明的一些可選實施例中,如圖2所示,至少有兩個加熱周期的時長T可以不相等。也就是說,各個加熱周期的時長T可以不同。比如,在一個可選的實施例中,TA≠TB≠TC≠TD;或者,TA≠TB≠TC、TC=TD;或者,TA≠TB、TB=TC=TD,或者,TA=TC、TA≠TB、TB=TD。
進一步地,在該一些實施例中,至少兩個加熱周期所對應的T1不相等和/或T2不相等和/或T3不相等。比如,在一個可選的實施例中,TA1≠TB1、TA2≠TB2、TA3≠TB3;或者TA1≠TB1、TA2=TB2、TA3=TB3;或者TA1≠TB1、TA2≠TB2、TA3=TB3。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些可選實施例中,每個加熱周期的時長T均相等。比如,在一個可選的實施例中,TA=TB=TC=TD。
進一步地,在該另一些實施例中,至少兩個加熱周期所對應的T1不相等和/或T2不相等和/或T3不相等。例如,在一個可選的實施例中,TA1≠TB1、TA2≠TB2、TA3≠TB3;或者,TA1≠TB1、TA2≠TB2、TA3=TB3。
當然,也可以是各個加熱周期對應的T1相等,T2相等,T3相等。比如,在一個可選的實施例中,TA1=TB1=TC1=TD1、TA2=TB2=TC2=TD2、TA3=TB3=TC3=TD3。
綜上所述,根據(jù)本法明實施例的用于烹飪器具的加熱裝置的加熱方法,可以控制加熱 裝置對烹飪器具的鍋體3的底部和側部單獨加熱,且各個加熱周期可以是相等的,也可以不相等的,各個加熱周期內(nèi)各個步驟的加熱時間也是可以變化的,由此可以根據(jù)烹飪的情況的不同調(diào)節(jié)加熱方法,優(yōu)化加熱熱量的分布,加熱效果更好,且在各個加熱周期內(nèi),均先加熱鍋體3的底部,有利于熱量和水分的傳遞,烹飪效果更好。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征進行結合和組合。
盡管上面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nèi)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