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基坑支護的技術領域,特別是內剛架支撐型基坑支護結構及其施工方法。
背景技術:
常規(guī)基坑支護工程中,支護形式一般為沿基坑周邊形成一圈平面的支護體系,或者結合錨索、內支撐、角撐形成局部立體的支護結構。這種支護體系適用和施工的前提是整個基坑處于開放狀態(tài),且有足夠的施工作業(yè)面。實際工程往往因場地狹小而無法實施施展或施工隊基坑側壁土體結構擾動大,不能形成足夠的支撐剛度,更無法對基坑邊坡進行有效的支撐。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基坑支護技術的缺點,提供一種施工方法簡單、提高基坑支撐強度、減少變形風險、保持基坑穩(wěn)定的內剛架支撐型基坑支護結構及其施工方法。
本發(fā)明的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內剛架支撐型基坑支護結構,它包括基坑、擬建結構和剛架,擬建結構由設置于基坑內的柱以及設置于柱之間的梁組成,剛架由與擬建結構的柱在水平方向錯位布置的內側樁、與擬建結構的梁在豎向方向錯位布置的剛架梁以及與內側樁位置相對應、兼作基坑支護樁的外側樁組成,內側樁設置于基坑內,外側樁設置于基坑邊緣,剛架梁設置于內側樁和外側樁之間,外側樁頂部和中部分別設置有樁頂冠梁和樁中部腰梁組成,外側樁與內側樁之間從上往下設置有至少一道剛架梁。
所述的外側樁與樁中部腰梁剛性連接。
所述的外側樁與樁頂冠梁剛性連接。
所述的剛架梁兩端通過錨固、預埋件或植筋與內側樁和外側樁固定連接。
所述的外側樁與內側樁的數(shù)量相等。
所述的內剛架支撐型基坑支護結構的施工方法,它包括以下步驟:
S1、基坑范圍及支護樁定位放線,支護樁機具就位;
S2、基坑的邊坡邊緣施工一排兼作支護樁的外側樁,并施作外側樁頂部的樁頂冠梁;
S3、開挖基坑,當挖至首層剛架梁位置深度時,停止基坑開挖;
S4、施工與擬建結構柱水平位置錯開的內側樁,在內側樁與外側樁之間施工首層樁頂冠梁和剛架梁,以形成初級剛架;
S5、基坑繼續(xù)開挖,當挖至第二層剛架梁位置深度時,停止基坑開挖,在內側樁與外側樁之間施工第二層腰梁和剛架梁;
S6、重復步驟S5,按設計要求逐級開完至基坑設計深度;
S7、基礎和上部結構施工,最終實現(xiàn)內剛架支撐基坑結構的施工。
本發(fā)明具有以下優(yōu)點:
1)利用場地內地下結構布置空間施作并內支撐,克服了錨索施工受限及支撐效果相對較差的問題。
2)利用剛架結構整體穩(wěn)定性強、水平支撐力大、抗變形能力強的優(yōu)勢,減少支護樁數(shù)量,有效控制基坑變形。
3)利用剛架內側樁剛度形成對外側樁的多點支撐,減少外側樁的配筋量。
4)利用基坑逐層開挖的條件逐級形成剛架梁,保持基坑穩(wěn)定和有效控制變形。
5)與地下結構鋼筋加工、混凝土澆注等相同工序形成剛架,減少多道工序施工風險。
6)利用主體結構空間設置內支撐結構,充分利用場地。
附圖說明
圖1 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 為圖1的左視圖;
圖3 為本發(fā)明的施工流程圖;
圖中,1-基坑,2-內側樁,3-剛架梁,(3-1)-首層剛架梁,4-外側樁,(5-1)-樁頂冠梁,(5-2)-樁中部腰梁,6-擬建結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的描述,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不局限于以下所述:
如圖1和圖2所示,它包括基坑1、擬建結構6和剛架,擬建結構6由設置于基坑1內的柱以及設置于柱之間的梁組成,剛架由與擬建結構6的柱在水平方向錯位布置的內側樁2、與擬建結構6的梁在豎向方向錯位布置的剛架梁3以及與內側樁2位置相對應、兼作基坑1支護樁的外側樁4組成,內側樁2設置于基坑1內,外側樁4設置于基坑1邊緣,剛架梁3設置于內側樁2和外側樁4之間,外側樁4頂部和中部分別設置有樁頂冠梁5-1和樁中部腰梁5-2組成,外側樁4與內側樁2之間從上往下設置有至少一道剛架梁3。所述的剛架結構縱向承載力大、抗變形能力強,提高對邊坡的支撐強度,同時減少支護樁使用數(shù)量,有效控制基坑變形。
所述的外側樁4與樁中部腰梁5-2剛性連接。
所述的外側樁4與樁頂冠梁5-1剛性連接。
所述的剛架梁3兩端通過錨固、預埋件或植筋與內側樁2和外側樁4固定連接。
所述的外側樁4與內側樁2的數(shù)量相等。
所述的內剛架支撐型基坑支護結構的施工方法,它包括以下步驟:
S1、基坑范圍及支護樁定位放線,支護樁機具就位;
S2、基坑的邊坡邊緣施工一排兼作支護樁的外側樁4,并施作外側樁4頂部的樁頂冠梁;
S3、開挖基坑,當挖至首層剛架梁3-1位置深度時,停止基坑開挖;
S4、施工與擬建結構柱水平位置錯開的內側樁2,在內側樁2與外側樁4之間施工首層樁頂冠梁5-1和剛架梁3-1,以形成初級剛架;
S5、基坑繼續(xù)開挖,當挖至第二層剛架梁位置深度時,停止基坑開挖,在內側樁2與外側樁4之間施工第二層腰梁和剛架梁;
S6、重復步驟S5,按設計要求逐級開完至基坑設計深度,逐級形成剛架梁,保證了基坑的穩(wěn)定和減少支護結構變形;
S7、基礎和上部結構施工,最終實現(xiàn)內剛架支撐基坑結構的施工。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理解本發(fā)明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應看作是對其他實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種其他組合、修改和環(huán)境,并能夠在本文所述構想范圍內,通過上述指導或相關領域的技術或知識進行改動。而本領域人員所進行的改動和變化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則都應在本發(fā)明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