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家具,特別是涉及一種折疊沙發(fā)。
背景技術:
隨著科技的進步,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沙發(fā)成為各場所不可或缺的家私。按功能分類沙發(fā)可分為功能沙發(fā)、固定背沙發(fā)、無極自控沙發(fā)、氣動沙發(fā)、電動沙發(fā)和帶電視沙發(fā)等。
目前的沙發(fā)使用靈活性較小,不能根據(jù)使用者的實際需要進行調整。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使用靈活性較高、容易收納、舒適度較高的折疊沙發(fā)。
一種折疊沙發(fā),包括:主體部及頭枕部,
所述主體部開設有收容槽,且所述主體部具有第一折疊部及第二折疊部,所述第一折疊部具有第一曲面,所述第二折疊部具有第二曲面,處于折疊狀態(tài)時,所述第一曲面與所述第二曲面相對設置,且至少部分貼合,處于展開狀態(tài)時,所述第一曲面與所述第二曲面形成使用曲面,所述第一折疊部與所述第二折疊部分離設置;
所述頭枕部可拆卸地設置于所述收容槽內,以使所述頭枕部活動放置于所述使用曲面上,所述收容槽開設于所述第一折疊部及/或所述第二折疊部上,所述頭枕部填充所述收容槽,且不凸出于所述主體部開設所述收容槽的表面,所述頭枕部與所述主體部形成矩形體。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曲面與所述第二曲面相匹配,折疊狀態(tài)時,所述第一曲面與所述第二曲面貼合。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頭枕部具有第三曲面,且所述第三曲面與所述使用曲面形成平滑曲面。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頭枕部設置于用于放置頭部的所述第一折疊部上遠離所述第二折疊部的一端。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頭枕部的兩端與所述第一折疊部端部的兩側平齊。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折疊部具有與所述第一曲面相對設置的第一放置面,所述第一曲面朝向所述第一放置面彎曲,所述第二折疊部具有與所述第二曲面相對設置的第二放置面,且所述第二曲面朝向遠離所述第二放置面的方向彎曲。
上述折疊沙發(fā),由于第一折疊部和第二折疊部上具有第一曲面及第二曲面,令使用者在使用時舒適度更佳,由于頭枕部能夠收納及取出,一方面進一步提高了使用者的使用舒適度,令沙發(fā)的使用靈活性更高,另一方面也方便收納,不易丟失。此外由于主體部能夠折疊,令折疊沙發(fā)處于折疊狀態(tài)時,占用空間較小,且僅需翻轉第一折疊部或者第二折疊部便可改變主體部的狀態(tài),令其使用更加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的折疊沙發(fā)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所示折疊沙發(fā)另一狀態(tài)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例的折疊沙發(fā)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圖3所示折疊沙發(fā)另一狀態(tài)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便于理解本實用新型,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方式。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xiàn),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方式。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對本實用新型的公開內容理解的更加透徹全面。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設置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實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如圖1及圖2所示,其分別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的折疊沙發(fā)10不同狀態(tài)的結構示意圖。
