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市政工程設備技術領域,涉及安全市政井蓋。
背景技術:
下水管道作為城市排水系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然成為城市建設中的重要的市政工程設施。井蓋在維護時。便會在路面上形成深井,以致于路過的行人或車輛會在不經(jīng)意之間掉入深洞中,發(fā)生安全事故。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提供了一種在井蓋拆卸維護時,能在深井上方形成防護的安全市政井蓋。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可通過下列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安全市政井蓋,包括圓環(huán)形井座和圓形蓋體,井座內(nèi)壁設有與井座同軸的支撐環(huán),蓋體蓋合在井座上,蓋體邊沿與井座內(nèi)壁貼合,蓋體底部抵在支撐環(huán)頂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若干L形支腳,支腳包括相互垂直的支撐桿一和支撐桿二,蓋體底部設有若干鉸接部,若干鉸接部圍繞蓋體周向分布,支撐桿一端部通過銷軸鉸接在鉸接部上,且支撐桿一與蓋體底部貼合,并沿蓋體徑向設置,支撐桿二與蓋體軸線平行,且支撐桿二指向與蓋體底面朝向相同,銷軸軸線與支腳所在的平面垂直,井座頂部設有圍繞井座周向分布的若干插槽,且能從井座內(nèi)拆出蓋體,并圍繞銷軸旋轉支腳,使支撐桿二端部指向與蓋體頂面朝向相同,并反向放置蓋體,使支撐桿二端部嵌入插槽內(nèi),且蓋體與井座間隔設置。
當拆卸蓋體進行維護時,圍繞銷軸旋轉支腳,使支撐桿二端部指向與蓋體頂面朝向相同,并反向放置蓋體,使支撐桿二端部嵌入插槽內(nèi),且蓋體與井座間隔設置,即可利用蓋體在井座上形成防護,避免行人掉落深井,同時間隔設置,能進光以方便維護,同時蓋體倒置,能使維護人員出來時推出原蓋體頂面,避免受污,而且維護過程中,原蓋體底面帶有污物并朝上,能避免隨意在上方踩踏。
在上述的安全市政井蓋中,所述的蓋體底面設有內(nèi)卡扣和外卡扣,且支撐桿二指向與蓋體底面或頂面朝向相同時,支撐桿一卡在內(nèi)卡扣或外卡扣上。
因此支腳連接穩(wěn)定。
在上述的安全市政井蓋中,所述的蓋體底面固定有可伸縮路錐。
因此利用路錐加強防護。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yōu)點:
當拆卸蓋體進行維護時,圍繞銷軸旋轉支腳,使支撐桿二端部指向與蓋體頂面朝向相同,并反向放置蓋體,使支撐桿二端部嵌入插槽內(nèi),且蓋體與井座間隔設置,即可利用蓋體在井座上形成防護,避免行人掉落深井,同時間隔設置,能進光以方便維護,同時蓋體倒置,能使維護人員出來時推出原蓋體頂面,避免受污,而且維護過程中,原蓋體底面帶有污物并朝上,能避免隨意在上方踩踏。
附圖說明
圖1和圖2分別是本井蓋兩種使用狀態(tài)圖。
圖中,
1、井座;11、支撐環(huán);12、插槽;
2、蓋體;21、鉸接部;22、內(nèi)卡扣;23、外卡扣;
3、支腳;31、支撐桿一;32、支撐桿二;
4、路錐。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是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描述,但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這些實施例。
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安全市政井蓋,包括圓環(huán)形井座1和圓形蓋體2,井座1內(nèi)壁設有與井座1同軸的支撐環(huán)11,蓋體2蓋合在井座1上,蓋體2邊沿與井座1內(nèi)壁貼合,蓋體2底部抵在支撐環(huán)11頂部,還包括若干L形支腳3,支腳3包括相互垂直的支撐桿一31和支撐桿二32,蓋體2底部設有若干鉸接部21,若干鉸接部21圍繞蓋體2周向分布,支撐桿一31端部通過銷軸鉸接在鉸接部21上,且支撐桿一31與蓋體2底部貼合,并沿蓋體2徑向設置,支撐桿二32與蓋體2軸線平行,且支撐桿二32指向與蓋體2底面朝向相同,銷軸軸線與支腳3所在的平面垂直,井座1頂部設有圍繞井座1周向分布的若干插槽12,且能從井座1內(nèi)拆出蓋體2,并圍繞銷軸旋轉支腳3,使支撐桿二32端部指向與蓋體2頂面朝向相同,并反向放置蓋體2,使支撐桿二32端部嵌入插槽12內(nèi),且蓋體2與井座1間隔設置。
進一步的,蓋體2底面設有內(nèi)卡扣22和外卡扣23,且支撐桿二32指向與蓋體2底面或頂面朝向相同時,支撐桿一31卡在內(nèi)卡扣22或外卡扣23上。蓋體2底面固定有可伸縮路錐4。
當拆卸蓋體2進行維護時,圍繞銷軸旋轉支腳3,使支撐桿二32端部指向與蓋體2頂面朝向相同,并反向放置蓋體2,使支撐桿二32端部嵌入插槽12內(nèi),且蓋體2與井座1間隔設置,即可利用蓋體2在井座1上形成防護,避免行人掉落深井,同時間隔設置,能進光以方便維護,同時蓋體2倒置,能使維護人員出來時推出原蓋體2頂面,避免受污,而且維護過程中,原蓋體2底面帶有污物并朝上,能避免隨意在上方踩踏。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精神作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會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
盡管本文較多地使用了井座1、支撐環(huán)11、插槽12、蓋體2、鉸接部21、內(nèi)卡扣22、外卡扣23、支腳3、支撐桿一31、支撐桿二32、路錐4等術語,但并不排除使用其它術語的可能性。使用這些術語僅僅是為了更方便地描述和解釋本實用新型的本質;把它們解釋成任何一種附加的限制都是與本實用新型精神相違背的。