折疊沙發(fā)10包括:主體部100及頭枕部200。
其中,主體部100開設有收容槽110,用于放置頭枕部200,并且主體部100具有第一折疊部120及第二折疊部130。具體的,第一折疊部120具有第一曲面121,第二折疊部130具有第二曲面131,處于折疊狀態(tài)時,第一曲面121與第二曲面131相對設置,且至少部分貼合;處于展開狀態(tài)時,即翻轉折疊狀態(tài)的第一折疊部120或者第二折疊部130,以使主體部100處于展開狀態(tài),第一曲面121與第二曲面131形成使用曲面。也可以理解為,展開狀態(tài)時,第一曲面121與第二曲面131均位于主體部100的一側,且配合承載使用者。
頭枕部200可拆卸地設置于收容槽110內,以使頭枕部200能夠設置于使用曲面上。
使用上述折疊沙發(fā)10時,翻轉第一折疊部120或第二折疊部130,以使第一曲面121翻轉并與第二曲面131配合形成使用曲面,或者第二曲面131翻轉并與第一曲面121配合形成使用曲面;之后從收容槽110中取出頭枕部200,并將頭枕部200放置于第一曲面121或者第二曲面131需要的位置上。
上述折疊沙發(fā)10,由于第一折疊部120和第二折疊部130上具有第一曲面121及第二曲面131,令使用者在使用時舒適度更佳,由于頭枕部200能夠收納及取出,一方面進一步提高了使用者的使用舒適度,另一方面也方便收納,不易丟失。此外由于主體部100能夠折疊,令折疊沙發(fā)10處于折疊狀態(tài)時,占用空間較小,且僅需翻轉第一折疊部120或者第二折疊部130便可改變主體部100的狀態(tài),令其使用更加方便。
本實施例中,當主體部100處于折疊狀態(tài)時,180度翻轉第一折疊部120或者第二折疊部130,以使其處于展開狀態(tài)。并且,第一折疊部120用于承載使用者上半身,第二折疊部130用于承載使用者下半身。其他實施例中,也可以第二折疊部130用于承載使用者上半身,第一折疊部120用于承載使用者下半身。
進一步的,第一折疊部120與第二折疊部130旋轉連接,且旋轉軸線位于使用曲面上第一曲面121與第二曲面131相連接的區(qū)域。也可以理解為,旋轉軸線位于第一折疊部120與第二折疊部130相連接的區(qū)域。其他實施例中,第一折疊部120與第二折疊部130也可以分離設置,并根據(jù)實際需要,令第一折疊部120與第二折疊部130疊加設置處于折疊狀態(tài),或者平鋪并列設置處于展開狀態(tài)。
收容槽110開設于第一折疊部120及/或第二折疊部130上。本實施例中,收容槽110設置于第一折疊部120上。具體的,第一折疊部120具有與第一曲面121相對設置的第一放置面,第二折疊部130具有與第二曲面131相對設置的第二放置面,展開狀態(tài)時,第一放置面與第二放置面與放置平面相抵接,其中,收容槽110開設于第一放置面上。
進一步的,第一曲面121朝向第一放置面彎曲,且第二曲面131朝向遠離第二放置面的方向彎曲。即第一曲面121相對于第一放置面凹陷,第二曲面131相對第二放置面凸出。
本實施例中,第一曲面121與第二曲面131相匹配,折疊狀態(tài)時,第一曲面121與第二曲面131貼合。即折疊狀態(tài)時,第一曲面121與第二曲面131之間沒有縫隙。這樣,令沙發(fā)在折疊狀態(tài)時更加規(guī)整。
本實施例中,折疊狀態(tài)時,頭枕部200與主體部100形成矩形體。頭枕部200具有第三曲面210,且展開狀態(tài)時第三曲面210與使用曲面形成平滑曲面,即頭枕部200放置于使用曲面上后,第三曲面210與使用曲面平滑過渡,以提高使用者的使用舒適度。進一步的,頭枕部200填充收容槽110,且不凸出于主體部開設收容槽110的表面,即頭枕部200與收容槽110相匹配,第三曲面210與收容槽110的內壁相抵接。
本實施例中,頭枕部200設置于用于放置頭部的第一折疊部120上遠離第二折疊部130的一端。并且,頭枕部200的兩端與第一折疊部120端部的兩側平齊,也可以理解為,頭枕部200的長度與第一折疊部120的端部的寬度相同。
如圖3及圖4所示,其分別為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例的折疊沙發(fā)20不同狀態(tài)的結構示意圖。
其他實施例中,收容槽110也可以設置于第二折疊部130上,具體的,收容槽110開設于第二曲面131上。或者收容槽110也可以同時開設于第二折疊部130及第一折疊部120上。例如,折疊沙發(fā)具有兩個頭枕部200,分別收容于第一折疊部120及第二折疊部130上的兩個收容槽110內。又如,兩個頭枕部200的規(guī)格相異。
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征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